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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与西方之间:犹太哲学及其对中国哲学的意义

作者:未知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1-02
哲学是一种思维方式。因此,一种哲学就是一条思想之路。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 各种各样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存在过许多不同的思想之路。西方哲学和古代中国哲学 就是两条重要的思想之路。
  西方哲学之路发端于古代的小亚细亚和雅典,随着历史的变迁,它在走完了古希腊的 历程后又延伸到古代和近现代的欧洲诸国及至北美。这是一条理性主义的思想之路,因 为他们的思维方式是理性的、逻辑论证型的。古代中国哲学始于先秦,在以后各个朝代 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儒、释、道为主流的思想派别。众所周知,这是一条直觉 主义之路,因为这些思想家的思维方式是直觉或体悟。
  然而,除了上述两条思想之路外,在古老的希伯来文明中又生发出另一条道路,这就 是犹太哲学。这是一条奇特的思想之路。它起始于耶路撒冷,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东方但 又靠近西方,处在东方和西方的中间地带——中东地区。但是,后来的历史却神奇般地 使之从中东而挺进欧洲,在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荷兰、德国等欧洲腹地独辟蹊径, 开出一条新路来。斐洛、萨阿底、哈列维、迈蒙尼德、格森尼德、克来斯卡、门德尔松 、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开普兰、列维那斯是这条思想之路上功名卓著的 哲学家。它之所以成为一条新路,乃由于它是一种新的哲学,是一种既不同于理性主义 的西方哲学,也不同于直觉主义或神秘主义的中国哲学,而是一种融合了理性与信仰的 新哲学。无疑,这样一种哲学对于中国哲学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都应该有积极的意义。 迄今,犹太哲学在中国却尚未得到广泛的了解和认同,其价值和意义还没有显示出来。 所以,本文拟阐述犹太哲学是如何形成的,其基本性质和特征,并在与现代中国哲学的 比较中,探讨它对于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有何借鉴意义。
      一、亚伯拉罕主义与雅典主义的交会:犹太哲学的心路历程
  著名犹太哲学史家古德曼(Julius  Guttmann)说:“犹太哲学可以描述为用一般哲学的 概念和规范对犹太信仰和习俗所做的描述。”[1](P4)他这里所谓“一般哲学”指的就 是希腊哲学和由之发展而来的西方哲学。这个颇为流行的定义表明,犹太哲学的构成需 要两个因素,一是西方哲学,二是传统的犹太教。它还包含这样的意思,在原初的以色 列人那里是只有宗教而没有哲学的,只是随着希腊文化及其哲学的传播,犹太人开始用 希腊哲学的概念和范畴对自己的传统做出解释时,犹太人才拥有了自己的哲学。
  众所周知,以色列人为人类贡献的《圣经》,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一神教。但 是,按照古德曼等犹太哲学家的解释,尽管《圣经》作为宗教的经典也包含了一些宇宙 论和人生论的哲学思想,但它不是哲学著作,其中没有系统的哲学。犹太哲学的产生是 与犹太教与希腊哲学的相遇分不开的。
  公元前323年,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攻占了巴勒斯坦,把希腊文化带到了这个一神教的 诞生地,使原本两个独立的民族、独立的文化系统正式相遇了。这是一个战败了的民族 和一个强势民族的相遇,一个弱势文明和一个强势文明的相遇。对于犹太人来说,这样 的相遇具有“不得不”的性质。这样的相遇不似朋友间平等的会面,其间有冲突、对抗 ,包括犹太人“以身殉教”这样的血的代价,当然也有温和平静的对话,天长日久的熏 陶和逐渐的相互融合。两种传统相遇300年以后,在地处北非的亚历山大里亚孕育出第 一个犹太哲学家——斐洛。他在血统上是地道的犹太人,笃信犹太教,而且以诠释犹太 教的《圣经》为毕生的事业,他同时也是在希腊文化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精通希腊语 言、哲学、历史和诗歌的希腊化了的犹太人。希伯来的信仰和宗教精神与古希腊的哲学 理念和理性主义精神交织在这位希腊化的犹太人心中,经过艰苦的综合与调和而形成了 一种既不同于犹太教,也不同于希腊哲学,同时又包含犹太教信仰和希腊理性内容的新 的思想体系,这就是犹太哲学。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斐洛哲学在很长的时间内不为犹 太人所知,因而没有直接影响后来的犹太哲学,但是,他作为犹太哲学的始祖的地位却 是公认的。
