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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博弈、亚瘫痪状态与村庄公共治理

作者:陈潭/刘祖华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2-07
摘 要:本文试图运用博弈分析框架以湘南G县为背景观察、分析村庄精英竞争机制和村庄政治的运行实态。作者指出,在村庄治理精英和非治理精英的博弈与治理精英系统中村支书—村主任的博弈中,由于自主机制缺位和制度供给短缺,治理精英、非治理精英、乡镇政府和普通村民四者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为偏差,村庄公共治理其实处于一种“亚瘫痪”状态。因此,要变革村庄公共治理必须从四个方面入手:明晰责权,建立村支两委协调均衡机制;拓宽渠道,完善非治理精英吸纳机制;扩大参与,加强村民监督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建立乡镇仲裁机制。

关键词:精英博弈    亚瘫痪状态    公共治理     制度安排
             
一、研究理路

对村庄政治的研究是理解20世纪以来中国政治和乡村社会的重要路径。在中国乡村被嵌入民主化机制以后,特别是随着以村民自治为契机的“村政再造”的兴起,村庄精英在村庄政治和乡村治理视野中的作用与地位日益凸现,而从精英层面来研究现代村庄政治和乡土社会也作为一个新的学术生长点在学界盛行,且著述颇丰。例如,王铭铭对村庄非正式权威进行了一般性考察与阐述(王铭铭,1997);樊平则对体制内精英——代表自上而下的体制性权力的村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与代表自下而上内生性权力的村委会(村主任)——进行了“两分”,并认为处理好二者的互动关系对农村发展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樊平,1997);仝志辉、贺雪峰对村庄开展了“治理精英―非治理精英―普通村民”的三层分析与四种理想村庄的分类(仝志辉、贺雪峰,2002);金太军试图融合村庄权力结构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对村庄治理进行了“国家―村庄精英―普通村民”三重权力互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金太军,2002);吴毅则从农村村干部“双重角色”、“经纪模式”与“守夜人”和“撞钟者”的角色分析对国家与村庄的关系进行了再研究(吴毅,2002);张正河则通过对新疆和甘肃部分农牧民的访问调查,研究了村官、民间组织、宗族势力、经济能人等村庄精英产生的竞争和互补效应及其对村庄决策权的影响(张正和,2004),等等,这些均为我们从精英视角解读村庄政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那么,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村庄精英的竞争机制和村庄政治的运行实态到底是怎样的?村庄公共治理的效能与现状又如何呢?我国乃典型的“非均质国家”,南北东西地域形态、经济水平各异,因而我们的研究不得不打上地域特性的烙印.。我们试图通过对湘南G县近30个村庄的调查基础上并以沙村为研究模型所得出的地域性结论来阐释和回答上述问题。我们研究的理论进路如是:
(1)博弈参与者均被预设为理性的经济人,且在博弈过程中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此为前提,在稀缺性的村庄资源和有限的组织利益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经常性的非合作博弈困局。因此,本文基于非合作博弈条件下对局中人理性行为所导致的村庄政治场域不良运行状态开展实证性解构与理论性探究,希冀寻求普适性的村庄公共治理路径。
(2) 援引世界卫生组织把介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生理状态称为“亚健康”的说法,把村庄权力运行或村庄治理介于规范有序与失范无序之间的状态称为“亚健康”或“亚瘫痪”状态。我们把由合作博弈所形成“共谋”式的非正常状态谓之为“亚健康”,把由非合作博弈所形成的非正常状态谓之为“亚瘫痪”。而合作博弈条件下,村庄政治一般处于良性和均衡状态,非良性与非均衡的“亚健康”将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其实,村庄政治的所谓良性均衡的“健康”状态只是一种理想类型,“亚健康”亦带有相当的不确定性,故借用“亚瘫痪”一词更能体现当下转型中国多数村庄的治理状况。
(3) “亚瘫痪”状态的形成与国家制度的安排和村庄精英互动博弈及现实选择面向紧密相关,乡镇政权的干预、普通村民的民主意向是对村庄精英的行动方向和战略组合产生影响的两大驱动性因素。由于国家权威并未完全退出村庄政治舞台,它仍然具有对农村的超经济控制力和政治渗透力,因而村庄政治完全意义上的“瘫痪”状态也是具有韦伯意义的“理想类型”,现实中更多村庄处于一种“亚瘫痪”状态。
(4) 村庄精英居于国家(政府)与村庄(农民)承上启下的中介地位,它的行为状态构成了村庄权力互动的交叉点和集合部。通过对村庄精英博弈结构的“麻雀解剖”,可以透视出村庄权力的运行全景。本文在融合仝志辉、贺雪峰的“治理精英-非治理精英-普通村民”三层分析与金太军的“国家-村庄精英-普通村民”三重分析的基础上,建构“治理精英-非治理精英”及治理精英系统内村支书-村主任的博弈分析框架,以村庄“亚瘫痪”状态为突破口径,以期对村庄权力运行实态进行全面考察。
(5) 在对“亚瘫痪”状态进行病因诊断与脉络梳理的基础上,对转型时期村庄治理的制度建设进行一次基于地域性结论的初步探讨。

