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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一点收获--改编白字戏《王卞审官的体会》

作者:陈春淮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4-04-10
拙作白字戏《崔君瑞休妻自’95广东国艺术节荣获二等奖后,又再进一步修改、加工,剧名改为《王卞审官》。此剧获奖以后,许多朋友都为我能于晚年再写出获奖的作品而高兴,并向我祝贺。我自然感到欣慰。但我所欣慰的不只是再出获奖的作品,而是看到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康庄大道上,又有了前进的新脚印。因为《王》剧能获得这点成就,是在“民族优秀文化”的精神鼓舞下获得的。

从萌生改编《王》剧的念头到此剧问世获奖的这一全过程,颇值回味。是以写下此篇备忘。由于水平所限,廖误在所难免。敬请同行、专家指正。

失败的初稿

白字戏《王》剧(即参加95广东国际艺术节的《崔》剧)前身是正字戏的科白戏剧目。听说它是由宋元南戏《崔君瑞江天暮雪》演变过来的。据专家考证,此剧约在300年前就在中国失传了,现只存残篇。而它在海陆丰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剧目,且“王卞过篇”这句角色打诨插科的台词,已成了当地群众表达已捱过倒霉运气的口头禅。至于它何时流入海陆丰,怎样演变为科白戏,则无可嵇考。既然它有这么悠久的历史,又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人民性(如原作的同情无辜,批判封建的迎新弃旧等),尽管只存下一个故事梗概,却值得花力气去改编它。
故早在80年代中期前,本人就萌生过改编它的念头,先是未敢贸然动笔,后因参加《中国戏曲志·广东卷》的编纂工作和罢。到了将临退休的80年代末,自己觉得灰溜溜退休不大好,才挤时间动笔写此剧的初稿。这个初稿,因思想准备不充分,只能依照旧框架去填充演绎,纯属旧瓶装新酒。当然难出新意。随后获准退休,也就“拜拜”了。

东山再起

90年代初,党中央发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号召。本人联想此剧的历史价值和它的人民性内容。遂又产生推翻重来的易稿兴趣。

这次易稿,既受“民族优秀文化”的号召所促动,在未拟腹稿之前,就得领会这一伟大号召的精神实质。当时本人的理解是:“弘扬”者,大概就是“大力发扬”或“大力发展”之,也就是说,凡属古代遗留下来的、富有民族特色且具有人民性、娱乐性、知识性、有益于今天人民身心健康的优秀文化,都应予以大力发扬或大力发展。使之可以为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这与“推陈出新”、“古为今用”的精神是相一致的。只不过以前未把“民族性”作为响亮的口号提出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口号的提出,“民族性”的问题自然就摆在重要位置来予以强调了。
可是具体到《王》剧的再创作来,就不是什么理解对头与否的问题了。而是如何“弘扬”其人民性――出新意的问题了。回顾初稿,之所以未能出新意,固然是思想准备不充分,但主要还是原框架有较大的局限性,未予大破大立,因而其人民性就难以得到“弘扬”,只能原地踏步。要弘扬原剧的人民性(出新意),就必须站在时代的高度,来个重新构思,更新表现手法,务求旧貌变新颜。

力求创新意

根据原剧所叙故事,结合时代的要求,有两方面的人民性可以弘扬:一是其居陪衬地位的同情无辜,表现仆人的善良、正义;二是其占主导地位的批判迎新弃旧,忘恩负义(这两方面的矛盾是交织在一起的)。通过一番权衡,觉得后者属一般的“休妻戏”,这类题材在传统戏里较多,难以避免雷化。而以表现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特别是由丑角饰演、带有点喜剧色彩的正面人物)为主,这类题材在古装戏里较少见,比较新鲜,亦颇具开拓性(前辈艺人亦曾在这方面做过文章,有过某些发展,可惜多在耍贫咀和打诨插科上进行发挥,故仍未摆脱原格局的限制)。特别是当社会上腐败成风,普遍都注重金钱地位,有的甚至不择手段,争权夺利,损人利己,好象人生的价值就在于金钱、地位、享受,而不在于高尚的人格、品行、道德情操和对社会的贡献。
象这种人性被铜臭所扭曲,传统美德(善良、正义、富有同情心等),为私欲所溶解的不正常社会风气,不正是反腐倡廉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吗?应当继前辈艺人未竟之志,出“弘扬民族美德”的新意;通过这一新意来歌颂劳动人民的善良、正义,鞭挞封建官吏贪赃弃旧的丑恶灵魂。让人们去思考人的真正价值是什么?