  公元70年,罗马帝国的军队焚毁了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圣殿,犹太人从此失去了自己的 国家,流散在世界各地,巴比伦、西班牙和德国、波兰先后成为犹太人最为集中的地区 。公元7世纪后,伊斯兰教和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国兴起。在穆斯林学者的努 力下,重要的希腊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的哲学著作都被译成了阿拉伯语, 帝国境内的犹太人再次与希腊哲学相遇,并逐渐塑造出了一大批杰出的哲学家,使中世 纪成为犹太哲学的第一个繁荣、辉煌的时代。这个时期著名的犹太哲学家有萨阿底·高 恩、犹大·哈列维、伊本·道德、摩西·迈蒙尼德、列维·本格森、克来斯卡。尽管这 些犹太哲学家身处阿拉伯帝国(后来欧洲南部成为基督教的辖区),但他们面对的依然是 希腊哲学,他们都是用希腊哲学的概念和理性的方法来审视犹太教传统的。因此,这个 时期的犹太哲学依然是犹太传统和希腊哲学相遇、对话和融合的结果。
  在中世纪,犹太人被迫居住在和基督徒分离的“隔都”里面,宗教上受迫害,政治上 无权利,人格上受歧视。法国大革命以后,欧洲各国的犹太人逐渐被赋予了公民权,取 得了与宗主国人民平等的地位,史称犹太人的“解放”。“解放”使犹太人冲破了“隔 都”的围墙,更加直接地面临西方文化的挑战。犹太启蒙运动的领袖门德尔松认为,犹 太人应该同时兼顾两个方面,即一方面坚持犹太教的传统,另一方面又要融入到西方文 化和社会中去。对于多数犹太人来说,这是一个痛苦的思想文化上的交锋和对话的过程 。之后,犹太人内部又产生出一批后启蒙时代的卓越哲学家,如科恩、罗森茨维格、布 伯、海舍尔等等。科恩本是新康德主义的一代宗师,属于理性主义的哲学家,但是,他 在退休后却回到了自己民族的宗教,发展出犹太教哲学的体系,影响了罗森茨维格、布 伯等哲学家。
  这就是犹太教发生发展的大致历程。这个历程表明,犹太哲学是古代犹太教传统和与 希腊哲学以及后来的西方哲学相遇、碰撞、对话和融合的产物。用一位犹太哲学家的术 语来说,这是“亚伯拉罕主义”和“雅典主义”相会合的结果。
      二、东方与西方之间:犹太哲学的特征
  作为东西方文化相遇的产物,犹太哲学有亦东亦西的特点。这里的亦东亦西性就是犹 太教中固有的信仰和神秘主义的因素和西方哲学中理性和逻辑的成分的整合与统一。
  西方哲学的主流是理性主义的。理性主义哲学的前提是承认对象的可理解性,其核心 是对人的理性能力的确信,即认为人的理性有能力认识研究的对象——这种对象也许是 自然界,也许是人类社会秩序或人的本性,也许是科学知识和语言,诸如此类,并能够 把自己的认识和思想逻辑地表达出来。尽管西方哲学的发展曲折多变——古希腊的繁荣 时期,中世纪的“奴婢”阶段,近现代的鼎盛春秋,后现代时期传统的衰微,然而其主 导的方面是理性主义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表现形式不同,有唯 心主义哲学,如柏拉图的理念论和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有唯物主义哲学,如古希腊 原子唯物主义和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有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如洛克、巴克莱、 休谟的古典经验主义以及维也纳学派的现代逻辑实证主义,也有唯理论的认识论,如笛 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以及康德的批判哲学。还有以非理性主义甚至反理性主义著 称的学派,例如叔本华的唯意志主义和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反理性主义哲学表面上 看与理性主义无缘,但其本质仍然是理性主义的。这是因为,这些体系所研究或重视的 对象是非理性的成分,如意志、情感、性欲等,而其方法仍然是理性主义的,即运用理 性对非理性的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理性或逻辑地诉诸文字表达。后现代哲学以反传统 著称,传统的理性主义当然也在其反对之列。但是,后现代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理性主 义的,因为它是对古代和现代传统所做的理性的批判,其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仍然是理 性主义的。
