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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及其现实意义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5-30

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及其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4)04―0050―07

  毛泽东一生心系人民,人民至上,“人民万岁”,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灵魂,也是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的集中体现。具体地说,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是权力主体,必须在政治上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人民群众是利益主体,共产党人必须切实地关心并解决人民的利益问题。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对于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是毛泽东人民主体观的哲学基础。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一个重要分水岭。毛泽东在长期的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在理论上持续深刻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重要思想。1944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期间,毛泽东在给绍萱、齐燕铭的信件中就指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在旧戏舞台上……人民却成了渣滓,由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统治着舞台,这种历史的颠倒,现在由你们再颠倒过来,恢复了历史的面貌,从此旧剧开了新生面。”[1]88虽然毛泽东在这里讲的是文艺问题,但是它触及了历史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即历史是谁创造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把这个几千年以来被颠倒的问题,从科学的理论上又根本地颠倒过来了。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正是根据唯物史观的这个最基本的原理,毛泽东才明确地指出了历史的最真正的动力是什么的问题:“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1031“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反革命打不破我们,我们却要打破反革命。在革命政府的周围团结起千百万群众来,发展我们的革命战争,我们就能消灭一切反革命,我们就能夺取全中国。”[2]139

  在解决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基本原理后,毛泽东把向人民群众学习,做人民群众的好学生作为其一以贯之的最基本的价值原则和实践原则。他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8991964年8月29日,他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中进一步指出:“力量的来源就是人民群众。不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哪一个人也不行。要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所以要当先生,就得先当学生,没有一个教师不是先当过学生的。而且就是当了教师之后,也还要向人民群众学习,了解自己学生的情况。”[3]324因此,党的所有干部,必须放下架子,甘心情愿地当人民群众的小学生,如果“没有满腔地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1]790“‘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这就是说,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中国人民中间,实在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每个乡村,每个市镇,都有那里的‘诸葛亮’。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1]933在这里,毛泽东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把尊重人民群众同尊重社会存在统一起来,指出了在社会存在中,最重要的是尊重人民群众,因为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主体,又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基本的推动力量。尊重社会存在,就是要从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出发。毛泽东的论述,在客观上使我们党形成了一条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路线。

  毛泽东的人民群众创造世界历史的观点,是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的哲学基础。这一基本观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历史上关于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不休且呈二元对立的历史观问题――精英史观和群众史观。在西方思想史上,在所谓的精英理论中,人民群众被认为是天生的具有无法克服的劣根性:思想落后、没有独立的人格,知识水平和判断客观事物的能力十分低下,目光短浅,是被领导、被代表、被教育、被解放的对象,甚至被认为是人类精神进化和社会进步的障碍。最早对西方的“精英史观”给予颠覆的是马克思和列宁。马克思说,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历史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构成历史发展的最基本的力量。列宁也说过,人民群众和自发的革命活动是“一场社会革命所不可缺少的。但这只能是在少数革命者承担起革命领导任务的时候。”布尔什维克党作为“我们第一次创造的伟大整体”,是“进步力量的化身。它不可能犯错误,因为由其本质所定,它是非理性世界中历史理性的真正化身。”[4]172-176毛泽东对马克思和列宁的人民主体观进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改造,用中国式的语言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里的“只有”二字,就从历史发展的本源问题上,彻底地强调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的唯一性,彻底地排斥并否定了英雄史观、上帝史观等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以及英雄与奴隶共创的二元史观。   总之,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是世界历史发展动力的思想,从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中,找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然实现的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丰厚的实践基础,这就为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提供了最根本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为中国共产党巩固自己的群众基础提供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最重要的根据。

  二

  人民群众是权力主体,共产党执政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这是毛泽东人民主体观的政治前提。

  毛泽东一生致力于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纳入到未来所要建立的国家制度中。因此,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是毛泽东一生的全部价值追求。

  在毛泽东的心中,人民始终是历史的主体和政治的主人,是价值的创造者和享有者。这是因为,价值观念中的主体问题,即“为什么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反映在国家制度中,就是要摆正党和人民、政府与人民的关系问题。毛泽东曾经把党、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比喻为“鱼和水”、“种子和土地”、“愚公和上帝”的关系,他反复地强调党和政府在根本上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生存于人民群众之中,一刻也不能脱离人民群众。1921年冬,毛泽东在安源煤矿工人中的演讲中,就第一次提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概念,号召工人阶级起来推翻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建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世界。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著作中,继续深入地论述了中国的工农民主政权的思想。1931年,他主持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中华苏维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抗日战争时期,1939年5月4日,毛泽东在《青年运动的方向》中说,我们坚持革命的“目的就是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建立一个人民民主的共和国。”[5]5631940年1月,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5]675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提出:“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1]1056由此可见,人民当家作主是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贯的政治追求和政治主张。这是因为,在旧中国,广大的人民群众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掠夺和剥削,要改变他们的处境,使他们在经济上翻身,在政治上获得解放,就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新中国的成立,使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标志着一百多年来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奴役中国人民历史的彻底结束,这就为解决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问题创造了根本的政治前提。

