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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狮子型”社会的男女平等问题一

作者:施卫江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9-13
   [内容提要]  高举正义的旗帜,将下列观念:“妇女弱势论”、“歧视妇女论”等等放到理性的审判台前作重新的审视,由此得到了纯粹客观的认识,然后去颠覆陈腐的话语,纠正歪曲的事实,破除传统的迷信,批判左倾的教条。           [关键词]  女权主义、男女平等、妇女弱势、歧视妇女。           一、狮子社会的特征                   首先来了解一番,狮子王国里雌雄竞争的特点。           一个狮群社会通常有30头上下的母狮和幼狮,构成社群极大部分,雄狮只有两到三头,其中由一头雄狮担当“帝王”,主宰一切,支配着庞大的妻妾群。雌狮是狮群中的永久性成员,而狮王是临时性的,统治地位并不长久,它警觉而易怒,因为它经常受到其它成年雄狮的挑战。           在狮群生活中,尤其是交配时节,雄狮间会发生残酷的争斗,争斗过程中雌狮和幼狮都站在边上,处于中立的位置,作袖手傍观。每当雄师争斗结束产生新狮王后,所采取的第一个步骤便是,把狮群中的“拖油瓶”——旧狮王所生的幼狮统统咬死,为的只是仅仅确保自己后代的繁殖。         可见,雄性之间争斗是极其惨烈的,成王败寇两分明,而雌性均处适中状态,保证能稳定地生存下来,而且都有机会繁衍后代。所以,人们切莫以为,单凭雄性占据“王位”这么一个事实,雄性作为整体便是强势无疑,雌性族类也相应就是弱势。须知,就是为了谋取这么个“王位”,有多少头雄性狮子在竞争过程之中被斗败致死,或落荒而逃,而且落败者总是断子绝孙,绝无靠儿子复仇翻本的机会。           其实,人类社会中常有类似“狮子型”的模式。窃以为,当今中国的社会也大致属于这一类。男性族之间竞争惨烈,地位占据的高与低、财富拥有的多与寡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而女性族大都位居社会的中间。在一个公平、民主、法制化的市场经济社会里,财富的分配曲线通常是个“钟”形的正态分布,或曰类似于枣核形的,中产阶层总是占据绝大多数,在社会结构成熟的西方国家,中产阶层大约占到总人口的90%;而在中国还不到20%[1],社会整体呈现金字塔形。在中国的权力结构上,在公共领域里,社会的资源和权力大多掌握在男人的手里,爬在社会顶层的男性占据绝对的份额,各行各业中的拔尖人物基本上还是男性,老板还是以男子汉为主。所以中国的女权主义单单凭此事实,就悲愤道:“男权社会”也。           据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通报,2000至2005年该省至少有1968名党员官员、21名人大代表、24名政协委员、112名私企老板和6名高级知识分子违法超生多生,其中不少人还包二奶,当局通报了一百多宗案情,并考虑稍后公开名单。[2]           另一方面,据《贵州都市报》报导,贵州山区的瓦房村有600多户,2100多人口,而单身男子就有349人,其中25岁以上的未婚男子有198人,30岁以上的81人,40岁以上的43人,50岁以上的27人。与此相对应的是,村里20岁以上的未婚女青年仅有60人,而且都在外地打工。村长杨学军表示:“无论在什么场合,我都在反映村里的光棍问题,但效果总是不明显。”[3]四川省自贡市红旗乡的农民刘正有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说,中国农村单身汉越来越多的原因是农民的收入太少:“四川这种情况比较多,包括自贡我几个要好的朋友都是光棍,原因也很多最主要还是一个字:穷。穷了以后包括结婚的女的出去打工了以后也变了,就更别说贵州这种穷山村了。”刘继续说:“包括我们红旗乡还是城郊结合,失地农民和年轻一点的出去打工以后离婚的多得很。