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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网络政治参与之改进完善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3-20

刍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网络政治参与之改进完善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5)01-0029-04

  作者简介:王晓芸(1983-),女,西安人,中共西安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编辑,研究方向:传播学政治学。

  民主政治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是政治参与,没有参与就谈不上民主。然而,公民参与政治是有条件的,不仅需要健全的民主制度,更需要相应的技术基础。自从人类步入信息化时代,网络极大地改变了民主运作的形式,改善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技术手段。网络政治参与对推动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能成为未来主要的民主形式。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网络政治参与已成为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一条重要途径,其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了越来越深刻的影响。

  一、网络政治参与及其在我国的兴起

  (一)网络政治参与内涵

  网络政治参与是伴随网络而产生的政治参与行为,是指公民以虚拟的网民身份通过互联网络表达政治主张、政治意愿,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过程或监督行政管理的活动。[1]主要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政治选举、对话讨论、政治接触、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动员,甚至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讨论等一系列政治参与活动。

  与传统政治参与相比较,网络政治参与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参与主体平等,参与身份隐蔽。互联网去中心化特征赋予参与主体均等的参与机会,使任何参与主体无论实际社会地位如何,都可以通过虚拟的身份,自由平等地发表言论。其次,参与空间开放,参与范围广泛。自由开放的互联网打破了时空界限,使民众获得更多话语权和诉求表达渠道。再次,参与方式直接,参与成本低廉。“人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在网上结社或集会,进行讨论和协商,而不必再为找场地、组织安排等具体事务耗费过多。”[2]148第四,参与过程互动,参与程度难控。网络政治参与主体不再只是被动、单向地接受信息,他们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自主地交流信息,这使得对网络政治参与的控制难度加大,“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客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3]

  (二)我国网络政治参与的产生及发展过程

  网络作为赋权工具,与公民政治参与有着天然的契合性。根据网民参与的广度、深度与政府的互动程度,我国网络政治参与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分别是酝酿起步阶段、力量初显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全面发展阶段。酝酿起步阶段(1994-1997年):1994年我国获准加入互联网,随后相继开通的“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在线”等网站虽然只是静态的网页形式,但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为网络政治参与奠定了基础。力量初显阶段(1997-2003年):网络与政治参与的融合度进一步加强,例如在1998年印尼排华事件、1999年美国轰炸南斯拉夫中国大使馆等事件中,大批网民参与网上声讨浪潮,大规模的网络政治参与初露端倪。快速发展阶段(2003-2006年):网络政治参与的影响力扩展到全社会,同时政府开始重视网络民意,并且以制定、修改相关政策作为回应。例如孙志刚事件出现后,在网络舆论浪潮推动下,政府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全面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蓬勃发展并走向公共事务前台,并日益成为政府信息公布、公民意见表达的重要平台。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网络为政治参与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公众的参与热情也因此日渐高涨。近年来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宜黄强拆事件、广东乌坎事件、马航空难事件中都有网民的深度参与,这表明网络和网民群体的影响力正越来越大,网络政治参与已经渗透到国家政治建设的各个领域。

  二、网络政治参与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双重影响

  蓬勃发展的网络政治参与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其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既有积极意义,又有消极影响。

  (一)网络政治参与对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1.保障民主权利。公民的民主权利是公民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网络以其开放和便捷的优势,使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更加快捷、简便。例如借助网络发展大平台,网络监督逐渐成为公众监督的主要形式。网民在周久耕“天价烟”事件、韩峰“日记门”事件等一系列反腐案件的曝光、查处和惩治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网络监督不同于以往“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模式,是一种“权利制约权力”的新型监督模式,推动监督成为民众的日常民主生活方式。

  2.培育民主动力。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指出:“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政治现代化最基本的方面就是要使全社会性的社团得以参政。”[4]可见,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原动力。网络政治参与可以显著提高政治参与水平,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动力和机遇。

  网络政治参与能够改善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手段。只有当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逐渐找到并采用与要达到的民主目标相一致的技术或方法,并将其遍布到我们共同生活的各个方面时,民主才能得以实现。[2]127由于网络的便捷性,网络政治参与打破了传统政治参与渠道和手段的限制,弥补了现实政治生活中政治参与渠道相对狭窄的不足。例如2014年初,西安爆出“药儿园”事件,引发家长们上网声讨,通过围观发酵,迅速上升为全国性焦点事件,促使国家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全国性排查,并出台针对此类事件的规定。网络民意是现实民意在网络上的延伸,对于推动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完善政府公共管理、促进民主政治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3.丰富民主形式。网络政治参与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公众可以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实践形式――网络民主,它为所有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技术手段,能够满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广泛、充分的要求。人民当家作主有两种基本方式,即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趋势是要通过间接民主的过渡,最终实现直接民主。列宁在《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中指出:要让群众自下而上地直接参加全部国家生活的民主建设。[5]48同时,他认为,在管理形式上必须存在一个过渡时期,也就是在经济文化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一个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进行管理逐渐过渡到全体劳动人民进行管理这样一个时期,不经过这个过渡时期就不能达到人人都参加国家管理。直接地一下子实现所有的劳动者都参加国家管理是不可能的,这是由经济文化条件所决定的。[5]770可以说,网络政治参与能打破间接民主时间、空间和代表性的限制,体现直接参与和普遍参与的精神,因而更接近直接民主的理想。

