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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学在道德完善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6-05

论儒学在道德完善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廉政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何谓廉政?有学者认为,其含义有四:一是“廉正”,指政府及其官员在履行公务、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廉洁而公正、廉洁而正直,不贪污、不受贿、不枉法;二是“廉朴”,指政府及其官员取之于民者少而用之于民者多;三是“廉节”,指政府及其官员在国家管理活动和处理与社会公共事务有关的活动中具有清廉无私的品德,也称廉德;四是“廉制”,即有关廉政的制度。其实,不论哪一种含义都离不开具体的人,要想使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使违法者必得严惩。但这还只是使人不敢为,属于治标。因为再严密的制度也难免有漏洞可钻,只要有漏洞就会被人利用,就会滋生腐败。所以真正的廉政建设除了让人不敢为,还要让人不愿为,也即要加强行政主体的道德完善。在此想谈一下儒学在道德完善对于廉政建设的意义和影响。

  儒家思想虽有许多不合时宜的内容,但其在个人修身与道德自我完善方面,确实有许多值得称道的方法。儒家修身有诸多方面,首先要注意义利之辨。腐败的滋生主要是由于个人的私欲和贪念,儒家讲究利不苟得,要看利是否合乎义,只有正当的利益才能获取。孔子就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又说:“见利思义。”这个义就是大家都认同的伦理准则,就是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孟子也特别重义,认为义是“人之正路”,甚至提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尚可舍,利就更在可舍之列了。与孟子的重义轻利不同,董仲舒肯定了利对于人的价值,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认为没有适当的物质之欲的满足,人就不能过的舒适。但义和利相比,义还是居于重要地位,即所谓“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可以看出,在儒家这里义要远重于利,如果每个人都自觉的把义作为行事的准则,形成一种好的社会氛围,那就能从根本上杜绝贪腐的根源。

  第二,要存理灭欲。宋儒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一直为后世所诟病,认为这种主张禁锢了人的自由,这其实有某种程度上的误解。“存天理、灭人欲”这种说法并不始于宋儒,在《礼记?乐记》中就说:“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作乱之事。”此言人容易为外界的事物所诱惑,导致天理丧失人欲膨胀,就会为所欲为,所以应避免这种情况。二程就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明确提出来应克制个人的私欲。朱熹接着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但他们所谓的“明天理、灭人欲”并不是完全杜绝个人的欲望,实际上宋儒也是肯定人的合理欲求的。朱熹就说:“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也就是说,自然健康的饮食、情感追求就是天理,而一旦贪求安乐淫逸的生活,就会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这就是私欲了。人只要能自觉遏止自己不合理的欲望,就会明白道,也就是天理,在行事的时候就不会出现差错,也就自然不会犯贪腐的过错。

  第三,要有廉耻之心。孔子曾提出“行己有耻”,语出《论语?子路》:“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意为人要能用羞耻心约束自己的言行,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很好完成自己的使命,可以称为“士”。其在《论语?为政》:“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谓人有知耻之心,则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孟子也认为“耻”对于人有很大的意义,他说:“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也就是说,整天投机钻营的人是不会有羞耻之心的,这种人不以自己不如别人为耻,又怎么能比得上别人呢?清代魏源也说:“天下有重典而不为酷者,惩一儆百,辟以止辟是也;有最轻之典而人莫敢犯者,有耻且格是也。”意思是说治理天下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重刑,杀一儆百,让人不敢犯。一种是教人有羞耻之心,不愿意犯错。前者只是使人不敢,而后者才是使人不愿,自然效果更好。总之,人只有有羞耻之心,知道非分之财不可取,非法之事不可做,就能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从而避免贪腐之事的出现。

  第四,要有诚信。诚信也是儒家修身重要的原则,诚就是忠诚、诚实,信就是无伪、不欺,人只有诚信,才能忠于自己的职守,信守自己的承诺,不做违法乱纪之事。《礼记?儒行》篇说:“儒者不宝金石,而忠信以为宝。”在儒者看来,忠信才是最可宝贵的东西,而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不值得重视,如果每个人都持有这样的观点,怎么还会有贪腐之事呢?班固《白虎通义》说:“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既然担任行政职务,就要遵守职责,专一不移。其他如扬雄《法言》认为信就是“不食言”,周敦颐认为信就是不虚伪等,都强调信对于人的重要意义。正因为诚信对于人而言如此重要,所以黄宗羲在《孟子师说》卷七中才说“诚则是人,伪则是禽兽”,只有诚才能为人,虚伪则是禽兽,不能与人并列。

  总之,儒家有一整套的修身原则,力图把人塑造成明辨义利是非、诚实守信、行己有耻的成人,能够以公义克制私欲,如果每个人都自觉接受这样的原则,实现道德的自我完善,那将可以和法制一起,推动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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