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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与现实之间

作者:汪丹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3-11-06
——“五四”时期妇女解放观的几个层面

“五四”时期,探索妇女解放的首要层面仍然是政治的,即主张男女平权与妇女参政。这是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继续,但却赋予了新的含义。在这方面有不少文章论述过,我简要叙述并略陈己意。
辛亥革命时期,尽管已经有了梁启超的《新民说》,但真正的西方妇女观并没有广泛普及,当时,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像秋瑾那样的自求解放的妇女,其主体思想还是反清和政治体制的变革。
经历过辛亥革命和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民初知识分子,有着一种对“革命”与“政体变革”大失所望的普遍心态。吴玉章回忆说:“辛亥革命以前,我们曾经抱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以为革命后的中国一定是一个民主、独立、统一、富强的国家。但是现实嘲弄了我们,中国人民所碰到的不是民主,而是袁世凯的专制独裁;不是独立,而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欺凌、蚕食和鲸吞;不是统一、富强,而是军阀们的争权夺利、鱼肉人民。” 时任天津《民国报》编辑的梁漱溟,“以与社会接触频繁之故,渐晓得事实不尽如理想。对于‘革命’、‘政治’、‘伟大人物’……皆有‘不过如此’之感”,“有些下流行径、鄙俗心理,以及尖刻、狠毒、凶暴之事……颇引起我对于人生,感到厌倦和憎恶” 。用鲁迅的话说,“我觉得仿佛久没有所谓中华民国”,“什么都要从新做过”(《华盖集·忽然想到》)。
在共和政体之下,知识分子们新一轮的抗争开始了,这就是以陈独秀《新青年》为号角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出现的意义首先是政治层面的,它以民主、科学为旗帜,以新文化为手段,以反对非人的封建专制与封建礼教为目标,以从封建意识形态的桎梏下解放人、解放个性为其精神价值取向。
新文化运动也赋予了妇女解放以新的含义。概观这一时期知识分子们提出的妇女政治解放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一、针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尊孔复古”逆流,反其道而行之,将妇女的政治解放定位于反对封建礼教奴役,争取政治人格独立。
“儒者三纲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而其中的“夫为妻纲”,则把妇女置于夫权之下,剥夺了妇女的参政权。为此,陈独秀号召:“一九一六年之男女青年,其各奋斗以脱离此附属品之地位,以恢复独立自主之人格!” 在政治上,妇女的人格独立有两层含义,一是要在社会上确立妇女的独立自主的政治地位;二是要妇女建立自己的独立参政意识,不再把自己的政治权力轻委他人。经过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特别是反孔老英雄吴虞等人的努力,应该说,其社会政治效果最为显著。翻开民初报纸,1916年以前,整版的治疗性病药品广告上,堂而皇之地写着“妇女为万恶之首,肮脏之源”一类的词汇,以后,这种现象不复存在了。且不说妇女实际社会地位改变得如何,单就社会舆论而言,妇女的政治地位的确是提高了。另一方面,随着五四运动后男女平权、妇女解放的呼声高涨,新一轮的妇女参政治热兴起,以广东为先声,浙江、湖南、京、津、沪等地的妇女纷纷组织各种参政团体,甚至要求竞选议员,直接参与政治决策。尽管这类活动在事实上没有多少实绩,且支持与反对者皆有之,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妇女参政争论中心问题已不再是男女天赋人权的平等问题,而是妇女参政的能力与时机问题,这显然比清末民初前进了一步。而像子君那样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的话来的知识妇女也日渐增多,她们不同于秋瑾时代的妇女,以参政为自我解放之首选,而是在更广泛、更切实际的层面,开始了自我拯救运动,包括挣脱旧式婚姻束缚、争取恋爱自由、谋求教育与职业的权利等等,政治舆论的转向,无疑为她们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从不讳言对政治有着超乎一切兴趣的陈独秀,尽管在其他政治运作上历尽坎坷,但在这一点上却是旗开得胜,功不可没。