  4.优化民主生态。民主是一个系统,只有在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才能健康成长。受传统体制和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政府和群众之间国家强、社会弱的非对称性依赖关系根深蒂固,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起一种制度化的平衡关系对于民主政治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网络政治参与优化了民主生态,赋予公众更多的话语权。从政府方面看,在网络围观力量的“倒逼”之下,各级党政机构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打造电子政府,回应民众日益活跃的网络政治参与。从社会方面看,借助网络政治参与形成的公共话语平台,民众原本零星、分散的意见,通过网络迅速聚合成社会舆论力量,对公共政策制定产生了有力影响。例如2014年中纪委官网邀请网友晒出发生在身边的隐形腐败,得到网友的热烈响应,对社会腐败现象形成有力震慑。总之,网络政治参与分散了政府权力,保障了群众权利,在推动政府善治的基础上扩大社会共识,使双方都能了解彼此立场,照顾彼此关切,优化了民主政治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网络政治参与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消极影响

  网络本身的诸多特性,使得网络政治参与相比传统政治参与更加难以控制,因此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1.导致民主失稳。互联网直接、快捷、隐匿、高效的特点鼓舞普通大众以高涨的热情投入网络政治参与,然而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提出一个描述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间的关系公式: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稳定。该公式显示在政治参与高涨的时候,如果社会的政治制度体制未能相适应,政治参与的扩大化将导致政治不稳定。日益膨胀的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对政治稳定带来极大的威胁。一方面,网络不需要政治动员就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大规模的政治参与,往往让政府无所适从;另一方面,身份、职业、阶层隐匿的网民呈现分散化和不稳定的特征,所以政府难以对网民进行及时、有力地控制。正如美国著名学者克利福特?斯托尔称:“网络是历史上存在的最接近真正的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6]网络的“无政府”状态既赋予参与者更大的主体性,也带来传播的无序化和监控的乏力化,让现有的政治体系难以适应,从而对现有民主政治的稳定形成挑战。

  2.造成民主失衡。理想的网络政治参与应体现为最大限度地涵盖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诉求。但是由于受区域、性别、年龄、文化层次等因素限制,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进行网络参与,因此导致了体现为信息资源分配不均衡的数字鸿沟。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互联网普及率为469%,网民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业结构、收入结构、城乡结构都有较大差异,其上网设备、上网地点和上网时长也存在明显不同。这表明,不同群体或个体之间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数字鸿沟使“信息富有者”可以便捷地利用网络参与政治,实现并享受民主权利;“信息贫困者”被排斥在外,无法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处于被弱化的边缘,其结果是使社会断裂为政治核心群体和社会边缘群体,导致民主政治建设失衡。托夫勒指出:“各个高技术国家的政府所面临的一种潜在的可怕威胁来自于国民分裂成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两部分,下层阶级与主流社会之间的鸿沟实际是随着新的传媒系统的普及而扩大了,这条大峡谷一样深的信息鸿沟最终会威胁民主。”[7]

  3.带来民主异化。网络民主在无法治规范下,是无序民主,很容易往群体极化的方向发展而沦为多数人的暴政,对民主和社会秩序都会构成潜在危险。托克维尔认为,民主社会确实存在着少数人以多数人的名义去行使暴政的可能性,民主国家中的多数存在着“无限权威”的可能性,而“‘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8]因为,这种民主是被夸大的狭隘偏激的民主,极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群体极化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与公民网络素养和政治意识缺乏有关,主要体现在一些网民缺乏理性的思维判断能力,存在情绪化和盲目性的参与行为。当个人情绪因素居于网络政治参与的主导地位,就极有可能产生谣言、诽谤、人身攻击这些非常态、非理性的参与方式。这种情绪还可以相互感染,加剧群体中的非理性因素,使民众的激情参政沦为多数人的暴政。

  三、改进完善网络政治参与的思考

  如上所述,网络政治参与在民主政治建设中不可或缺,但也可能产生破坏社会秩序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对待网络政治参与问题上,既不能一味地鼓励推崇或放任自流,也不能只是简单地强调限制和管控。最佳的选择,是寻找政府治理与网民参与、媒体建设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具体说来,以下几个方面应当成为我们的努力方向:

  (一)运用法律和道德两种手段,规范网民政治参与行为

  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化发展离不开秩序良好的网络环境。道德和法律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的调控力量,应成为规范政治参与行为、构建网络虚拟社会的双重约束。

