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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文本解读

作者:许少民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8-03-01
摘要:苏联的解体,冷战的结束,让那些精通“预测”的现实主义大师们哑口无言,实际上,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不能为苏联的解体自圆其说。理论通过使现实简单化,使我们相信世界是不断变化的,而且理论还提供了政治的理性基础,所以一旦理论失去了这些功能,当理论不能说明重大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能向我们展示“当前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反思一下我们的思路和观念。冷战的结束实际上给众多新型理论——例如两枝世界理论,软权力思路研究,地缘经济理论,世界秩序新论,文明冲突论等——以崭露头角的机会。而其中,以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最有影响力,也是最引起人争鸣的一个重要理论话题。而在对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大加挞伐的同时,许多的学者并没有很好的理解或者诠释作者的思想,人云亦云,出现了很多似是而非的观点。因此,本文的主旨就是通过对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的文本进行解读,以期能够更好的了解亨廷顿的思想脉络,以及隐藏在文本背后的真实意图等。


         关键词:文本解读 文明 文化 宗教 文明的冲突 文明的共存 

         (I) “文本解读”简介

         “文本解读”——这种解读的方法更多的运用在文学或者某些哲学的对象领域中。例如,在哲学范畴内的文本研究方法,主要有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进入”,加达默尔的“解释学语境”、巴赫金的“复调逻辑”,阿尔都塞的“症侯阅读法”以及巴特—克里斯多娃的“后现代互文性文本理论”。【1】而所谓的“文本”,根据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保罗·利科的理解,其就是通过书写固定下来的任何话语。一定的文本的存在,对于读者当然是确定的,但文本所表达的内容具有什么样的思想性质,却并不是对于所有读者都是一样确定无疑的。而作为解释学所积极提倡的一种研究方法,文本(text)研究所极力强调的是解读文本,努力做到对文本的正确理解和避免误读。当然,正如聂锦芳先生所言:“……然而同时又必须保持警觉,即文本与原始思想之间其实不可能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就是说作者的思想未必已经完全通过文本表达净尽了。而文本研究必须尽可能根据文本及其相关文献把文本与作者思想之间的一致或差池作出分析。这样,从文本本身出发虽然最初提炼和抽象的只是文本中的问题和思想”【2】,但无论如何,也正如聂锦芳先生说的:“但上述各项细致的工作已经廓清了它们产生的文本语境、原初含义,以及相同问题的内涵演变与当代体征,这就使我们既看到历史延续和累积,也可以把握创新与重构,使文本中原始思想的当代价值得以真实的显现出来。”【3】作为一种解读的方法,文本解读也需要一定研究思路,而这种思路,按照聂锦芳所说的:“……要以文本本身为本位、从文本出发,先对其产生背景、写作过程、版本渊流、文体结构、思想内容、理论体系、研究历史与最新动态等多个方面一一进行详实的梳理、考证、分析和阐发,在此基础上从文本中抽象、提炼出重要思想与问题;然后再把这些思想和问题放在思想史的演进过程和当代社会的变迁中,理性而客观地为其现实价值定位”。【4】在这里,由于学生本人的知识乃至能力所限,也不可能全部按照这种研究思路来进行。事实上,对于亨廷顿的文本解读,也没有必要完全按照这种研究思路来进行。“写作过程”,“版本渊流”,“文体结构”等流程上是可以忽略的,亨廷顿不是马克思,恩格斯,也不是阿多诺,在文本解读的研究思路上,有一些流程我们可以放弃,因为他的思想毕竟没有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中去,也没有马克思,恩格斯等哲学大家的思想深刻。然而,另一方面,有一些“流程”可以借鉴运用到亨廷顿的文本解读中来,从“产生的背景”,“思想内容”,“理论体系”乃至“研究历史与最新动态”等多个方面来进行解读,我们或许可以更好的理解亨廷顿的思想,也可以更好的将其纳入整个研究的框架中比较分析。最主要的是,这种分析接近于与作者直接对话,能够通过自己的解读获得作者的思想,而不是人云亦云,让自己在别人对亨廷顿思想的挞伐声中迷失了方向,不懂得鉴别对与错。


         (II)“文本解读”的思路简介


         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在对亨廷顿的文本解读主要沿着其“思想产生的背景”,“思想内容”以及“研究历史与最新动态”等3个主要方面的脉络来进行。但在这里,有两点说明。


