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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11-17

经济伦理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受国际金融危机深度影响,发达经济经济增长缓慢,失业率持续走高,在此种情形下,主要发达经济体为了自身利益,一味地推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使新兴市场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加大,造成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与不稳定性加剧,尤其欧美国家主权债务问题已成为威胁世界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风险。为此,人们在关注思考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导致的贫富分化和西方消费主义文化造成的非理性消费,以及过度的金融衍生所引发的道德风险转嫁与累积等一系列与经济伦理相关的问题。

  一、经济伦理的含义

  西方古典经济学开创者亚当?斯密、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等较早使用了“经济伦理”一词。其中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来源于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依赖性,即看不见的手。而韦伯在考察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时对经济伦理做了如下阐述:“产生资本主义的因素是具有合理的记账、合理的技术和理性法的那种合理的永久性的经营,但也不独是这些。必然补充的因素是理性精神,对生活普遍指导的合理性以及合理性的经济伦理”。后来,韦伯又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多次使用“经济伦理”一词,但始终未下过确切的定义。至今经济伦理在国际学界尚无统一的定义,我国学界代表性的意见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意见认为,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伦理精神或伦理气质,或者说是人们从道德角度对经济活动的根本看法;第二种意见认为,经济伦理是在经济领域中,一定社会或阶级用以调节个人和他人、个人与社会、社会团体与团体之间利益关系且能以善恶进行评价的意识、规范及行为的总和;第三种意见认为,经济伦理就是人们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并对其评判和制约的道德观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产生于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经济行为中的道德观念;二是指人们对这种道德观念的认知和评价系统。上述观点都从一定程度上把握了经济伦理的内容,但尚有局限性。因为它们都忽视了经济伦理的一个最主要的方面――经济制度伦理。如果经济制度结构不合理,甚至不道德,个人的道德行为就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而只能作为独善其身的手段。相反,如果经济制度结构合理,符合道德精神,那么,即使某些个体存在不道德行为,它对社会的危害也会受到相应的制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伦理这个概念严格地说来,它涉及人类社会经济制度、经济活动中的道德问题,涉及处理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相互利益关系中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范。以及对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道德评判。由此,笔者将经济伦理定义如下: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制度合理前提下,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

  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中,涌动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两股大潮,在这种情势下,如何密切结合我国的经济现象与经济生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伦理,进而实现区域金融生态平衡,既具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价值。

  二、区域金融生态与经济伦理

  从2006年春季开始显现,2007年8月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2008年下半年全面爆发――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受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严重影响,全球主要经济体经历了二战后的又一次冲击。本次金融危机始于次贷危机,进而演化升级为全方位的经济衰退。

  在这样的残酷的现实下,金融生态已经摆脱了仿生概念的抽象化探讨,诚如周小川行长所说,“金融生态”这个比喻,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这个词能形象地表述中国金融风险复杂的形成机制。国内的许多学者也对区域金融生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滕春强(2005)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对我国区域金融生态不平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他指出:区域金融生态是由既定的经济体制和法律法规等制度环境所决定的。苏宁(2005)认为区域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

  众所周知,亚当?斯密在其伦理学名著《道德情操论》中提出了“道德人”的假设,认为源于人的同情的利他主义情操是人类社会道德行为的普遍基础与动机。在其后来出版的经济学巨著《国富论》中,斯密又提出了“经济人”的假设。作为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斯密认为,在经济行为中,人们是从利己心出发的,因此应该从人们的利己心的角度来考察经济世界。由此,“经济人”和“道德人”的区别与对立亦称为“亚当?斯密问题”。

  金融活动中,金融活动主体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各种活动,具有明显的“经济人”特征,同时这种逐利的活动又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作为“社会人”的社会责任,在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不能共赢条件下需要进行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时,应该承担作为利益关系方相应的伦理责任,践行伦理准则,维护金融生态的健康开展。这实际上是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金融伦理规范的要求,是金融活动主体应遵循的伦理准则。其中最主要的是信用准则和公平准则,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促进了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发展。

  信用准则是区域金融生态的重要准则,是金融活动的基础,是现代金融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信用是以诚信为内核,互信为前提,信任为归宿的制度,各种金融借贷活动是信用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由于我国金融信用体系构建的滞后,在金融领域存在比较严重的信用危机,体现在信贷市场、资本市场、票据市场等方面,均表现出比较严重的损害金融信用准则的现象。在信贷市场上,许多已经贷到款的自然人和法人利用转型时期我国金融制度的漏洞以及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制造大量呆坏死账,以此逃废银行债务,侵吞银行资产,使银行资产萎缩、自身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增加银行的风险;在资本市场,2001年以来,以重庆亿安、银广厦、蓝田股份等为代表的中国多家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联手制造了多起“金融黑幕”事件:在重要报告中虚报利润、隐瞒重要信息、发布虚假信息、伪造凭证等,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票据市场上,出现多种票据欺诈的行为,导致商业票据在金融交易中失去应有的作用,即不利于企业间的交易,同时又妨害了银行业务的开展。金融机构自身也存在诸多损害信用的做法:比如,为了逃避审计与监管,擅自伪造和虚报各种会计数据,不进行规范经营;或者不计成本、不择手段进行不正常揽储或向客户推荐高风险的业务与产品;或者与其他机构沆瀣一气,进行违规造假,扰乱市场秩序。所有这些行为都是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践踏,急需重构金融健康发展的信用制度。