我的看法是中国经济的发展完全是权力集中造成的。老百姓穷了,官商勾结,吃钱太凶了,然后才不顾老百姓的生存权利。”[4]           贫困的村子里,穷苦的男人大多数成了光棍,退守原地干农活,但是最穷苦的女人却照样能全部走村子,有能力外出谋生而不再回来,也就是跨出了最贫困的底层:“穷了以后包括结婚的女的出去打工了以后也变了。”意味着纷纷改嫁了。在此,请看,同属贫困档次的男和女,为什么命运有显著的不同?女的与男的相比较,难道是同等级别的弱势吗?为什么中国女权主义老是哀怨:女性整体就是弱势群体?           且看高尔泰的《寻找家园》、杨显惠的《夹边沟记事》里所描绘的劳教营里的右派分子[5],为什么尽是男性?他们所遭受的苦难和凌辱何曾少于低层的弱势女性?他们的社会地位何曾高于低层的女性?但是为什么国人评判男女关系的目光总是遗漏掉压制在社会最低层的男性呢?           二、“怜女假相”遮蔽事实真相           凡通过汉字来了解真实中国面貌的,就得了解一番中国语言和思维的传统。           中国的儒家和道家对于语言的态度是,语言只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表现意义的有用工具。语言所指称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代表,而是显示影射世界的初步工具,是真实的间接性代表。作为哲人来说,理应提升领悟的能力和境界,不应受阻于语言这个工具性障碍,而应跨越语言,最终放弃它,直至现象界背后的本质。所谓“言不尽意”,“大音希声”,“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等等即是。[6]这种工具理性至上的“意象”式语言就是作为整体性模糊思维的手段而融合于其中。在哲学上表现为混淆语词的、模棱两可的概念“辩证法”,而不是遵循严格的语义分析。由于历史的惯性和思维的继承性,汉字所表达的传统特点依然留存于今天。因此,我们今天即使对于今人文字上的叙述,所指称的一旦涉及进历史惰性最重的政治权力领域里,传统味道倍增,较大程度上是个待需解决善恶问题的意向性活动,而意向性的真实指向总是与官大人的个人意志是保持一致的,亦即思维模式的“唯上”即是。因为意志是由内心欲念驱动的、以纯粹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其个己利益的放大,反映在中国社会的男女关系利益场景,就是欲建构“狮子型王国”。正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语言与符号暴力”理论所指出的,语言不仅仅是人际沟通的手段,而且也是权力关系的一种媒介或者实施工具。所以我们不能书生气十足地将由官方“喉舌”吐出来的文字,便直截了当地认定为就是社会客观现实的本身了。鲁迅先生早就悟道了:对于当年国民党御用报刊上所报道的政治形势,应该“倒过来”阅读才是合乎真实性的。           二十世纪上半叶在西方发展起来的情感主义理论又认为,用以表达我们思想的符号既能用来达到符号的目的,也可以用来达到情感的目的。语言一旦涉及与情感相关的内容,所描述、所传达的就不单单是世界上的事物信息,而且也是在尽力表达或引起感情和态度,在某些场景甚至后者占有更多的分量。元伦理学家摩尔将“价值”剔除出“事实”的“二分法”为我们表明了:语义的事实分析不能直接进入价值含义的中国式“意、象”之态,使之两者混为一谈,更不能“舍本逐末”、“以词袭义”,以为中国式文字描述的只是纯粹客观的事实全体,从而去替代社会的本来面貌,由此将会以讹传讹地复制下去。           为此,该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种场景,即语言一旦涉及男女关系的时候情感倾向就显著起来,因为它密切关涉到男女之间的情感交融和怜爱的态度。