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政治论文 >> 马克思主义论文 >> 艾思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益探索论文

艾思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益探索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02-22

艾思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益探索

  中图分类号:B00;B27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5.0034

  1937年10月,艾思奇奉命由上海转抵延安。在延安期间,他不仅担任了一系列重要的与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工作等相关的职务,还与毛泽东建立起相当密切的思想关系,时常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与交流。社会关系和地位的变化使得延安时期艾思奇及其文章的实际功用发生了转变。上海时期的艾思奇是对外冲锋陷阵的宣传战士,他的作用是向当时国统区的广大中间群众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扩大革命意识形态的群众基础。进入延安后,艾思奇与中国革命的进程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成为革命先锋队的思想舵手。他需要根据革命实践和形势的需要,通过哲学的思考形成和阐述一定的政治与思想路线,并经由意识形态机构将之贯穿于作为革命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

  1941年3月发表于《解放》杂志第126期的《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社会历史的研究》是艾思奇延安时期的一篇重要文章。这篇文章与当时苏联哲学界的权威米丁的《斯大林对于马列主义哲学的伟大贡献》一同刊载于中共中央的机关刊物《解放》杂志上。这篇文章在借鉴斯大林哲学体系①的同时,进行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内容创新,显现出了鲜明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特色。这种借鉴他者理论框架下的创新体现了延安时期艾思奇的角色转变及其带来的文风转变。

  一、对斯大林哲学体系的继承与借鉴

  顾名思义,《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一文意在阐释如何将辩证唯物主义运用于对于社会和历史的研究当中,具体来讲,就是如何用“唯物论的观点”和“辩证法的方法” [1]524研究社会历史的现象和规律。不过,实际上,该文主要着力点在于扼要地阐述、展示一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但是,这一体系并非艾思奇原创,而是有其所本,即斯大林撰写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下简称《论辩唯和历唯》)。《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的引文就明显地表现了这一点:在该文总共15处引文中,除4处来自马克思与列宁的原著外,其余全部引自《论辩唯和历唯》。而在哲学体系的结构和内容方面,该文非常明显地借鉴了《论辩唯和历唯》。

  《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开篇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将应用于研究自然领域的辩证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的结果;而唯心主义者和旧唯物主义者或者由于其唯心主义立场,或者由于其“只能”将唯物主义“应用于自然的研究上,而不能推广到社会历史的研究上”,从而是“形而上学唯物论” [1]523,因此最终走向历史唯心主义。艾思奇的这种说法是以物质本体论为基础的:正因为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根本来讲都可以被归结为物质,从而具有本质上的同构性,所以自然领域的研究方法便能够并且应该被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的研究。而以物质本体论为基础、强调社会与自然同构性的理论框架,正是以《论辩唯和历唯》为代表的斯大林哲学体系的基本逻辑。

  “一切社会现象都是社会的物质运动的一定的表现形式” [1]527,因此人类社会就与自然界一样,其运动变化的规律也是辩证的,即社会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辩证关系。这种辩证规律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为我们所认识的” [1]530,并且因其辩证性而唯有“用辩证法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历史发展” [1]524才能得以被人们认识。所谓“辩证法的方法”包含四个方面:联系的观点、历史的观点、质量互变、矛盾的对立统一。艾思奇对这四个方面的罗列与后来的教科书体系(无论是中国还是苏联)对辩证法的阐述有一定差异,却和《论辩唯和历唯》中的论述相吻合。

  教科书体系并未将普遍联系、历史(运动)的观点、质量互变、对立统一视为并列的四个方面,而是将普遍联系和历史的(运动的)观点视为物质(包括社会存在)的基本状态,将质量互变、对立统一与《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中未有谈及的否定之否定并列为辩证法或者事物运动的三大规律。②

  而在《论辩唯和历唯》中,斯大林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具有四大特征:第一,“把自然界看作……有联系的统一的整体” [2]117;第二,“把自然界看作……不断运动和变化、不断更新和发展的状态” [2]118;第三,“把发展过程看作……从不显著的、潜在的量的变化到显著的变化,到根本的变化,到质的变化的发展” [2]117118;第四,“辩证法的出发点是:自然界的对象或自然界的现象含有内在的矛盾,……对立面的斗争……就是量变转化为质变的内在内容” [2]120121。斯大林列出的这四大特征正好与艾思奇的四大方面一一对应。由此可见,艾思奇的说法是对《论辩唯和历唯》中相应内容的借鉴。

  所以,无论从引文还是从基本理论框架和内容来看,艾思奇在其文章中所阐释的理论体系显然存在着对《论辩唯和历唯》中斯大林哲学体系的借鉴。

  二、对客观唯心主义问题的技术遮蔽   然而,借鉴不等于抄袭。抄袭是一字不易地全然照搬,而借鉴却是在对他人所构建的基本框架采取拿来主义态度的同时,会结合借鉴者自身的具体状况而进行一定的取舍、增删乃至创造。《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一文便是如此,这一点首先表现在其对客观唯心主义问题的技术处理上。

