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流电影与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建构
可以把所有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根据相应档期进入电影院正常放映的影片,统称为“主流电影”。这种影片不仅是支撑一个国家电影产业的重要支柱,而且也应当成为传播与弘扬核心文化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过去,我们认为电影在艺术层面上具有审美、启悟功能,在思想层面上具有教育、励志功能,在商业层面上具有消遣、娱乐功能。基于对电影这些不同的功能的确认,我们制定了关于电影艺术创作的一系列基本策略和政策,并且把电影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叙事形态,即所谓艺术电影、主旋律电影和商业电影。相应地在这三个层面基础上建立了对电影艺术创作的评价体系和我们对电影产业的基本诉求。而在具体的影片创作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默认了好像艺术电影就是追求影片的审美价值与认识价值,可以放弃教育与娱乐的功能;商业电影就是追求影片的娱乐价值,教育与审美的作用可以不必考虑;而主旋律电影就是要宣传效果,审美与娱乐因素也不必重视。这种相互对立的制片策略与评价体系造成了不同电影形态在话语体系之间的相互排斥以及在价值观念上的相互错位,即在商业电影、主旋律电影、艺术电影这些不同电影的形态中除了在制作方式、赢利模式、表述策略上各说各话之外,在价值观念上也自说自话,使中国电影无法在影片的文化核心价值领域进行相互整合,使我们的民族电影业最终没有形成一种像韩国电影、美国电影那样共同信守的文化核心价值观,没有建立一种整个行业共同敬重的文化价值取向。
在这种相互错位的价值观影响下,有些商业电影为了实现经济利润,在电影情节线索上设置无端的暴力场面和性爱标识,使没有分级制度制约的影片对低龄电影观众的心理造成伤害,甚至在西方主流商业电影市场被列为限制级的影片在内地却大行其道;个别的艺术电影为了张扬所谓的导演个性,把个人的成长经历与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进行逆向表述,造成电影叙事文本与社会历史文本之间的价值断裂,扭曲了观众对时代的历史记忆;某些主旋律电影为了达到宣传的效果,对于影片的社会主题采用概念化的演绎方式,无形之中使大众与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之间产生隔阂。总而言之,三种电影话语形态除了在电影功能方面的差异之外,在文化核心价值观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进而使不同的电影叙事形态成为规定不同文化价值观的一种合理通道。
我们现在应当确认的是:除了那种没有进入电影院线发行放映的所谓独立电影和实验电影之外,可以把所有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根据相应档期进入电影院正常放映的影片,统称为“主流电影”。这种影片不仅是支撑一个国家电影产业的重要支柱,而且也应当成为传播与弘扬核心文化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就像足球比赛不能在足球场外寻找规则一样,主流电影不能在一种没有边界的情况下进行随意创作,不能为追求奇特的观赏效果而放弃基本的道德规范,更不能为了影片的商业利益而践踏人类的伦理底线。主流电影中对个性审美价值的追求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背离大众共同信守的价值观念,不能把体现人类正价值(正义、公正、忠诚、勇敢、善良)的艺术形象置放在一个被否定、被质疑、被漠视的叙事语境中,也不应该把这些追寻人类价值理想的人物描写成为一种虚幻的、迂腐的、甚至是可笑的角色。从国家长远的文化发展战略考虑,主流电影的创作、制作,包括宣传必须整合在既定的价值体系之内,而不是使它置之于外。
主流电影应当在不同的叙事形态中建立一种共通、共享的文化核心价值观,不同的艺术表现方式、不同的电影类型、不同的故事题材、不同的叙事风格,不应当成为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的准入证
我们所谓的文化核心价值观,是指在一种文化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的基本理念。它是衡量与判断事物的终极文化标准。这其中包括历史(是非)观、道德(善恶)观、社会(正邪)观、伦理(荣辱)观、审美(美丑)观等。现在,我们应当避免不同叙事形态的电影在文化核心价值观上的相互错位,避免不同影片类型在终极文化标准上的相互偏离。本土电影产业应当在总体上整合文化精神架构,实现中国电影在文化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互通与共识,进而赢得国际市场上的普遍认同,为目前的电影发展提供一种确实可行的文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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