  人民当家作主在政治领域里初现雏形,是在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诞生。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标志着毛泽东的人民当家作主思想从此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下来,人民获得了政治地位,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宪法赋予人民大众的一项政治权利,这是中国社会政治进步的一个最伟大的丰碑。但是,我们必须值得注意,毛泽东是把“人民当家作主”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离开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就无从保障。

  民主的本来意义就是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在政治上把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纳入到人民的范畴之中,并且成为民主的主体,其中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他们“掌握一切国家权力和社会资源。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的各项政治权利,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人身人格权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广泛权利,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6]但是,社会主义民主要真正地确保多数人的统治,就必须在经济上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样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在享有生产资料不同形式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基础上从而实现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这是因为,经济地位上的平等,从根本上决定并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不是受资本操纵的民主,不是少数人占有生产资料从而支配多数人的民主,而是最广大人民享有的民主。为此,毛泽东曾经深刻地指出,不能把人民的权力只理解为国家只有一部分人来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权力。人民当家作主,其实质就是指“社会管理权公有制”,因为,如果没有“社会管理权公有制”,劳动人民就不能从总体上保持平等的经济地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的人格,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和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合理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指导就没有明确的指向和对象。虽然毛泽东的所有制理论还有失偏颇,对多种所有制并存有所探讨但没有能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甚至后来完全排斥了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形式,但是,他把公有制作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命根子的思想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原则。

  毛泽东之所以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作为他的人民主体观,并作为我们党真正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主要衡量标志,是因为在共产党执政后,能不能很好地坚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同能不能很好地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相关联的。它不仅考验着共产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也直接考验着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和政治进步的程度和水平。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让人民通过各种形式,直接参与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它本身就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所以,人民当家作主思想是毛泽东人民主体观的政治前提,它与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所强调的群众路线,二者在实践主体、本质要求、实践路径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和内在的必然联系,是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实现论、人民主体制度论中国化的杰出典范。   三

  人民群众是利益主体,坚定地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人民主体观的实践基础和物质基础。

  毛泽东人民主体观的另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坚定地依靠人民群众。他曾经反复指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替人民着想,“部队中的负责同志要替士兵着想,机关、学校的负责同志要替大厨房着想,替杂务人员着想”。[7]711966年,毛泽东在《保持劳动者本色,密切上下级关系》中告诫全党:“共产党员绝不可脱离群众,绝不可高踞群众之上,做官当老爷,而应当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在群众面前,深入于群众之中,同群众打成一片。”[8]1967年7月,他又说:“我们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我们人人要有彻底的革命精神,我们不要有一时一刻脱离群众。只要我们不脱离群众,我们就一定会胜利。”[9]1968年,毛泽东在《整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中批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10]5811975年10月至1976年1月,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的重要谈话中,依然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却是幼稚可笑的,包括我。往往是下级水平高于上级,群众高于领导,领导不及普通劳动者,因为他们脱离群众,没有实践经验。……谁都要改造,包括我”。[11]489毛泽东一生的这些重要论述,充分地体现了一个主题:最大限度地建设和巩固人民革命的主体力量,并且依靠和发挥这种主体力量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毛泽东毕生所追求的人生价值准则,也是他的人民主体观的核心价值追求。

  在毛泽东的价值观念里,其中的一个重大理论特色,就是对客观真理与人民价值的深刻理解。他明确提出了“真理与人民利益一致”这个具有高度理论创造性和实践指导性的重大命题。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说:“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1]1095这一命题以极高的科学洞察力和实践的彻底性,鲜明地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一条必然结论和一项基本原则:人民利益至上是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达到彼此高度统一的重要原则。1944年9月,为纪念张思德,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正式提出了“为人民服务”这一科学命题。他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1]1004后来经过延安整风运动,“为人民服务”就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人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和行动指南。

  在毛泽东的思想深处,要真正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关心人民的利益,真正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1934年,毛泽东就强调过:“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2]136-137他认为,要想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必须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在延安时期,他反复强调:“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12]467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说:“如果我们在生产工作上无知,不能很快地学会生产工作,不能使生产事业尽可能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获得确实的成绩,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并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13]1428这说明毛泽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和民生问题置于事关中国共产党政权存亡的关键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共产党人要为人民谋利益,要向人民负责。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拥护为最高标准。中国共产党在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此,毛泽东为我们党所制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就为我们党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