         第一:尽管“版本渊流”这一个环节被我所省略,但是我个人觉得还有必要说下。在当前评价亨廷顿的众多文章中,我注意到其中的大部分学者只是将注意力放在亨廷顿的一篇论文——《文明的冲突?》和其后的一本著作——《文明的冲突与国际秩序的重建》上,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个主要的学术成果沉淀了亨廷顿主要的思想——文明的冲突。但是,如果我们要深究下去为什么作者会重视文明(文化,宗教)这些“观念性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而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物质性因素”?为什么作者会主张文明的“冲突”?为什么文明之间的冲突不是东方压倒西方就是西方压倒东方的“零-和”结局?为什么他会在最后摆脱理论家的“本份”,给美国政府乃至西方文明国家出谋划策呢?,我们就很有必要附加的研究作者在此前或者此后的一些“文本”——《第三波——二十世纪末民主化》、《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以及在《文明的冲突?》发表前几天他在国际学术季刊《国际安全》发表的一篇论战性的文章——《国际领先为何重要?》,通过这些附属的文本与之前的两个文本共同进行研究,会让我们全面的认识亨廷顿的思想。例如,在面对“政治冲突的本原”这个问题上,中国的学者更多的倾向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那个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或者文明作为一个观念性的要素,其属于意识的范畴,也将其生硬的归入到上层建筑的范畴中去。于是,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学者如此批评亨廷顿:“国家之间的政治行为是势力-利益行为,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势力-利益关系”在国际政治领域,精神性的文化宗教传统没有多大的规约力,“利益重于文化”【5】;另外一个学者则说得更具体:人类冲突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因素,与经济因素无关的冲突只是个别现象,“未来的冲突的强度将取决于未来的经济环境……的压力的大小,如果未来的经济环境是宽松的,那么看不出会有其他理由导致重大冲突。”【6】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看法有合理的一面,但应该说“经济决定论”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条公理,充其量只是一个冲突的原因而已,很显然,并不是所有的冲突都起源于经济矛盾。中国学者的这种观点更多的是越俎代庖,用自己的观点、思想代替别人的思想、观点,既不懂得“移情”,也不懂得先认真的剖析再做定论。事实上亨廷顿是研究第三世界民主化进程的泰斗级人物,其也研究过暴力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他承认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有助于政治稳定和减少暴力冲突;另外一个方面,他论证了动乱未必起因于贫穷。他还指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种族矛盾比贫穷更容易导致暴乱”。【7】其次,在研究世界民主化的“第三次浪潮”时,亨廷顿认为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主关系固然十分密切,同时也必须注意“文化传统”等其他因素;其在《文化的重要作用》这本中所做的序言也明显的体现了这一点。“在实践上,儒教或儒教影响下的社会一直是不欢迎民主的。”“在实践上,除去一个例外(土耳其),没有一个伊斯兰国家在任何一关时间内维系过完全的政治民主制度。”【8】以此分析,“亨廷顿从未承认过经济矛盾导致政治冲突的简单因果关系,他的文明冲突论是有其相应理论基础的,其首要前提是: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种族归属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等精神因素,同经济利益,实力等物质因素相比,更能影响政治结果”【9】。“在现代世界上,宗教是激励和动员人们的一个重要力量,甚至是最重要的力量”。【10】因此,将这些附属的文本参与到原先的原本中去,或许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作者会认为是文明、文化等“观念性因素”的冲突而不是所谓的“经济利益”的冲突会是未来冲突的主流,也可以批判的看待某些中国学者对亨廷顿的批评观点。


         第二:在“思想内容”这一个环节上,我将重点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关键词汇和疑难语句的解读;一个是探索“思考逻辑”。在关键词句的问题上,我认为很有必要对亨廷顿所阐述的文明、文化、认同、宗教、种族等概念进行解读。一方面,这些概念是多么的复杂,对于文明乃至文化的定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可以让大家可以接受的共同定义,爱德华.泰勒对文化的定义仍然具有影响力,但其“最复杂的整体”这一文化概念几乎具有无所不包的内耗,因而也就是失去了解释力【11】。亨廷顿对文化乃至文明的定义也注定是不完备的,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学者批评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一个原因。然而,另外一个方面,我们应该承认,这些概念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我们不能抛弃对这些概念的解读。于是,正如约瑟夫.拉彼德在《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理论回归》中说到的:“…….可是,我们的任务既不是要冒险进入概念的沼泽,继续使考虑的两个术语(注:文化和认同)陷入困境;也不是要通过明确限定‘操作定义’,完全回避这个沼泽。因为问题并不在于缺乏潜在有益的定义,而是太多了。换句话说,挑战并不是要积极推动一些共识的,但武断的简化,而是要深思熟虑的提出同公开的理论使命相匹配的优势定义。”【12】而做到这一点,“就是要重新思考彻底地把文化从具体地单一概念改造为一个更多细微差别的,微调的语义场(semantic field)。它拒绝‘一致的文化整体’的迷信和莱布尼兹‘单子’(monad)的比喻”,“因为这些迷信和比喻趋向根据界限,同质和自然的永恒性详细阐述文化。”【13】因此,尽管有一些学者不同意亨廷顿关于“文明”,“文化”等关键词汇的定义,但是只要作者能够按照其理论匹配一个“合理的定义”,并且在适当的时候转换它的定义并取得成效,那我想这就是作者的成功。当前,对于亨廷顿的“文明”定义大加挞伐的学者大有人在,其认为亨廷顿对“文明”的定义和划分不够精确。【14】詹姆斯.科斯说,亨廷顿举出的八大文明中,只有四种文明是同宗教认同的,而经济最发达的两种文明——西方文明和日本文明,都是世俗的。【15】徐国琦在《亨廷顿及其文明冲突论》中则说:“单从地理上谈论文明,是不科学的,理应包括文明的现代含义,即把工业文明、科技文明、现代化等作为文明定义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从文明的现代意义上来看,根本不存在什么文明的严重冲突。”【16】这些学者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就是将自己所认为的文明定义强加到亨廷顿的定义上,这是一种越俎代庖的做法,也正如王缉思所说的:“就这个意义上讲,定义没有绝对的错与对之分。重要的是,同一作者对概念的使用不要前后矛盾,对他的批评应该先从他设定的定义出发,而不是从批评者设定的定义出发”。【17】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关键是如何理解亨廷顿所界定的“文明”,“文化”,这才是最主要的,而不是“先入为主”——这是文本解读的一个最大的弊病。另外,对于亨廷顿所界定的概念或者说定义是否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这一点也是不可忽视的。


