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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调查研究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3-31

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G521[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5.01.009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将持续存在并不断增加。目前,全国共有留守家庭约7 000万户,涉及人口2.4亿,占全国总人口近20%。其中,农村留守家庭占全部留守家庭的77%,老人、妇女和儿童构成了留守家庭的主要成员,这些留守家庭在结构上和功能上均不完整。[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2年农村留守老人约 5 000 万,约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50%;全国妇联数据显示,留守妇女的人数也超过了5 000万,约占20~59岁农村妇女总数的14%;而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更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农村0~17岁的留守儿童已达6 103万人,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5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约242万人。[2]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儿童人数近655万,占全国留守儿童总数的10.73%。[3]数量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着因家庭结构不完整、与父母联系较少、缺乏父母关爱保护等而带来的各方面问题。因此,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从微观上讲,关系到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从宏观上讲,关系到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国内许多学者和研究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成为研究热点。现有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两方面着手,一般涉及学习状况、思想品德教育、心理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等方面。曹春华[4]将父母的缺席对儿童学习状况的影响归纳为学习环境变迁、学习过程缺乏监督、学习动机发生改变三个方面。潘璐等[5]对我国留守儿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对国外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建议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不能简单化,不能以个案作为研究的立论标准,应该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对留守儿童问题进行研究。赵越[6]从生活、学习、自理等方面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进行了研究,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家庭教育缺失等角度分析了问题的成因,最后提出以学校为主来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策略。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留守儿童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这些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明确地认识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为政府和社会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建议。为准确了解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以及他们在教育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以促进政府、社会提早介入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关爱举措,本文拟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河南省周口市部分留守儿童为抽样调查对象,对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状况、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调查对象与研究方法

  1.调查对象

  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工作时间较长,其孩子在心理、生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会较多。同时,由于6~17岁的青少年正处于心智发育期,留守在家的这种生活环境对他们的成长影响也较大。基于这种考虑,我们将样本调查对象确定为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工作时间为6个月以上、且年龄在6~17岁的农村儿童。

  2.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座谈法和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问卷调查法是通过访问临时监护人或留守儿童本人了解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生活状况、发展需求、社会关怀等有关情况。座谈法是通过与当地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相关部门在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中的工作情况、发展方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个案研究法是通过与留守儿童本人进行访谈,了解他们生活学习的现状、心理状况等。样本调查地点选择在外出务工者较多的河南省周口市,选取1 000名小学一到六年级的留守儿童和相同数量的非留守儿童,采用艾森克人格调查问卷(EPQ少年版)和自编农村家庭教育状况调查表(家庭监护类型: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上代监护、同辈监护;家庭教育内容:儿童的生活、学习、品德方面;亲子沟通交流状况:倾听儿童的烦恼,儿童向监护人诉说,关注儿童情绪,满足儿童情感需要;家庭教养方式:讲道理、指责批评、打骂、迁就)进行调查。

  二、调查结果

  1.生活情况

  性别比和健康状况:在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女孩占46.3%,94%的儿童身体状况良好。

  监护人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的占53.7%,由父亲或母亲单方照顾的占32.7%,由临时人员收取一定费用代为照顾的占1%,无人照顾、独立生活的占1%,由亲戚、邻居等其他人照顾的占11.6%;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外出务工和在家务农为主,其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的占48.3%,以在家务农为主要收入的占28.9%。

  2.学习教育和行为状况

  在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喜欢学习的占481%,学习成绩优秀和良好的占69.3%,厌恶学习的占7.9%。当学习中遇到问题时,向自己的监护人寻求帮助的占8.5%,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的占比(21%);得不到帮助的占6.5%,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的占比(23%)。近半数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对其学习有不良影响,主要问题是学习缺乏监督、缺少关爱。在留守儿童中有2.6%的孩子目前处于辍学状态,基本上是在初、高中阶段。就行为状况来说,留守儿童行为表现欠佳,或多或少存在不良行为,部分留守儿童存在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行窃等现象。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行为状况对比调查见表1。   3.心理需求情况

  在被调查留守儿童中,性格内向和暴躁的占48%,经常与父母联系或是父母常轮流回家的留守儿童性格相对开朗,与亲戚和临时监护人在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性格相对内向。在被调查留守儿童中,有心事经常向父母诉说的占49.1%,愿意向老师或者同学诉说的只有1/3稍多一点。大多数被调查留守儿童对社会交往的态度比较低调,不爱交往甚至不交往的占54.24%。有271%的被调查留守儿童受到欺负或者伤害,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访谈中发现,留守儿童最大的愿

