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财政税收论文 >> 财税法规论文 >> 试论预算法制度的改革论文

试论预算法制度的改革

作者:勾飞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5-05

  然后就是调整预算年度起讫时间,以消除预算效力真空的问题。根据《预算法》第10条的规定,中国预算年度实行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种规定虽然与国民的日常思维习惯和行为定势保持一致,与工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也能大体吻合,但是它与中国权力机关审批预算的时间无法衔接。[6] 中国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是在每年的3月份召开,地方人大全体会议一般在开完全国人大会后的四、五月份才召开。这于预算的通过和实施相差超过4到5个月。这几个月里就造成预算效力的断档和真空。因此中国在改革预算法制度时这也是一个必须改变的体制。我们可以借鉴以英国、日本、印度为代表的从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的跨年制预算年度,这样的话就和中国人大全体会议同时开始,就会消除预算效力的断档和真空。

  中国预算法的改革还涉及到了很多其他的内容。这些内容牵扯到的问题如果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中国的预算制度肯定能够跟上时代的改变,更好的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注释】
  1.刘仲藜等主编:《中国财税改革与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2.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3.王长勇:《地方发债权仍存争议 修订预算法留有空间》,http://www.people.com.cn/GB/jingji/ 1037/2429479.html。 
  4.“依法理财与时俱进———纪念《预算法》颁布十周年”,http://www.jzczj.gov.cn/maque/newsxp/ReadNew.asp?NewsID=1434&BigClassName=%D0%C2%CE%C5%B6%AF%CC%AC&SmallClassName=%D5%FE%B2%DF%C0%ED%C2%DB&SpecialID=24。 
  5.刘剑文、熊伟《预算审批制度改革与中国预算法的完善》,http://www.99tax.com/html/2004-8-18/3326.htm。

上一页 [1] [2]

论文搜索
关键字:预算法 制度 改革
最新财税法规论文
基于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对策思考
论大学生实习成本负担的财税政策支持
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政府预算的法治性
预算审批制度改革与中国预算法的完善
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建
试论财政补偿的立法规范
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建议
试论预算法制度的改革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思考
热门财税法规论文
我国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
税法上的诚信原则
从税法角度看公司的社会责任
我国税务代理现状及几点思考
新时期发展民族经济的财税思考
税收管理员制度再认识:一个历史的视角
深化税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关问题的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税收制度
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