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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团员“推优”工作现状及其反思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3-17

高校团员“推优”工作现状及其反思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期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总要求[1],对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目前,高校作为党员发展的主阵地如何切实贯彻《细则》,转变作风与思路,择优发展大学生党员亟待学术界、党建工作者等思考与探索。笔者认为保障党员发展质量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在培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上认真严格,做实做细。因此,在新的历史阶段,认清团员“推优”现状,探索推进“推优”模式,有效保证为党组织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是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思考的问题。

  高校团员“推优”工作即高校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从结构功能的角度出发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重要体现。现实中,高校团员“推优”工作中还存在重发展轻推优、重数量轻质量、重智育轻综合、重推荐轻培养等问题,是党员发展程序和环节中一个易被忽视或轻视的环节。

  一、推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重发展轻推优。

  中共中央组织部1995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规定:“继续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推优’的规定,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高度明确了“推优”的地位和作用,但现实操作中高校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现象,“推优”操作刚性不足,弹性过大,“推优”及发展过程中出现次序颠倒,程序不规范问题。有些基层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不征询团组织意见,不经过基层团支部大会讨论或仅是临时召集,通过课间的十分钟草草表决通过,“推优”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在整理发展对象的相关上报材料时,再回过头来让团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这种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团组织通过的“推优”做法,使团学组织育人功能趋于淡化。

  2.重数量轻质量。

  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表达入党意愿,这是好事,值得鼓励,但受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思潮的冲击,不可避免地使部分学生的入党动机受到影响。有些学生把入党看做是走政治路线,进入官场、事业单位的有利条件;有些学生入党是为了满足虚荣心、说出去有面子,把入党视为炫耀的资本;也有些学生表现为盲目的从众心理,别人入党自己跟风,有的班级像做作业一样统一递交入党申请书;还有些学生认为入党就是台阶,把之作为找工作、就业竞争的砝码。动机不纯,态度不正,党员发展质量难以保障。在“发展可以少、推优可以多”的思路下,团组织在推优过程中把握不严、门槛过低,而且现在实行党员发展入库制度,发展的党员必须在前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库中产生,为了提高命中率,各支部在遴选过程中要尽量扩大“推优”规模,造成入党积极分子扎堆的现象。

  3.重智育轻综合。

  “推优”就要明确“优秀”标准,使之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对学生入党前的考查缺乏统一、全面、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往往偏重于某一个方面的认知表现。要么过分注重学习成绩,专业学习能力。只要成绩优秀,其他也就视为优秀的简单化操作,发展党员时对是否挂科、智育成绩、班级专业排名提出明确要求;要么就是过分注重工作能力或创新能力,其他方面则可以宽考虑。这样的“推优”标准,往往使那些只顾埋首学习但不热心班级学院事务的学生,或者某些担任了学生干部但成绩不好、热心创新赛事但忽视其他能力培养的学生被确定为积极分子,从而加入党组织。而这些学生难以让人信服,要么自私自利,欠缺为同学、班级服务意识,群众基础不稳固;要么学业一团糟,难以在学风、班风建设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

  4.重推荐轻培养。

  团员“推优”,切实发挥共青团育人作用理应是一个持续化的过程。过程培养、养成教育意义远大于最后的发展结果。但高校中有些团组织把“推优”理解为把优秀的团员遴选出来,推荐给党组织就完成任务。一经“推优”后,安排两位培养联系人,教育管理工作就由党组织负责。其实,“推优”入党后的大学生党员仍然保留团籍,具有团员身份,基层团组织应该继续对其开展考核教育,对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及时将他们的表现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一“推”了之,单纯地让入党积极分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培养模式不仅反映了基层团组织的功能弱化和失职,而且难以保障后续党员发展的质量。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做好团员“推优”工作,保障源头上发展对象的纯洁性意义重大。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推优”工作改革、落实势在必行。应积极探索“推优”前的物色培养、“推优”中的公平操作、“推优”后的考核评价等一整套科学系统的制度准则,促进“推优”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进行。

  二、关于做好高校团员“推优”工作的一些建议

  1.明确团组织“推优”功能,转变工作理念。

  团员“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团组织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充分发挥团组织育人功能的需要。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团员“推优”具有重要意义,发挥基础性作用。因此,团员“推优”工作从源头上就要做实做细,使团组织“推优”、“育优”功能得到真正发挥和重视。党建工作者、学生工作者等要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的程序,正视“推优”功能,确保党建工作从基础抓好。   2.规范“推优”程序、标准,完善“推优”工作。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或作为发展对象培养是一项神圣而严肃的工作,务必公正、公平、公开,严格依据制度操作,规范程序,明确标准,严把质量关。要把那些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优良的道德品行;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学习扎实,成绩优良;勤于钻研,创新能力强,具有广泛同学基础的优秀团员青年推选出来,绝不能“唯学习论”,以分数论英雄;也不能只看他承担了多少社会工作、科技创新获了多少奖而唯“能”是举,防止那种不考虑学业成绩和效果的“空头政治”倾向[2]。“推优”程序应规范有序,同时完善支部推荐、民主评议、大会讨论、组织审核、跟踪培养、考核评价等环节,真正将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有志、有为青年推荐到党组织中来。

  3.探索团组织“推优”形式,创新“推优”方法。

  传统“推优”工作中都是依托以教学班为基础的团支部具体开展的。随着高校教育的发展和培养模式的创新,特别是普遍推行学分制打破了传统行政班的界限,过去“推优”的模式已难以适应高校学生日益多元化的生活学习模式需求。这些新变化不得不引发我们对“教学班为基础的团支部”之外的团学组织“推优”模式进行探索。如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演讲与口才协会、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社团,还有基于宿舍管理、后勤服务等的公寓流动团支部、伙管流动团支部等。团员青年隶属的多样化,“推优”组织与阵地也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不必拘泥于组织形式。在方法层面,推优举措要不断创新,加强团校、青马培训;注重团学实践,活动育人;完善社团评议与素质拓展机制等[3],变单纯的重结果为过程与结果并重。

  积极、慎重地做好团员“推优”是团组织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选好苗子,培育优秀团员青年,为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这是伟大而光荣的使命。正视发展中的“推优”问题,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模式,对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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