二、 精英分化与权力格局

村庄精英是指那些在村庄中拥有相对资源优势,其社会影响力超过一般村民平均社会影响力的那类村民(贺雪峰,2003:159)。仝志辉、贺雪峰根据村庄各权力主体拥有权力的不同影响力来源,把村庄精英分为治理精英和非治理精英。治理精英指掌握着村庄正式权力资源的村组干部,其社会影响力来源于正式授权,获得国家政权体系的认可。而非治理精英指在村庄中有一定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村民,如宗族头人、经济能人、乡村教师、民间文化人、乡村医生、村痞地霸等,其社会影响力主要源于村庄社会中的文化认同和利益联系,如源于个人魅力,德高望重、血缘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经济互利关系等,也可能源于非治理精英村庄外部的个人关系网络,如有官方资源背景、与村外某强势人物的关系密切等。
由于国家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分化日趋明朗和农村传统文化网络日渐衰落,村庄精英呈现多元化格局。村级治理和村庄公共事务的效能很大程度取决于村庄精英互动博弈过程中协商、默契与利益互惠的达成。

1、 角色冲突与村官的两难:治理精英的艰难生存境地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体制瓦解后),村庄中有一定动员能力,并且与乡(镇)干部有一定关系的村民被任命为村干部,干部的去向完全由上级乡镇政权决定,不少农村地区就广泛流传着的“村干部乡里定”的说法。上级单一授权的来源方式形成了一个直接面对上层的忠诚网络,治理精英成为国家利益在村庄中的代理人。在封闭状态的村庄共同体中,治理精英凭借组织性权威在完成国家政务的同时,也能很好的扮演起村庄“监护人”角色,从而成为村庄公共事务管理依赖的对象并得到了村民的广泛拥护。治理精英因为权力运作不但获得了应有的工资报酬,而且获取了尊重等无形资产回报。出于对村庄权力和利益的独占心理,即将退位的治理精英在干部更替时,也会充分利用职位优势和乡(镇)干部的人际网络,尽可能安排自己的子女、亲属或心腹接位,进行一场权力交接的家族拉力赛,印证了农村中“老子英雄儿好汉”的说法。1980年代,村庄治理精英度过了一个“外无干扰、内无抵制”的黄金时期。
然而,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推行的是层层压力型体制,特别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实行“国税不足地税补、地税不足财政补”的财税政策,使乡(镇)对农村资源抽取性质的政务不断加强,农民负担日趋加重,乡村关系出现紧张局面。乡镇政权对农村资源的过度抽取和来自乡镇的名目繁多的各项检查、达标活动,使治理精英无暇应付,“一年就是要钱、要粮、要命,简直成了乡政府的走狗”①。同时,随着村庄集体经济的逐渐解体,村庄公共设施建设难以启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短缺,治理精英在发展村庄经济方面似乎“黔驴技穷”,越来越无法满足村民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与心理需要,加之村庄原有“意识形态”禁锢的解除和可利用资源的增加使村民对治理精英的依赖进一步削弱,治理精英的“监护人”角色在村民心目中暗然失色。1998年以后,村民自治制度全面实行,治理精英的产生方式由原来任命制为主转换为政府主导的村委会选举和任命两种,乡镇与村的关系逐步由领导转向为指导,使治理精英的合法性基础和授权来源发生了由“上”至“下”的转变,乡镇已经不能任意决定村委会干部的任免与去留,即使是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来自村庄方面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村民自我意识的不断提高与压力体制下不断扩张的乡镇政权使治理精英在利益分配行动中产生逻辑冲突:治理精英落实乡镇行政工作越积极,与村民的冲突可能就越大;落实乡镇行政工作越消极,就有可能失去自上而下的组织支持,影响自身角色生存。而在这种缺失治理资源和权威的村治环境中村庄治理精英一方面要代理政府执行税费征徼、计划生育等国家政务,另一方面又要代表村民利益进行村务建设、为村民提供庇护,其结果是 “对上负责困难,对下负责不足”、“上有压力,下有阻力”,从而导致村庄治理精英处于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乡镇政府与农民夹缝之中求生存的结构性两难,“代理人”角色和“监护人”角色相互冲突,使治理精英陷入“两头受气”甚至“费力不讨好”的困局之中。