         再次,在对亨廷顿的“思考逻辑”的探讨上,我将重点选择几个部分。第一:对亨廷顿在回答 “为什么文化共性促进了人们之间的合作与凝聚力,而文化的差异却加剧分裂和冲突?”这个问题背后所体现出的因果逻辑分析;第二:针对亨廷顿所划分的“西方与非西方”的内在逻辑分析;第三:针对亨廷顿所提及的“文明冲突的宏观与微观层次的逻辑分析”第四:针对亨廷顿“文明的冲突的必然性与多元文明的共存”之间的逻辑进行分析;


         最后,正如聂锦芳先生所说:“文本研究的落脚点是对其思想的评价。评价需要有参照系,因此研究者不能仅仅囿于文本领域内思考问题,必须在比较的视野内,即将此前所获得的作者及其文本中的思想置于人类思想史的进程和图景中,通过与其他流派、人物、文本的比较,凸现其内涵与特点;放在历史变迁与当代社会的格局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比照,阐发其现实价值与意义研究历史与最新动态”【18】因此,在我们对亨廷顿的相应的文本进行解读并洞察其思想之后,我们很有必要将作者的思想放入到相同流派不同学者的思想框架中进行比较研究。当然,我们不可能像聂锦芳先生所说的那样面面俱到,我们只是选择一些比较有意义的,或者说在我看来比较重要的方面进行比较研究,来为作者的思想定位。为此,我将作者的思想置入“文明或者文化”的研究框架内。在这个框架内,从事此种研究的有汤因比,斯本格勒,英国学派的怀特等大家,将其思想与这些大家的思想进行对比,在这个框架内为作者的思想做一个简单的定位,有利于获得进一步的认识。


         (III)亨廷顿文明冲突论“写作背景”的简单探讨


         任何一种思想的源泉都是来源于作者生活的背景或者说环境。所谓的“乌托邦”或者“理想国”等类似的思想也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反判或者超越。正如汤因比如此评价包括柏拉图《理想国》在内的“乌托邦”思想:“至于乌托邦的那些理想国,它们是静态的假定。因为这些著作都是行动的纲领,却伪装成想象中的逼真的社会学;他们想刺激起来的行动几乎永远都是某一个正在衰落中的社会在某一个阶段上的‘挽救狂澜的行为’,如果不来这样一种认为的制止下降的运动,这个社会结局一定会衰亡。绝大部分的乌托邦的最大希望只是想挽救下跌的运动,因为除非一个社会里的成员已经失去了再进步的希望,否则就不大会想到写一本论乌托邦的书。”【19】任何一种思想都是来源于现实而不是脱离现实的天马行空,同样,亨廷顿的文明冲突思想也是如此,并没有例外。于是,我们也要研究一下亨廷顿思想产生的背景。这个背景,在我看来,主要分为两个,一个是国内背景,一个是国际背景,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或许我们可以略知亨廷顿为什么要提出“文明的冲突”这个论题。


         从国际背景来说,一方面,冷战的结束,使得全球政治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多极的和多文化的。20世纪80年代,随着共产主义世界的崩溃,冷战的国际体系成为历史。在后冷战的世界里,我们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的未来到底如何呢?对于这些问题,传统的现实主义乃至自由主义大师们都不能很好的回答,更主要的是,作为“理论”,沃尔兹宣称其要能够“预测”到未来国际政治的发展变动,至少是重大事件的发生,但是,对于苏联的解体,对于那些迷信所谓的“物质性”因素(权力,军事等)的现实主义大师们来说,他们也不能自圆其说。一个传统的问题又回到了我们的面前,正如霍勒斯的一句名言所说的:“你可以把自然连同长柄叉一块儿丢掉,可是她还将回来。”【20】人民和民族正试图回答人类可能面对的最基本的问题:我们是谁?他们用人类曾经用来回答这个问题的传统方式来回答它,即提到对于他们来说最有意义的事物。而这个最有意义的事物,在后冷战的世界里,就是祖先、宗教、语言、历史、价值、习俗和体制。他们通过认同于部落,种族集团,宗教社团,民族以及在最广泛层面上认同文明,因此,在后冷战的世界里,人民之间最重要的差别不是意识形态的,政治的,经济的,而是文化的区别。


         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越来越让位于所谓的“文明的冲突”。事实上,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索马里部族的流血冲突,卢旺达部落的流血冲突波及勒乌干达、扎伊尔、布隆迪,波黑、高加索、中亚或者克什米尔境内的文明之间的流血冲突,在南斯拉夫的冲突中,各派阵营清晰可见。俄罗斯向塞尔维亚人提供外交支持,而沙特阿拉伯、土耳其、伊朗和利比亚向波斯尼亚人提供资金和武器。在9-11中,好战的伊斯兰恐怖主义份子炸毁了美国的双子星塔,在许多人的眼里,这是一个典型的文明冲突的力证。这些活生生的事实在现实主义乃至自由主义的解释失灵之后所造成的思想真空中获得了生存的空间,于是,其也被酝酿成“文明的冲突”。如果说我们并不在意这些事实,那么,我们或许就不会对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大加挞伐或者指责。正是因为我们承认了这些事实,承认了文明在新的世纪里在国际政治所扮演的重要性,亨廷顿的“文明冲突思想”才会落地生根,霎时枝繁叶茂!


