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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多维意蕴与当代价值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02-22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多维意蕴与当代价值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兴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成为独立于政治国家之外的私人领域和经济领域。市民社会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有着多重内涵的范畴,它既指私人领域、非政治性社会组织和资本主义社会,也指物质交往关系总和、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葛兰西继承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并进行了一定的发展。在他看来,市民社会作为私人自治领域,不仅包含显性的物质关系,还包含隐性的政治关系、文化关系和意识形态关系。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蕴含有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对我国当下的意识形态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学理关联

  市民社会是葛兰西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之一。近年来,学界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阶级立场和价值取向,对葛兰西和马克思二者的市民社会理论给予了较多的关注。那么,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什么关系呢?对此,不能简单地从字面或猜想来理解,而应从它们之间的学理关系和实践指向来进行考察。

  1.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范式考辨

  关于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关系,学界大致存在着四种完全不同的解读。一是“颠覆论”。以博比奥为代表的“颠覆论”者认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经济基础或生产关系,葛兰西的市民社会则主要指文化霸权和意识形态等观念上层建筑,其实质是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回归。二是“发展论”。以G.亨特为代表的“发展论”者认为,葛兰西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之一,其理论核心来源于马克思主义,他不可能否定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内涵,也不可能背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其市民社会理论不过是针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特点,而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所做的填补与引申,其实质是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三是“综合说”。1990年代以来,学界开始重视对马克思、葛兰西、哈贝马斯、阿尔都塞等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阐述,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不仅来源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而且还来源于黑格尔国家学说、列宁政党学说、克罗齐教会理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等[1],可谓兼蓄各家之长。四是“两不相干论”。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含义完全不同,甚至不应当将其所说的“社会”理解为市民社会,应将其还原为公民社会[2]。由此可见,对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两者关系的解读,是学界对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虽然这种研究过多地拘泥于学理推论,但毕竟为我们全面考察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提供了重要参考。

  2.葛兰西对市民社会基本范畴的界定

  由于狱中环境的恶劣和严苛,葛兰西在写作时多用隐语,并尽量沿用以往理论家们的旧词以表达著作意旨,因此《狱中札记》和《狱中书简》中的大量理论学说和词语信息实在无法确凿地为读者所全然理解。“市民社会”这一术语也是如此。考察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关系,必须对葛兰西市民社会的多重含义进行解析。通过对《狱中札记》三个篇章尤其是第二章第二节“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研判,大致可以析出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的三重诠释:一是作为与国家或政治社会对应的“公民社会”。这里的“公民社会”是一个非政治性集群范畴。“在俄国,国家就是一切,市民社会处于原始状态,尚未开化;在西方,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得当,国家一旦动摇,稳定的市民社会结构立即就会显露。”[3]194在这个层面,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不仅相对于国家而存在,而且具有比国家更为稳定的结构。市民社会领域的权力与国家统治领域的权力成反比关系:国家统治领域的权力越大,则市民社会领域的权力就越小;国家因衰败而减弱或放弃权力,则市民社会领域的权力就随之扩大。二是作为对应公共机构而存在的“私人性”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葛兰西认为,这些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主要有两种组成形式:一种是自然形式,另一种是契约或自愿形式。[3]220前者主要是根据地缘关系或族群关系形成的社区、社群、种族和民族等,它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后者主要是根据社会成员的需要组成的私人共同体,如传媒、工会、教会、贸易联盟、学校等。[4]56三是作为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的国家相比较而存在的“被调和了的社会”。在葛兰西看来,这个“被调和了的社会”并不是革命幻想或乌托邦式的社会学假设,而是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方向,“由于越来越多的被调整了的社会(即伦理社会或市民社会)的因素的出现,国家强制的一面将逐渐消亡”[4]263。葛兰西反对拉萨尔和资产阶级自由派关于市民社会可以被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调和”的理论,认为市民社会只是有条件地“被调和”,只有在阶级对立消除即社会主义国家建成以后才能实现,“人人真正平等,具有同等的理性和道德风尚,可以自由自发地接受法律,无须其他阶级强迫”[5]。