2、 经济分化与宗族资源:非治理精英异军突起

非治理精英在村庄的崛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分化紧密关联。进入19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引导下,村庄中一批具有经济头脑和一技之长的村民通过勤劳和努力率先富了起来,村庄中的贫富差距开始拉大。大批经济能人因为拥有经济资源与村民形成雇佣关系,而对部分村民形成支配关系,在乡村的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突出。大多数的经济能人不但能利用这种影响力在为获得更多财富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带领群众发家致富或为村庄公共事务尽力获得村民的普遍尊重,成为村庄中具有一言九鼎之威的经济精英。国家现代化建设与城市化进程的纵深推进,打破了传统村庄共同体的封闭状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现代化因素不断渗入村庄,村庄内围绕利益分配而形成的新的人际关系与传统人伦格局相互碰撞导致了村庄权力格局的相应变化,旧的权力运行规则打破了,新的规则尚未完善,村庄权力出现暂时真空。从管理学角度讲,在一定的人群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权力在发挥作用,如果正式权力在基层出现真空状态,就会有别的权力形式来填补。村庄权力的断裂与空白,为非治理精英的生存与发挥影响提供了空间。伴随着宗族势力的兴起,一大批宗族精英脱颖而出并“虎视”村庄权力。随着国家权威控制在村域的渐行渐远,农村“黑金”势力、宗教组织也乘虚而入、死灰复燃并抢占村庄资源,希冀在村庄治理中占有一席之地甚至垄断村庄政治资源。
非治理精英的异军突起形成了参差不齐、良莠并存的多元精英竞争的权力格局。在经过民主制度的洗礼与民主选举的训练后,非治理精英逐渐熟悉掌握和学会运用民主技巧和政治策略扩大自己的影响,逐步具备了与治理精英讨价还价的能力,成为挑战治理精英,觊觎村庄权力的一支“劲旅”。

3、政治语境中的失语:普通村民的策略性表达

普通村民在政治上是村级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者,在经济上也是自主经营的自由主体,然而细碎分散的农村市场经济中,农民就象马克思所形容的“马铃薯”,处于分割的原子化状态,他们既无力把握村政,也无力把握市场。高度自由经济带来的高风险使村民感到了自身的经济脆弱性,同时他们接受政治信息较少、利益渠道狭窄、组织化水平低,这又进一步增加了他们在村级公共事务中的无力感(金太军,2002)。经济资源的缺失与政治地位的低下决定了普通村民在村庄政治中的“棋子”角色,他们在形成自己的政治态度时往往受到村庄精英的裹挟,被动或主动地依附于村庄精英进入村庄政治生活(仝志辉、贺雪峰,1999),且形成了一套自身经济利益与政治态度的策略性表达方式。
碍于乡亲情面,普通村民很少在公开的正式场合(如村民大会)公开表明个人的政治态度和利益取向,而是委婉地、含沙射影地提出自己的主见或中意人,甚至多半的村民在公共选择中是保持沉默,只在私下里发发牢骚或在执行中借故消极抵抗和不合作,如通过拒交农业税来表达对村干部的不满,以谩骂的方式指桑骂槐来宣泄利益表达受阻的不公平。我们把村民在公开的正式场合的沉默与非正式的私下场合的策略性表达称之为村民的“失语”状态,究其根源可知,在低流动性的村庄社区中,策略性表达减少了村民之间未来可能出现的矛盾和摩擦。在沙村的调查中村民也向我们反映了对村干部的不满,发了许多牢骚,但一涉及到具体人物和事件时都表述得含糊其辞。在沙村与村民F的谈话情况就是如此,F对新当选的村主任J明显不满,但在我们的谈话中却表达得很含蓄。