尤其是进入中国式语境之中,内在于比附式思维的情感需求更是语言深层次的“象”和“意”,是需要人们作为事物的整体去深入把握的,而不是停留于语言所表达的浅层次的指称上,用语言哲学的话来说:符号系统的“能指”(实体因素)与“所指”(意识因素)之间有着较大的分离和不确定性。后结构主义认识到:经由“能指”达到“所指”,通向意义的途径要复杂而难以捉摸得多,但是通常都是有目的性的。可惜,当今的国人就是搞大不清楚,在使用中国式语言过程中常会忘却它的本义一边使用国粹式整体性的情景融合方式去作表达另一边又作分裂状的片面性描述来作事实分析——莫能辨清楚“能指”与“所指”的区分,以及两者交融的状况;其真实的意图是如何搀和进描述性词语之中的。           譬如,女人在与她的心爱人一起做爱的时候,常会不自觉地发出呻吟声,有的甚至在性高潮时还会热泪盈眶。就据此,这呻吟和眼泪所蕴涵着的情感倾诉难道就是描述着女性心身的受苦受难吗?就这个简单的、纯属两性生活的个别事例来说,尚可为一部分成年龄的国人所理解和明白。但是国人还是习惯于听到中国女权主义者仅以家庭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女性所显露的“呻吟和热泪”为凭据,常常抱怨说,这正好表明了男权主义者在“歧视妇女”、在“欺凌”女人!但是喜好客观真实性的西方人并不这么认为,对于性之受虐深有体会的思想家卢梭,好好领教了被女人鞭臀所带来的快感,所以在《忏悔录》里作了坦然的自我招供。从十九世纪起,欧洲人就盛行“鞭笞之爱”[7],发展到当今,西方社会流行起更为刺激性的性被虐“SM游戏”[8]。这些正是表明了,男和女的解放是同两性关系密切相关的,两性关系的解放是建立于男女交合之“性”的深刻理解和充分释放之上的,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性虐待场景中必定有性别歧视之举。           然而在本土的左倾时代,却是另外一种场景。两性问题已经不单单是两人世界的事情了,而是紧密牵涉进社会政治生活之中与一体,隶属于政治这个大目标的[9]。所以,在这些场景,可不是那么直接清楚地明白语言的“所指”——中国式语言的工具意义和进入“意象”的蕴涵所在。           就如,对于现实的社会现象称述,中国女权主义者重复着发出如下的声音:“中国的行政高官大都是男性,占据着天花板顶层的尽是男性,而今又有众多的国企女职工下岗失业,所以这里就是明证着中国女性地位就是比男性低下(弱势)。”[10]若作纯客观的逻辑判断言之,果真如此吗?在前提句子中,男性和女性概念都是限制于特定的阶层、工种、级别的范围里;但在结论句中,所谓“女性”和“男性”未作任何阶层、工种、级别的限定,都是作为社会整体来描述的,在前后句中,两个同类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有明显区别的。由此可见,这种偷换概念的判断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率”了。但是中国式问题并不简单地着重在逻辑性之上,阴性化的模糊思维的女权主义判断句却照样有着巨大的蛊惑力量,可见,必定有着特定倾向的情感因素参与其中,亦即有着中国特色的“象”和“意”的蕴涵在内,是需要我们作深入地解剖的。譬如,女权主义者为何不愿意去观察社会低层的男性公民是怎样的生存状态?在内地山区的农村里、在监狱里男性占据了多大的比重?尤其是失即自由的持有异见的知识分子之中男性有多大的比率?为什么声张“女权主义”的总是要回避“人#权”——这个更高级别的范畴、更为纲领性和总括性的价值观念?女权能与人#权相分离来空谈吗?           与中国人不同的是,西方人对于事物认知的虔诚态度使得的对于真实性喜作追根究底的探索。早在四百年前,当培根在批判中世纪经院哲学时,就发现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一些错误观念和偏见,他把这称之为“假相”(idola)。