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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预防处置分析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8-10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预防处置分析

  作者简介:朱睿,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群体性事件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215-02

  一、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原因分析

  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原因和反映的问题十分复杂,学者于建嵘将近十年来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划分为以下五种类型:维权行为、社会泄愤事件、社会骚乱、社会纠纷和有组织犯罪。 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主要集中在维权行为和社会泄愤事件,而边疆民族地区由于地缘特殊,民族宗教历史等因素使得“三股势力”容易插手制造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一直是国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攻击的主要场所,对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和一般高校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有着很多的不同,需要格外引起关注。

  (一)社会、经济政治因素导致社会泄愤事件

  我国现代化进程是一个不断产生大量不稳定因素的过程,出现了诸如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群体间矛盾加剧、社会成员行为失范等问题,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具体到高校又体现在大学生思想状况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和复杂,高校传统的管理模式与大学生的民主维权意识摩擦日渐增多。当下我国经济社会中呈现的突出矛盾和社会焦点问题,容易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意识,诱发大学生做出过激的反应和行动。从1999年大学生游行抗议北约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事件到2005年上海等地反对日本“入常”的游行,从 2008年抵制“家乐福”事件到2010年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引发的游行等。诸如此类的大学生群体性事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大学生在通过集体游行示威等方式来表达爱国热情的同时,也频频发生冲击使领馆、打砸商户等超出合理界限的破坏性行为。

  (二)利益诉求机制不完善导致维权事件

  维权事件的动因是利益分配不均和权益受到损害。群体有明确的利益诉求,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高校在运行过程中常常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学校和学生之间始终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局面,在例如评优、助困、奖学金评定、食堂饭菜质量价格、校园安全环境等关系到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情况,学生作为被管理一方只能在学校管理规定范围内被动接受。学生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是促使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高校在教育改革过程中,若管理和服务水平跟不上,当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学生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妥善解决时,就极有可能成为游行示威、静坐、群访等校园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三)被“三股势力”利用导致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

  境外敌对势力充分利用高校国际化的机会,通过传单、网络等各种形式在高校内进行思想渗透。由于大学生的“三观”尚处于形成中,国外敌对势力往往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作为对我国推行“和平演变”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地处边疆民族地区的高校来说,少数民族大学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我国少数民族大多信奉宗教,少数民族大学生亦是如此,例如,回族、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藏族、傣族信仰佛教等。境内外敌对分子、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往往会利用宗教信仰,培植分裂主义分子和反革命骨干,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高智商知识分子和未来的社会精英更受到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的关注,境内外敌对分子、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通过建立反革命组织,鼓动狭隘的民族意识,挑动民族不和,制造动乱,煽动不明真相的学生进行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如果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组织参与其中,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预防

  通过分析近年来影响民族团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结合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的实际情况,高校管理者应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大学生的管理和权益保障问题,信教少数大民族学生参与宗教活动的管理问题,加强对大学生普法宣传教育等。

  (一)化解积怨与事前处置

  处置群体性事件是边疆民族地区国家机关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危机管理的时序,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可分为三个阶段:事前处置阶段、事中处置阶段、事后处置阶段。三个阶段处置工作的核心都是化解利益冲突,控制事态并向良性方向发展。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受多种矛盾影响而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也不例外,因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又长期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结果,一些偶发事件往往就会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因此预防积怨与事前矛盾化解就显得尤为重要。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于一些事前小矛盾、小纠纷得不到好的处理和解决,长期积压在遭遇过类似事件的学生心中,通过一些典型的事件让学生产生了共同的不满,共同聚集引发。事前预防对于避免和减少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高校团学工作部门的独特作用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的团学部门通过长期的工作积累具备了人员、感情、经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人员优势是指团学部门拥有长期从事团学工作的干部,尤其是团学干部队伍中的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团学干部和少数民族大学生语言相通、宗教信仰生活背景相同,在工作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容易取得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信任并能树立一定的威信。感情优势是指团学部门长期与大学生打交道,与各族学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发动学生、控制局面等方面具有自身的优势; 信息优势是指团学工作部门在与大学生接触的过程中,对于出现影响民族关系的不良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避免不良信息的传播。经验优势是指团学部门在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能应对复杂局面和情况,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优势决定了团学部门在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方面,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   (三)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要注重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一是针对各级团学干部,特别是领导岗位和新提拔的团学领导干部,要着重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开展学习,深入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大学生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准确把握现阶段高校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更好地保障各族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对各民族学生,特别是汉族学生,要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 深化各民族大学生的交流交往交融,增强各族学生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避免在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发生误解和纠纷,增强各族大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三是加强对教师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教师正确认识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和包容性,避免出现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大学生感情的言行。

  三、化解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对策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既要求高校管理者准确把握学生工作的发展态势不断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的长效机制,又要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教育工作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群体性事件化解主要是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通过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同时也要注意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在开展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教育时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共性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培养各民族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和信教学生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能够自觉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高校稳定的意识。二是安全稳定教育,通过班会、讲座、座谈等方式让大学生知道安定团结对学校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重点强调在发生群体性事件时, 如何区分善恶对错,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轻信盲目,培养自己的判断力和决策力;三是国家安全教育,高校担负着培养国家未来发展接班人的重要任务,高校以及高校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关系到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的和谐发展。个性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有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奉行狭隘的民族主义,因此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必须在日常教育中加强“三个离不开”主题教育,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各族大学生的交流融合。二是在各族学生中大力宣传国家民族政策,让大学生充分认识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制止采取非法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群体性事件在处置过程中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不同性质的矛盾。一是要运用法律手段处置问题。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校园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校园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和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二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哪个民族的学生,信仰什么宗教,都要依法处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三是建立一套处理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例如建立决策协调机制,学校要与统战、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建立预警信息机制,将信息联络点建在班级、宿舍,形成强大的信息覆盖网络,对于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体性事件,主要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切实加强各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因工作简单而激化矛盾,及时处理学生关注的和学生有关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学生,学院要定期排查涉及民族因素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三)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和学生干部队伍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在配备学生工作干部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少数民族学生看来,熟悉本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特点,知道本民族学生利益诉求的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干部更值得信任,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本民族干部的劝导工作比一般性的教育引导效果要好得多,对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更要重视发挥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干部的独特优势。同时要注意在少数民族同学中发现培养优秀分子作为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学生干部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校园稳定方面的作用,如果对这些少数民族学生干部能够正确培养,可以在边疆民族地区高校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注释:

  于建嵘.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类型及其基本特征.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6).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预防处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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