  避免错误的社会历史观即历史唯心主义,才能树立起正确的社会历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在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同时,有必要解释历史唯心主义的内涵。对此,艾思奇写道:“唯心论不承认社会历史现象是在人的意识之外客观存在的事物,而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依赖于人的‘自由意志’的活动,特别是依赖于英雄伟大的愿望。……唯心论者不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去找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却要从社会的精神生活中,从伟大人物的愿望、思想中去找这基础。” [1]526528而在《论辩唯和历唯》中,斯大林也谈到了唯心主义的问题:“唯心主义认为世界是‘绝对观念’、‘宇宙精神’、‘意识’的体现……” [2]123。

  艾思奇和斯大林各自的论述是有差别的:艾思奇只涉及鼓吹“自由意志”、“伟大人物的愿望”的主观唯心主义;斯大林则将主观唯心主义(“意识”)和客观唯心主义(“绝对观念”和“宇宙精神”)都谈到了。显然,艾思奇有意忽略了作为唯心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客观唯心主义。

  这种忽略不是由于对客观唯心主义的无知而导致的疏漏。因为早在1934年《读书生活》连载的《大众哲学》中,艾思奇就批判过客观唯心主义:“又照那宿命论者的见解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冥冥之中都有一个神灵支配着,一切事物都是这神灵安排决定好了的,所以我们不能妄想。”[3]因此,忽略客观唯心主义是作者有意为之,是有的放矢的叙述策略。

  那么,忽略客观唯心主义会导致怎样的效果呢?会将主观唯心主义凸显出来,使之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对立面,从而成为社会历史观上应该着力批判和克服的错误思想。

  “哲学的任务是不仅在于解释世界而更在于改造世界”,并且社会历史观又是“我们改变历史的指南”。[1]525艾思奇的这种理论态度意味着,他在理论上对错误的社会历史观的批判是为了肃清“改变历史”这一活动中错误的实践做派。在当时,“改变历史”实际上就是指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活动;而理论上的主观唯心主义又对应于实践中的主观主义做派。因此,将主观唯心主义作为理论上主要的批判对象,正是为了从思想根基上批判当时中共内部的主观主义做派。

  这与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的观点非常相近。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毛泽东将“主观主义的态度”与“马列主义的态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两相对立起来 [4]315,317,认为前者是“反科学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是共产党的大敌,是无产阶级的大敌,是人民的大敌,是民族的大敌,是党性不纯的表现” [4]317。

  这样的相似并非偶然。《改造我们的学习》是毛泽东1941年5月所作的报告,同时也是整风运动的重要文献。而《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的发表日期与之仅有两个月的间隔,即其写作日期当早于1941年3月,也理应处于整风运动的准备时期(1938年9月―1942年1月)[5]1。再加上作者与毛泽东有着相当密切的思想交往,《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作为一篇整风文献,与《改造我们的学习》有诸多相近之处就是事所必然了。

  所以,我们看到,《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中也号召人们“亲身去参加实践……在社会斗争的实践中去研究社会发展规律,去考验我们对于这些规律的认识是否正确” [1]531。同时,它还强调了要在正确方法的指导下进行实践和认识活动。

  三、对客观存在的精神现象的突显

  《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的另一创新点在于:“不论社会的物质现象或精神现象,都是在人的意识之外客观存在的东西。” [1]525这里值得注意的观点是,不仅物质,而且精神也可以是客观的。但是,斯大林在《论辩唯和历唯》中却没有提到作为客观存在的精神,只是强调物质的客观实在性:“物质、自然界、存在,是意识以外、不依赖意识存在的客观实在。” [2]124

  这里作为客观存在的精神现象并不是指客观唯心主义的绝对精神,而是一定时代中的“思想的环境”[1]525。对于个人而言,这种思想环境就像社会物质前提一样,不能够任意选择和改变,因此是一种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并且由于其客观存在性而能够发生客观的作用。同是精神现象,思想环境之所以能够超越个人的主观精神而成为一种客观精神,正是在于它是“掌握群众的观念或理论”[1]529,也就是说它普遍地存在于群众的头脑中。

  这种普遍性虽然受制于相应的社会物质基础,但同时也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历史作用。“人的生活是有目的有意识的生活”,因此要使“社会的物质生活发展的要求”得以实现,总是需要“让这种要求……形成一种社会的观念、理念”,并使之“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经过有意识的自觉的群众的努力,而推动社会的发展”[1]529。也就是说,社会发展的原因归根结底固然是社会物质基础的变动,但这种作用不是直接的,而是需要得到社会精神的中介。为了推动社会的发展,必须将一定的革命理念从个别人头脑中的主观精神改变为掌握着群众的客观精神。因此,就“必须研究新的意识怎样掌握群众,动员群众” [1]529。这种强调群众有意识的、自觉的活动是历史变革的直接动力的观点,所扎根的是群众史观。而群众史观又正对立于具有浓厚主观唯心主义色彩、以强调“英雄伟大的愿望”为核心的英雄史观。