         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20世纪的下半叶,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在全球展开,同时也发生了一场全球性的宗教复兴。吉利斯.凯伯尔称这次复兴为‘上帝的报复’,它遍及所有的大陆、所有文明,实际上所有的国家。70年代中期,如凯伯尔所说的那样,世俗化和宗教与世俗主义相适应的趋势发生了‘逆转’。一种新的宗教方法开始形成,它不再旨在适应世俗价值,而是旨在为社会组织重建一个神圣的基础——如果必要的话,通过改变社会来达到目的。这种方法以多种形式表达出来,它提倡从失败的现代主义中摆脱出来,将挫折和穷途末路归因于脱离了上帝。它的主题不再使教义现代化,而是‘第二次向欧洲宣讲福音’,其目标不再是使伊斯兰教义现代化,而是‘使现代性伊斯兰化’”【21】


         在宗教的复兴过程中,最典型的就是“原教旨主义”东山再起。“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印度教、佛教、东正教都经历了原先的因某种原因皈依宗教的信徒掀起的信奉、传播教义和举行仪式的新浪潮。在所有这些宗教中原教旨主义运动都专注于对宗教教义、体制的净化,其方式是好战的,并根据宗教信条来重塑个人、社会和公共行为。”【22】虽然原教旨主义的运动,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给全球的政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然而,它并不是这次宗教复兴的唯一内容,而只是更大的宗教复兴的一部分而已。在前共产主义国家,宗教的普遍存在和现实意义一直都是不言而喻的。宗教复兴席卷了从阿尔巴尼亚到越南的许多国家,填补了意识形态崩溃后造成的空缺。在俄罗斯,东正教经历了一场重大的复兴。而与此同时,中亚出现了伊斯兰教的复兴,“尽管这场复兴涉及到一些原教旨主义的政治运动,并得到了来自沙特阿拉伯、伊朗和巴基斯坦的外界鼓励,但它基本上一场基础及其广泛的,主流的文化运动。”【23】


         这场涉及全球范围内的宗教复兴也为冷战后的人们寻求新的认同提供了一个基础,而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为什么冷战后的人们不会重新认同意识形态,也不是像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中所说的——非西方国家注定要认同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那样。在亨廷顿文明的冲突思想中,他将“文明”限定在更小的一个范围——“宗教”——或许我们可以明白其中的来由。


         从国内背景来说,美国国内出现的多元主义思潮,在亨廷顿看来,正在侵蚀美国的立国之本——由西方文明所界定的民族认同以及美国信条原则所界定的政治原则。而在亨廷顿看来,第一个原则比第二个重要得多,正如他说到:“在一个世界各国人民都以文化来界定自己的时代,一个没有文化核心而仅仅以政治信条来界定自己的社会哪里会有立足之地?”【24】事实上,亨廷顿在其有关文明的冲突的反批评文章中,也承认他的忧患意识来源对美国国内“文明冲突”的忧虑,他说:“……文明范式可能对美国也是有意义的。像苏联和南斯拉夫这样横跨文明断层线的国家趋向于分崩离析。美国的统一自始自终建立在欧洲文化和政治民主的孪生根基之上。这两者一直是一代代的移民融入美国的立国之本。美国信念的精髓是个人的平等权利。历史上的移民和被放逐的人群在美国社会里为争取平等待遇而进行的斗争中,都奉行这一新的原则并从而使之保持活力。最显著而成功的努力是50年代和60年代由小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民权运动。但是,自此之后的要求却从个人平等权利转到了黑人和其他群体的特殊权利(矫正行动和类似措施),这种诉求同作为美国政治统一之基础的根本原则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他们拒绝一个个人平等的‘不论肤色’的社会,而是促成一个由政府赋予某些群体以特权的有‘肤色意识’的社会。与此进行的一场运动,是知识分子和政治家开始推行一种‘多元文化主义’的意识形态,并开始坚实要从非欧洲人全体的观点出发,重写美国的政治史、社会史和文学史,走到极端的是,这一运动要把少数民族集团里名不见经传的领导人的重要性提高到同开国元勋平起平坐的地位。特殊群体的要求和多元文化主义的要求都会导致美国国内的文明冲突,导致小阿瑟.施莱辛格所说的‘美利坚分裂国’。”