  3.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逻辑一致性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有着各种不同的涵义,如: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资产阶级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私人领域、具体的社会组织等。虽然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内涵非常丰富,但它绝不是如泰勒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援用了黑格尔的概念,并把它几乎完全地化约为经济领域”[6]。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之一,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在本质上和学理上具有逻辑的一致性。其一,他们都立足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批判。只不过,马克思关注的是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当时财产关系已经摆脱了古典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共同体。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7]582-583。在这一时期,市民社会作为与政治社会对应的实体,尚未完全独立出来,市民社会的成员更多地直接受制于资产阶级的残暴统治和残酷剥削。正是这样,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展开了激烈批判,并在学理上力图摆脱黑格尔抽象精神而从市民社会中汲取力量。而葛兰西关注的则是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时期的社会现实。在帝国主义时代,为了争夺更多的利益、占有更多的世界市场,帝国主义国家对外不断发动侵略战争,对内加倍对无产阶级进行剥削,市民社会的权力因此被国家权力剥夺殆尽,无产阶级变得更加困苦。其二,他们研究市民社会的核心意旨都是为了揭示资产阶级的本质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尘世的生活……是市民社会中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他人看作工具,把自己降为工具,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7]30在马克思和葛兰西看来,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或特定的阶级,无产阶级是矛盾着的存在。他们相对于自然是人,但在现实中不是“人”,而是资产阶级用以剥削的工具和对象,所以无产阶级必然要破除市民社会的异化、恢复“人”的地位,从而实现自身和人类的彻底解放。其三,他们的结论是一致的,即市民社会必然随着社会主义的胜利和阶级对立的消灭而逐步消亡。马克思认为,“劳动阶级在发展进程中将创造一个消除阶级和阶级对抗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市民社会;从此再不会有原来意义的政权了。因为政权正是市民社会内部阶级对抗的正式表现”[7]665。葛兰西也认为,市民社会彻底取代政治社会的过程,正是国家消亡的过程。由此看来,虽然葛兰西和马克思对市场社会理论的表述不尽一致,但基本指向是相同的。   二、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多维解读

  虽然葛兰西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内核,但作为第二国际以来西方马克思主义“左”倾思潮代表人物,其诸多理论学说又有别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和列宁斯大林开创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就是葛兰西诸多独特理论中的典型代表。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不同的是,葛兰西发现了市民社会蕴含着除经济交往关系之外的多元文化和阶级意识。这样,葛兰西就绕开了黑格尔的伦理视角和马克思的经济视角,而从文化和意识形态角度切入对市民社会进行解剖,并由此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无产阶级要通过革命斗争夺取资产阶级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确立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从而实现自身的解放。从本质上讲,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既包含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普遍理性共识,也有其自成一体的意识形态学说,是一个多维度的理论有机体。

  1.功能维度:市民社会具有意识形态的防护职能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生长于国家之中,与国家所代表的政治社会交互联系、不可分割。作为私人生活领域的市民社会,不仅包含经济关系、伦理关系,还涉及宗教、文化、哲学等关系。当政治关系及其力量在市民社会中发挥作用时,市民社会就成为统治阶级维护阶级统治、行使管理霸权的中介。“我们目前可以确定两个上层建筑‘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阶层一方面相当于统治集团通过社会行使的‘霸权’职能,另一方面相当于通过国家和‘司法’政府所行使的“直接统治”或管辖职能。这些职能都是有组织的、相互关联的。”[3]24显然,在葛兰西看来,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政治统治起防护作用的上层建筑有两类:一类是显性的,即国家、政府等统治集团的上层建筑,它以直接管辖的形式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资本主义制度;另一类则是隐性的,即市民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国家上层建筑在社会中的具体体现。在这个层面,葛兰西突破了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在经济上决定政治国家的观点,强调在意识形态层面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重要保护作用。对此,葛兰西有过形象的比喻:“市民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像现代战争的堑壕配系。”[3]191而葛兰西之所以从上层建筑层面考察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管辖职能,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当时资产阶级文化霸权和对社会的意识形态加强控制的理论回应;二是对无产阶级革命趋向的深层思考,他特别关注的是革命如何发动的问题,而不是革命的根据问题[8]。

  2.过程维度:知识分子和学校教育是维护意识形态的“中介”

  在葛兰西看来,既然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国家)通过上层建筑共同承担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防御体系的职能,那么它们就必须通过合适的中介来教育引导思想,防范被统治阶级“危险思想”的传播。他认为,知识分子和学校教育充当了这一中介作用。