二、随着社会主义思潮的引进与普及,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提出了妇女政治解放的新方向,即:通过阶级斗争,改变社会制度,实现“社会主义”,以求得妇女问题的“根本解决”与妇女的“彻底解放”。
陈独秀在《妇女问题与社会主义》一文中指出:妇女与劳工是社会上最没有能力的、受压迫最深的,妇女问题,离了社会主义,“断不会解决的”。因为现有的社会制度是造成一切不平等的根源,但“在社会主义之下,男女都要力作,未成年时候,受社会公共教育,成年以后,在社会公共劳动。在家庭不至受家庭压迫,结婚后不会受男子压迫,因社会主义认男女皆有人格,女子不能附属于父,也不能附属于夫”。所以,“如果把女子问题分得零零碎碎,如教育、职业、交际等去讨论,是不行的,必要把社会主义作唯一的方针才好”。李大钊在他的几篇文章中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思:“二十世纪是被压迫阶级的解放时代,亦是妇女的解放时代”(《现代女权运动》),“我以为妇人问题彻底解决的方法,一方面要合妇人全体的力量,去打破那男子专断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还要合世界无产阶级妇人的力量,去打破那有产阶级(包括男女)专断的社会制度”(《战后之妇人问题》)。三十年后新中国的建立,以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变,为这一妇女解放思想的萌芽作了最好的历史注解。
概言之,“五四”时期的妇女政治解放理论,由反对袁世凯“尊孔复古”逆流而起,以资产阶级的男女平权思想为过渡,至确立“社会主义”理想终。

“五四”时期,探索妇女解放的第二个层面是经济的,即妇女如何在社会上取得经济独立地位,如何自谋职业,如何拥有与男子一样的财产继承权等,这是这一时期妇女研究的新动向。 但据我现有资料,当年这类讨论多夹杂于妇女问题宏观研究的文章中,也有一些针对妇女职业问题或家庭、财产权问题的专题论述,而真正从经济学角度,系统研究妇女经济独立问题的文章几乎没有,目前研究这一时期妇女经济问题的专著也不多见,故这里只能初步地勾勒一个轮廓。
在一些知识分子热衷于从政治上探索妇女解放之路的同时,另一些则更加关注现实生活中妇女们的经济问题,其中尤以鲁迅的《娜拉走后怎样》影响最广。辛亥革命后的复辟帝制与“尊孔复古”逆流,激发了陈独秀等人更高涨的政治热情,导引出更先进的政治理想;但对鲁迅而言,则将其注意力转向了对国民性的深刻反思上。“重新做过”即“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两地书》)。“但说到这类的改革,便是真叫做‘无从措手’”(同上),在妇女问题上也是如此。
理想主义者们浪漫地将“娜拉”介绍给中国女界,现实的鲁迅则发出“娜拉走后怎样”的疑问,而且毫不客气地指出,出走后的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这论断让人扫兴,却是中国的现实。翻开民国报刊,因争取独立或恋爱自由而出走的女性,少有完满结局的。她们不是以恋爱失败告终,就是以谋生无着而“堕落”或“回来”,回到封建大家族中去,过比以前还不如的日子,甚至像子君那样悲惨地死去。鲁迅告诫女孩子们:“万不可做将来的梦”,“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人不能饿着静候理想世界的到来,至少也得留一点残喘,正如涸辙之鲋,急谋升斗之水一样,就要这较为切近的经济权,一面再想别的法。”(《娜拉走后怎样》)深知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也要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的鲁迅,要民国的年轻知识女性们作好“壕堑战”的准备:“要治这麻木状态的国度,只有一法,就是‘韧’,也就是‘锲而不舍’”(《两地书》);在争取经济权上,则要她们发扬天津“青皮”的“无赖精神”,“有人说这事情太陈腐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太卑鄙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经济制度就要改变了,用不着再操心,也仍然答道要经济权”(《娜拉走后怎样》)。这样的开导,早已超出要经济权以外了,但在要经济权这一点上,鲁迅的指令是简单、清晰而执著的。