         “美国正在民族上和种族上越来越多样化。根据人口统计局的估算,到2050年美国人口将有23%的拉美后裔,16%的黑人,10%的亚裔美国人。过去美国成功的从几十个国家吸收了千百万移民,因为他们使用了占优势的欧洲文化并热情的接受了自由、平等、个性主义、民主的美国信念。当美国人口的50%变成拉美裔或者非白人时候,这一模式还会继续占上风吗?新移民能够同化到迄今为止在美国占统治地位的欧洲文化中趋么?如果他们不能,如果美国变成真正的多元文化,内部的文明冲突蔓延,它还能继续作为一个自由民主国家而存在下去吗?美国的政治自性扎根于它的建国文献所阐明的原则之中。如果美国非西方化了,这是否也意味着它的非美国化?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如果美国人不再坚持奉行他们的自由民主的,根植于欧洲的政治意识形态,我们所认识的这个美国就会不复存在,就会步另外那个以意识形态为规范的超级大国之后尘,进入历史的垃圾堆。”【25】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意识到美国国内种族问题及其文化问题是如何严重的影响亨廷顿的思想。其将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联系起来,这无可厚非,正是国内问题的严重性使他对扩大化了的认同——文明——在国际政治中所发挥的影响充满了敏感性。但是,在这里,我想说一点,在将国内的种族问题和文化问题转移到国际上的文明冲突问题的过程中,这种转移是不是有缺陷的呢?在美国,对于那些聚集在一起的少数民族——例如黑人,华人,柬埔寨人,印度人,犹太人与各自伟大的文明有什么关系呢?美国的少数民族群体并不是从他们祖辈居住的地方随机抽出来的。“在美国的一百万华人代表不了比他们多一千倍的全中国人。在美国的印度人也代表不了全体印度人。美国的每一个少数民族群体都是如此。访问爱尔兰的人会惊讶的发现那里的情况跟美国波士顿的爱尔兰裔居民大不相同。而原因呢?是因为当年移居美国的爱尔兰人只是来自爱尔兰的某些地区和阶级,还是因为美国的文明或文化对世世代代的爱尔兰裔人口产生了影响?”【26】今天的美国少数民族更多的是来自移民的结果。“而移民的确是来自原先各个社会的特定的地区,阶级和亚群体,那些地区和亚群体往往有着向外移民的传统……他们在侨居的外国逐渐形成了一个少数民族群体,而这些人的原籍很可能只是同一个或者几个很小的地区”。内森.格莱则继续说到:“那么,试问这些人如何能体现或代表他们原籍的‘文化’呢?……如果我们说的是大概念的文化,例如儒学文化,佛教文化或道教文化,那么那些来自中国南方沿海地区,连中国的‘贯话’(普通话)都不会说的贫苦农民,能让我们看到这些文化的什么东西呢?那些来自意大利南方、没有受过教育的意大利穷人,又能让我们对意大利文化了解多少?能说它体现的是天主教欧洲、地中海沿岸、农民生活的文化或者文明吗?从文化解释的角度看,这些范畴都太大,太广阔了。”【27】同样,亨廷顿在将国内体现出的文化问题或者种族问题映射到国际上的文明问题时候,从国内不同种族的冲突问题转移到国际上文明的冲突时,这个过程很可能存在了缺陷。如果不理解这一点,我们就不能很好的理解为什么过去历史上的移民们都能够遵守美国的信条,深受美国的影响而成为美国的一份子,而今天这些移民、新群体为什么就不能遵守美国信条了呢,而美国人就担心了呢?不可否认,这些群体本身会受到所在国的文化或者说文明等的影响,但他们并不一定可以代表他们那个群体更大范围的文化或者说文明,也不一定说他们的文化就不能就同化甚至被改变。然而,在我们声称文化可以改变的今天,我们却陷入了文化不可改变的沼泽中,因为我们一直都用过去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来解释今天发生的一些行为乃至现象。


         (IV)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思想内容”的解读


         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思想内容的解读,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是“关键词汇”以及“疑难语句”的解读(说明:由于时间与篇幅关系,在此学生省略对疑难语句的解读,在此请老师原谅和理解)。第二是对亨廷顿的“思考逻辑”的探讨,主要有四个:第一:亨廷顿在回答“为什么文化共性促进了人们之间的合作与凝聚力,而文化的差异却加剧分裂和冲突?”这个问题背后所体现出来的因果逻辑分析;第二:针对亨廷顿所划分的“西方与非西方”的内在逻辑分析;第三:针对亨廷顿所提及的“文明冲突的宏观与微观层次的逻辑分析”第四:针对亨廷顿“文明的冲突的必然性与多元文明的共存”之间的逻辑进行分析(说明:由于时间与篇幅关系,在此学生省略了对第二,第三,第四点的解读,着重讲最重要的第一点,希望老师原谅!)


         第一:亨廷顿声称要为冷战结束后的世界提供一幅既简单也不过于简单的“地图”,而其意图也是要创建一个新的范式——文明的冲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任何一个范式或者说理论都是对现象的简化加工,任何一个范式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某一种范式,确实能够“看到”其他范式看不到的“现象”,但同时它却不可能“看到”由其他的角度才“看得到”的现象。于是,文明冲突的理论并不一定需要代替其他范式,范式就是一个工具箱,一旦需要的时候,他们就能被使用,关键的不是范式本身,而是在需要的时候挑选“工具”的能力。而作为一个范式,作为一套建筑在一个“认知意向”之上的“分析架构”,按照孙隆基的说法:“都有其作为分析对象的‘硬核’现象。这个分析架构的‘先定假设’,正是为了捕捉作为它分析对象的‘硬核’现象才成立的。因此,这套分析架构遂配备有独具一格的概念范畴,使它能够对‘硬核’现象照顾得特别周到。然而,当这些概念范畴越出了这个‘硬核’的现象时,这个分析架构就不可避免地达到了它的分析能力的‘边缘’”【28】。因此,要对亨廷顿的思想进行相应的文本解读,相应的概念就必不可少。具体到这个问题,其所涉及到的关键词汇(概念)主要是“文明”,“文化”,“认同”,“种族和民族”,而其中尤以“文明”和“文化”为最,以下将重点探讨这两个词汇。


