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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研究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9-26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研究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伴随知识经济的到来,注册会计审计作为市场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诉讼逐渐增多,并且这些诉讼很多是跟著名公司的破产或是巨额索赔联系在一起的,像安然一安达信,银广夏一中天勤,这使得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众矢之的,因此,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如何划分审计责任的范围,如何运用审计责任界定的依据和方法,能够达到合理界定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目的。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现状

  (一)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法律中均有体现。但由于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不同法律之间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规定不完全一致,有的甚至相互矛盾。这样给司法审判带来了诸多问题,也造成了法律界与审计职业界之间的分歧和争执。比如,按照《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它强调的是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即审计行为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只要注会计师的审计行为符合职业准则的要求,即使审计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也不一定承担法律责任,即只要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责任。然而按照《刑法》和《公司法》规定,它强调的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只要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注册会计师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实际上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视为对相关会计信息的绝对保证或担保,而不是合理保证。

  三、注册会计师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及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均衡,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能不足,实务经验和风险意识欠缺,这使得其难以做出适当的专业判断,从而不能够很好的把握审计风险。比如有些事务所年纪相对比较大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往往是通过考核而得,虽然经验比较丰富,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他们需要吸收更多更新的资讯,掌握更多新的制度,对于这些年纪比较大的注册会计师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而许多年轻的注册会计师可能在学校读书期间就考试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到事务所工作之后可能会缺乏应有的培训和锻炼就承担起审计重任,这无疑会影响到审计质量。在这样一个国际竞争的平台上,我国注册会计师要争得一席之地,就应该提高其自身的素质,这样才有权利跟别人平等对话。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有待提高

  上文已经提到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道德水准比较落后,这样一个大环境直接导致了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职业道德追评落后。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基石,也是注册会计师的生命,将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国入世以后,注册会计师将面对一个国际市场,其风险将越来越大,挑战也越来越多,面对赔偿也会越来越多。因此,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对我国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和注册会计师本人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相对比较低,有时候为了自身利益,可能应客户的要求,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置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于不顾,不惜损害其他社会公众的利益,这是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从事务所方面规范审计责任措施

  (一)建立健全事务所风险防范机制

  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这是做大做强的根本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平等自愿、权责明晰、结合实际、依法实施的原则基础上,才会快速有效地推动做大做强工作。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要以专业服务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和专业竞争能力的提高为目标,不单纯追求规模扩大,要按照国际化标准实现内部管理制度的整合,以统一品牌、统一执业网络、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持,全面提高专业服务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和专业竞争能力。

  (二)建议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现行的组织形式己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适宜采取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个人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特别是特殊普通合伙制能满足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发展的需要。

  首先,要取消有限责任组织形式,使组织形式改革一步到位,避免事务所设立的双轨制,从源头上杜绝作假,根本上解决审计执业质量的问题。否则,由于有限责任事务所的存在,其法律责任锁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我国国情下,难于全面有效实施质量控制,为了市场利益,很难从制度上防范道德风险。

  其次,大力倡导特殊的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特别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既适宜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又利于提高审计执业质量。如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上就采用了这种模式,得到了良性的发展。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快向这种组织形式的过渡,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上规模、上台阶,加速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化进程。

  最后,针对我国企业规模和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鼓励发展,共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向持续、健康、快速的方向发展,满足小规模企业在会计领域的需求,提供灵活、有效的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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