  望是希望父母回到自己身边,当被问到“是否想念父母”时,有94.3%的孩子回答想念,并且有75%的孩子希望由父母照料自己的生活。有近70%的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有近50%的留守儿童从来没有或不愿意与监护人进行深入的沟通,甚至还有20%的留守儿童从来都不愿意提及父母。教师与留守儿童朝夕相处,在教育过程中对留守儿童的辅导和监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表现出强烈的与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意愿,希望教师能够对其进行关注;留守儿童最希望得到的关注内容并非学习方面,首先是“与你经常交流”(357%),其次是“对你非常信任”(265%),然后才是“对你的学习严格要求”(195%)和“对你非常公平”(18.5%)。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对河南省周口市留守儿童的调查,发现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家庭监护非常薄弱,学习成绩差

  从诸多学者对留守儿童监护问题的研究结果来看,尽管对监护类型有着不同划分,但多是在隔代监护、上代监护、自我监护这种监护类型上进行更为详细的划分,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划分方法都是基本趋于一致的[7]。不管监护类型如何划分,其结论都指向一个共同的问题:家庭结构不健全导致留守儿童出现一些问题。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中相当多的孩子几个月或一岁左右就被父母托付给他人(主要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代养,这使得孩子的早期教育中缺乏父母教育,正是这一问题使得他们的学习成绩相对较差。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普遍存在学习成绩差、上进心缺乏、厌学心理严重等问题,而且多数留守儿童自我意识非常强烈,逆反心理也比较严重。

  2.亲子沟通常年缺失,心理问题突出

  在我们所调查的留守儿童中,常年没有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占50%以上,父母外出务工超过5年的所占比例分别为36%、27%,父母每年只能在春节回家一次的占30%。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父母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打电话,谈论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成绩和身体情况,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基本没有涉及。调研发现,留守儿童与监护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严重不足(见表2),以致留守儿童感受不到父母的关怀和温暖,从而导致感情交流缺失、精神压抑、性格孤僻。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缺失健全的情感关爱和正常的亲情沟通,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扰和难题不能得到有效解答,在感情中遇到的障碍不能得到及时排除,在行为中出现的偏差不能得到及时引导和纠正,这样日积月累,其心理问题产生的概率自然会大大增加。

  3.家庭教育方式不当,道德品行失范

  调查发现,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文化素质都不高,农村儿童家庭教育功能失调和弱化。祖辈一般只停留在关心孙辈生理上的需求,如衣食住用行等,教育的内容单调、浅显,缺乏道德教育。在河南省周口市项城一带,外出务工人员一般都是在春节时才回家,有的回家后对子女百依百顺,溺爱放纵,容易使子女养成乱花钱、摆阔气的不良习气;有的奉行“不打不成才”的理念,回家后如果了解到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好或者经常在外惹事打架,就态度强硬,拳打脚踢。教育上操之过急或缓慢滞后,都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心理发育。这种极端且粗暴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不仅会使他们的心理产生阴影,甚至会使他们憎恨家长。同时,极少数留守儿童由于没有享受与同龄人对等时间的受教育过程,以及相应的生活待遇,久而久之,会被社会边缘化,他们长大后,会与社会格格不入、渐行渐远,甚至产生仇视家庭、社会的畸形心态。部分留守儿童在家里不听代养人教导,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说谎、打架等行为,有的迷恋网吧、游戏厅,成为“问题儿童”。[8]

  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户籍制度,这正是我国实现社会转型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但是,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个成本和代价?当然不应该由众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来承担,而应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其中政府应承担主要的责任。诚然,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户籍制度很难在短期内得以消除,加之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在短时间内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问题绝非易事。但如果能建立由政府主导,家庭、学校、新闻媒体、农村社区和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则可以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物质、设施、师资条件、心理关爱和精神关怀等环境,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父母外出务工对他们身心发育和学习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他们身心健康、安心学习。[9]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努力。

  1.宏观层面

  应构建分类、分地域运行机制,着力突破城乡二元结构。一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着力打造拴心留人的本土企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从事非农产业,而不必长期离家打工,从而有时间给予儿童更多心灵上的安慰和教育上的关注。二是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应尽快实现居住证制度,加快“新市民”工程建设步伐,为城乡儿童提供同等教育机会。三是应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保障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安居乐业。

  应构建党委、政府统筹机制,全面建立关爱组织网络。要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建设新农村、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奖励责任制,推动各个部门协调合作。一是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全员管理系统。我们现在所掌握的留守儿童数量并非准确数字,而是根据以往的统计和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数量的增长推断而来的。政府可以先建立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全员管理系统,再以学校为单位,对在校的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逐级汇总后就可以对整个留守儿童状况有较为详尽的把握,并据此出台一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措施。二是逐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政府应该加大教育投资,积极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中小学倾斜,为农村学校的发展和各项激励机制的落实提供经费保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对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与需求给予特别的关心与照顾。三是加强法律保护与法制工作建设。应该根据留守儿童的特殊情况,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法定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使之具备可操作性。同时,应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对留守儿童的不法侵害;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降低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概率。   2.中观层面