  四

  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1要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把密切党群关系并且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坚持人民主体观,实现人民主体性是社会主义社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共产主义社会必将实现的崇高理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客观上已经使党和群众处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是我们党在密切党群关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理念上,必须改变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者是“支配者”和“主导者”,人民群众是“被支配”和“被领导者”的错误观念和错误认识。必须正确地认识到,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共产党领导的本质就是要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已经从根本上否定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人民群众争得了统治地位,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为此,邓小平同志说:“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14]217-218习近平总书记也说:“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15]今天,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主体力量。因为人民主体性的提升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需要和衡量指标,实现中国梦也以不断提升人民主体性为价值导向与实践思路,二者共同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但是,当今中国社会呈现出一种“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这与实现“中国梦”涉及到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全方位改革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主动性的积极发挥之间有着一定的矛盾。在这种层级结构中,少数社会精英掌握着社会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却处于“金字塔”的中下层。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被固化了的社会阶层结构严重阻碍了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世俗化以及与世俗化相对应的社会流动,当然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的发挥。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要对不利于人民群众主动性和创造力发挥的社会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因此,我们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必须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和创造热情,必须彻底破除各种体制和机制上的壁垒,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为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开辟广阔的道路。

  2在加强制度建设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式,促进公共决策和公共参与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今天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应当从毛泽东的民主思想和民主实践中吸取一些有益的营养。

  社会主义政治在本质上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民主执政已经成为我们党最基本的执政方式。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我们必须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以促进公共决策参与的广泛性,让人民群众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在更深的层面,在更多的形式上有序地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事业的管理。因此,党和政府的有关决策部门,应该加快制度改革的力度和幅度,拓宽并规范人民群众广泛的政治参与,如继续改革并完善城乡居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应该努力规范并疏导体制外的政治参与形式,诸如上访、抗议、网络维权等等。毛泽东亲自设计制定的政治制度,其本意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人人起来制约和监督执政者,通过群众运动的大民主方式,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永远为人民服务,绝不容许他们做官当老爷,以权谋私,贪污腐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虽然他在探索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有着轻视法制、忽视党的领导的倾向,以致犯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但是他那相信人民群众、“人人起来负责”的人民主权思想一直贯穿于中国共产党政治运行的整个过程的始终,并成为一种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下的政治价值和社会意识。

  应该强调的是,民主是建立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之上的一种政治形式,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在当代中国,如果没有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民主也是难以实现的。毛泽东的民主观给予我们一个重大的启示,要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必须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重大差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并为之服务的,是维护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政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并为之服务的。不管当代资本主义民主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有着什么样的进步,只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不变,它在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用以保护和巩固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和政治统治的一种工具。因此,我们要实现“中国梦”,就必须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就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现行的一切不利于人民享受当家作主权利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保障。虽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还不能完全做到人人绝对平等地所有,但是,至少应该做到:“第一,人们平等占有生产资料,任何人都只能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报酬,而不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垄断获得收益。第二,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国家作为社会的代表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第三,企业内部不存在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企业的劳动者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可以有效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16]完全私有化的改革,只能使劳动人民丧失最基本的经济权利,从而丧失最基本的民主政治权利。

  3共产党人必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切实地关心人民的利益问题,要把解决当前的民生问题作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任务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明确规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同群众的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和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这是因为,党的宗旨体现在我们党的一切活动中,体现在我们党所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之中。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就是党运用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最根本的工作方法

  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一是要增强宗旨意识。要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为纽带,“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的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尊重群众、关心群众、爱护群众、服务群众。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正确地认识,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权力就是秉公。要不断健全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加强对权力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真正地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地做到为民清廉务实。

  人民利益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理念的价值取向。[12]467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并发展了这一思想,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15]当前,人民最突出的利益问题就是民生问题,特别是住房、教育和医疗问题,是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贫富差距严重扩大的问题等。   作为中国长期执政的党,中国共产党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不是由于党派竞争的压力,而是来自自己立党为公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只有把民生问题放在国家战略的高度,脚踏实地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执政为民的宗旨才能够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所以,在当前,改善民生,必须着力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必须减轻民负,必须使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必须坚决反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继续完善群众的利益表达机制,拓宽并疏通民意表达的渠道,使广大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能够理性有序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时,还要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尽快履行公共服务者的职能,从政策、制度、职能方式和队伍等方面加强和加快建设,防止政府有些部门与民争利,防止利于民生的政策走样变形。

  总之,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困难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是党的宗旨使然。必须认识到,在当前,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保增长、保稳定的根本目的首先应当是保民生,是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是要把我们党的好的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劳动者身上。因此,检验我们每一项改革政策的成败得失的关键,就是看改革是不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改革就是正确的,就要继续坚持;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改革就是错误的,就要坚决改正。只要我们党为人民利益而坚持真理,为人民利益而修正错误,始终以人民之痛为痛,以人民之乐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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