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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指导意义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10-24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指导意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1)01-0013-03

  

  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对以往意识形态理论进行扬弃的智慧结晶,后经列宁、毛泽东等革命领袖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不断地在理论上得到丰富和创新。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意识是人们物质生产活动的直接产物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P78-79)至于“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1](P72)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所以,“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P73)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再次指出:“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1](P252)“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1](P291)马克思恩格斯通过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深刻地阐明了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不是人们随心所欲的观念;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起源于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社会意识和现实社会关系的矛盾在本质上是现存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矛盾的反映,从而使“意识形态”成为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范畴。

  2.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阶级性,集中体现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

  既然意识形态由社会存在(生产关系和经济利益结构等因素)所决定,那么意识形态这种精神现象便同各个特定阶级的状况和利益联系起来,从而具有阶级性。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1](P98)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又指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P100)资产阶级为了争得和维护统治地位,把自己的特殊利益说成是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如把资产阶级争取统治所要求的“自由”、“平等”赋予人类的普遍利益诉求,以掩盖其内在的为资产阶级剥削利益服务的本质。这样,“占统治地位的将是越来越抽象的思想,即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 [1](P100)正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曾一度赋予意识形态以虚假性、否定性的意义,用以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和唯心主义理论。

  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上,从革命实践需要出发,明确赋予意识形态以肯定的性质。列宁认为,意识形态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作为无产阶级解放学说的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意识形态,它是为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的,是无产阶级真正的自觉的阶级意识。他阐明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根本区别,并强调了二者之间斗争的不可调和性:“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这里中间的东西是没有的(因为人类没有创造过任何‘第三种’思想体系,而且在为阶级矛盾所分裂的社会中,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有非阶级的或超阶级的思想体系)”,[2](P326-327)从而赋予意识形态以鲜明的阶级属性。

  3.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

  意识形态根源于社会存在,但它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具有特殊的功能。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物质生存方式虽然是始因,但是这并不排斥思想领域也反过来对这些物质生存方式起作用,因而是第二性的作用。”[3](P691)“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3](P695-696)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是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角度来理解意识形态的能动作用的。正如他们所说:“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字、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相互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3](P732)

  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思想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继承并加以发展。如列宁提出:“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2](P312)毛泽东也曾明确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4](P624)综观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正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产生并不断发展着的思想意识、文化精神,有力地改变着人类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精神面貌,也改变着整个世界。一定社会的精神生产、意识形态对其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能动作用的发挥,以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推动着人类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这正显示了意识形态巨大的独立性和社会功能。

  4.要自觉地对工人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

  马克思主义正确地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了科学性与阶级性的统一,是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巨大思想武器。列宁在《怎么办?》一书中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2](P311-312)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工人阶级的思想体系。无产阶级政党要取得革命的胜利,必须自觉地对工人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因为工人阶级本身不能自发地产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从外部自觉地将其灌输到工人阶级中去。列宁曾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2](P317)这种意识不过是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变种,它“正是意味着工人受资产阶级的思想奴役”,[2](P327)导致工人运动“受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支配”。[2](P327)所以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工人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武装群众,形成自觉的政治意识,使人民群众懂得社会发展规律,认清自己的地位、作用和历史使命,清除工人运动中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

  

  二、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为指导,

  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决反对指导思想的多元化

  由意识形态的本质所决定,任何社会都需要一种能为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普遍认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通过发挥其引导、凝聚和调控等导向功能,去协调人们的行为,保持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所以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只能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在当前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在指导思想上决不能搞多元化,否则就会使社会主义事业因为没有正确的理论基础和思想灵魂而迷失方向,给党和国家带来灾难。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深刻教训之一,就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一前车之鉴时刻警示我们,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阔步前进,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一元指导地位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辩证统一的。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由此导致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消长、互动,对不同的群体产生着不同的影响。这种多样化的社会思潮既需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思想的有效整合和正确引领,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又要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也就是说,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等“四个界限”,又要为正常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探索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宽松和谐的氛围和环境。总之,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可以保证思想文化发展不会偏离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则可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切实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只有正确处理好坚持指导思想“一元化”与社会意识“多样化”的关系,共同唱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旋律,才能真正发挥意识形态和先进文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的能动作用。

  

  2.努力建设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在当代中国,加强社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建设,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支撑,根本路径在于努力建设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引导不同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团结向上、共同前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判断是非曲直、确定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提供了根本准则。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5](P3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4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多方面、多渠道、多路径地展开。为此,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作用,发挥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辅助作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渗透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关注民生,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宣传践行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教育示范和舆论引导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导向和规范作用,通过政策法律倡导和激励符合核心价值体系的行为,制约违背核心价值体系的行为,推动社会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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