  如前所述,犹太哲学的源头是犹太教。犹太教是东方(中东)的产物,体现着东方的精 神特征,这就是信仰至上和神秘主义。犹太教的前提是对造物主和神性立法者上帝的信 仰。有这样的信仰,才有所谓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约,给予“十诫 ”和诸多律令典章,使以色列人在生活中有所依从。如果没有这样的信仰前提,就不会 有犹太教的存在。犹太教的主要经典是希伯来《圣经》,它以“起初,上帝创造天地” 开始,隐含着对上帝的信仰,它没有也无须任何关于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圣经》对 于上帝的描述多是神秘莫测的,其中尤以《创世纪》中的创造论和《以西结书》、《以 赛亚书》中对于神车的描述最为突出。在历史上,这些篇章的内容是只可意会,不可言 传的。
  犹太哲学的根本特点是理性与信仰的结合。这个特点有两层涵义:其一是说犹太哲学 用理性的思维方式研究犹太教这个对象,试图借理性之助解决上帝的存在、人生的信仰 、目的和意义等问题。这是一种理性的方法和信仰对象的结合。其二是说犹太哲学在内 容上既有理性主义的因素,又不排斥或排除信仰的成分。对于大多数犹太哲学家而言, 理性主义和信仰是并驾齐驱的。对他们来说,否认理性的作用,只承认信仰,就只有犹 太教而没有哲学;反过来,如果只强调理性和知识,忽视了信仰的作用和价值,犹太传 统就失去了意义,就只能导致古希腊的唯智主义而不是犹太哲学。
  理性与信仰的统一,在中世纪著名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哲学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他 说:如果仅仅在口头上谈论真理或貌似真理的理论,而不真正理解它们,就不能真正信 仰它们。“因为只有理解了才能信仰。”[2](P107)在他看来,信仰而无理解是盲目的 ,因此,必须对传统的信仰作一番理性的考察,使之成为不违反理性的信仰。通过他的 理性的考察,《圣经》中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被解释成按上帝的“理智”造人; “看见”、“看”、“望”在被用于上帝时,“都是指理智的把握,决不是指眼睛的看 到”。[2](P29)这样一来,犹太传统中的人格神就被抽掉了神人同性论的特征而被理性 化了。同时,迈蒙尼德又始终把信仰放在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上。当亚里士多德派的宇 宙永恒论和犹太教关于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学说发生冲突时,迈蒙尼德就毫不犹豫 地站到了犹太教信仰一边,认为犹太教的创世论远比宇宙永恒论更为可取。还有,在论 述先知何以作出预言的时候,迈蒙尼德把上帝和从他而释放出的“流”放在了突出重要 的地位,认为神不但是预言的最终源泉,而且在预言的产生过程中发挥着直接的重要作 用。与此同时,他又强调理性和信仰是同时共存,互相补充的,只有具备高度发展了的 理性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将潜在的预言现实化。迈蒙尼德的目的就是调和理性和信仰, 使《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论”、“神车论”、犹太教传统中的“先知论”等等,都成 为理性或哲学研究的对象,使哲学的内容既是有关宗教的,又是理性主义的。在他那里 ,犹太教的主要信仰和习俗与希腊哲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在理性主义的分析和论证下 结合起来,不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体现了一种整体的统一性。[3]