  1.加强网络立法,确保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一个民主的社会必须是法治的社会,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标志。只有健全网络相关法律制度,才能为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网络立法已经明显滞后,因此,有必要加快网络立法工作步伐。网络立法与其它立法相比,有更高层次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求。要深入研究网络的现状特点及其发展规律,在立法的过程中及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针对网民特殊群体,阐明立法的价值和现实意义,提出立法的主要内容供网民自由讨论。这样做既可以充分吸取网民的集体智慧,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在讨论交流中提升网民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其法律意识。   2.注重伦理道德建设,打造健康的网络政治文化。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具有不同的规范作用和表现形式。在规范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过程中,必须把法律的“硬调节”和道德的“软调节”结合起来,促进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要注重培育网民的正确伦理道德观念,提高他们的政治责任意识,帮助他们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明辨是非、弃恶扬善,自觉抵御不利于经济发展、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的网络言论。同时,要培育支撑社会主义民主系统的网络政治文化,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网络文化氛围。只有依法、自主、理性、有序的参与型政治文化,才能塑造开放、多元、有效、健康的网络政治参与。

  (二)落实信息公开,拓展完善有利于政治参与的电子政务平台

  美国前总统约翰逊说过,“在国家安全许可的范围内,人民能够得到全部信息时,民主政治才能最好地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化是民主政治的具体化和实现形式,而基于现代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正是促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化的有效手段。要使电子政务实现为多数人服务的目标,就要拓展有助于政治参与的电子政务平台。

  1.从提升软件技术着手,积极拓展具有群众基础的新型电子政务平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数字电视、4G手机等新媒介正迅速推广普及,社交媒体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要有阵地意识,应从与民互动、为民服务的实际需求出发,整合政务网站、政务论坛与其他有重要影响的社交媒介,在“网民问政”和“政府施政”之间搭起有助于政治参与的新型电子政务平台。

  2.从改善硬件布局着手,加快农村特别是边远和贫困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地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网络硬件建设,降低上网终端费用,开展网络技术培训工作,扩大农村网络用户数量,从而减少不同阶层、区域、年龄、职业之间的信息鸿沟,争取在最大范围内保障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权利,实现电子政务为多数群众服务的目标。

  (三)筑牢网络思想宣传主阵地,把握网上舆论工作的主导权

  网络已经成为各种思想观点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各种力量都在发出声音,各种因素都试图影响舆论。因此,若不重视网络,主流意志就可能边缘化,而负面噪音则会铺天盖地。面对严峻挑战,我们必须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导权。

  1.加强主流网络媒体建设。主流网络媒体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其影响力一般网站无法比拟。引导好社会舆论,首先必须加强主流网络媒体建设。推动网络媒体牢记社会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恪守公信,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面向大众,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坚守底线,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敢于亮剑;以“网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己任,自觉成为传递党和政府声音的“麦克风”、清理噪音杂音的“过滤网”、改进工作的“动力组”和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2.加强网络宣传队伍建设。网民的思想、情绪很容易受到意见领袖的影响和左右,尤其是面对社会热点问题、突发性事件的时候。因此,网络媒体要主动培养一支能够坚守阵地、引导舆论的网络宣传队伍,不仅要积极设置议题,还要把那些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并有深层次思考的评论及时发布于网上。建议按照分领域、分类型、分层次的原则,把政治敏感度高、政策理解能力强,具有较高网络操作水平、较强工作责任感和创新意识的同志充实到网络宣传队伍,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掌握网络信息宣传规律、提高网络宣传水平,从而很好地运用网民可以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引导舆论。

  (四)推进网络政治参与制度化和程序化,健全政府与网民之间有效沟通的机制

  网络政治参与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与网民之间藉此实现有效沟通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必要通过推动网络政治参与制度化、程序化发展,健全政府与网民之间有效沟通机制。

  1.推动网络政治参与制度化。从当前网络政治参与的现实状况来看,理论和实践都处于探索阶段。针对如何认定网络政治参与、如何界定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和客体、如何确定网络政治参与的有效方式等问题还没有比较成熟的制度体系。从各地实际开展的网络政治参与活动来看,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发展程度也有较大差距。即便在网络政治参与发展较好的东部沿海城市,也未明文规定政府或其部门必须做些什么,

  这就难以保障那些试图通过网络进行权益维护和诉求表达的网民能够实现其正当权利。随着网民数量的增长和参与意识的增强,网络政治参与对现实政治的影响也必将更加广泛而深远,所以,有必要加强顶层设计,用制度体系保障网络政治参与的常态化健康发展。

  2.推动网络政治参与程序化。建立健全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体系,还不足以确保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运行。要使网络政治参与能够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有必要对网络政治参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引导,这就要求细化具体的运行机制。例如明确网络政治参与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认定网络政治参与的合法有效形式、确立政府在引导和发展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的具体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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