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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与巩固国家政权的关系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10-24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与巩固国家政权的关系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1)02-0043-07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经受了国内外政治风波、经济风险等各种严峻考验,仅用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就使我国人民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所有这一切成就,都是因为我们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保证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奋勇前进。可是,近年来怀疑、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错误思潮时有出现,比如有的提出民主社会主义救中国的论调,有的主张用新自由主义来指导中国的改革,还有的把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观标榜为“普世价值”,等等。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思想界存在一种淡化和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错误倾向,值得引起重视。

  

  一、确立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历史逻辑和现实基础

  

  把马克思主义确立为我国国家政权建设的指导思想,这不是个别人、个别政党主观意志强加的,而是历史的必然,实践的选择。

  第一,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在新中国成立、发展和壮大的实践中显示出伟大力量,深得全国人民的广泛认同。

  一种意识形态在社会中处于何等地位,固然有许多外在的原因,但归根到底取决于这种意识形态本身的科学性及其对社会需要的满足程度。马克思主义正是以其科学性满足了20世纪以来中国人民探索救国救民真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需要。鸦片战争以来,先进的中国人为了挽救民族危亡、振兴中华,凡是能够接触到的五花八门的主义或理论都研究过、尝试过,这其中就包括曾流行一时的无政府主义、改良主义、自由主义等,但是,它们最终都行不通。只有马克思主义,才为中国人民指出了正确的出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这一唯一正确的革命建国的理论,从而引导中国革命取得了彻底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巩固和发展壮大,始终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中国人民经过60多年的励精图治、奋发图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惊人跨越:在政治上,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强有力的国家政权,结束了近代中国长期封建割据、军阀混战的分裂局面,除台湾以外,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基本上实现了统一,实现了各民族的大团结,成为世界上最稳定的国家之一;在经济上,综合国力显著增强,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有望超过日本,将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总体上有了根本性的改善,实现了从贫穷到温饱、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经济体制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巨大发展,其中,某些高科技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世界性的体育竞技中获得了多项世界级金牌;在国际社会,成功地恢复了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合法席位,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等等。60多年来,中国走过了其他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所造就出令世界瞩目的“东方奇迹”,从根本上说,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取得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历史推动作用,早已为13多亿中国人民所认可。在当代中国,只有马克思主义,而没有别的什么主义、思想或理论能起到马克思主义的这种作用,中国人民由衷地欢迎和接受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指导思想,这是从新中国光辉成就所做出的郑重抉择。

  第二,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巩固,得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结果,同时也为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奠定了强有力的政权基础。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马克思主义受到中外一切反动势力的压制、迫害和围剿,无产阶级执掌国家政权后,通过多种途径保护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一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明确载入宪法,使其指导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性。早在1954年9月制定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时,毛泽东就明确指出“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鲜明而科学地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从那时候起,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我国宪法中确立下来,从而具有了最高的法律依据,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尽管后来我国经过了艰难曲折的历程,但是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和指导作用始终没有被动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还要不要继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在人们的思想认识当中是有分歧的。在这个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邓小平以政治家的战略眼光,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把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上升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立国之本。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列入了宪法序言作为全国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序言指出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并且指出对今后国家发展具有长期指导作用。这些规定使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国家根本大法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和作用。这成为我国宪法修订的一个传统,此后历次宪法修正案都及时地把经过实践证明具有积极指导意义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载入宪法,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指南。我们今天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在宪法中明确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它不仅造福于当代,而且将造福于中华民族至遥远的后代。

  二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利用掌握的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文化教育部门,宣传和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比如,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坚持和改进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和支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和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等等。党和政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重要保证。邓小平明确指出:“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彭真也曾生动地阐述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有了人民民主专政,就好比有了‘金箍棒’,可以对付这个妖怪,那个妖怪。”国家政权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的管理,坚决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国家制定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如《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加强对新闻、出版、影视、广播等领域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取缔宣扬淫秽、赌博、暴力、迷信等精神垃圾,并给予相应处罚。极少数人不仅在理论上攻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在实践中反对社会主义道路、反对共产党领导、反对人民民主专政,妄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些就不属于一般的学术问题、认识问题,而是一种违反宪法、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敌对的政治思潮,我们必须坚决运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坚决斗争和打击,决不能任其毒害人民、毒害社会。

  

  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稳定的关键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指导思想是关系全局的根本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具体领域、部门或个别人,而是指对新中国60多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起到的根本指导作用。