         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国际秩序的重建》中对“文明”与“文化”的内涵及其两者关系做出了简单的概括。首先,文明和文化都涉及一个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亨廷顿继续说:“因此,文明是对人最高的文化归类,是人们文化认同的最广范围,人类以此与其它物种相区别。文明既根据一些共同的客观因素来界定,如语言、历史、宗教、习俗、体制,也根据人们主观的自我认同来界定。”【29】所以,亨廷顿所界定的文明或者说文化首先就剔除了“文化或者文明中所包含的‘物质性’要素”,也就是说,亨廷顿所界定的文明或者文化首先就是“观念性”的,而不是无所不包,广义上的“文化”或者“文明”。另外,正如海沃德.阿尔克在《外交》季刊发表的文章中所指出的那样,亨廷顿对于文明的“定义排除了”世界文明的思想。正是因为亨廷顿认为文明是对人最高的文化归类,是文化认同的最广范围。也正如亨廷顿所提到的,对于“普世文明”一词的使用将那些历史上曾经被称为文明的最大的文化实体叫做“文化”或者“次文明”,这将会造成语义上的混乱。【30】其次,亨廷顿继续说到:“然而,正如雅典人所强调的,在所有界定文明的客观因素中,最重要的通常是宗教。人类历史上的主要文明在很大程度上被基本等同于世界上的伟大宗教;那些具有共同的种族和语言,但在宗教上相异的人们可能相互屠杀,就像在黎巴嫩、前南斯拉夫和南亚次大陆所发生的那样。”他继续提到:“同种族的人可能因文明而产生深刻的分裂;不同种族的人可能因文明而趋向统一。人类群体之间的关键差别是他们的价值、信仰、体制和社会结构,而不是他们的形态和肤色。”【31】同样,他又说到:“在战争的过程中,多样的认同隐退了,与冲突相关的认同开始占上风。这种认同总是以‘宗教’来定义的。在心理上,宗教为反对‘不信仰上帝’的力量的斗争提供了最令人放心的和最坚实的理由,而那种力量往往被视为一种威胁。在现实中,宗教的或文明的群体,视卷入冲突的地方集团能够寻求支持的最为广泛的群体。”【32】“…….由于宗教信仰是区分文明的主要特征,因此断层线战争几乎总是在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民族之间展开……人类几千年的历史证明,宗教不是一个‘小差异’,而可能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最根本的差异。断层线战争的频率、强度和暴力程度皆因信仰不同的上帝而极大的增强。”【33】至此,亨廷顿又将文明的界限或者说内涵缩小了,其所指的文明其实就规约为“宗教”,而“宗教”在文明中所扮演的重要作用,在他看来,超过了所谓的种族和民族冲突。所以,亨廷顿说到:“区域政治是种族的政治,全球政治是文明的政治。然而,他又曾经说到:“文明是终级的人类部落,文明的冲突则是世界范围内的部落冲突。”【34】可以说,亨廷顿在此对文明的定义及其内涵的阐述已经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征兆。当然,按照作者自己的话说——“根据文化特征把人们划分为不同的文明与根据身体特征把人们划分为不同的种族,其结果有相当大的重合。然而文明与种族并不等同。”【35】——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民族或者种族之间的斗争恰恰好是由于文化认同或者更广层面上的文明认同所导致的,那么,种族斗争就与文明的斗争重合,区域政治的斗争其实也是全球文明的斗争,如果不重合的话,那么,种族的斗争还是种族的斗争,文明的斗争也仅仅是忽略种族的斗争。从历史上看,种族之间的冲突往往与文明的冲突相重合。“根据一项统计,冷战期间共发生的约32次种族冲突,包括阿拉伯和以色列、印度和巴基斯坦、苏丹的穆斯林和基督教徒、斯里兰卡的佛教徒和泰米尔人、黎巴嫩什叶派和马龙派之间的断层线战争。在40年代和50年代,约有一半的内战是认同战争,但是在其后的三十来年中有将近3/4的内战属于认同战争,在50年代至80年代末期间涉及种族集团的对抗增加了3倍”。【36】冷战的结束,种族冲突事实上出现了某种高潮,无论是前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斯里兰卡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等宗族冲突之间,还是土耳其人和希腊人之间,土耳其和亚美尼亚人之间,车臣人还有印古什人之间,俄罗斯人和车臣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其实背后是深刻的清晰可见的文明冲突。从某种程度来说,区域政治是种族的政治,全球政治是文明的政治,种族政治与文明政治之间的重合大于它们的不相重合之处。而这种种族政治与文明政治,按照亨廷顿的观点,那就是“从宏观层面上面看,文明的主要冲突是在西方和非西方之间展开的,但在微观层面和地区层面上,它却是在伊斯兰和非伊斯兰之间展开的。”【37】


