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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业经营――中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10-15

兼业经营――中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一、引言

  

  中国加入WTO后,金融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金融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商业银行原有的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的金融形式。在压力面前,要想生存就必须顺应时代潮流,接受国际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而兼业经营正是符合了这一历史趋势,从国际上看,金融业兼业经营不是得到坚守(如欧洲的金融业),就是重新回归(如美国),大势十分清晰。国内的商业银行也正在从金融服务的分业经营走向兼业经营的道路上进行积极的探索。2003年底中国第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等“银行业三法”,法律触及了中国金融业究竟是走兼业经营还是继续维持分业经营的基本方向问题。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的问题,严格限制却不卡死,特别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给商业银行兼业经营留下了法律空间。同时扩展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种类,为未来的兼业经营扩展了业务空间。其实,在中国金融业内,各种变通形式的兼业经营已经普遍存在。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

  

  目前,我国的金融业虽然仍在实行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但近年来,伴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保险证券同业之间及三业之间的合作也是高潮迭起,合作形式不断创新,传统的金融体系内三业隔离的藩篱正在打破,三业之间适当交叉、相互渗透、合作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透过媒体表示,金融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伴随着金融创新,如果有跨业现象(即“兼业经营”),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会很好交换信息,使这种金融创新既能得到迅猛发展,又不会在风险管理上走形。

  例如,1999年我国先后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除股票二级市场外,可以从事包括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同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又宣布允许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基金类证券的投资交易,以提高其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199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条例允许各类券商用证券质押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融资。2000年2月,中国光大集团入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成为拥有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集团公司。此外,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也控制着16个直属公司、10个地区公司、7个海外子公司、3个香港上市公司以及4个下属公司,业务涉及海外或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实业、物业、旅游以及贸易等行业。

  上述一系列举措表明,我国金融业正直接或间接地向综合业务渗透。

  中国的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业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中国商业银行在分业经营的管理格局下,也正在积极的通过各种方式的合作来推动银证合作、银保合作、证保合作等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已初步体现出从分业经营逐步过渡到兼业经营的趋势,不少国有银行不仅已经开始尝试开展兼业经营,而且正在备战有深度的全面兼业经营方向。其中比较典型的要数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为拓展传统银行业务以外的业务,已经于2003年4月正式发文成立了投资银行部,此外,中国工商银行也介入了保险业,它利用控股75%的香港旗舰企业工银亚洲投资1.8675亿港元,收购太平保险24.9%股份,成功介入增长迅猛的中国保险业。

  除了中国工商银行以外,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也正在以多种形式积极承办投资银行业务。

  

  三、国际银行业经营发展趋势

  

  1980年以来,全球范围内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内在要求在日渐增强。为满足客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的需求,各种金融机构的创新层出不穷,经营范围相互交叉与渗透层出不穷,而银行和证券公司也纷纷以各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交易方式来规避法律的限制,涉足彼此的业务领域。在此背景下,各国的金融监管也都有不通程度的放松。另外,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传统的商业银行服务业已经无法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新需求,必须做出调整,新的融资工具产生,银行在债务市场上的份额持续下降,银行需要进入其它金融服务领域,开辟新的业务和收入来源,在发达国家率先实现全能银行制已是大势所趋。

  美国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于1999年正式生效,该法案对1933年分业经营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进行了重大修正,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从而结束了实施近六十年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体制而进入了兼业经营的新时代。这标志着在国际金融服务产业的新局面,至此,西方社会里再无一个发达国家以分业经营来自缚商业银行的手脚。美国的商业银行也展望在其促成的环球竞争的格局里能更游刃有余地大施拳脚。总之,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要求并迫使各国对兼业经营以法律确认。

  资料的收集和证据表明,分业经营向交叉经营,直至兼业经营的演进过程,是一个提高效率的过程,即兼业经营能够保证比 分业经营获得更高的额外收益。而银行的规模越大,它采取兼业经营的战略倾向就越强。发达国家金融业分业和兼业发展演变的历程,无疑对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国家大致都经历了由分业到兼业,由兼业到分业,再由分业回到兼业的发展历程。

  

  四、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兼业经营的必要性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纷纷走向兼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向兼业经营转变的步伐需要加快,这不仅仅是我国商业银行为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谋求自我完善和自身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兼业经营是优化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资产风险的需要

  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的各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失衡是相当严重的。其中,股票、基金和保险市场的资产比例过小。这种资产结构,使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之中,一旦出现经济运行不畅,企业大量倒闭破产,则银行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商业银行又存在严重的存差,即资金严重过剩,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表明,2006年仅工商银行的存差就高达580.34亿元,如此巨大的存差正是中国金融效率低下和效益不佳的一个原因。由于存在严重的存差,中国工商银行的收入中,有89.7%是利息收入(分别为贷款利差收入60.1%、投资收益25%、金融企业往来收入4.6%)。

