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民法论文 >> 大学校园暴力行为分析与防控*论文

大学校园暴力行为分析与防控*

作者:赵 珊,熊 英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1-05-19

  摘 要:对G市高校200名大学生的调查显示, 49%的学生认为存在少数校园暴力,只有16%的学生认为不存在校园暴力。29%的学生承认自己或朋友曾遭受校园暴力侵害。校园暴力的产生反映出施暴者的人格发展不健全、自我认知不和谐、对挫折的耐受力差、对挑衅缺乏理智。也与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不良环境和朋友、暴力性的大众传媒和网络游戏、学习和就业压力等有关。大学校园暴力的预防需要学校、家庭与社会的通力合作,综合治理。

  关键词:大学;校园暴力;防控。

  近几年高校校园内各类暴力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到高校的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因此,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交技能等成为高校的当务之急。

  一、校园暴力概述。

  (一)大学校园暴力现状。

  据200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30%左右的大学生存在心理异常表现,15%有各种心理疾患,10.5%的学生面临校园暴力的威胁,94%的孩子认为,在社会中自身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1]北京市有关部门最近对1万余名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有40%的学生在校内外遭遇过同学和社会青年索要钱物”。[2]

  为了进一步清除高校不稳定因素,建设和谐、温馨的大学校园,我们对G市高校200名学生就校园暴力的现状、形式及心理因素等方面做了抽样调查。调查显示,4%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普遍存在,49%的学生认为存在少数校园暴力,只有16%的学生认为不存在校园暴力。29%的学生承认自己或朋友曾遭受校园暴力侵害,男生占62.06%。在校园里频繁出现的暴力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普遍关注。

  (二)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及类型划分。

  暴力泛指凶恶、残酷,即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强暴行为。其中校园暴力是暴力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行为人(包括在校学生、老师及校外人员)在学校管辖范围内,对在校学生或老师的心理、身体及财产等实施迫害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受害人深受身心伤害的暴力行为。

  根据暴力对象不同,可将校园暴力划分为四类:校外人员与在校学生或老师之间的暴力行为;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暴力行为;老师与老师之间的暴力行为。根据暴力采用的方式不同,可将校园暴力分为语言攻击(即使用嘲笑、蔑视、谩骂、诋毁等歧视、侮辱性的语言,致使他人在心理及精神上受到侵犯和损害,属于精神伤害的范畴)和行为攻击(即使用打架斗殴、勒索财务、谋杀等凶恶、暴力性的行为,致使他人在身体及财务上遭到伤害和损失,属于身体伤害的范畴)两种类型。

  二、引发大学校园暴力行为的主要因素。

  当前在校大学生一般为18-25岁,正处于青年中期,其个性特征基本形成,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但其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大学生的不良心理品质并非几堂思想政治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所能矫正,其根本原因在入学前就已潜伏。

  (一)个体因素。

  1.人格发展不健全。一般来说,个体的性格特征在暴力攻击的启动阶段发挥不可忽视的催化剂作用。具有暴力或攻击倾向的个体一般属于以下性格类型:第一种指说话和行动节奏快,性子急,缺乏泰然自若的态度,争强好胜,容易发火,常常充满失落感和懊恼情绪,总是迫使自己处于紧张的状态。[3]517第二种指性格内向孤僻,平时少言寡语,不善与人交流,一定程度上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研究表明,属于第一种类型的个体情绪控制能力较差,在愤怒或受到挑衅时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暴力,目的是让对方受到身体或心理的伤痛而一泄心中不快。第二种类型的个体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但由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把平时所有的怨恨和愤怒都积压在内心深处,等到内心不堪重负、怨恨四溢时,个体将通过一个极端暴力的途径来发泄内心的积怨,因此此类个体在报复时更具有危害性。

  2.自我认知不和谐。认知不和谐(又叫认知失调)是指一个人的行为与自己先前一贯的对自我的认知(而且通常是正面的、积极的自我)产生分歧,从一个认知推断出另一个对立的认知时而产生的不舒适感、不愉快的情绪。[4]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学生在受到朋友侮辱时会了解缘由后原谅好友,但14.5%的学生会采取与朋友绝交,6.5%的学生则会持“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的态度。以马加爵事件为例,因打牌事件使马加爵对好友和“敌人”产生认知偏差,他试图想通过某种方式改变这种状况,但现实无法满足他这种心理需求,因此心理不和谐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加,心理压力也愈来愈大,最终导致人格失常和离轨行为。