事实上,妇女经济地位的变化是与社会分工变化、家庭结构改组密切相关的。近年来,一些学者关注民国初年的家庭变革与家庭问题研究,而这正是与妇女经济有重大关系的命题。借鉴他们的研究成果,我们可将“五四”时期对妇女经济问题的探讨分为以下几类:
一、针对几千年来封建大家族制度对妇女的束缚,向传统家庭挑战,倡导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小家庭制,把妇女从买卖婚姻中解放出来,使她们获得相对的经济自主权。
陈独秀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一文中指出:“现代生活,以经济为之命脉,而个人独立主义,乃为经济学生产之大则,其影响遂及于伦理学。故现代伦理学上之个人人格独立,与经济学上之个人财产独立,互相证明,其说遂至不可摇动”,“西洋个人独立主义,乃兼伦理、经济二者而言,尤以经济上个人独立主义为之根本也”。而“中土儒者,以纲常立教。为人子为人妻者,既失个人独立之人格,复无个人独立之财产”——此非个人独立之道也,中国的大家族制度已不再适应现代生活,到了非打破不可的时候了。晏始在《家庭制度崩坏》一文中,提出了实行欧美小家庭制的主张,认为父权的大家庭制在中国已难以维持,应代以“欧美式以个人主义思想为中心的小家族主义的新生活形态”。严恩椿的《家庭进化论》则提到要将原有大家庭的财产分给各个小家庭,各小家庭在经济上保持独立。发表于《新青年》二卷二号上的《新青年之家庭》一文,主张小家庭的“出纳庶务,均由主妇主张之,男子无干涉之权”。刊登于《妇女杂志》七卷一号上的《新家庭》一文,更要求“新家庭之中财产,属之于得产之人,其义在养成个人主义,发达自立之能力,而铲除依赖根性也”。30年代,一些知识妇女纷纷在报上倾吐自己建立小家庭后的感想,尽管喜忧参半,但不再是民初妇女一味的苦诉,这也不失为妇女相对经济独立后的一个印证吧。
二、从社会角度,以妇女职业为中心议题,探索妇女经济独立之路。
小家庭的建立,无论是男女经济共有还是各自经济独立,都必建立在妇女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基础之上。昔日的聘金妆奁,是大家庭的投资(需用以“孝”为核心的人格与财产依附来交换),既建立独立的小家庭,自不好也不能再接受。加之中国经济特别是城市经济的结构变化,既成为小家庭建立也成为大家庭破败的因素,中国近代化城市工业,也是部分地建立在妇女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基础上的 ,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封建大家庭的衰落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经济上的变化也如观念上的变化,正像鲁迅所说,“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梦境的,因此只得走”。由是,为妇女在社会上谋得经济独立的一席之地,就成了“五四”时期知识分子们的追求。陈问涛在《提倡独立性的女子职业》一文中说,妇女职业问题,要算是妇女问题的中心问题,因为“照唯物史观,一切精神的变动,都是由于物质变动……倘使不能把妇女经济问题解决,其他什么‘社交公开’、‘婚姻自由’等等,皆是空谈了!”他还为妇女们开列了12个就业方向,即各种商业、工场上的工作、合作的手工业、各级学校教师、书记、新闻记者、邮电管理、铁路职员、戏剧家、音乐家、农业等,并补充说,“凡现社会所有的职业,除一二男子特别职业,女子生理上万不能经营外,其余都是女子职业的领域” ,这就从心态和舆论上为妇女求职铺了路。张竞生在《美的社会组织法》一书中也提到了妇女的职业问题:“凡妇女不管父家夫家富的贫的,自己总当勉力谋得一件职业以养生。但在这样社会,女子的职业甚少,故最要的应由女界共同组织各种妇女的职业机关。……如茶楼酒馆与各项商业的经营。”“若说女子应该谋一比此较高尚的事业,则我想女子应该组织‘女子教员会’,互相提携。” 从20年代初期开始,许多报刊日益关注妇女的职业问题,刊登了不少讨论文章,有主张从女子职业教育入手的,有主张创办“女子共作社”等女子职业组织的,有要求社会向妇女开放一切职业,并同工同酬的。加之20年代弥漫于知识界的各种新思潮下的各种社团组织,如属于工读主义的“工读互助团”、属于新村主义的“平民学校”等,也为妇女跨入社会求职提供了一些实验基地。与此同时,各大报刊杂志还大量介绍了欧美各国妇女所从事的职业,有的还配上插图详加说明,这就为知识妇女谋职打开了眼界,提供了帮助。五四运动后,上海等大城市各行业都开始有女职员出现,而以医疗、银行、商店、文艺、电讯等部门更为突出。 主张妇女参加社会工作的张竞生,也在他创办的“美的书店”中招募了几位女店员。