  应构建基层社会的监管体系,发挥农村社区的监护和教育作用。留守儿童所赖以成长和生活的农村基层,现在仍然是传统意义上的熟人社会,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在其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农村文化,以及留守儿童亲属的引导和教育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因此,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一是为留守儿童搭建活动和交流的平台。在农村社区应建立类似城市社区“四点半课堂”的活动场所,动员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五老”参与其中,从生活、学习和思想等多个方面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引导,并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有益活动,使留守儿童在放学后仍然有人管、有处去、有事做。二是创造条件利用网络实现亲子视频沟通。可以利用村部的电脑,组织留守儿童与其家长定期视频,以加强他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尽可能地消除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分离焦虑而导致的性格、人格方面的障碍。同时应引导留守儿童的父母经常与学校、临时监护人进行沟通,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应构建学校监管机制,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学校作为留守儿童长时间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如果能够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和心理疏导,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留守儿童所缺乏的家庭温暖和亲情沟通。因此,在《关于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教育部就提出通过加大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加强对教师的遴选与培训等措施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与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举措来构建学校的监管机制。一是推行针对留守儿童的寄宿制学校。通过寄宿制学校对留守儿童实行学习生活统一管理,解决其监控缺失、自控力低、学业辅导空白,减少留守儿童的孤独感和寂寞感等诸多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避免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为留守儿童建立完备的档案系统。学校应该通过细致认真的调研走访建立起详细的留守儿童档案,档案中除了应该包括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外,还应该记载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并根据留守儿童的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使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能够在档案里得到真实的反映。通过完备的档案,学校和教师就可以针对留守儿童不同的性格和心理为他们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三是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儿童对教师有一种天然的崇拜感和依赖感,加之农村教师与留守儿童朝夕相处,他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留守儿童的思想和行为。为此,学校一方面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使其有能力为留守儿童进行学习、心理、行为上的引导;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更好地促进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3.微观层面

  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对儿童的教育具有诸多天然的优势,家庭教育影响着儿童今后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留守儿童所处的特殊环境,使得家庭教育的这种优势几乎消失殆尽,父母的缺位也导致家庭结构不健全、亲情沟通不顺畅、监护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在多数留守儿童家庭中,祖辈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家庭教育主角,面对这种无奈的现实,如何发挥祖辈作为实际监护人的作用,实际监护人怎样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显得尤为重要。祖辈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祖辈一旦成了全职代理家长,就不能只是疼爱孩子,也不能只是关心孩子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要在疼爱关心之中担负起教育的责任。

  二要讲究隔代教育的策略。祖辈们对留守儿童要注意宽严结合,一定要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要注意护放结合,不能为孩子包揽一切,要放手锻炼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要注意多陪伴留守儿童,因为缺乏父母关爱,儿童容易产生孤独感,祖辈要尽可能多地陪伴孩子;要注意增加孩子的伙伴交往,留守儿童总和老人在一起,心理状态容易过早成人化,因此应适当引导他们多与同龄伙伴交往,使其在与同伴交往中获得锻炼和成长。

  三要不与留守儿童父母争夺感情。在衣食住行玩、吃喝拉撒睡的生活中建立的祖孙之情,当然会使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得到部分补偿。但是,亲子之情并不是祖孙之情可以完全替代的。所以祖辈在全职付出后不要贪功,不要在感情上贪恋孩子的爱,不要让孩子的感情完全转移到自己身上来,不要让留守儿童疏远与父母的亲情,特别是要化解留守儿童对父母的抱怨,促使父母尽可能多地表达对孩子的爱。

  四要帮留守儿童做好心理的过渡与衔接。在留守儿童与父母分开和送回的时候,过渡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祖辈一定要从生活上和心理上帮他们做好衔接,给留守儿童一个心理过渡期,使其在生活环境转换的过程中顺利地适应生活的变化。

  五、结语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独特现象,有着特殊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也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产物,是中国复杂的“三农”问题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方面的集中体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出现的问题,从短期看将对留守儿童自身和他们的家庭,以及社会秩序带来伤害,从长远来说必将对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其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不仅需要家庭、学校和社区的相互配合,建立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教育体系,也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关注和主动作为,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更需要党和政府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二元户籍制度及其相关的教育、就业、福利等制度问题,以及“三农”问题、农民工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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