  可以看出,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的收入渠道单一,空间狭小,同时又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因而效益难以提高。国外的先进经验告诉我们,兼业经营是减少存差、提高效益、降低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

  2、实行兼业经营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要求

  在当今的金融环境下,西方主要国家大都已经实行全能银行制,其业务范围广,业务种类全,服务周到快捷,能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服务,能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系,将各种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取得了有利的竞争优势,相比之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业务方式上仍是以传统的一般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为主,在业务范围上则局限于相当狭小的范围内,这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进而必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外资银行间进入全面竞争时代。外资银行将逐步取得国民待遇,中资银行原有的市场准入方面的优势不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若中资银行与国外全能银行相竞争,因为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其劣势是十分明显的。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亟待改进,需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向兼业经营发展应是最佳选择。

  3、实施兼业经营有助于推动中国金融改革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背景下,中国的金融改革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要鼓励金融创新,稳步发展综合类金融服务,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股份制银行,纲要勾勒出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蓝图。在政策层面上客观形成了鼓励银行大力探拓符合中国国情的兼业经营的环境。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主要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逐步推进商业银行的兼业经营,另一方面要着手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首先从商业银行来看,要生存,就要适应当今的金融环境,而当今的金融环境的大趋势是实施兼业经营,那么,为了适应兼业经营,就必须进行改革,使我国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法人。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看,中央银行也应进行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能适应兼业经营的需要。中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已明显不能够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从方便全球客户、提高本国金融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出发,应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统一由一个机构来监管的单一监管体制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而中国目前还是实行分业监管。

  另外,我国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还依赖于存款准备金、存贷款利率等直接调控手段,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却没有像欧美国家运用的那么自如,主要原因就是我国还不具备实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基础,比如证券的数量不够,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完善等等。而实施兼业经营后,商业银行可以介入证券业,中央银行则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将政策效力直接渗透到证券业,并以此为媒介影响证券市场其它参与者的行为,从而更能达到有效调节宏观经济的目的。

  4、实施兼业经营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的需要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其形式主要涉及扩股融资、债务重组、收购兼并、售股变现、外资注入、破产清算等。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重组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的。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需要实施兼业经营的商业银行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

  5、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

  近20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随着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投资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得银行的储蓄资金大量分流,居民的储蓄大量地投放到资本市场和基金市场进行投资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面临着潜在的危机。其次,直接融资方式的高效、便捷使得大企业绕过银行,直接到资本市场上筹资,这些都对国内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产生强烈的冲击。使得商业银行的存款大量减少,获利空间严重缩小,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的获利源泉日趋枯竭,而投资银行业务却日益繁荣起来。其主要原因就是,投资银行的业务特点能够满足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商业银行要应对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就必须调整经营战略,改革其经营体制,向全能银行发展。

  

  五、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兼业经营的几点建议

  

  在我国实施兼业经营,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模式,而是应该结合本国的国情,创造和完善条件,为金融业的兼业经营的全面推行作好准备工作。

  1、积极建立与证券、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

  在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积极建立与证券、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关系,逐步向兼业经营发展。通过合作,银行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中间业务收入,而且可以利用银行自身的优势,使个人理财服务更加全面,从而稳定其客户群体。盛行于欧洲的“银行-保险”模式就很值得我们学习参考,该项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银行既可以通过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直接销售保险产品,也可以作为保险中介人来代理保险产品,还可以与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经营保险产品。

  2、推动金融创新,开发“相关产品”,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金融创新,通过与保险、证券、投资银行等的合作开发出相关的衍生产品,并通过对这些产品的营销,逐步向全能银行业务拓展,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开展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保理业务等,其实就是在逐步走进兼业经营。这种经营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不必新设机构增加经营成本。

  3、购并非银行金融机构

  购并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借助现成的人才、管理、客户、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无需长期积累,就能快速有效地介入其它非银行金融业务。

  4、发展金融控股公司

  通过购并、合资方式,介入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租赁、基金以及其它金融服务领域,形成金融控股集团。

  5、深化金融机构改制,改变股权结构,使其直接面对市场

  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包括引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国内外金融机构,有可能直接改变商业银行的整体素质,使其直接面对市场,并且会加速金融控股集团的形成。

  

  六、结论

  

  总之,中国商业银行要能够认清形势,培育自己的新观念、新流程、新技能,扬长避短,时刻准备着,一旦中国金融业监管对兼业经营的限制有进一步的宽松,中国商业银行就有能力迅速渗透市场,抢占战略至高点,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国际竞争力与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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