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情绪的网络扩散及疏导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142-01
面对贫富分化加剧、多元文化并存等社会现象,民众容易产生消极的社会情绪。这种消极社会情绪如果在体制内表达不畅,就会被挤压到道德、法律约束相对薄弱的网络世界中,往往通过社会热点话题来发泄和表达,当负能量不加以控制聚集到一定程度时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危害性。
一、社会情绪的概念
情绪是个体对外界刺激的体验和感受,是一系列主观认知和表现的统称。“阿道夫将情绪分为6个复杂程度依次增加而又连续统一的层次:行为状态、动机状态、心境、情绪系统、基本情绪和社会情绪。”
当个体的喜怒哀乐通过相互间的传播、交流而汇聚为社会公众的共性特征时,就生成了社会情绪。
社会情绪可以看做是社会变化的“晴雨表”,具有时代性和相对稳定性。有学者认为“社会情绪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各种情境的知觉,是通过群体成员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较为复杂而又相稳定的态度体验”。
笔者认为社会情绪也可以看做是是社会心态的一种表现方式。概括起来可以表述社会情绪是指社会成员之间通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较为复杂而又相对稳定的态度体验,这种知觉和体验对个体或全体产生了指导性和动力性的影响。
二、网络舆论中社会情绪的特点
由于互联网以及自媒体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了社会情绪的集散地。尤其是近期出现的网络热点话题,如内蒙古呼格案,聂树斌案等,不断激化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情绪,导致民众习惯从腐败和仇恨的角度去揣测司法行为。网络社会中的社会情绪往往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易受感染导致盲目从众
心理学上有一种说法,社会情绪可在个体间相互模仿和传播,这种情绪的感染会像病毒一样,快速传播和扩散,形成一种社会情绪。因此,在网络世界里,网民情绪很容易受外界诸多因素的感染,通过道听途说,或者通过碎片化的了解,盲目地跟从某种愤怒的情绪,而不去对案件进行全貌的认知。以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案件为例,一些媒体或者个人在报道信息时,为了吸引眼球,故意放大“掏鸟窝”和“十年”等字眼,给社会大众造成“鸟不如人”的误解,引发大众对司法的不满情绪,并且这种情绪不断扩散,导致不少大众盲目跟从。
(二)非理性导致网络民意审判
在网络中,人们有时候有时候受外界情绪感染,很容易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对事物形成较为偏执的立场,形成一种非理性的情绪。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如2015年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刷屏的“对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的图片,严惩人贩子的愤恨情绪,让民众对人贩子形成一片喊杀之声,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民意审判。
三、积极疏导社会情绪
在依法治国和社会文明的进程中,充斥舆论场的负面情绪应该回归理性,媒体如何坚守法治精神,网络民众如何化解社会情绪,是本文的思考的重点。
(一)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建构社会认知全景
公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的背后,往往是信息极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是社会公众产生焦虑的一大原因,也是媒体实现有效引导的突破口。以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案件为例,媒体作了连篇累牍的报道,但是把最核心信息“涉嫌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故意轻描淡写说成“掏鸟”,造成了民众对公权力的警惕、对贫富差距的愤恨、对公德问题的抱怨等情绪。因此,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时代了望者,理应为公众建构社会认知全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公众才能化怨气为共识,变情绪为力量。
(二)契合受众心理,创新传播理念和引导方法
媒体要疏导社会情绪,得心中有方,手中有法。要契合受众心理,以正确导向引导社会心理向正确方向转化;既不居高临下训导,也不一味迎合,而是进行合理恰当的情绪疏导,将引发社会焦虑的现实问题变为化解怨气的“情绪节点”,正视和解决社会问题。
(三)抑制负面情绪,让情绪回归理性
网民在言论表达的时候应该首先厘清真相,尊重事实。超越客观事实的网络谩骂、围观起哄、“人肉搜索”和“”民意审判等表达方式不仅不能疏导情绪,反而会恶化事态。相反地,理性言论则可以加速网民与政府间的沟通。抑制负面情绪,理性战胜冲动,是现阶段让网民情绪回归理性的首要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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