  为了进行社会变革,除了需要具备革命思想,还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这样的观点《论辩唯和历唯》也有所谈及,但斯大林强调的是:“新的社会思想和理论在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所提出的新任务的基础上一经产生,就为自己开拓道路,成为人民群众的财富,它们动员人民群众、组织人民群众……”[2]130。这种表述表明:仿佛思想一经产生,就会自动地发生社会作用,自动地掌握、动员和组织群众。在这样的叙述之下,由个别先进人物的主观精神转变为群众性的客观精神的进程就被遮蔽和忽略了,自然也就不会号召人们去研究怎样让革命思想掌握群众的问题。   这种在精神的客观性方面的差别,其根本原因自然不能归结为艾思奇和斯大林个人意识方面的高下,而应该到各自文本所处社会关系和历史情境中去找寻。虽然同样是整顿、统一党内思想的文本,但由于各自所在的党所面对的历史环境有所差别,故而产生了叙述方面的差别。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写作的1938年,苏联共产党已经牢固地掌握了政权,建立起完整的、有着完备宣传机构的国家机器。因此,革命领袖兼理论导师的思想一经产生,就会自动地通过庞大的国家机器“为自己开拓道路,成为人民群众的财富”。自然也就没有必要想方设法地研究怎样使群众成为自己理论的自觉接受者。

  然而,1941年的中国共产党仍仅是局部割据,尚在为完成中国革命、夺取全国政权而斗争的过程中;并且,当时它的意识形态――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当时中国最广大的群众――农民阶级之间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因此,如何使自己的思想为群众诚心接受,从而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成了当时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难题;再加上其时王明教条主义所导致的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作为中国革命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便更加需要不断强调理论与实践、与群众的结合,号召全党调查研究、掌握群众。

  四、结语

  由于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者“只会记诵马、恩、列、斯的成语”[4]313,对国内外局势的现状以及革命实践缺乏具体、深入的了解,进而给中国革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因此,1930年代末至1940年代初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主要是针对教条主义展开的,参与其中的艾思奇也是这么做的。

  在当时的历史情况和条件下,无论是教条主义者还是艾思奇,他们都接受了斯大林哲学体系的框架。但是,框架总是抽象的,故而能够普遍地适用于不同历史境况,同时包容不同甚至对立的具体观点。因此,虽然处于相同的框架下,但是致力“理论和实践的一致” [1]532、并且具备中国化意识的借鉴者艾思奇能够展开对作为抄袭者的教条主义者的批判,的确是难能可贵的。抄袭之不同于借鉴,正在于前者将基本框架附于其下、因应特定状况的具体观点一并接受,而后者则会在接受框架的同时有意识地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而对相应的具体观点进行取舍、增删和创造。具体到艾思奇的《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而言,其在借鉴斯大林哲学体系基本框架的同时,有意识地根据中国革命的具体状况进行了具体策略的调整和创造。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和深化,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一步步地突破了斯大林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并最终将其抛弃。但是艾思奇在《辩证法唯物论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中所进行的借鉴与创造相统一的尝试,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某些一般特征。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意味着其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的,而后才进一步地是中国化。也就是说,在保持一定外来的一般性原则的同时,因应中国本土具体的实践问题而进行具体的内容调整和创新。或者用艾思奇在《论中国的特殊性》中的话来讲即是:“在不变的正确基础原则上的新的理论和事业的创造……”[5]1在这里,哪些一般性的外来原则需要保持,哪些具体的内容需加调整和创新,这些在本质上受制于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视野和实践活动。由于理论视野的扩展本身也是在实践活动的推动下进行的,故而实践活动在这里起到了最终的决定性作用。

  因此,根本来讲,作为“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4]312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无论从其动机、进程还是结果来看,都是一个实践问题,而非单纯的思想理论问题。所以,它所要求的不应是在思想领域将马克思主义与某种产生、流传于中国的传统思想进行嫁接,这实际上是把两种抽象框架强行糅合在一起,会使马克思主义陷入单纯思想的泥沼中发生畸变甚至消解的危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应该首先具有实践意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去研究和解决中国社会和人民的具体实践问题,进而在具体实践中产生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也就是说,所谓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质上来讲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和实践化,即经由实践而使抽象在与具体的统一中得到升华。

  注释:

  ①虽然学界普遍认为斯大林撰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后来苏联和中国教科书体系的基本框架,但却不能笼统地将其等于教科书体系;同时由于“斯大林主义”的内涵并不统一,且斯大林的哲学又与其死后的苏联哲学有所区别,故在本文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构建的哲学体系归称为“斯大林哲学体系”。

  ②这类事例可见于: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写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译本由人民出版社于1959年出版);1984年北京大学编写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肖前等人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艾思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益探索

论文搜索
关键字:艾思奇 艾思 马克思主义 马克 中国 有益
最新马克思主义论文
试论党史融入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浅谈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
浅谈信息化技术在思政课程中的应用
探索马克思恩格斯贫困理论及其当代启示
刍议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的就业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浅析马克思实践活动的历史形态当代价值
容错纠错机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蕴
邓初民政党思想浅析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马克思人学基础
热门马克思主义论文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阶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考
马克思主义的衰败?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现代性的建构
试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整体特征
从新的角度理解和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
浅谈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教育思想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走向新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