塑造主人翁

立意的问题解决之后,由于王卞这一仆人已被推上主人翁位置,一个新的主要问题摆在跟前:如何树立这一比较特别的正面典型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本人。后来从前辈艺人的再创造中得到启发:科白戏的《崔》剧有崔要王押送郑、陶两个妻妾回原藉时,把她们杀掉,王不忍下手,还赠银给两位受害者向巡按控告崔的情节。本人想,不下手杀人,就是善良、心软;只有心软,才能同情无辜,才能……对!应该用善良、心软为核心来左右这一人物形象的一切行动。但这一点,是一切善良人的共性。作为一个正面典型,仅有这一方面还不够,也难免单调、乏味,缺乏个性。如何使之具有其它方面的积极因素?于是一个善良、勤劳诚实、正义、憨厚、爽直、有骨气、助人为乐、关键时刻又敢于奋不顾身,吃了亏不动摇后悔的仆人形象,就渐渐地浮现在本人的脑际;
本人假定他是个幼失母,少失父的孤儿,家贫如洗,由姑母照顾抚养长大,曾从事过卖烧饼、挑担,什么粗活都干过的诚实劳动人民,后被熟人推荐入官宦人家当佣工,由于他的诚实、勤劳而赢得主人的欢心、赏识,辗转而到相府佣工。随着这个正面典型的隐隐约约树立,进一步就抓住人物的共性和个性如何有机结合这一中心环节去结构故事,让其只做他力所能及的事,他的行动,深受其仆人身份及性格的制约,使之有别于其它舞台上的善良形象,避免雷同化和一般化。

从而就产生了第一场金华探亲救得因替百姓写状控告崔君瑞县衙师爷吞没救济粮致遭崔寻隙侮辱而投河的郑廷玉,巧遇善于在官场投机钻营的崔群瑞及其发妻郑月娥,得以获悉崔某些鲜为人知的秘密,由此造成以后他与崔一系列的矛盾冲突,让他不知不觉地卷入崔、郑夫妻的斗争洲涡而不能自拔……等等。总之,整个场次的安排和戏剧矛盾的组织,都是围绕着以树立王卞这个颇具特色的正面典型而设计的。戏剧矛盾的大变动,带动了结构、场次、情节的大变革,从而就产生了大异于原剧的新结构、新场次和新情节。虽然其中还保留了科白戏的“逐卞”、“休妻”、“告状”、“惩崔”等场次,但已不是昔日的旧貌了。
一段小“插曲”

当腹稿拟好,动笔写提纲时,有位朋友发现我在重写《崔》剧,他笑着说:“你太天真啦!以前你身在其位,还可以理解。现在已退休了,还要呕这样的心血!这个戏是全国性剧目,谁不知它的历史价值?好搞,人家早就搞出来了,还等到你来动笔!华东的大手笔那么多,他们和全国许多专家已看过福建屏南县的庶民戏演过这个被认为是失传多年的宋元南戏原本,他们会不识货吗?还是及早‘收兵’吧!”这些话正是我80年代中期前不敢贸然动笔的主要原因。写与不写,我犹豫了好几天,通过深思,觉得这不是“硬任务”,没有压力,写不好不致惹闲言,万一人家亦写它,他写他的,我编我的,各走各的“弘扬”道路。反正闲不住,当精神寄托亦好。事实上,这亦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所给予的动力。

刻划几个主要人物

尽管已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比较周密的构思,但是几次易稿过程中,特别是进入第二度创造后,关于如何刻划人物和力求集中的问题,并不是一帆风顺,既有推翻原设想的,亦有改动后复改回来的。这段经过,尤值回味。

王卞这个人物,因找不到原本“江天暮雪”这一折的散曲,决定留在找到时才在“惩崔”场来补充他的戏。当进入第二度创造前夕,发觉高潮前的戏拖沓。于是就删掉王卞遭逐后投王姑妈得遇郑月娥这场戏,改为中途相遇的“惊变”(王姑妈遂成了不露面的角色)。
“惩崔”后还有一场“憨判”,主要写王卞在郑廷玉判决崔君瑞而犹豫时,出了“不能再让这类人当官”的点子。演出后,多认为是蛇足而砍掉。此外,原设想是“愤变”之后,王即带郑氏往平望江天驿巡按的住所去告状的。因感觉王卞的戏不足,有必要在这里再予突出他,表现他的好心、正义遭挫,吃点苦头之后反更坚强起来。也就是说,应有他自己性格发展的“高潮”。