三、为妇女财产求得法律与道德上的保障。
有了小家庭与自己的职业,妇女的财产未必能得到保障,这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与社会道德保障机制。为此,张竞生提出的以下几项措施:(1)“要求女子得与伊的兄弟同分产业——此事除从法律上要求规定外,现在最紧要的应由各地女界发起一个有计划的社会运动。”“向那些比较开能通的智识界、外交界、慈善界与农工商界等征求同意。愿者签名,代为登报赞扬,同时也算是为他们的女儿作保证人。”(2)凡已嫁得开通夫婿的妇人者,应以情动与理喻其夫,务必得一种法律性的平分产业的凭据。若有子女者,则母亲至少须有与子女同分一份家产的规定。(《中国妇女眼前问题》)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中也说:“要求经济权固然是平凡的事,然而也许比要求高尚的参政权及博大的女子解放之类更烦难”,“一说到经济的平均分配,或不免面前就遇见敌人,这就当然要有剧烈的战斗”。但“战斗不算好事情……平和的方法也就可贵了,这就是将来利用了亲权来解放自己的子女”,“将财产平均地分配子女们,使他们平和而没有冲突地都得到相等的经济权”。这类主张,对于有产阶级的妇女来说,还有帮助,对于尚无任何财产可言的广大劳动妇女而言,就提不到议事日程上了。二三十年代就妇女经济问题在法律上的斗争,主要集中于打破限制妇女职业权的旧法律,制定新的职业开放、工资平等和劳动保护等法律上。
概言之,“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对妇女经济问题的探索,是附着于包括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内的各种改造社会思潮之中的,涉及范围广,但缺乏系统性的专门研究。

“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探索的第三个层面是文化的,即如何提高妇女文化素质并引导她们步入新文化殿堂。这是新文化运动中妇女解放论的时代特色,也是其主要的历史功绩。知识分子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默默无闻的工作,其中一些内容因种种原因至今未得重视与解决,我将择其要而叙之。
人的解放是以文化观念的变革为前提,又是以文化观念的更新为结果的,妇女解放也是如此。新文化运动要的是个性的解放,是对自由意识的追求 ,这离中国妇女的现实相距甚远。如何缩小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使妇女解放运动成为广大妇女自觉的行动,就成为“五四”时期知识分子普遍关注的课题。综观这一时期一切与妇女问题相关的文化上的大讨论,如伦理、道德、爱情、贞操、婚姻、家庭、育儿、独身、社交、教育等,就文化观念而言,概括起来无非要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针对封建文化中的“男尊女卑”的一元妇女观,提出男女两性平等、和谐的二元妇女观,进而养成妇女在追求自我解放观念上的自觉。
西方的妇女运动是建立在“为人或为女的两重自觉”基础上的,它不仅仅要求与男人享有同样的政治权、经济权和教育权,更重要的是它要为女性特有的思维、心理、价值观、审美情趣与生存方式等等争得发展权,这是对西方男权社会的反拨。但在以儒教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方面讲究“天人合一”,“男主外妇主内”;一方面则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妇女从来都是依附者——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从未给女性以独立发展的空间,妇女们不仅被严酷地禁锢在“家族”之内,更被弱化成男性文化的附属品,“男主女从”,天经地义,连女子也视为当然。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从文化观念上确认妇女作为一个“人”的存在价值。