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社会学论文 >> 农村研究论文 >> 对我国农民工保障问题的再认识论文

对我国农民工保障问题的再认识

作者:刘冬姣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5-29

    这些观点有两个值得讨论的重要问题:一是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是否只能通过是建立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式;二是能否因为目前建立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条件不充分,放弃解决农民工的保障问题。事实上,在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上,除了政府可以有所作为,即出台有关法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外,商业保险公司也应该大有作为,即为农民工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特别是在目前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通过为农民工提供保险,解决农民工的保障缺失问题。     2、误区之二:因为开办农民工保险会增加劳动力成本而搁置农民工保险     许多企业和用人单位认为,雇佣农民工主要优势在于农民工劳动力价格低廉,不必承担其社会保险费的负担,如果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必然增加劳动力成本。     事实上,对于企业和用人单位来说,大量使用农民工而不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手续,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因降低成本获取高额经济回报,但也积累了很大的风险,从层出不穷的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数不清的劳资纠纷,表明工作伤害与职业病己构成现阶段工业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重大风险,不仅直接损害着劳动者的健康与生命、使受害者及其家庭陷入困境,长此以往,也必将影响企业的发展,目前的“民工荒”就是其必然反映。     3、误区之三:农民工的特点及其维权意识的淡漠可暂不开办农民工保险     许多农民工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甚至有一定数量的文盲,对各种知识掌握的程度有限。他们对市场经济的风险往往认识不够,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加上工作流动性很大,未来的预期不确定,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因此,有人认为,农民工保险可暂不开办。     事实上,建立完善的、涵盖全社会成员的风险保障体系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提高广大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应有之义。并且,为农民工提供保险保障,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流动性,为实现农业人口转移并定居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不能操之过急     1、目前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     农民工是跨越城乡的边缘性群体,依照其职工身份应当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而依照其农民身份则应当纳入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但无论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还是农村社会保险范围,都存在一些现实难题。     就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来看,根据《劳动法》所确立的劳动者平等的精神,农民工应当为城镇社会保险所覆盖,与城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险待遇。但是,如果要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农民工的流动性强,工作流动性大,工作场所不固定,还存在返乡务农的可能性,这将加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的困难和障碍。如果强行推行这种城乡接轨,必将支付巨大的监督成本,很可能成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新的“ 门槛”,减少农民进城就业的数量。     就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来看,农民工户口在农村,仍然对承包土地享有使用权,而农村社会保险是以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就不应当将农民工排斥在外,特别是考虑到农民工返乡务农的可能性,更应将农民工包括在内。但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探索之中,农民工保障难以落实。与此同时,农民工自身对社会保障认识也是相对不足。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规章的实施情况充分显示了这些障碍的存在。早在几年前,我国就颁布实施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各业人员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既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也包括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全部职工。农民工理所当然也在其中,但难以得到实施,在广东、江苏等地,当政府要把企业里的农民工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时,还受到农民工的抵制。     2、率先办理急需的社会保险项目,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我们不能因为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障碍而放弃为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而应该根据现有条件,借鉴已有经验,对农民工实行阶段性的相对独立的保障项目,即根据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分轻重缓急,首先建立农民工急需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之后随着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其它条件的成熟,再分阶段逐步覆盖其它社会保险项目。     工伤保险是对职业伤害给予保障的一种社会制度,能够为劳动者提供包括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职业康复在内的全面、稳定的保障,是社会保险中待遇较高的险种。在几乎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工伤保险被普遍作为优先建立的社会保险项目。从目前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数不清的劳动争议,都决定了我国目前应尽快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此外,这种保险项目不存在帐户积累和接转问题,赔偿比较容易操作。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显示了政府率先启动工伤保险的发展思路,当务之急是抓紧落实。     医疗保险也是农民工社会保险中非常急迫的险种。因为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不仅会导致农民工失业,而且极易使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医疗保险有一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之分,其中,后者比前者更为急迫。在一般医疗保险还不具备建立的条件时,应开办大病医疗保险。     由于农民工还有承包土地作为兜底性生存保障,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与养老、失业保险的功能接近,土地的产出可提供基本的衣食保障,因而相对来说,农民工养老、失业保险可在条件具备之后再推行。生育保险的重要程度相对弱于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因此,农民工社会保险项目的建立可按照上述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的顺序安排,逐步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各地应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探索当地的农民工社会保障项目。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建立本地区农民工保障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出台了一些规章,例如,西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办法》中规定了农民工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内容。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上一页 [1] [2]

论文搜索
关键字:农民工 保障 再认识
最新农村研究论文
浅谈乡村振兴战略的基层公共图书馆建设
新农村建设中强化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研究
乡村生态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农民主体性考察研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老年大学建设探索与实践
农村学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策略研究
浅谈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农村小学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需求调查探
浅析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与解决对策
浅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防冻技术措施
浅析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热门农村研究论文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对我国农民工保障问题的再认识
增加农民收入研究
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浅谈对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几点思考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现代话语下的三农问题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邓小平“三农”思想与中国新农村建设
关于发展农村经济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