他认为人们欲获得“纯客观”的知识, 须清除认识道路上的障碍,于是提出了“种族、洞穴、市场、剧场”的“四假相说”,此学说在认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           由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还原”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清除“假相”的可取思路:排除各种外在的经验和常识,以避免先入之见的主观性判断,从而“回到事物本身”。使科学成为坚实的基础,认识务须建立起绝对严格的真实性。运用“现象学还原”法,我发现人类在认识上的“假相”还远不止仅培根指出的四种。至少在男女两性关系上也存在着一种伴随人类始终的“假相”,我姑且命名为:“怜女假相”[11]──这是由两性心理差异所造成的。男子喜好显露刚强,并诉怜惜于女子,而女子好撒娇诉苦和易受爱怜这两个紧密联系的侧面组成, 由此引发男女间情感投资上有所偏向的侧重性倾注, 从而引发一系列男女间情感价值的认识以及冲突与调和。           欲完全消除掉此“假相”,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则是虚妄不现实的。作为人类长期进化的产物,“怜女假相”根植于人类天性之中, 起到某种平衡补偿作用,因为女性较之以男性, 存在着自身难以弥补的生理心理上缺陷脆弱。因此, 添加入“怜女假相”作为补偿因子于女性,以达到某种动态“平衡”效果,使得男女间和谐协调关系,从而促进人类发展和进步。           然而凡事均有个“度”, 超出了“度”,就滑向了事物合理性(正义)的反面,真理再前进半步便成谬误。人类在男女的认识史上受蔽于“怜女假相”所伴随的谬误真不少。如在西方,就有些女权主义者极力夸大妇女“悲惨”的处境,凭空编造说,每年美国有十五万妇女因节食而饿死,其罪魁祸首当然是由男性主导的社会,因为他们欣赏女人优美的身材,据此胡说,倒也赢得了人们广泛的怜悯和恻隐之心。美国学者奥格斯特(EugeneR·August)从语言学入手,运用客观中性化的索绪尔体系中共时性的研究方法,在现代英语中分析出了存在大量的对男性歧视性的语言,从而破灭了西方女权主义在“怜女假相”偏向下,企图在支配人类思维的语言中寻找出唯独有“女性歧视”的幻想,从而去“证实”存在着男权主义的语言[12]。而当今中国某些女权主义的偏向更是如此,他/她们总是试图通过增大“怜女假相”的补偿量来解决女性解放的途径,处处申诉:“女性弱势受歧视”。           “怜女假相”所依据的大前提是:“女人弱”,然则“弱”毕竟是有“适度”的、部分的,绝非是整体性的,“弱”应反映出其纯客观性来,以与事实相当——否则陷于逻辑混乱,以讹传讹。           诚然,任何人都是有着弱点和缺陷的,作为有性别之人的性别缺陷也不该例外,无论是男性的,抑或是女性的。然而人们(尤其是当今的中国人)的同情和怜悯眼光为何老是偏向于女性呢?这里呈现出的正是一个“怜女假相”。           如人们认为女性(整体普遍)体能差,所以在社会竞争中常处于劣势。然而据《男性学》统计:在早期死亡、疾病、自杀、犯罪、事故、儿童早期精神分裂、酗酒、吸毒等方面,男性比女性占有绝对的高比率。现代科学的研究表明,男性在生理上也同样是“弱者”。人类的“免疫基因”存在于X染色体上,女性有两条X染色体,而男性只有一条。由于男性基因微弱,一旦基因出现问题,没有后备基因,所以从胚胎时期起,男婴的生命力就比女婴要脆弱,死胎率高,成活率低,各类遗传疾病的发病率也比女婴要高;而有些疾病的并发症也比女性的要严重一些,比如腮腺炎会对男性的生殖系统有不良影响而对女性就没有。有数据表明:男人自杀身亡者是女人的三倍;40岁以上男性性功能障碍者达五成以上,且有不断攀升之势;男性医疗就诊率较女性低28%;男性平均寿命较女性短6~8年。有七成的人活在“过老死”的边缘”。进一步地,男性总不愿意显示自己是病弱的样子,只在迫不得已、病情严重时才走进医院,有点小病、小伤,挺一挺就算过去了。[13]           广西中医学院一附院保健中心在2005年初所做的一项亚健康状态调查显示,被调查的3206人中有67.3%的人处在亚健康状态。