为此,“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做了两方面的工作,即一方面呼吁社会把妇女当成一个独立存在的“人”来看待,而不再把妇女看成家族的、男性的附庸。他们引进西方的妇女观,介绍西方女权运动发展现状,作为改变中国传统妇女观的有力武器。吴虞在《女权平议》中对封建的“男主女从”的妇女观发起猛烈攻势,指出“以欧美妇女之趋势证吾国家庭之现象,诚有不忍言者”;“愿通达古今之君子,览世界之大势,勿徒吟咏咀嚼二千年以上之陈言”。李达在《女子解放论》中指出,世界女子过去一大部分的历史,是被男子征服的历史;如今欧美的男子,知道了女子的本领,承认女子有独立的资格,以男女两性为本位;依中国的国情,比欧美更加有解放女子的必要,为女子的应该知道自己是“人”,为男子的则应顺乎时代潮流,帮助女子实现“人”的解放。李大钊在《妇女解放与Democracy》一文中指出:“社会上一切阶级都可变动……独有男女两性是一个永久的界限,不能改变,所以两性间的Democracy比什么都要紧,我们要是要求两性间的Democracy,这妇女解放运动,也比什么都要紧。”另一方面,他们则呼吁妇女从被奴役的恶梦中醒来,明白“自己也是个人”,不再甘为他人的附庸。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把“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介绍给中国妇女,指出娜拉所以要离家出走,只是因为她觉悟了了自己也是一个人,只因为她感觉到“无论如何,务必努力做一个人”。周作人在《妇女问题与东方文明等》中强调妇女的解放必须是建立在妇女个体观念的“自觉”之上的,这是妇女摆脱男性束缚的第一步,并指出:“我觉得中国妇女运动之不发达实由于女子之缺少自觉。”在《妇女运动与常识》中,他将最能代表西方文化精髓的“知道你自己”引入对妇女问题的思考:“我相信必须个人对自己有了一种了解,才能立定主意去追求正当的人的生活,希腊哲人达勒思的格言道,‘知道你自己’,可以说是最好的教训。”
“人的觉醒”不能等同于“女性的觉醒”,要使妇女真正获得解放,还必须从观念上确认妇女作为一个“女人”的存在价值。二千年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意识中,妇女要么是贞女烈妇,要么是祸水娼妇;或为维护封建秩序的工具,或为男人泄欲的工具,都要以牺牲女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食色二性”都是针对男人的满足而言的,女人不仅没有经济独立的权力与意识;而且在性生活及性文化上,也从来没有“做女人”的权力与意识,女人被看作是没有性欲的,从而,从最基本的生存意识上,剥夺的“女性”的存在权力 ,无性的爱和无爱的性,构成了“文化的死角” 。因此,从性别观念上正本清源,彻底肃清封建文化对妇女身心的禁制,就成为“五四”时期的重大课题。为此周作人翻译引进《贞操论》,介绍蔼理斯的性心理学及西方近代文学中的妇女观,旨在向人们说明,女性不仅有性欲,而且是与男人有差异的;女性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的性欲,都是正当与健康的。尊重妇女,就应从尊重妇女的性欲求与性心理,了解男女性欲差异开始,真正把女人当作有情有欲的活生生的“女人”来看待,男女都应如此。浪漫如张竞生者,设计了《美的人生观》与《美的社会组织法》,欲一改封建专制下“男主女从”的妇女观,确立“新女性中心论”,用女人天性中“爱”与“美”的特性主导社会,从而构成一种男女两性和谐的“艺术的生活”。在《美的人生观》中,张竞生将法国浪漫主义与性科学引进中国,为人们描画了一幅美丽而生动的两性生活蓝图,其中既有纯洁的性观念,也有艺术的性技巧;女性成为自己身体、情感的主人和社会的主角,她圣洁而美丽,善良而多情,健康而快乐……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找不到这样的妇女观。但是,正如伍尔夫所说,女性的解放是以“一间自己的屋子”和“五百英镑”为基础的。 对广大妇女而言,制度的变革与经济的变革是妇女解放的硬件,硬件没有,其他一切免谈。因此,这类立足于妇女的性特征而阐发的妇女解放论,虽然触及了两性文化的根本,但超越当时妇女解放的现实太远,其存在意义只能是“纸上谈兵”式的理论探讨,而张竞生本人,也只能落得个“被淘汰出局的失踪者“(周彦文语)的命运。
另外,一些知识分子还就当时妇女解放运动中存在的“以男性解放为标准”的偏颇,提出质疑。他们或从女性特有的社会角色出发,认定“男子的气质包含专制的分子很多,全赖那半数妇女的平和、优美、慈爱的气质相调剂,才能保住人类气质的自然均等,才能显出发主的精神”;或从女性特有的性心理出发,指出健康的社会是以健康的个人的发展为基础的,不重视女性特有的性心理需求,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也就大大地打了折扣。