  理性主义讲求概念的清晰、分析和论证的合逻辑性,它与东方的神秘主义那种晦暗不 明、语焉不详的风格迥然不同,因而很难与之兼容并存。但是,在犹太哲学家那里,它 们却被有机地融汇在一个体系之中。第一个犹太哲学家斐洛借用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 派的哲学阐述犹太教的创造论,试图通过理性主义的阐释将《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论理 论化、系统化。他认为,上帝不是从虚无中创造世界,而是借助于理念渐次产生出世界 的。理念是上帝的思想,是他用以规范质料的工具,也是为被造物的形式或本质。“它 们赋予万物以形式,给无序以有序,给无限以界限,给无形状以形状,总之,变坏事为 好事。”[4](P210)但是,他对于“逻各斯”的解释则充满神秘主义。“逻各斯”(Logo s)是最高的理念,是“理念的理念”,“神的言辞”或“智慧”,它还被说成是“上帝 的长子”、“上帝的形象”、最高的天使,以及宇宙的力量源泉等等。它内在于物质世 界,即为自然界的规律,内在于人,即为灵魂中最优秀的部分,体现在犹太教的《托拉 》中,则成为神圣的律法。在他那里,逻各斯在概念和功能上都是不清楚的。我们无法 形成它的明确认识,只能靠体悟来把握它在不同场合下的意义和功用。类似“逻各斯” 这样的神秘性概念也体现在各个时期的其他犹太哲学家那里,即便在20世纪的马丁·布 伯那里也是显而易见的。布伯哲学中的核心概念是“我-你”关系,指人与人之间应有 的存在状态。在这样的关系中,我不把别人作为外在的它物(It),也不作为和自己不相 干的他者(He),而是作为和自己处在直接的关联中的你(Thou)。我和你的这种关系是我 中有你,你中有我,彼此相互包容,共同结成一个整体。从理性主义的观点看,我就是 我,你就是你,彼此界限分明,而我-你关系强调的是二者的交互性(co-relation)和“ 伴侣”(partnership)关系,突出的恰好是二者之间的不明晰性。不仅如此,他承认上 帝的存在,认为《圣经》就是上帝的声音,上帝是永恒的你,人与上帝的关系也是我- 你关系。无疑,这样的关系也是神秘莫测的,只有在宗教经验中才能体会其意蕴所在。
  理性与信仰这两种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结合,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在犹太 哲学家那里,二者结合、统一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犹太哲学中实际上存在着相 互区别的两派,一派推重理性,代表性的哲学家有斐洛、萨阿底、迈蒙尼德、格森尼德 、科恩;另一派推重传统的犹太教信仰,其主要代表是哈列维、卢扎托、克莱斯卡、罗 森茨维格、布伯和海舍尔。卢扎托认为,西方文化是由两种力量构成的,这就是雅典主 义或希腊文化与作为犹太宗教思想的亚伯拉罕主义。前者给世界带来了哲学、科学、艺 术以及对和谐和壮丽的热爱,后者带给人类的是公正、平等和仁爱之类,使人类讲道德 和慈善。希腊文化中的唯智主义对生活没有意义,它只适用于哲学家,而不能满足大众 的要求,因为大众需要的是“道德维生素”。[5](P281—282)马丁·布伯也严肃地指出 了西方文化的不足:它拥有最全面的和高度发达的知识,然而自己却无法找到意义;它 拥有最严格的和最纯正的规训,但自己却无法找到道路。这样的道路就是对于超越存在 的信念,它关乎人类的本真的生活,是生活的真正意义所在。这样的道路存在于东方文 化之中,即犹太教和中国古代老庄的道家哲学之中。因此,东方文化可以弥补现代西方 文化的缺陷。[6](P555—556)
  犹太哲学的以上特点表明,犹太哲学不是纯粹东方的,也不是纯粹西方的,它在吸收 西方哲学的概念和理性主义思维方式的同时保留了犹太教的信仰和神秘主义因素,采取 的是一种综合的亦此亦彼的做法。因此,它既是东方的,又是西方的,可以说是介于东 方和西方之间的第三条思想之路。它还表明,犹太哲学家没有故步自封,没有被狭隘的 民族主义所蒙蔽,他们对西方文化和哲学采取开放、学习和汲取精华的态度;他们也没 有妄自菲薄,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和精神在他们的新哲学中得到了创造性地保持和弘扬。 犹太哲学这样一些特点及其态度和精神,对于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应有其不容 忽视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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