而这些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中,男性占了62%,女性占38%,男性明显高于女性。[14]这是纯粹从医检角度作出的事物客观的描述,对此过程,若添加进情感因素的“怜女假相”,那么在偏向性作用下还能够解释清楚到底谁强谁弱势吗?或曰:还有纯粹客观性认识吗?           医学上将女性的更年期划分在45岁-55岁之间,而男性的更年期通常要比女性晚5年左右,在50-60岁之间。随着当今时代男性群体生活压力加大,越来越多男性早早便进入更年期,这种趋势已逐渐拉近了这5年的差距,甚至比女性还要“急切”,成为生理上的“老年人”。上海市男科学研究所的一份专项统计资料显示,40岁左右的男性更年期症状,在上世纪80年代仅为0.8%,但今年却上升到2.4%,增加了整整2倍。[15]然而,本来比较有社会政治性禀性的普通男性,可以为改进人#权乃至女权事业做出更多贡献的,但受着健康资本和潜质施展的外在环境限制而捆住了手脚,这些却从来不在中国女权主义所关爱的视野之中的。           “怜女假相”原初本意是补偿于两性中弱者一方的真实薄弱之处,使之维持两性间的动态均衡。“怜女假相”在社会实践中所表现出的行动哲学是:“让”——男女交往发生利益关系之时,男就“让”女一点,譬如,男女在恋爱的时候,男方应主动邀请女方约会,由男方请客女方吃饭,女方故作矜持等等。此外,与“怜女假相”相关的心理“对峙”是:男人通常习惯忍受着心声痛苦,也不大会承认体质上是“弱”的。总之,“让”的目的就是维持两性间的动态均衡,然而,事物的发展并非全都是合乎正义的,当在某种偏激势力作用下,“让”偏离了自己的本意,手段上升为目的,自身宣称自身就是最终本意,从而成为异化之物。           中国的舆论和意识形态习惯于声称:在新中国,妇女已经获得了“解放”,男女是“平等”的——作为执政党的业绩成就而炫耀不已,并作为合法性基础来进一步推进这种倾向——中国女性,当然地普遍地乐意接受这份荣耀,以便与父母官“保持高度一致”,以便在男性面前争取到足够的权利资本。既然如此,对于女性来说,应该承认,作为社会宏观上的整体性不利地位和弱点已经基本补偿完毕了,起码已经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动态平衡(就如前述,均衡地说,男性也有弱点的,但未有“补偿”),那么还有必要重复添加“怜女假相”的“让”吗?要不然,再对于女性再进行一番特殊的照顾,那么事实上不是否定了所声称的“男女平等”?要么再重复进行“怜女假相”的加倍补偿,使之“阴盛阳衰”,制造新的、逆向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在此,“男女平等”到底是对于纯粹客观事实的认识陈述,还是基于“怜女假相”的感情倾诉欲求?更有甚者,或是基于政治权力的“性政治”?正如某些中国女权主义者表现出来的,将男“让”女行为作为歧视女性的举措而大加鞭鞑那样——可见这里的概念和逻辑是多么混乱!——这恰是中国特色的潜规则所在!           注重逻辑、思辩和实证的西方哲人,注意到在语义中,有时候会出现逻辑悖论现象。为了解决之,罗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悖论的出现是由于它假定了一个事物的集合可以包含只能由其总体来定义的那些成分,而把涉及某一总体的命题作为该总体的一个成分,结果导致了认识上的混乱。因此,类型论要求所有涉及某一总体的命题,都不能成为该总体的分子,它力图把大集合分为若干具有自己总体的小集合,并把包含有一个表面变项的任何表述看作是比这个变项更高的层次。当人们对一个总体赋予新值时,总体就会扩大,而原来的总体永远赶不上扩大后的总体。对于这种关系,罗素曾诙谐地说,就像光线从背后把人的影子投在地上时,人们永远不能跳到自己头部的影子上去一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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