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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职高专法律课堂生命力的思考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4-18

提升高职高专法律课堂生命力的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0-0216-01

  高职高专法律教学要紧密结合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从学生的情感取向出发,采取恰当的方法和策略,努力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激发出课堂生命的活力。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来促进学生的认知和情感共鸣,诱发学生思维和学习的主动性。

  一、创设直观生动的教学情境, 激活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的心理情绪

  托尔斯泰说过:教学成功的关键所在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是师生的双边活动,展现一个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环境,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高职高专法律课堂教学中,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方法,积极创设与学生心理特点和教学内容相适应的直观、生动、富有新意的教学情境,使相对静态的高职高专法律呈现出美感和灵性,以此活跃课堂教学气氛,激活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的心理情绪,使学生在轻松、和谐、愉悦中兴趣盎然地掌握法律知识。

  二、根据学生专业特征, 有针对性的相机整合教学内容

  高职高专学校专业繁多,不同的专业对法律知识要求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因此, 高职高专法律教学的内容设置要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更多地考虑实用性,实现内容与专业特点的统一、教学内容与人才市场的零距离对接。首先,要着眼于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以“实用、够用”为原则,选择和强化与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体现专业的特点。其次,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在不破坏教材基本体系的前提下,对统编的法律教材相机进行艺术处理,降低学生接受的难度和梯度。如对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复杂程序进行必修和选修处理,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够学有所得。然后,为了更好地促进法律知识对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支持力度,使法律知识的学习有效提高学生服务地方的综合素质。高职高专法律教师应该仔细摸清所在地区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对法律素质的特殊要求,编纂以地方岗位需求为准则的法律校本教材,使法律教学凸显本地区的社会性特征和区域特性。

  三、调整教学方式和手段, 适应高职高专生求新、求变的情感趋向

  当代高职高专生视野广泛、思想开放,内心充满着求新、求异、求变的意识和欲望。针对这一现实,我们应该以学生的心理需求、感性取向和接受能力为出发点,精心调整教学方式和手段,特别要注重对以网络多媒体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实现课堂教学形式的新颖多样,呈现课堂教学的直观生动、形象有趣。在讲授《保险法》“车辆事故的保险与理赔”时,我们课前设计了如下内容的Flash课件:林某开车上班,在十字路口绿灯状态正常通过时,与骑摩托车抢红灯的李某相撞,林某的汽车和李某的摩托车都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李某的腿部骨折。林某、李某和保险公司就责任认定、车辆理赔和第三者保险理赔发生了纠纷。富有真实感的动画片段,将枯燥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具体的相关案例,学生学习起来觉得实在、有内容,学习兴趣自然浓厚。教师因势利导开展法律规范讲解,理清其中的多层法律关系,确认双方的责任及保险理赔的范围。教学方式和手段的调整、更新,有利于学生的情感认知,丰富了教学内容,增强了课堂教学的活化因子。

  四、开展教学问题的合作探究, 深化学生独立学习历史的情感投入

  现代职教理论倡导学生的自主探究学习。因此, 高职高专法律教学应该把“改变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水平”作为提升课堂活力的突破口,把学习主动权交给学生,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主线,潜心引导学生开展教学问题的小组合作讨论、操作、交流等系列合作探究活动,增强课堂互动,深化学生独立学习法律的情感投入,使学生学会在快乐的心态中学习,在能动的参与和探究中自主获取知识。在教学合同法“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一条文时,我们没有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地进行讲授,而是先组织学生深入阅读教材,再引导学生合作探究一下案例让:王某欠李某20万元货款,到期不能偿付,原因是徐某欠自己30万元货款没有偿还,导致自己失去偿还王某债务的能力。徐某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直接从徐某处追讨欠款?合作探究不仅加深学生对“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理解掌握,还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实施及时恰当的激励评价, 愉悦学生自信学习法律的情感体验

  德国教育家斯多惠有句名言“: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与鼓舞。”每个高职高专生的内心深处都渴望着成功,期待着老师能给他一个鼓励、一份肯定。因此,为了让学生在课堂上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进而快乐地学习,教师要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兴趣度及自身条件建立科学评价方式,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既要关注学生法律学习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法律学习中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以欣赏、发现和激励为基本原则,从多个角度做出有针对性的、艺术性的评价,突出评价的科学性、灵活性和实践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评价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和激励功能。让自己的评价贴近学生的心灵,愉悦学生自信学习法律的情感体验。

  激发出法律课堂生命的活力是高职高专法律教师孜孜追求的教学境界。我们应该以就业为导向,以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弘扬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在教学风格、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才能让法律课堂教学变得更加“春意盎然、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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