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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实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及其未来空间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11-15

高校后勤实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及其未来空间

  【中图分类号】F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9―0067―02

  

  1 高校后勤实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

  

  在计划经济时期,高校后勤业与市场主体绝少关联,因为后勤归属“事业”性质,而非“企业”性质。改革开放后,后勤业也逐渐开始突破单一的事业性质机关式管理的模式,逐渐实现事业性质企业管理,与市场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关联,但此时后勤仍是“事业”而非“企业”,虽与市场有关联但无市场主体地位而言。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在企业化运作基础上,高校后勤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一点点得到培育,如对后勤经营部分企业性质的定位,后勤实体的整体剥离等,都向后勤业渗入了日益增多的产业化成分。

  在社会化过程中,高校后勤业虽然与企业有了越来越多的共性,但至今还不能说后勤业整体已演变至企业。高校后勤业与内涵完备的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一方面表现在“事业”性质和“事业”管理在后勤业中的保留,如高校大多数主流后勤依然属于事业性质;企业化后勤中的经营业务,仍须接受学校严格的领导和把关。另一方面,后勤企业的“国有”身份,使得后勤业虽然以“企业”性质进入市场,但缺少真正的市场主体内涵。若对照市场主体三大基本内涵,即产权独立、自主进行市场决策和追求自身最大经济利益,目前高校后勤只能说部分地具备了一些内涵要求。总体上则还不完全符合,两者之间存在相当的距离。

  1.1 后勤实体产权不独立。产权独立是市场主体的核心内涵,而高校后勤企业却是产权虚置,出资人不到位。高校后勤多由学校主管主办,即使实行“管办分离”,分离出来的也只是后勤的人事、财务,主管单位仍控制着后勤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权、后勤经营内容的把关权,以及后勤资产的管理权。主管单位既是后勤资产的法定国有出资人代表,又承担着高校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形成“政企不分”现象,高校后勤企业就无法拥有独立的产权。产权不独立是高校后勤经营体制中剪不断理还乱的结。

  1.2 后勤实体自主权的不充分。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后勤严管严统的局面有所缓和,后勤实体获得了一定范围的自主权,并被允许通过企业化运作在市场中赢得利润。但是,后勤实体获得的自主权,并不是市场主体内涵意义上的充分的自由决策权,而只是被准许下放的微观和具体层面的权力,如一般员工的人事权、经营权等。一些关键的权力,如后勤实体负责人的任命,以及实体的投资融资等权力,仍掌握在学校手中。zO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不少学校组建了后勤集团公司,有的甚至走出校园大规模向社会拓展。这种“企业化经营”确实繁荣了后勤经济,在部分领域“承认”了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重要性,但这不能称作真正的后勤“企业化”。它只是“一体两制”(事业为体,企业为制)框架下的过渡性经营方式,其治理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经“剥离”后组建的经营性公司缺乏独立性,控制操作权始终掌握在事业主体学校手中。子体(公司)多为母体下的一个二级业务性部门,不能取得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更遑论重大决策、经营权。

  1.3 后勤实体不能以经济效益为先。高校后勤历来被强调要肩负起教育使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经济效益排在其次。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重要性排列的做法,其实隐含着一个假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者之间,总是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即使在后勤社会化改革十多年后的今天,如果有人提出后勤可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社会效益可以排在经济效益后面――这样的观念恐怕一时很难为人所接受,甚至会招致许多语重心长的反驳意见。其实,倡导经济效益优先,并非意味着对社会效益的践踏和不顾。实践证明,对社会效益构成损害的后勤实体,往往难以获得广大师生的认同,因而难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后勤的经济效益是在尊重社会效益的行事方式中取得的,所以,对经济效盗的追求并不一定必然地损害社会效益。

  

  2 高校后勤市场主体培育的未来空间

  

  后勤拥有发育成熟的市场主体,才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可言。高校要真正实现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构建起“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就必须首先培育起符合市场经济标准的市场主体。目前特别要重视的问题是在转制、改制过程中对市场主体的重塑。转制就是经营性的后勤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改制就是企业单位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这一转制、改制过程中,后勤新市场主体的培育和重塑,有利于提高后勤的竞争力和活力。如何引进市场新理念和新机制,为高校后勤市场主体的培育开拓新的成长空间是制约后勤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高校后勤市场主体培育的未来空间,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考虑:

  2.1 事业性后勤的公司化。制度经济学认为,公司化就是将公有生产设施转变为单独、分立、可稽查的公共企业。这种企业被赋予一种特定的职能,一个公司化的公共企业必须说明其净资产是如何运营的。如果这样的企业发生了亏本,通常不能自动地获得税收补贴。公司化常常是私有化的先声。高校后勤业中的一部分虽然已在改革中转化为企业,但大部分仍保留事业性质,只是进行企业化运作而已。前面分析过,最符合市场主体身份的是企业和个人。所以,从“事业”转向“企业”,这无疑是高校后勤市场主体培育的一大块空间。

  2.2 国有后勤企业的私有化。私有化是指将产权从国家所有制转为私人所有制,并使经营权掌握在私人手中。因为产权虚置,代理人机会主义地行亭,国有企业往往效率低下,公平愿望容易落空,社会效益也无从谈起。针对国有企业的问题,日前高校出台了一些相应措施,如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份制改造,以及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但激励机制怎么改,都不能从根本上根除国有企业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激活个人的动力和创造力。产权制度的改革才是关键,敢于从“国有”迈向“私有”才是根治国有企业效率低下之本。与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相反,私有企业是一种效率型的市场主体,因为私有产权能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节约企业经营成本,激发企业家的创造潜力。从市场经济角度看,私有后勤企业更符合市场主体的内涵标准。国有后勤企业的私有化,无疑能增强其作为市场竞争参与者的主体地位。

  2.3 鼓励私有后勤企业的兴办。后勤业虽然带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但西方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证明,只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执法体系配合,私有资本创办的后勤企业不仅不会危害社会和学校,而且还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校计划经济时期的公有制观念根深蒂固,至今不少人仍对私有资本存在怀疑和抗拒心理,认为私有资本会导致社会不安。在高校后勤领域,目前正在实行所谓的市场化运作,这从表面上看是一种优胜劣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之举,但从更深的层面上看,它实际上是一种高校政治责任经济化的举措――任何在高校稳定上不合格的经济行为必然在经济上付出代价。从这个意义下我们可以预见,真正的社会化在政治上是非常安全的,而这一安全性的获得,正是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来实现的”。作为市场的一支新生力量,私有后勤企业的兴办,有利于形成市场公平竞争的格局。从长远上看,私有后勤企业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内涵。高校要培育起真正的的后勤市场主体,就不应忽略私有资本这股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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