         亨廷顿对于文明的定义是从语言、历史、宗教、习俗、体制,或者人们的主观自我认同来界定,也就意味着其排除了文明的“物质性”的层面。事实上,“在每一种文化中,其构成最核心、最稳定、把文化塑造成一种特定文化的部分往往是文化的精神层面。而最外层一般都是文化的物质层面,也是文化体系中最不稳定的一面。”【38】亨廷顿生活在一个宗教自由的国家里,对于全球政治冲突背后的“文化”与“文明认同”的气息有敏锐的感觉,然而生活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学者,由于长久以来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熏陶,受到无神论思想的影响很深,面对着亨廷顿所提及的“文明的冲突”,更多的是批评与否定。在这个否定与批评的过程中,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亨廷顿对于“文明”的定义不全面,或者说以偏概全。那种潜意识里的“唯物观”时刻作用在学者们的思维中。例如,有的学者说到:“冲突的历史比人来的历史还要久远得多。仅就人类的历史来看,冲突的最高形式——战争,多数是赤裸裸的以争夺土地、资源、财富、妇女、奴隶等为目的。即使是宣称有着崇高目的的宗教战争,也几乎无一例外地伴随着上述争夺…….有时人们就是仅仅为着一些与经济因素完全无关地事情争吵,甚至流血,但这类冲突始终不是主流,而是个别现象。”,“未来地冲突强度将取决于未来经济环境(包括人口、资源、环境、科学技术、分享财富的机制等各个方面)的压力的大小。如果未来的经济环境是宽松的,那么看不出会有其他理由导致重大冲突。”“既然冲突的根本原因离不开经济因素,那么,直接根据经济的因素划分集团的可能性就不应被忽视”“……正因为此,亨廷顿教授才会感到这种联系对于西方的挑战是突出的。中国显然是一个目前亲穷、但发展潜力与发展欲求都极大的国家;伊斯兰教国家贫富不一,从总体上说,它们是拥有大量资源却无力主宰自己命运,不能真正地把握地控制自己资源地国家。它们和中国都有可能大规模地改变目前世界经济格局(中国是通过经济发展,伊斯兰教国家是通过加强自己的力量,使之达到能够真正掌握其土地上的资源)。只有从这些角度考虑,亨廷顿教授的划分才是对的。” “文化差异与意识形态差异一样仅仅是实际利益冲突的幌子。”【39】 “亨廷顿没有把国家和文明关系摆对:文明价值只是‘追求国家利益的工具’”【40】 “主权国家现在和将来都是世界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跨国家的结合以基于利益的选择而不是以文明为基础”。【41】中国学者类似的评述,按照王缉思的观点:“……指出许多国家政府和政治家都把精神信仰举为旗帜,而实际上却以经济等方面的实际利益为决定政治行为的最终动力,也是必要的,但是,在许多政治现象中,价值观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却难以简单的指出谁服从谁。对价值观和宗教信仰的追求,对民族和国家的认同,对物质利益和资源的争夺,都是世界政治的动力。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向来都是难解难分的连环套”【42】而既然是难解难分的连环套,那也就不能随意的批评人家的文明冲突观点是错误的,更不能随意否定“文明”或者“文化”等“观念性”因素在国际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事实上,中国人比西方人更加容易习惯于从实际利益角度分析国际关系,而不大容易相信推崇某种精神信仰本身也能成为对外交往的动力。然而,不止是亨廷顿,其他一些西方著名国际政治学家也重视宗教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影响。例如吉尔平说:“宗教影响自古以来一直是国家和其他集体的首要目标之一。这种情况来源于一个事实,即这些行为体是特有不同的以至相互冲突的宗教观念的整个文明。”【43】我们承认文明之间有差异,但我们对于这种差异的认识并不深刻。我们还没有完全弄清楚为什么西方文明就是西方文明,而不是儒教文明、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正因为此,我们也经常用自己的那一套文明观或者价值观套在其他价值观上,自然会出现误解。许多人看不到,儒教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之于中国,基督教之于美国,伊斯兰教之于伊斯兰阿拉伯国家,印度教之于印度之间的影响是多么的不同,而我们往往喜欢越俎代庖,张冠李戴。


         其次,尽管亨廷顿对于“文明”的定义已经剔除了“物质性”因素,但这并不是说,亨廷顿忽视了支撑文明的“物质基础”。而这个物质基础,在亨廷顿看来,其重点就是人口、资源、经济水平等要素。在《文明的冲突与国际秩序的重建》中,亨廷顿在涉及西方文明的衰落与非西方文明的崛起是更多的依据两者的人口对比,经济实力对比等。其在第五章的标题——《经济、人口和挑战者文明》就明显的体现了这一点。亨廷顿说到:“……亚洲自信植根于经济的增长,穆斯林自我伸张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在于社会流动和人口增长……中国和其它亚洲社会的经济发展为其政府提供了动力和资源,使其在同其他国家打交道时更苛求。穆斯林国家人口的增长,尤其是15-20岁年龄段人口的膨胀,为原教旨主义、恐怖主义、暴动和移民提供了生力军。经济增长增强了亚洲政府的力量人口增长威胁了穆斯林政府和非穆斯林社会。”【44】另外,在谈及“血腥的伊斯兰边界”时,亨廷顿针对“为什么20世纪末断层战争高潮,以及穆斯林在这些冲突中起主要作用的原因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时候重点提及到了“人口”的因素,正是人口对比的变化,使得一个集团人口的扩张给其他集团造成了政治、经济和社会压力,而冲突与随之加剧。【45】


