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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7-12

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引言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

   营改增之前的增值税在我国只局限于部分商品销售与应税劳务之中,它的优点是能够环环征收、层层抵扣,很好的解决销售过程中重复征税的问题。而在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通常购买营业税服务却无法获得增值税的专用抵扣发票,显然这无形之中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而且服务业内部、不同的服务业之间、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企业的税负,也影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由于营业税的税制制约了各产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 影响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客观上造成了鼓励制造业、限制服务业的结果, 影响了我国国际竞争力,因此迫切需要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2011年11月16日,我国通过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的任务。

   二、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一)降低税负解放生产力

   显然,在营改增的背景之下,以往重复纳税的问题得到了充分的解决,这对于各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对它们的生产力起到了大大的解放作用,同时扩大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对于年轻创业者来说,营改增更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这样可以减轻他们的创业负担。例如新兴某航空信息软件公司,通过整合自身会计系统,合理安排公司筹资、经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针对采购、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核算等合理决策,利用营改增这一利好时机,利用国家法规积极进行税务筹划,既保证企业完成纳税义务,又降低了税收负担提高了税后利润,实现自身更进一步的发展。

   (二)使部分企业实际税负增加

   虽然营改增给大部分企业带来了减轻负担增加利润的好处,但也难免存在一部分企业,它们的税负在营改增之后不降反升,其主要原因还在于与其来往的企业,每个企业都有自身固定的贸易伙伴,在营改增之前,各个企业按照营业税进行纳税,而营改增之后,营改增的企业按照增值税进行纳税,其未进行营改增的合作伙伴并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换言之,这些营改增企业缺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索取渠道,因此它们要缴纳的费用上升。例如安徽江淮汽车物流公司,2012年安徽江淮汽车物流公司进入营改增的试点,但该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大部分均为试点外企业,这样一来,安徽江淮汽车物流公司就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较进入试点之前,安徽江淮汽车物流公司的总体税负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了。

   三、营改增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合理策略

   (一)选择合理的贸易伙伴,挖掘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渠道

   上文中已经提及,有部分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不降反升,因此对于进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来说,首当其冲的任务便是选择合理的贸易伙伴,挖掘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渠道,特别是拥有高抵扣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好的办法便是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自身的贸易伙伴,因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如果本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的话,便可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而如果大部分贸易伙伴仍然不在试点内,就应该在所有行业完全实现营改增之前寻找已进入试点内的临时贸易伙伴,这样就可以减轻这个过渡阶段企业所面临的高额税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利用营改增,企业适当改变经营模式,达到减轻税负的作用

   企业可以借助融资租赁,一方面可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另一方面,还可以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最终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保留。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不仅如此,资产租赁,现在已属营改增范围了,企业在实行资产租赁时,可以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了,承租方可以抵扣很大一部分进项税额,为承租方节约很大一笔资金,同时对于资产的出租方而言,其业务更是得到了拓展。

   (三)按照自身企业会计系统的完备性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在缴纳增值税的过程中,纳税人身份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采用不同行业不同税率的做法进行纳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简易计税的方法,统一以3个百分点计征税款。对于企业而言,应该预先计算好不同纳税人身份所背负的税负额度各是多少,进行比较从而选择出合理的纳税人身份。例如厦门佳吉物流有限公司为“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主要对外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2013年,该公司预计年销售额为600万元(含税),其中交通运输服务的销售额为400万元,物流辅助服务的销售额为2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共计10万元,若该公司继续维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合计纳税45.056万元;若该公司分立为甲、乙两个公司,交通运输服务40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物流辅助服务200万元由乙公司提供,则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年销售额都在500万元以下,符合试点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此时两公司合计纳税19.288万。因此厦门佳吉物流公司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相反,如果企业本身本是小规模纳税人,而转变为一般纳税人身份对企业而言具有有利影响时,企业应争取一般纳税人身份。

   (四)继续利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 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等共计13项。

   2. 跨年度租赁合同的过渡安排。试点纳税人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这对出租方来说,在合同到期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对承租方来说,可以与出租方商量,取消合同,重签合同,出租发票就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3. 现行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在试点期间的过渡安排。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营改增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五)企业财务工作者应及时更新相关税收政策,提高自己的税收筹划能力与财务管理能力

   例如相关政策中指出如果某些试点企业在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符合要求的便可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定期补助。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的主要目的便是有效的减少营改增的改革阻力,加快营改增在全国各行各业的普遍实施。

   为了规范和完善跨境应税服务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企业财务工作者应努力学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合理利用,提高企业税后利润。

   四、结语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意义十分重大,它完善了增值税的抵扣链,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激发企业的活力。政府应该根据需要,出台满足各类型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对各企业的鼓励作用,减少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的阻力;企业决策层应牢牢把握住每一个发展机会,根据自身行业发展特点,利用本企业的财务工作者的税收知识,充分合理运用相关的税收政策,最大程度地为自身企业降低税负,谋求最大程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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