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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校家庭教育人才的培养与保障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11-13

台湾高校家庭教育人才的培养与保障

  在过去的30年里,台湾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生了较大改变。1987年,《台湾省戒严令》解除;1996年3月,台湾首次进行了领导人民主选举,伴随而来的是包括政治权益、社会权益以及教育改革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变革。20世纪80年代后,台湾家庭教育得到长足发展,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过度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凝练了自身特色。文章旨在探究台湾高校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现状,为大陆家庭教育人才的培养提供参考。

  一、台湾家庭教育的“法源”

  台湾政府对“家庭教育”的内涵做了明确解释。“《家庭教育法》”认为,家庭教育涵盖亲职教育、子职教育、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其他家庭教育事项七类[1]。“《家庭教育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解释:亲职教育指父母职能教育;子职教育指子女本分教育;两性教育指增进性别知能教育;婚姻教育指夫妻关系教育;伦理教育指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及关怀教育;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指家庭各类资源运用及管理教育[2]。台湾家庭教育内涵丰富,且贯穿幼年至老年整个人生发展阶段,具有时间跨度。同时,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交互活动,不限于长辈对晚辈的单方影响。台湾的家庭教育不是狭隘的亲子教育或家政服务,而是与塑造健康、和谐家庭有关的一切教育活动。

  二、高校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一)培养理念

  台湾“《家庭教育法》”设置的初衷是“增进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国民’身心发展,营造幸福家庭,以建立祥和社会”[3]。台湾高校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法》”为根本指导,力求通过家庭生活知能和价值观的培养,帮助家庭成员形成适切的相处之道。“提高家庭知能、促进家庭和谐”是台湾高校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例如,辅仁大学在课程上从人文与艺术、自然与科技、社会科学等领域为学生提供全人教育,帮助学生培养基本的家庭通识教育素养,增进个人与家庭的融合;家庭成员开设幼儿、青少年、老年人服务课程,围绕家庭内容开展亲子关系、亲职关系、家庭与老人生活、婚姻、离婚与再婚家庭研究,以期为学生构建既全面又有针对性的家庭知识体系,以及缓解家庭冲突、提高家庭生活品质提供支持。[4]

  (二)培养目标

  台湾高校对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有较清晰的定位。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上,主要培养具备儿童与家庭知能的专业人士、家庭规划与评估人才、家庭教育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人才、家庭问题科研人员。对上述人才核心能力的要求归根到底是专业知能、人文素养、实践能力的统一。例如,慈济大学以培养具有学前教育与托育、家庭教育、儿童辅导与特殊教育能力的专业人才为目标,认为学生应具备的三大核心能力是专业知能、教学与方案设计能力、团体合作统整运用能力。辅仁大学在对家庭企划推广人员的培养上,以“相互了解、合作支持、压力与冲突处理能力”为核心。此外,近几年来,台湾高校开始关注多元文化与家庭教育的跨国研究与合作,力图为家庭教育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扩展思路。

  (三)专业课程设置

  在课程内容上,台湾家庭教育课程是以家庭为核心,融合教育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多领域知识的学科体系。“《家庭教育法》”梳理了增进家人关系与家庭功能的各类教育活动,并划分为7个领域:亲职教育、子职教育、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管理教育以及其他家庭教育[5]。《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对专业资格人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做了进一步规定,要求申请人员应修习包括家庭教育学、专业伦理学、家庭概论、资商理论与技术、家庭危机与管理等8门必修课程和19门选修课程。

  课程类型包括专业基础课,如家庭资源管理、亲子关系、婚姻与家人关系、亲职教育等课程,以专业知识的传授为主,要求学生具有专业、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体系;专业实践课,包括专业观摩和专业实习,期望通过增加实践经历、锻炼实践能力,丰富学生家庭教育技能和职前经验;研究方法课程,通过帮助学生掌握社会研究的一系列方法,提高学生的信息搜集以及科研问题解决能力,是提升学生家庭教育研究能力的工具类课程。