问:你对J当村主任有什么看法?
答:不好说,都住在一块地儿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问:你尽管说,我们不会传出去的。
答:(笑一笑,欲言又止)……,我们村是个大村,人口多人心杂,要选出个镇住地盘的中意人也不……,不好说(摇摇头) ……

历史事实说明,无论农民参加什么组织,其初衷都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获得社会归属感(王峰,2003)。普通村民在失语的政治语境中,本能地把利益诉求与政治表达更多地寄托于村庄中说得起话、办得起事的非治理精英身上,依附于各种非正式组织乃至非法组织。这样,村中具有一定政治意识和话语能力的非治理精英成为普通村民不可多得的利益代言人,引导着村庄舆论和村庄政治起伏。

4、集体行动中的组织意图:乡镇权威张力在村庄中的延伸

   在民主机制嵌入乡村社会后,乡村高度整合的治理权威开始逐步退出村庄场域,以往在村庄建立的准政府的行政组织和由政府直接任命的村庄干部及以党代政、政社合一的治理模式就缺少了存在的制度依据。然而国家准动员的压力型体制下,乡镇对村庄的资源提取性质的政务却在进一步加强,且政务的完成与否与乡镇干部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前途直接挂钩,于是乡镇政权以完成政务为目标的对村级人事的控制表现出积极扩张的欲望,其行动逻辑必然倾斜于能够完成乡镇布置的各项任务的“中意人”上,对村庄选举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甚至完全左右选举局面。长期村级治理所积累的权威资源的浸染与“官管民”的天经地义在村庄中的文化认同,以及恩威并治的工作方式保证了乡镇经济和乡村稳定目标的诱惑,使乡镇权威在村庄的延伸和渗透迟迟不愿退出或只在经济领域象征性的减弱。在沙村所在的镇政府与一位副书记交谈时,这位副书记就用“责任重如泰山,权力轻如鸿毛”来戏称乡镇无权的地位和抱怨县级政府对乡镇部分权力部门的上收直管。
    然而随着村组法的颁布与村民自治制度的全面实施,乡镇对村庄的干预行为受到了来自国家法律的质疑而失去了合法性基础,甚至成为村民上访的直接被告和间接被告。于是“组织意图”这一界限模糊的词语在乡镇干部口中流行起来,通过一套更具隐蔽性和策略性的控制程序与话语体系来达成目标成为乡镇政权的现实选择。在G县的村级换届选举中,乡镇政府一般要由党委、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成员成立选举领导小组部署、指导和监督全乡的选举工作,在选举期间,乡镇“包村”干部也要在村庄把握选举局面。在村庄也相应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和村庄原班人马组成的选举工作小组,通过“酝酿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报乡镇领导小组同意,这个机制为按乡镇意图与村庄干部私意圈定正式候选人提供了可能性。乡镇政权另一个策略行动则是通过对村党支部的直接控制来对村庄选举产生间接影响,一般来说,村支委的换届先于村委会换届,乡镇党委对村党支部的绝对领导权为乡镇的控制行为提供了合法注脚。村党支部书记对乡镇党委也有着很大的亲和力,比较自觉地贯切乡镇党委的意图,包括对村委会的领导(金太军,2003)。乡镇政权在对村庄候选人不满意时,一句“组织意图”,村支书就会心领神会的利用手中的举荐权将村庄侯选人从名单中“抹掉”,村支部书记也会趁机将自己的心腹或“靠得住的人”插进班子,与乡镇政权达成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在沙村与廖某的谈话印证了我们的一些想法。

问:你认为村干部该与乡镇政府搞好关系吗?
答:很有必要,关系搞不好有可能被撤了,关系搞好了,还可以到乡镇弄些好处,多拨些经费,去年村委换届,我们村就比其他村多要了1200块钱。

    乡镇政权的策略与行为在村庄治理精英对付非治理精英的行动中得到效仿,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村庄,乡镇组织、体制资源的运作与“组织意图”的套用在治理精英手中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治理精英力战非治理精英的“上方宝剑”。当然,治理精英由于治理权威丧失而无法完成乡镇任务时,乡镇政府也可能以“组织意图”的名义对村级班子进行微调,把乡镇中意的非治理精英安排进班子,成为非治理精英进入村庄权力的一条重要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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