  葛兰西认为,知识分子是上层建筑体系中的“公务员”,他们与统治集团的关系“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整个社会结构和上层建筑体系的‘调解’”[3]7。因此,知识分子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在抽象的民主中产生的,而是在传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就资本主义社会而言,知识分子产生于“储备阶层”即中小城市资产阶级和拥有土地的中小资产阶级。根据他们的来源,知识分子可以分为“传统知识分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有机知识分子”(无产阶级知识分子)、城市型知识分子(官员、公务人员、管理者等)和乡村型知识分子(教士、律师、公证人、教师、医生等)。由于他们的出身不同,履行职责的范围和社会地位也各不相同。但无论他们是哪一类知识分子都无形中充当了“统治集团的‘代理人’,所行使的是社会霸权和政治统治的下级职能”[3]7。葛兰西认为,知识分子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维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统治:一方面是使人民“自发”服从资产阶级强加给他们的社会生活总方向,另一方面是对那些不服从资产阶级统治的集团加以“合法”的强权管辖。因此,无产阶级作为不“首肯”集团必须培养“首肯”于自己的“有机知识分子”,用以打破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控制,教育引导无产阶级,从而形成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葛兰西认为:“一个政党所有的成员都应该被视为知识分子”[3]11,无产阶级政党要想在革命斗争中取得胜利,就必须把整个政党凝练成“集体知识分子”,自觉担负起征服“传统知识分子”并夺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任。同时,葛兰西还看到了学校教育在维护意识形态中的作用。在他看来,学校是生产意识形态的“工厂”和培养知识分子的“工具”,同时也是衡量国家文化统治实力的标准。“不同国家知识分子职能的复杂性,客观上可以通过专业学校的数量和级别来衡量:教育所覆盖的‘领域’越广泛,学校教育的‘垂直’‘级别’越多,一个国家的文化界和文明程度便越复杂。”[3]6所以,无产阶级应当重视学校教育并通过学校培养自己的知识分子,生产无产阶级革命斗争需要的意识形态。

  3.主体维度:无产阶级政党是维护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主体

  葛兰西认为,无产阶级直接来源于市民社会的最底层,他们为资产阶级积累资本和社会财富而自己却日益贫困。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最先进和最坚定的政党,要实现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改变自身阶级地位的革命目标,不仅需要具体的实际的武装斗争、政治斗争,还需要思想斗争(意识形态斗争)。在葛兰西看来,包括无产阶级政党在内,任何政党的存在都离不开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具有高度的纪律性并对政党绝对忠诚的群众;二是要集中各种力量并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约束力;三是把第一个条件和第二个条件结合起来,并使它们成为道德和各种精神力量联系的中间要素。葛兰西认为这三个条件不仅须同时并存,并要有合理的比例,第二个条件至关重要,它决定着第一个条件和第三个条件。“要让这一切发生,必须形成一个铁的信念,即特意解决关键问题是必要的。没有这样的信念,第二要素就无法形成。”[3]116葛兰西这里提及的“铁的信念”实质上就是维系政党的意识形态。他认为一个政党是依据阶级利益而产生并为维护阶级利益而战斗的,“一个党的历史只能是一个特定社会集团的历史。但是这个社会集团并非与世隔绝,它有自己的朋友、亲近的集团、对手和敌人”[3]114。因此,政党必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用以团结朋友和与之亲近的集团,达到瓦解对手和敌人的目标。无产阶级政党在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尤其要重视意识形态领导权,这是发动革命不可或缺的思想准备和政治准备。这是一个长期的准备过程,但同时也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事情。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团结广大群众即市民社会中的非政治力量,要引导他们参加政治组织并接受政治教育。没有这些意识形态教育和武装的过程,“集中和突发的形式就不可能存在”[3]81。总之,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统治,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身的解放,必然对市民社会进行激烈的争取,能否有效地控制市民社会并为本阶级利益服务,关键就取决于谁在意识形态控制上占有绝对主动权。   三、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对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启示