二、针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大力发展女子教育,为新的妇女观的普及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
近代以来,发展女子教育已成为知识分子群体的普遍共识,相对稳步发展起来的各级女子学堂、教会女子大学,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兴起的,包括勤工俭学在内的各类女子教育,便是知识分子们在这一共识下具体操作的成果。但五四运动后,随着新一轮参政热的出现及人们对妇女经济问题的关注,女子教育似乎不再成其为“大问题”了。针对这种情况,1922年11月6日,梁启超在为南京女子师范学校所作的讲演中强调,人权运动含有三种意味:一是教育上的平等权,二是职业上的平等权,三是政治上的平等权。“若以程序论,我说学第一,业第二,政第三。近来讲女权的人,集中于参政问题,我说是急其所缓缓其所急。”“女权运动的真意义,是要女子有痛切的自觉,从智识能力上力争上游,务求与男子立于同等地位。这一着办得到,那么,竞业、参政,都不成问题;办不到,任你搅得海沸尘飞,都是废话。”(《人权与女权》)在民初特别是新文化运动那个多元共进的社会环境下,梁启超的提醒不会没有作用,但也不再有“振臂一呼”的效果了。
值得一提的是,“五四”时期,在提倡男女教育平权,使女子们“都彻底觉悟自己是一个人”的同时,已经有人提出了“女子的特殊教育”问题,将女子教育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1926年,梁实秋把卢梭的女子教育观介绍给中国:“卢梭论女子教育是根据于男女的性质与体格的差别而来”,“如其教育是因人而设的,那么女子当然应有女子的教育”。他还批评说:“男女平等观念影响于近代女子教育趋势者,至大且深,现代女子教育最显著的趋势,就是把女子训练得愈像男子愈好,这真是徒劳而无功的事。” 。1927年,马寅初在对北京女子学院中学部的讲演中,从女子具有“爱”“道德”“精细”“节省”等特长讲起,论述了男女差异及与之相关的教育观念,指出:“女子自有其所长,自有其特性,正不必强学男子,跟着他跑。” 让教育更贴近妇女的自然特性,从理论上说是正当的,但与当时的现实迫切课题相左,故此类呼声甚微,未能也不可能能在社会上产生大的影响。

总之,“五四”时期的妇女解放观,并非是上述那些文化精英或那个时代的其他有识之士的“发明创造”,而是一代知识分子为了改造社会和传统文化,主要从西方引进的“他山之玉”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而它必然具有以下特色:一、它主要是西方文化的产物——无论是阶级论和社会主义观,还是人性论和个人主义观,都无不具有我们的传统文化所缺乏的、甚至是相对立的西方文化色彩;二、它必然一开始就是一个包含政治、经济、教育和性等各个层面的完整体系;三、由于一二十年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一个思想比较开放和自由的时期,因而在妇女观的引进、宣扬和实施主张方面,也就必定带有鲜明的个性色彩,如李大钊侧重于阶级斗争、周作人偏重于素质教育、张竞生热衷于性学普及等等。概括地说,其总体特色就是:西方的、完整的和个性化的。
大半个世纪过去,新文化运动的那些精英们的妇女解放理想又实现了多少呢?从政治和经济层面看,虽然问题还不少,但至少已不落人后。也就是说,所存在的问题大体已非我们所特有,而是全体人类所共同的了。但在素质教育和性教育方面,尚有不少差距。尤其是性教育方面,可以说才刚刚起步。更重要的是,时代进步了,而我们迄今尚未突破和超越他们的那个具有浓重西方色彩的理论框架,形成更符合我们自身文化传统的和更具时代特色的新框架。也就是说,不但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便是理想本身,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例如,如何突破和超越男性本位的局限,形成真正建立在女性特质和两性和谐基础之上的妇女解放理论体系,这不仅是我们的、也是全人类的共同使命。
妇女解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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