  从课程层次来看,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分为学士班、硕士班和博士班三个层次,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所不同。例如,辅仁大学学士班课程涉猎广泛,除家庭教育的专业课程外,还涵盖食物学、服装学、生活设计、家庭环境等多样化的全人教育课程;相比之下,博士班课程更加精深,聚焦成人与家庭、代际关系、婚姻关系、幼儿与家庭等专题。

  三、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的有力保障

  (一)法制保障

  人才培养体系法制化是人才培养迈向专业化轨道的必要保证。“《家庭教育法》”为台湾家庭教育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支撑。台湾地区将家庭教育上升到最高意志层次,通过政府力量推动家庭教育的普及和发展。特别是“《家庭教育法》”的出台打破了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壁垒,使家庭教育以多元、弹性的方式融入终身学习体系,不仅提升了民众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也拓宽了其受教育途径。在教学或班级规模方面,“《家庭教育法》”规定,家庭教育专业的班级规模不得超过50人,每一学分至少为18个小时,同时不得通过密集授课或其他并班方式授课。此外,《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对学院设置、教材研发、场地及资源、教师准入资质等方面也进行了规定。[6]

  (二)高素质的教师、行政队伍   台湾地区对家庭教育教师的入职资质具有严格要求。《大学院校办理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学分班审查要点》规定,至少有1/3的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应由本校专任教师教授,各班次授课教师应具备家庭教育专长,并符合大学任职资格[7]。另外,“《家庭教育法》”规定,各级主管机关应为推展家庭教育的专业人员、行政人员及志愿工作人员提供各种进修课程或训练。可见,不仅专任教师,其他与家庭教育有关的行政和工作人员也有义务接受技能培训,获取入职资格。此外,有留学背景的专任教师逐渐增多。仅“国立嘉义大学”辅导与资商学系拥有海外博士学位头衔的教授就占到所聘专职教授的50%。拥有丰富海外学习经历的教师对于吸纳国际教育资源、提升本土教育质量大有裨益。

  (三)社会组织机构的协同发展

  家庭教育管理机构、推广机构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共同构成了台湾庞大的家庭教育组织系统。家庭教育管理机构包括台湾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开展家庭教育推动和督导工作、组织家庭专业人员和行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专业人员的遴选和聘任、进行家庭教育的科学研究、开展国际交流等。家庭教育推展机构包括各县市的家庭教育中心、社会组织以及中小学校,主要负责正式课程以外的家庭教育、适婚男女的婚前家庭教育、亲职关系的咨询辅导、家庭与社区咨询等。高校是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机构,高校专业人才的培养受到其他相关机构的有效支持。例如,台湾高校依托各县市家庭教育中心,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平台,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家庭教育理念,丰富家庭教育问题解决策略。特别是对于致力于教育咨询辅导与推广工作的学生而言,家庭教育中心无疑是宝贵的职业体验场所。此外,社会教育机构也通过举办教育宣讲活动、开展院校合作研究、互聘教师等方式,不断联合社会和学校力量,激发组织活力。

  (四)就业市场的助推作用

  在台湾,社会对于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具有较强的吸纳能力。家庭教育管理机构、家庭教育推广机构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机构都为学生提供了专门的就业通道,且随着政府推广力度的增加、家庭问题的增多,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市场仍存在可开发空间。广阔的就业和发展前景是消除学生就读顾虑、吸引优秀生源的重要因素。目前,台湾师范大学、“国立嘉义大学”、辅仁大学、台北教育大学、慈济大学、树德科技大学、实践大学等都设置了专门的家庭教育院系,并提供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层次教育。随着行业的发展,市场对家庭教育人才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满足市场需求成为高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动力和目的。

  四、台湾高校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一)健全的法规体系

  从1945年至今,台湾教育管理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加强家庭教育,促进社会和谐”五年计划方案》《加强推行家庭教育强化亲职教育功能计划》“《家庭教育法》”《大学院校办理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学分班审查要点》《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等。上述法规在指导思想、院系建设、教师准入标准、课时和学分要求、质量监督、财政和场地支持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和说明,使台湾高校的家庭教育、教学有法可依、有条不紊。