         因此,亨廷顿对文明的定义,一方面剔除了“物质性”因素,而另外一方面又都离不开“物质性”因素的支撑。于是,在这里,亨廷顿所界定的文明就有可能被误解。而在我看来,亨廷顿眼中的“文明”其实就是一个有形的“实体”。这个实体只不过是国家形态的变异。文明的界限取代了国家的界限,而界限分明的文明之间注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事实上,亨廷顿所做的很可能犯了格尔茨所讨论的一种文化研究的谬误:“把文化想象成是一种独立自足的,有着自身力量和目的的‘超有机体’的实在,即将文化实体化。”【46】亨廷顿尽管承认:“文明没有明确的边界,也没有精确的起点和终点……各种文明的文化彼此相似或相异的程度也发生着相当大的变化”,然而,他又说到:“文明是有意义的‘实体’,尽管它们之间的界限难得清晰,但这些界限却是真实的。”【47】文明或者文化可以作为一个“实体”来认识(客体);但是,文明或者文化又不仅仅是一个可以被认识的“客体”,其也可以成为主体和客体之间互动的“桥梁”——也就是说,“文明”或者“文化”中的价值观、思想形态、宗教思想等完全可以影响主体对客体的认知与判断。亨廷顿将“文明”变成一个有意义的“实体”,注重了前者而忽略了后者。换句话说,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实际上是一个忽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国际政治分析模式。很显然,亨廷顿不能解释为什么“人”要认同最广范围的“文明”,而不认同较低程度的“文化”或者“民族种族”?也忽略了作为一个主客体之间互动的桥梁,“文明”或者“文化”是如何影响作为国际政治行为体之一的“人”的?这个过程在亨廷顿那里完全被忽略了。同样,其也不能对诸如伊斯兰教对阿拉伯国家及其人民的影响与儒教对中国及其国民的影响之间的差异程度作出区分。实际上,这个区分是非常必要的,而在亨廷顿看来,只要是“人”,就千篇一律的会认同最广范围的“文明”,而不同“文明”也会整齐划一的影响不同的“人”。同时,也正如王缉思所提及的“亨廷顿理论的误区,主要不在于他过分强调了文明、文化及意识形态对国际冲突的影响,而是在于他认定今日世界几大文明之间的冲突,必定大于民族文化之间的冲突。”亨廷顿自己并不能解释这一点,实际上由于其注重了所谓的有意义的“实体”,于是他也不可能解释这一点。这正是亨廷顿文明冲突理论中的一个缺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亨廷顿所涉及到的关于文明或者集体认同之类的观点,其实可以归入到目前学术界对于“集体认同”分析中一个主流观点中去。这个观点认为“认同”是本质的、基本的、整体的并保持不变的;而与此同时,另外一个观点却认为“认同”是通过历史上的行为建构并改造的。长期以来,我们的直觉的想法——完全成形的、稳定的行为体创造并再造了可预见为稳定不变的世界——也许在严重地误导我们。而那种信奉文化和认同是突然出现的和建构的,是竞争的和多形态的,是互动的和像程序的,可能给我们带来开创性的理论进步。【48】


         亨廷顿对于“文明与认同”之类的结论给我们带来相应的启发,那就是国际关系理论没有相应地摆脱对这些概念绝对地、本质主义的和整体的理解。而一旦转向文化和认同,这就会涉及某些风险。正如约瑟夫.拉彼德说到的:“亨廷顿有影响的‘文明冲突论’的论文正好描述了这种失效的运动组合,这就表明了这一点。一些针对他的批评家注意到,亨廷顿大致脱离了政治现实主义中声名狼藉的国家中心主义,不料竟会在他后来转向预先给定的文化行为体的、具体世界的时候,又恢复了先前脱离的理论,即预先给定的文化行为体具有天生的冲突利益(或者说文明)。亨廷顿的失败完全不是什么特别,他的失败只不过明确了这一点:“具体化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不容易克服,因为它遍及我们科学世界观的,修辞上和概念上的基层结构。”【49】


         然而,文化或者文明本身就是相当复杂的一个问题,国际政治分析中的现实主义者也好,自由主义者也好大都避开“文化”和“文明”不谈,这有它的道理。亨廷顿突出了“文明”和“文化”因素在新的世纪里对国际政治的影响,这本来就是一个突破,要建构一个完整的文化或者文明的国际政治理论,不是单靠亨廷顿一个人就能完成的。任何时候,批评总是容易的,但是要提出一个新的范式则是困难的,这也是亨廷顿在经受了众多的批评之后,大问那些批评者——如果文明的范式是错误的,那么哪一个才是理解冷战后国际政治的最好范式呢?在我看来,“学术进步的动力和源泉往往不在于特定问题的解决,而在于特定问题的提出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更多的问题的出现。”【50】或许这就是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论”富有价值的原因。 


         第二:针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整个理论体系中的“思考逻辑”进行探讨。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国际秩序的重建》中提到:“为什么文化共性促进了人们之间的合作与凝聚力,而文化的差异却加剧分裂和冲突?”这个问题是亨廷顿整个思想理论体系中的“核心问题”,如果亨廷顿在这个问题上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那么这个理论大厦的根基也就相对稳定。因此,从理论体系的视角出发,我们很有必要分析一下作者的思维逻辑。亨廷顿对这个核心问题的回答如下:


         “首先,每个人都有多种认同,它们可能会互相竞争或彼此强化,如亲缘关系的、职业的、文化的、体制的、地域的、教育的、党派的、意识形态的及其他的认同。一个方面的认同可能与另外与另外一个方面的认同发生冲突……在当代世界,文化认同与其他方面的认同相比,其重要性显著增强。”亨廷顿继续解释:“单一方面的认同通常在直接的面对面的层面上最有意义。然而,狭隘的认同不一定与广泛的认同发生冲突……较低层面的文化认同的日益凸显可能会使其在较高层面也更加凸显。正如柏克所说:‘对整体的爱不会因此对一排人次要的偏爱而消失…….,爱我们在这个社会上所属于的这一小排人,是博爱的第一原则(正如在过去一样,它是博爱的幼芽)。’”“在一个文化有其重要性的世界里,排就是部族和种族群体,团就是民族,兵种就是文明。全世界的人在更大的程度上根据文化界限来区分自己,意味着文化集团之间的冲突越来越重要;文明是最广泛的文化实体;因此不同文明集团之间的冲突就成为全球政治的中心。”【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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