  第一,为新中国的发展壮大提供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涵盖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等各个领域,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为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提供了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其一,立场问题。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社会的人,因而总是站在一定的立场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具体来说就是站在哪个阶级的角度来观察和分析问题,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无产阶级和人类彻底解放的科学理论。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对当代中国的指导作用,就是党和国家坚定地站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简而言之,就是近年来党中央所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其二,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结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不同时期历史任务而得出的科学结论。比如,根据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基本观点,党和国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基本观点,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据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我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革,对社会主义制度做进一步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根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决定性力量的观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坚持群众路线;根据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的观点,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据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我们正确处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关系,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又不忘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脚踏实地地为共产主义而不懈奋斗;根据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建立起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其三,方法。马克思主义的方法不是指具体部门、具体领域的工作方法,而是指在一切工作、一切科学中普遍适用的实事求是的方法和唯物辩证法。比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矛盾分析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法,群众路线,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党和国家所长期坚持的基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当然,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和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方针。

  第二,保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

  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反映了一定阶级的根本利益,同时又积极地维护这种利益,因此,意识形态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密切相关,为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的巩固和维护提供理论指导和价值观引导。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经过艰苦奋斗而确立的。这种制度建立之后,马克思主义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指南,保证了新中国60多年发展的政治方向。近年来有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一系列新政策“属于民主社会主义”、“中国走上了民主社会主义道路”。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同时没有放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虽然我国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存在某些差别,比如,我们还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还必须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仍然占主体,还必须存在多种分配方式,等等。但是,从主导方面来说,我们今天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体现出来的基本特征,如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公有制等,都是科学社会主义最主要的内容。6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一直是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指出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的航向上不断前进。所以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 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得到不断体现和充分发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的历史上,马克思主义在两次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历史关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一次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进行改革开放,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也许有的人提出,既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为什么还会出现“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失误呢?失误恰恰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认识到这种失误,总结历史教训,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又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和巨大的作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光辉成就雄辩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另一次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由于改革开放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1989年春夏发生的政治风波在极少数敌对势力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煽动和策划下,发展成反革命暴乱。在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坚决有力地支持下,党中央采取果断措施,平息了这场政治风波,捍卫了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没有使中国倒退回资本主义社会。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始终是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理论指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否则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因为没有正确的理论基础和思想灵魂而迷失方向,就会归于失败。

  第三,是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意识形态是一定阶级共同认同的思想理论体系和价值追求,它能够使成员团结起来,采取一致的行动,激发和动员社会成员的信心和热情,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为既定的目标而不懈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成为凝聚全体共产党人的意志、激励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独立、解放的精神支柱,发挥着政治动员和社会整合的作用。正如邓小平所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新中国的成立,根本改变了旧中国四分五裂的局面,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大国土上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人民的大团结的政治局面。这是因为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各族人民共同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整个思想领域空前活跃,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一元指导地位呢?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13多亿人口和56个民族的国家,多样化并不可怕,怕的是缺乏灵魂和主心骨的多样化。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思想下手。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但并不平静。一个时期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某些社会敏感问题,造谣污蔑,恶意炒作,近年来相继煽动制造了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市“7?5”事件等民族分裂活动;一些人打着“普世价值”的幌子,宣扬照搬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人权等价值观,企图从根本上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否定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境内外“民运”分子仍在大肆鼓噪为1989年的政治风波翻案,等等。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新中国60多年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来之不易,必须有一个共同理念和精神支柱来凝聚人心、统一意志,否则必然会导致人心涣散、一盘散沙乃至天下大乱。在当代中国,能够起到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作用的这个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经过几十年的学习、宣传和教育,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已经深入党心、民心,成为维护我们党的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其他任何理论,无论是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还是新儒学,都不能够充当这样的历史重任。

  

  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执政党缩小思想差异、凝聚思想共识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7000多万党员并执掌全国政权的大党,在党内如何做到思想统一,不仅关系到党的命运,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政权的稳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思想文化的多样化反映到党内来,表现为党内党员思想也相应地呈现多样化,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毛泽东曾批评一些同志的天真想法,他指出:“有些人似乎以为,一进了共产党都是圣人,没有分歧,没有误会,不能分析,就是说铁板一块,整齐划一”,“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党内思想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必须承认差异、重视差异,找到形成差异的原因。