  3.对挫折的耐受力差。挫折是指个体在实现其预定目标的过程中,遇到难以克服的或者自以为无法克服的障碍或干扰时,因其目标无法满足而产生的消极情绪反应。剧烈的挫折可能激发个体直接的、指向挫折来源的攻击行为;而较弱的、来源不明的挫折只引起间接性的、替代性的攻击行为。[3]509据调查统计显示大部分学生在遇到挫折时会乐观面对,26.5%的学生会主动寻求帮助,5.5%的学生会选择逃避,2.5%的学生则会悲观失望。研究表明,如果大学生个体受挫折后,不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发泄内心的不满,那么内心将保留遗留的挫折,并时刻有一种准备发泄或攻击的状态;此后,随着挫折的不断积累,达到某一饱和点后,会激发更剧烈的反应。

  4.对挑衅缺乏理智。挑衅是“用言语或行动引起冲突、纠纷或某种情绪”。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学生在遇到挑衅时会克制怒气,以后找机会再向对方说清楚,但是10.5%学生则表示会当场以牙还牙,5.5%的学生持“好汉不吃眼前亏,以后再伺机报复”的观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来而不往非礼也,你给我一拳,我必定还你一脚,再捎带给你一个大耳光,让你长长记性。”一些行为偏激的个体往往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当其受到直接的挑衅或被激怒时,往往不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校大学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初生牛犊不畏虎是他们此阶段的真实写照,他们可以为朋友义愤填膺、两肋插刀,而对于挑衅者则是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二)家庭因素。

  1.家庭教养方式。父母是儿童的启蒙老师,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言谈举止、为人处世及人格特征等对儿童的心理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并通过内化的方式成为儿童及其成年后的思维定势。调查结果显示, 65%学生家庭教养方式为民主型,13%为专制型,5%为溺爱型,17%为放任型。因此,如果家庭对儿童过分溺爱,对其行为放任不管,则致使儿童道德观念薄弱,法制意识欠缺,是非不分,没有正确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做事一意孤行,为所欲为,社会适应困难,在此环境下长大的大学生个体往往和同学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常常导致学习不良现象的发生。

  2.家庭冲突和暴力。如果个体从小生长在充满暴力攻击和冲突的家庭中,通过观察父母的暴力行为及后果而潜移默化为自己遇挫后的首选策略,致使儿童获得有关人际交往的错误认知和不恰当的攻击性冲突解决策略,因此家庭冲突和暴力是儿童接触暴力的第一课堂,并时刻影响其日后的人际交往模式。

  (三)社会因素。

  1.个体成长及同伴环境。若个体成长过程中所处的街道、社区的居民粗暴、野蛮、横行霸道、打斗成风,那么个体生长在此环境必定受其影响,遇挫后的习惯性解决策略极有可能选择暴力性攻击方式;除此之外,个体还可以从喜好惹事生非、无所事事、打架斗殴的同伴那里学会暴力性攻击行为。

  2.暴力性的大众传媒和网络游戏。研究表明,经常观看暴力性影视节目极有可能改变个体的人格结构和日常交往方式。当暴力影视节目中的场景在现实中再现,个体就会无意识的沉醉于剧情中并模仿剧中人物,从而导致暴力行为的增加或发生。此外,暴力电子游戏为个体提供了学习攻击行为的机会和练习攻击方案的场所。对于长期沉溺于网络暴力电子游戏的大学生个体,通过反复练习新的脚本而掌握了各种与暴力行为有关的知识结构,在现实与游戏相冲突的情境下,其暴力性攻击行为有可能被唤起和使用,从而增加暴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3.社会就业压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校生源的扩招,国家各企、事业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每年有大批的莘莘学子常常为谋求一份高薪工作而忙的焦头烂额,毕业前的雄心壮志被残酷的现实所摧残,以至于形成意志消沉、心情浮躁等不良心理问题,严重者可能为发泄心中不满而寻找发泄对象,以致于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

  (四)学校因素。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在校大学生数量剧增,而相应配套的软、硬件设备没有及时跟上,致使高校在对学生监督管理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具体表现为:对学生平时发生的人际矛盾和心理摩擦不能及时发现或进行疏导化解;对具有暴力倾向、惹事生非、打斗成风等特性的“问题学生”不能及时排查或开展心理教育;对校园周边环境不能及时进行规制和管理等方面,除此之外,高校重学生就业率、轻学生素质,重共性发展、轻个性培养等观念仍大有市场,把教育降格到人类只是掌握知识的工具,忽视大学生社交技能、公德意识、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培养,从而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埋下了祸根。

  三、大学校园暴力事件的防控。

  (一)就大学生个体而言。

  1.提升个体认知水平。认知一般包括对自己的认知、对他人的认知以及对交往本身的认知三个方面。如果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总是抬高自己而贬低别人,就会导致盛气凌人、目空一切、狂妄自大,相反就会卑躬屈膝、畏畏缩缩、自愧不如。[5]267因此具有暴力倾向或攻击行为的大学生个体,应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至专业学习、业余爱好、理想事业等方面,并不断深刻剖析自我,认识自己的不足,明确自己的职责,以实际行动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来满足自尊。