  (二)专业与职业的对接

  学校根据不同的就业倾向设置不同的课程组。例如,台湾师范大学的课程设置就具有明显的职业导向。学校将职业划分为高中职家政科教师、家庭生活生产企业执行人员、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家庭教育专业人员三类,并根据每一类职业的需求设计三组平行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认证标准衔接,也是家庭教育的一大特色。许多家庭教育的授课内容和目标也是职业资格考核的内容和目标,学生具有直接考试资格。“国立嘉义大学”指出,修完“国小”及中等教育学程的学生,通过教师检定后,可成为合格中小学教师及专任辅导教师等;修完“国中小”教育学程的学生,通过教师检定后,可报考“国中小”专任辅导教师及高中职辅导教师或高中职生涯规划师。[8]

  (三)完善的课程体系

  台湾高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首先,课程以家庭事务为抓手,内容全面,从亲子关系、婚姻教育、老年生活到烹饪、服装、家居面面俱到。其次,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如,辅仁大学在大三、大四阶段为学生安排了专业观摩和专业实习课,使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并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此外,课程设置关注社会,立足实际需求,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问题,开设老年与家庭课程;为满足法制社会的要求,开设家庭法律与政策课程;为平衡男女受教育问题,开设性别教育课程等。

  五、对大陆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的启示

  (一)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有待深入

  家庭教育内涵的演变和深化要求教育工作者不断更新自身认知。目前,大陆民众对家庭教育内涵的理解还存在表面化,普遍停留在“儿童学习中心”或者“儿童教育与父母再教育的整合”阶段,认为家庭教育是父母通过认识、反思和自我提高促进对儿童的教育。对高校而言,窄化认识无疑是对研究领域的切割,不仅影响生源数量,而且大大缩小了研究的受益群体。此外,在台湾,政府、社会、高校都极为重视家庭教育,认为家庭教育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责任问题。随着婚姻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失独家庭问题的凸显,大陆有必要将家庭教育作为一种调节措施,促进家庭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矛盾的缓解。

  (二)人才培养的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

  大陆开设家庭教育专业的高校寥寥无几,只有东北师范大学设置了“家庭教育”通识课程,并招收家庭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其他院校“家庭教育”专业化程度较低,一般采用如下两种设课方式,一是将“家庭教育”课程合并到“儿童与家庭教育”“儿童教育与家庭”等课程之中,认为家庭教育属于学前教育范畴,如华南师范大学;二是将家庭教育归于家政学领域,认为家庭教育附属家政服务,课程广度和深度都有待加强。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家庭教育师资力量也不尽如人意,大部分任课教师来自儿童教育领域和社会服务领域。   (三)拓宽人才就业前景

  在台湾,家庭教育机构和部门趋于“链条式”“产业化”发展,市场具有强有力的消化能力。在大陆,家庭教育意识刚刚萌芽,就业渠道也非常有限。除人力资源保障部、青少年发展中心、社区服务站等有少量需求外,公共事业部门对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对口招聘并不多见。此外,私营家庭教育咨询企业也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规模和效益都不利于对大量人才的接收。因而,有限的就业空间也成为高校削弱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重要因素。

  五、总结

  家庭问题是每个公民都会面临的问题,关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将家庭教育作为一项全民运动,纳入终身教育体系。为此,国家、社会、学校应通力协作,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大陆家庭教育的发展。第一,加强宣传。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规章、成立宣传办公室、借助新兴媒体或报刊、高校招生宣传手册等,深化公民对家庭教育的了解,提高家庭教育意识。第二,加强教育立法和财政支持。以国家意识的形式推进家庭教育,并对计划的实施提供财力、物力保障。第三,加强师资建设。通过外聘教师以及加强师资培训,补充大陆地区师资空缺,提高教育质量。第四,完善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广社会服务中心、家庭指导中心、家庭教育辅导机构等,一方面有利于刺激就业,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家庭教育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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