  但是,党内思想差异的存在不能成为党内指导思想多元化的理由和根据。党的团结统一是在马克思主义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共同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和政治目标是党内思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同时在现阶段又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等等。这些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在共产党党内,只能信仰一个主义,而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这是丝毫不能动摇的。在坚持这个大前提和大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某些具体问题、个别问题的认识上,由于各人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工作阅历和经验不同、所代表的具体利益不同等,在认识上存在着一些分歧,这种现象是必然的。当前在我国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做法等上存在着一些分歧和不同看法,对于改革中某些做法表示质疑、提出需要总结和反思,以便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出现这些争论都是改革中的正常现象。对于这些意见和看法,我们需要按照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和呼声,不要把它们随意说成是“反对改革”。邓小平在倡导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多次指出要尊重和包容改革中的不同意见,他说:“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党内出现不同主张、不同意见的矛盾是经常发生的,只要不是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就应当在坚持党的原则的基础上, 用事实来说话、用实践来证明,逐渐消除思想分歧,统一认识、增强团结。对于具体工作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更应当进行细致的分析,无论是正确的意见还是不正确意见中的合理因素,都应该虚心采纳,对于不正确的意见应该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即使一时不能统一思想思想,也要做到“求大同存小异”,最大限度地求得最广泛的共识,把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党内思想差异除了认识上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基于阶级利益、阶级立场的不同而造成的不同意见分歧。我们党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但是由于国际敌对势力并没有放松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战略图谋,他们把重点集中到执政的共产党内部特别是领导层,拉拢、培植一批持不同政见者、“民主派”、“改革派”,这就有可能使党内极少数意志和信仰不坚定的党员干部发生变质,放弃了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共产主义理想。我们党对西方国家实施和平演变图谋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毛泽东就提出要警惕党内特别是领导层出“修正主义”问题,提出:“领导人、领导集团很重要,许多事物都是这样,领导人变了,整个国家就会改变颜色。”邓小平对西方敌对势力借中国改革开放之机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颠覆十分警惕,提醒我们:“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事实证明,西方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图谋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能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某些人包括少数领导干部身上甚至已经得逞。苏共内部出现的以戈尔巴乔夫、雅科夫列夫为代表的所谓“改革的主帅”和以叶利钦为代表的“民主派”,正是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打进来、拉出去的和平演变手法下背叛了马克思主义、背叛了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成为苏共的掘墓人,最终葬送了苏联。对于这一点,戈尔巴乔夫在与池田大作的对话中曾经供认不讳:“我们公然地放弃阶级道德,也就是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并为在改革中把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从人们的意识中清除掉而感到非常的荣幸”。苏联前克格勃第一副主席博布科夫在其回忆录中沉痛地说,以戈尔巴乔夫等“国家的新领导人们的所作所为,与数十年来美国特工机构梦寐以求的目标是完全吻合的。

  在我国,基于阶级利益和阶级立场不同的党内思想分歧,主要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之间的对立,集中表现为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改革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在西方思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影响下,一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畸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肆虐滋长,有的党员甚至高级领导干部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有的在政治大是大非面前不辨方向,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理念信念发生严重动摇,公然发表了大量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章和宪法的错误言论,主张用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作为我国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要从根本上改掉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是改革的首要政治前提。我们党对此是明确的,认识也是清醒的,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指出:“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决不是要改掉社会主义制度。”可见,两种改革观的分歧,不是一般的具体工作中的分歧,而是涉及我国改革要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要不要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的重大政治问题。也就是说,应当用什么理论作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则是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根本对立和争论,是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照搬照抄西方市场经济的模式。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

  现在一些人认为当前建设和谐文化需要宽容、宽松、宽厚,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宽容”都不是绝对的、无限的,即使是以《宽容》一书著称于世的资产阶级学者房龙也认为宽容是有条件的,他说:“对持完全对立的理论的人大谈什么宽容,就犹如对白蚂蚁大谈‘大家具有不可分割的权力’,而这些白蚂蚁却正在摧毁我们脚下的基石”。近年来各种错误思潮正像房龙所说的“白蚂蚁”,不断侵蚀我们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党内要真正做到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就必须在基本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对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如果不讲原则、不分是非,保持一团和气,放弃思想斗争,那就只是形式上的统一而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团结统一。近年来党中央提出搞清楚六个“为什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划清“四个重大界限”,习近平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党史工作会上又明确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研究和宣传党的历史”,“坚决反对任何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有力抵制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论等各种错误思潮,提高政治敏锐性和理论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新中国60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时又脚踏实地从现实国情出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来凝聚力量,作为动员、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不仅是近代以来中华儿女世世代代实现民族复兴的追求和梦想,也是中国各族人民所为之不懈奋斗的共同愿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统一起来,把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它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愿望和普遍追求,进一步坚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理想的信念。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与巩固国家政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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