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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分析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7-27

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分析

  资产证券化是当今社会的一种融资模式,它主要是以特定的资产或现金为支撑,并通过一定手段发行可交易证券,以此种方式来实现企业盈利。它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更好的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作用

  1.资产证券化改变了企业融资面貌

  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融资是十分有利的,这种融资方式可以改变企业缺少流动资金的情况,并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即便是在企业经营状况不良或担负着巨额债务的情况下,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也可以帮助企业改良经济状况,扭转经营局势。

  2.资产证券化投入成本低

  经营成本是企业经营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手段可以有效降低投入成本,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减少资金流失,从而能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

  3.资产证券化降低企业负债压力

  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帮助企业增加资金偿还能力,以此减低企业负债压力,进而促使企业逐渐扭转负债局面,获得盈利。

  二、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可行性分析

  1.动力加大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的经营现状,我国相关部门制定出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产权分明,政企分离以及科学管理。这些制度使得人们对于融资方式的相关理论更加理智和清晰。为了满足国有企业的需求,相关部门可以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发展,以这种方式来降低企业投资风险,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2.规模扩大

  资产证券化融资形式要求企业要具备较低的坏账率,而国有企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这些企业有中国政府做后盾,坏账率必然较低,国有企业的这一特点是符合资产证券化要求的。

  三、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形式探讨

  1.企业应收账款

  在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下,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质量必须过关,在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企业的历史应收账款水平决定了应收账款的质量,企业在采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时,一定要考虑企业历史上的应收账款的水平,并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预留出损失准备金,以便确保企业能够顺利融资。

  (2)规模必须过关,企业在选择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时,一定要考虑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并尽量保证应收账款规模满足资产证券化的要求,这样就可以保证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减少投资成本。

  (3)国有企业在使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时,一定要尽量缩短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时间。

  2.国有企业基础设施收费

  据调查,我国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是由国有企业把持的,这种情况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基础设施收费问题,我国相关部门虽然对此采取了一些投资措施,但是仍然无法扭转这种垄断局面,因此国有企业采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势在必行。在我国当前的融资模式下,基础设施收费问题主要体现在公路和桥梁两个方面,为了保证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在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时,一定要保证国有企业基础设施收费稳定。比如公路收费,它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证券化,是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广东、安徽、江苏等省市是资产证券化最高的省份。

  3.资产证券发行人SPV的选择

  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形式包含三个主要因素,即企业、SPV和投资者。为了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保证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顺利进行,企业相关部门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来构建一个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SPV。当今社会上存在的SPV主要有信托型SPV和公司型SPV,在信托型SPV当中,SPV是作为受托人的形象而存在的,因此在融资过程中,SPV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来决定其行为,并以此做依据来向企业发行信托收益证书,信托还可分为授予人信托和所有者信托,这两种都具有较好的股权性。

  自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国家开始实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目前已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处理不良信贷资产主要手段之一。

  SPV(特别目的载体)在资产证券化中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基础资产的破产隔离。证券化资产的“破产隔离”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结构的核心,它确保在发起人破产时,证券化资产不被作为发起人的破产资产而遭受清算,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目前在我国较可行的破产隔离方式是信托模式,2003年以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操作了多起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这个特征,以信托作为资产证券化的特设载体实现证券化过程中的破产隔离。

  资产证券化的投资对象应是能在交易市场公开流通的证券,信托方式虽然能解决破产隔离问题,但在制度上无法实现真正的流通。

  公司型SPV可以证券化多个企业,这是它的一大优势。笔者认为采用国有独资或政府主导的公司型SPV,一方面可以利用政府在立法和机构组建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借助政府背景提高SPV资信力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在规范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同时加强对SPV的监管,使其能切实履行其在资产证券化中的重要功能。

  四、结束语

  如今,在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下,企业相关部门应该重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形式,不断强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在企业中的应用,以便国有企业能够凭借资产证券化融资形式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

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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