  公平准则是金融活动主体公正平等履行自身权利与义务的准则与行为方式,金融活动主体与各个利益相关者在金融活动中必须公正平等地进行金融交易,是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博特赖特研究指出:“只有当市场被人们认为是公平的时候,人们才会积极投入到资本市场中去,因而作为效率这个目的的一种手段,公平性具有一种伦理价值。”金融市场中存在种种不公平现象:欺诈与操纵、不对称信息、不平等的谈判力量以及无效定价,这些使个人投资者和社会成员在金融市场运作中处于不公平的待遇。在各种金融契约关系中也存在因为委托与代理产生的各种不公平的交易,金融交易中经纪人应按相关的规则履行他对客户应尽的义务,而不能利用其专门的金融知识或信息为了自己的私利进行工作,以避免各种利益冲突。否则,对于委托人或被代理人来说,是不公平的。经纪人在委托或代理活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无疑增加了诸多的交易成本,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也增加了金融活动中的伦理风险,严重的可引起金融市场的动荡:如巴林银行的倒闭等。金融活动中公平是相对的,单玉华称之为“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有多种体现:形式上公平,内容上不公平,甚至形式上公平掩饰了内容上的不公平;规则上是公平上,但可能制定规则本身不公平;参与主体本身身份地位导致的不公平;金融活动主体为了实现自身目的而进行的不公平的投资区域选择如“圈红”等等。这些不公平的做法在我国金融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而也显示了在我国加强金融伦理规范的必要,进一步构建公平合理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三、我国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问题

  1.我国金融资产质量地区发展不平衡,抵抗风险能力差。主要表现在东部沿海地区资产质量水平较高,中西部地区则较低,其中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地区尤为严重,2003年,2004年连续被评为E级,致使该地区不良资产比例居高不下,金融生态系统不能良性运转。

  2.地方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权利被放大,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形成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在分税制以前,主要表现为擅自减免企业税收、将预算内收入转移为预算外收入等;在分税制以后,则表现为鼓励企业拖欠中央税款、谎报收入基数以及鼓励地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等。其结果是造成地方财政举步维艰的困境。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将眼光投向金融资源――争夺区域内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金融资源。

  3.社会信用环境恶化。中小企业融资难,造成银企关系紧张。以中西部地区尤为严重。西部地区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大量的呆坏账的同时,也给中小企业和个体投资者带来巨大的负担和影响。

  4.国有金融职能没有发挥作用,为民间融资提供了过多的土壤,对金融机构产生冲击。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者在创业资金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采用民间融资方式进行补救,来满足需求,虽然促进了民间融资行为的发展,由于民间融资在借贷程序、利率、违约责任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规范问题,对区域经济及社会稳定都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四、改善我国区域金融生态的对策建议

  鉴于要素贡献弹性系数直接反映各要素的变化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力的大小。所以引入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构成要素的贡献弹性,对于区域金融生态的对策建议的分析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本文引入了中国社科院2005年发布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的分析,该报告通过对50个大中城市样本形成的立体饼图的要素贡献弹性,可以看到:城市法治环境、地区经济基础、地方金融发展、金融部门独立性和诚信文化等五项因素的贡献弹性总和达到四分之三左右,足见它们是决定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优劣的最重要因素。

  

  

  结合此成果,对我国区域金融生态的对策建议如下。

  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按照有利于金融生态平衡的基本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到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宏观环境下通盘考虑和安排,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制定出系统可行的规划和阶段性的具体目标,使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活动循序渐进,逐步达到预期目标。

  2.促进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营造以资本市场为主,货币市场为辅的金融市场体系。在积极运用股票市场融资方式解决各地区的资本筹集问题的同时,不断完善市场的组织体系,加快货币市场的基础建设,积极建立灵活有效的融投资体制。扩大货币市场交易与实现市场客体多元化同时并举,以增加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从而满足不同融投资主体的需求。

  3.强化区域法制,创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法制影响着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序性、稳定性和平衡性。既要做到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法制,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又要求金融机构内部相关人员严格守法。规范相关当事人的金融行为,为金融业的发展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提供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

  4.积极推进区域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的信用环境。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区域金融有序运行的基本前提。区域信用体系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区域金融的生态环境。第一,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体系。第二,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诚信管理办法。第三,完善信用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违规违法、严重失信的实行市场限制,同时及时向金融主管部门通报。

  5.建立科学完整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应建立在科学性、系统性、可比性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包括宏观社会经济指标和围观经济指标两部分。宏观社会经济指标主要指宏观经济金融指标、法律政策指标、信用状况指标等,微观经济指标主要指微观经济金融指标。对每一个具体的指标都要确定权重,设置分值等级,便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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