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主人翁有引人瞩目和感人肺腑的重大行动或闪光点。于是就把原来“告状”的小标题改为“会驿”。加进一场王卞促郑氏到苏州府衙控告崔的“告状”。这场戏把郑氏的告状推入幕后,正面先写郑对此消极、犹豫(她获悉府官已受崔之贿),而王卞却一味天真地相信“白就是白,黑就是黑,难道黑白可以颠倒不成!”还愿为郑的遭休作证,再三,促郑进府衙告状;然后写告状的结果是,不但毫无收获,而且反使王卞挨了刑杖,郑怕再连累王,欲一死了事,王再予阻止,还向她倾吐肺腑,表明心迹:“唉,我的阿奶呀!(唱)你休泄气莫悲伤/王卞身虽卑贱骨硬坚/别看刑杖加俺狠又酷/却激起俺的义愤涌满腔/虽然是官场黑暗世道险/常言水有清浊,官有廉赃/我不信王法全部都成虚幻/官宦尽都是枉法贪钱/府衙败诉上省告/省告不倒京都拦轿诉一场/王卞情愿乞讨来帮你/直待阿奶冤恨得伸心方甘/”加进这场戏,通过第二度创造的努力,在实践过程中,果真收到感人的效果――观众多被感动得流了眼泪。而单纯看本子,却没有这种效果。这显系第二度创造正确发挥所取得的成效。由此可以看到第二度创造的重要性。
关于崔君瑞这一反面典型,原剧未涉及他的政事,只在负心抛结发这方面做他的文章。这太单调了!一个道德、良心成问题的官吏,在政事上不可能没有其劣迹。这既不真实,社会生活面亦不广,更反映不出其朝廷命官的身份。所以改编本就补上如下这一笔:他曾勾结县衙师爷,吞没救济粮,还有其它敲诈勒索的行为,由引而引起富有正义感(后为巡按)的姻舅郑廷玉发生矛盾……有人认为这是强加进去的。我认为写崔的弊政,正为这一反面典型作一点补充,不但不会矛盾,而且更具现实性和典型性。因为弊政与人物的抛结发,应是有其内在联系的;不然的话,崔就好象生活在封建仕途的真空,成为一个“空头官”。

补上了这方面的内容,既填补了这一不该疏忽的空白点,又使演出本的“惩崔”场得以出现人民“审”官这一富有点浪漫主义色彩的情节来。象这种既不游离于主题之外,又对这一反面典型的劣行有顺理成章的充实、丰富,应不致有斧凿痕迹的。

意想不到的是,此剧问世后,却收到反倡廉的客观效果。故尔在改为《王》剧时,真实性加重这方面的份量――加进陈才这个百姓头,写崔的赴任遇劫,把盗改为民,是受害的百姓为了报复赃官,不让他到别处去害民,聚众拦江截劫官船。
到后来“惩崔”场的“审”官时,才由陈才把这件事端出来,并送还“劫”来的印绶和袍帽,还要王卞代转达朝廷软差:“百姓要的是勤政为民的清官,不要贪赃腐化的劣吏……”借以表达人民的呼声和意愿。剧目名之改为《王卞审官》,就是由此而来的。

再予增补上述弊政所导致的后果,并非随心所欲,而是因其有助于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有助于有力鞭挞贪赃腐化的丑恶灵魂。

在创作过程中,反复较大的是对苏金英这个人物的处理。她在原剧是个既贤淑,又富有同情心的女性,她真诚招待崔的发妻,并称之为姐姐;可当崔命王卞押送发妻回原藉时,她又无能为力,只能赶到中途与郑氏钱别,并赠银给她。我认为,苏女的这种贤淑、好心,带有虚伪性。所以在改编本中,就被本人写成如此类型的人物:未与她发生利害冲突时,她是一个贤淑、娴静而又雍容深沉的大家闺秀,她亦对王卞的诚实有好感,她受崔的外貌和才华所迷惑而很爱他,甚至发展到乘父不在而暗渡陈仓,结下珠胎;可她又不放心崔妻荆底细,诸多盘诘、刺探,一旦真相大白,她那潜伏着的、由嫉妒而引发的虚伪一面就暴露出来了――表面不发作,热情招待郑氏;当崔为此感到为难时,她又向崔、郑表示:“看来只有由奴向爹进言就是了。
私下却严斥崔欺骗她,不肯干休,强其处理好他的前妻。实际就是要崔把前妻休却。总之,就是她起促使崔、郑矛盾发展的作用。这样处理,有些领导同志认为不妥,建议恢复原作苏女形象,表现这位大家闺秀是有教养的、贤淑的,她也是一位受害的女性。95广东国际艺术节期间,就照这样改动了――把抹在她脸上的虚伪、嫉妒的“黑点”几乎尽行刷掉,只保留其获悉真相后的抵触情绪和对崔的严厉斥责。可是后来又听到反对的意见,说这样改动,使得苏女变成似正非正的畸形人物。饰演这一角色的女演员亦有同样感觉,老是说很不好演。