  葛兰西研究市民社会旨在说明上层建筑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极端重要作用,以及意识形态领导权在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和政治革命中的核心作用。虽然葛兰西忽视了市民社会作为经济基础的地位,对经济基础也缺乏合理的解析,但他毕竟从一个新的视角诠释了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作出了理论贡献。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国内各种淡化乃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潮不断涌起;国际上,以文明冲突、文化渗透、文化霸权为标志的潜在斗争不断激发。国内外问题的交织、并行,严重影响了我国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葛兰西关于市民社会与意识形态关系的理论,可以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1.加强意识形态领导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9]153这段论述表明了党的基本职能有两项,即经济建设和思想建设。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执政党,必须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的思想建设,把提高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政治觉悟与保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导权统一起来。当前,中国社会发展虽已与马克思、葛兰西当年所认识到的“东方世界”有较大区别,但东西方世界的斗争与抗衡尤其是文化斗争和意识形态抗衡没有减弱,西强东弱的局面没有改变,西方国家的文化渗透和价值输送依然存在。因此,加强而非削弱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具有天然的和历史的合理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加强意识形态领导权应从两个层面着手:一方面,对内应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9]153。第一个“巩固”强调的是一元主导,是指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指导思想只能是马克思主义,它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是被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理论;第二个“巩固”更为具体,它是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多元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有益思想的集合。这两个“巩固”为新时期凝聚思想共识提供了根本指向,为澄清模糊认识、划清是非界限提供了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对外应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并扩大国际话语权。历史经验和深刻教训表明,文化软实力关系政党存亡、民族兴衰和国家成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等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事变虽然原因众多,但其中一个突出的原因就是不重视文化软实力建设以致无法抵御西方文化侵袭而自乱阵脚。当前文化软实力建设尤应处理好“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关系、“传播中国故事”与“聆听世界声音”的关系。我们既要与世界文化融为一体,又要彰显中国文化优势、抵御西方文化中的消极东西,在提高国际话语权的同时赢得世界认同。

  2.把握市民社会意识形态的传导职能

  按照葛兰西的看法,社会主义市民社会是一个“被调和了的社会”,在这个社会形态中,“统治”和“强迫”的政治专制性因素将被“理性共识”和“价值认同”所取代。当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必须凝聚共识,引导人民对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政治制度、文化价值和道德伦理等高度认同。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肯定市民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市民社会是私人领域和私人组织的总和,它介于国家与家庭、个体中间,承担着国家意识形态向个体疏导的中介职能。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市民社会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迅猛发展,尤其是各类社会学术团体的知识生产、文化传播和价值引导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然而,整个市民社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无序化、非规范化的发展动向。针对这种情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应在培育市民社会健康发展的同时,把握其意识形态的传导职能。当前,应重视以下四个层面的问题:一是重视市民社会的法治化建设,以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有序参与政治;二是重视虚拟市民社会的法治化建设,以规范网络运行和文化传导;三是重视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既不能行政强迫,也不可放任自流,应在政府社会管理与市民社会自我规范之间寻求适度平衡;四是适度增加市民社会的话语权,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给予市民社会以适度的权利,以凝聚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

  3.提高辅助中介意识形态的引领和防卫作用

  意识形态建设关涉整个思想领域的动向,它是统治阶级通过教育组织、宣传媒体和“意见领袖”等辅助中介凝聚并建构社会共识的过程。因此,当前我国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应高度重视并增强辅助中介的引领和防卫作用。首先,必须加强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的意识形态教育和管理。社会主义国家的大学,其办学性质和办学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因此,应旗帜鲜明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国史党史教育,增加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道路认同、制度认同和文化认同。同时,应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引导和管理,防范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等错误思潮在高校传播。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增进价值认同。其次,应规范各类媒介等舆论阵地和精神生产组织的管理。这里存在着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报刊、广播、电台、网络等舆论宣传媒介应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和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文化创作单位、文化生产企业等精神生产组织应坚持有益生产与有效生产的统一,既要追求经济效益更应注重社会效益。第三,重视发挥知识分子的“意见领袖”作用。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过程中具有“关键少数”的作用。如前所述,葛兰西正是在考察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传播中的“公务员”功用之后,引发了无产阶级必须培育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服务的“有机知识分子”的理论思考。这一思想对于我国当前意识形态建设有着较大启发。当前,我们应高度重视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并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重视知识分子思想教育和自我教育,使其获得辩证唯物论、反对唯心论,从而组成一支强大的理论队伍[10];另一方面要重视知识分子的引领作用,支持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社会问题,发挥引领整合社会思潮、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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