  2.加强个体社交技能。在校大学生发生暴力事件或攻击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交往技能,良好的社交技能有助于他们免遭对抗性事件、暴力事件和攻击行为的伤害。因此,那些社会交往技能欠缺,且具有高攻击倾向的大学生个体应有意识进行社会交往技能训练,掌握社会人际交往的技能,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必将减少暴力事件或攻击行为的发生。

  3.建立心理支持系统。大学生个体受挫时可主动找朋友、亲人、老师等倾诉内心积怨,从那里得到理解和支持,从而平衡内心的怨恨与不满,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此外,个体也可通过合理的方式发泄内心愤怒,例如:参加大量消耗体能的对抗性运动(指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击剑等运动项目),参加激烈性的体育运动(指跑步、爬山、棒球、足球、篮球、网球等运动项目),向无生命的替代品进行攻击等,将有助于减少个体可能的暴力或攻击行为。

  (二)就高校而言。

  1.丰富法制教育课堂内容,强化大学生法制意识。如果高校仅仅想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可以说是事倍功半,对于“问题学生”更是杯水车薪。因此高校应通过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法制讲座、法院庭审、集体观看法制影视资料和进行劳教观摩等活动,使大学生能够在耳濡目染中更加深刻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结构,明确其威严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生活中能够自我认识、自我领悟和自我矫正其错误言行,从而不断提升个人法律意识。

  2.加大理想信念教育力度。当代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是年轻人学习的榜样,青春激扬、魅力四射、激流勇进、勇于拼搏等是他们此阶段的特点,他们是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一代,当理想与现实交叉闪光时,无疑会激发他们的斗志,从而为实现理想人生而奋斗。因此高校应定期开展“立足专业、全面发展”、“我的未来不是梦”等为主题的讲座来激励大学生;开展“路在脚下”为主题的才艺表演、专业作品设计大赛把理想信念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有效应用心理疏导方法,消除大学生心理障碍。心理疏导是通过环境、说服、解释、启发、教育等手段,减轻或消除学生的焦虑、抑郁、强迫、恐怖等不良心理,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的一种心理引导方法。[6]各班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内部,把握学生心理动向,对具有暴力倾向、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使其学会鲁莽行事之前先设想后果,从而促使自己内心醒悟,自觉消解怨恨,恰当的处理同学间矛盾,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4.及时、适度惩罚校园暴力事件的肇事者。

  处于青年时期的大学生精力旺盛而易于意气用事,大学生群体中易出现帮派之争、打群架等现象。因此高校对于做出暴力或攻击行为的大学生个体或群体应分别给予及时、适度的惩罚,以此警告其它预谋实施暴力事件的大学生个体要悬崖勒马,以此为戒,从而起到惩前毖后,杀一儆百的作用,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就家庭及社会而言。

  在家庭方面,父母应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及时关注子女心理变化,并做好沟通与疏导工作,使其正视困难、摆正心态和纠正心理偏差,从而避免暴力事件或攻击行为的发生;在社会方面应注重发挥大众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新闻特报、电视广告、网络游戏、网络博客等宣传社会公德和人间正义,使大学生在视线范围内所看到和听到的都是人间美德,从而净化心灵,从思想上驱除暴力、攻击等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公德意识和人格品质。

  总之,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需要高校、家庭、社会和个人等各方面的相互协作、共同努力,只有各环节齐心协力、相辅相成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校园暴力的发生,从而促进高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夏玉荣,余吉生。论转型时期高校校园暴力类型、特征及控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5,(4)[2] 新华社。加强防范校园暴力刻不容缓,还孩子一个健康的校[DB/OL].2002-01-26,http://news.

  fjii.com/2002-01-26/23140,shtml[3] 俞国良,主编。社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4] 俞国良,主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用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5] 俞国良,主编。现代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卫生问题对社会的影响及解决对策[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6] 谢美航,刘安。高校校园暴力控制系统构建与和谐校园建设研究[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8,(2)

论文搜索
关键字:校园暴力 犯罪
最新民法论文
消费者撤回权扩张适用的立法研究
基于遗产管理人之法律地位思考
我国租赁合同登记制度的探讨
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探析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究
论我国民法上的个人信息保护
从货运法来看待民法与海商法的冲突与融合
论请求权思维方法在民法案例分析中的意义
浅析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民法非制定性法源地位
储备土地抵押权民法困境的产生与解决
热门民法论文
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论正当防卫中的特殊情况
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论合同效力
浅析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无因管理不当损害的赔偿责任
试论民法中的保护责任
关 于 家 庭 暴 力 的 法 律 分 析
试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及
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