通过尔后的反复思考、研究,觉得确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例如苏金英已向崔、郑表示要向其父进言来解决这一问题,为何过后就变卦,反要崔处理好其前妻?这种表里不一,剧本又没有补上她变卦的内心活动。这就令人难以理解了……等等。可以看出,在上述这一关系到戏剧矛盾能如何发展下去的节骨眼,苏女仍留前稿虚伪的描写。之所以未作改动,不外在于使戏能演下去。倘若照苏金英的承诺去写,极有可能会皆大欢喜而变成另一个戏。正因为类似的细节经不起推敲,就使女成为自相矛盾的畸形人物,从而亦影响到故事的真实性。所以,本人不同意“只要主要人物和主要矛盾站得住脚就好了”的说法。
象上述那一不属主要矛盾而又牵动下面戏剧矛盾发展的细节,一马虎,就有站不住脚之虞。岂能疏忽?

思考、研究的结果提醒本人,只有照原设想去处理苏金英,即通过她的深沉和由嫉妒引发的虚伪等表里不一的各种表现,去推动主要矛盾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矫正她的畸形。是以在改为《王》剧时,只好按原设想改回来,但有所不同,新改本把苏女的虚伪、嫉妒等隐晦一点,其内心世界亦随着挖深一些:“闻此言,怒满腔/崔郎果然隐真把我骗/我爹严峻忌谎言/必然发怒拆鸳鸯/若把她来拒挡/不好啊!她会归怨于我惹骂言/若是她来纳认/未明父意怎好擅自作主张/悔不该受惑污泥陷/一旦失贞拔足难/都怪崔郎掩真相/弄得我进退维谷心茫然/越思越想燃嫉火/难道说金枝女倒居妾房/”这段内心独白,既可以为下来她的表里不一,要崔处理好其前妻作铺垫,亦把她的性格脉络理清晰一点。这样,不但以后的矛盾发展会自然一些,而且与开头她诸多盘诘崔妻荆底细时的担心:“倘真崔郎前妻在,将来岂不生麻烦”也有呼应。这并不是本人存心要丑化这位大家闺秀,而是出于对全局的考虑使然的。如果说这样处理会“委屈”于她,只好请她忍受“委屈”就是了。其实这样写,苏女亦有某种程度的被骗受害。只不过她不致象郑月娥那样凄凉无依,那样能博得观众的同情罢了。这样改回来是否妥当,只好留待以后再实践去接受检验。
第二度创造

在这里顺便谈一谈此剧的第二度创造,特别是导演方面所作出的贡献,为上述“告状”这场戏,据本人所知,先是负责执导的海丰白字戏剧团徐再明同志挖了王卞的反抗精神--被轰出府衙后,不顾“疼痛难熬”几欲冲进衙门去与贪官争辩,因遭衙役阴挡而未果的那此导演处理;尔后又再经省文化厅派下去协助排练的省艺术创伤中心余汉东同志的丰富发展,才使得这场戏具有感人的效果。再如“愤变”(即休妻场),将临结束的那两句“正是人貌易择心难择,红颜就怕错嫁薄幸郎”的后台合唱,余汉东同志设计了如下的造型和表演“王卞双手拉着郑月娥往下场门一步步后退,郑氏悲愤地几次翻转过身来边哭边指着茫然呆立的崔群瑞发泄。既形象,又感人,特别是那些中年以上的女观众,多在这一造型中掉泪。此外,余汉东同志还对剧本某些影响集中的细节,亦作了一些必要垢删削,使演出本显得更加集中。值得一谈的还不止这些,限于篇幅,就不再累赘了。

通过这次合作,使本人获得不少教益。仅以作者身份,向余汉东同志以及所有为这个戏付出辛勤劳动的导演、作曲、演员、乐队、舞美连同提过宝贵意见的领导、专家致谢忱!

《王》剧至此只是暂告一段落。以后还要再听取意见进行修改、加工,以求更上一层楼。通过《王》剧的改编及其诞生经过,我深深体会到,生产一个较有质量的传统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及领导的关心、重视、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动力,更是巨大的!它将促使更多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获得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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