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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的现代意义

作者:张志伟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5-17

    三、康德哲学的精神

    如前所述,康德哲学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就是在一个严格受必然的自然法则支配的自然界中,人有没有自由,有没有不同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价值和尊严的问题。就古典哲学而言,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形而上学的问题。

    毫无疑问,康德是古典哲学中对形而上学批判得最深入、最系统、最激烈的哲学家,但是康德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彻底抛弃形而上学。为什么?因为在他看来,形而上学的产生,源于人类理性试图超越自身有限性而通达无限的自由境界的最高理想,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产生于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有这样的理想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在于形而上学企图满足这个理想的方式错了:它试图通过理性认识的方式把握宇宙的终极实在,为人类精神确定来源和归宿。殊不知理性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形而上学要想成为科学乃至科学之科学,而科学不仅限于经验的范围,而且限于必然的领域。所以形而上学的目的是实现人类精神的根本理想,但是它解决问题的方式却是一种“科学思维方式”,这就难免“南辕北辙”,与自己的目标“背道而驰”,它越是企图解决问题,离问题的解决就越远。

    在康德看来,形而上学错了,并不意味形而上学的问题没有意义,我们没有必要“因噎废食”,从此不再思考形而上学的问题,关键在于我们能否为它找到一条出路。在某种意义上说,康德的全部哲学就是在为形而上学找出路。在他看来,这个出路就是伦理学,我们也可以把它引申为一种广义的价值哲学。

    形而上学起源于人类精神追求自由的终极理想,它实现这一理想的方式是科学思维方式,而科学思维方式只能证明必然而不可能达到自由。但是,正因为科学知识不能达到自由,说明科学知识是有限的,形而上学的问题、自由的问题、终极关怀的问题,都不是科学知识所能解决的问题。那么,什么知识能够解决自由问题呢?显然,道德哲学或伦理学是以自由为其基础和前提的:“当且仅当”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可能,我们选择了其中被认为是好的或善的可能而摒弃了被认为是坏的或恶的可能,并且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行为才有可能用道德标准来衡量其价值所在。换言之,道德行为是以自由为前提的,没有自由我就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康德看来,这就意味着,如果一种道德哲学或伦理学是实在的,那么自由就是实在的。于是,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就成了形而上学的一条出路,而且是唯一的出路。

    康德意识到了科学的有限性,所以他要“限制知识,为信仰留地盘”。当然康德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要为宗教信仰留地盘,而是要为道德留地盘,为自由留地盘,为形而上学留地盘。

    经过以反形而上学为其基本特征的20世纪西方哲学的“战斗洗礼”,我们有什么理由谈论形而上学的意义呢?形而上学还有意义吗?

    不错,20世纪哲学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对形而上学的批判,这种批判从本世纪初一直延续到今天,目前仍然在继续着,这就构成了20世纪西方哲学的一道颇为奇特的“风景线”:哲学家们总是在反形而上学,而形而上学似乎总也反不完(80年代活跃一时的后现代主义可以看作是形而上学批判的又一轮热潮)。造成这道“风景线”的原因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性是由于形而上学构成了西方文明的基本要素,因而也是西方人的沉重负担,这个负担之沉重达到了这样的程度,要想清除它一百年的时间是不够的;另一种可能性是形而上学或许仍然有其生命力,仍然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我们在此讨论康德,康德对待形而上学的态度值得我们深思。即使形而上学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也并不意味着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不应该得到满足。“终极关怀”既是宗教的源泉,也是哲学的源泉,虽然两者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不同的。换言之,即使我们“拒斥形而上学”,也不可能拒斥精神的“终极关怀”。

    那么,康德哲学的精神究竟是什么呢?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结论”中指出:“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是经常、持续地对它们反复思考,它们就总是以时时翻新、有增无已的惊叹和敬畏充满我们的心灵:这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康德这段话集中体现了他的哲学的基本精神。

    “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代表着康德哲学的两大原则,一个是自然(必然),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科学,一个是道德。康德穷毕生之精力就是要证明这两大原则各自的根据。

    “头上的星空”代表的是宇宙自然,体现着森严的自然法则。“内心的道德法则”代表的则是自由(自律),体现着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尊严。巴斯噶尔曾经说,人与他在宇宙中的地位不相称,因为人脆弱得就象是一棵茅草,但是他是一棵有思想的茅草。康德也是如此,他竟然把人的道德与宇宙自然相提并论,不但相提并论,甚至在他的心目中,内心的道德法则远比头上的星空要高得多,伟大得多。这就是说,如果在这两者之间再排一下秩序的话,那么康德会告诉我们道德法则高于自然法则。

    人凭什么与广阔无垠的宇宙相提并论,凭什么与森严的自然法则抗衡?

    “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两者都与我的生存意识(Bewusstsein meiner Existenz)息息相关。前者从我在外部感觉世界中所占的位置开始,并把我在其中的联系扩大到重重世界、层层星系的无限空间之中,和体现着它们的循环运动、生成与延续的无限时间之中。后者则开始于我的无形的自我、我的人格,并把我呈现在一个具有真正无限性的世界之中,尽管这是只有理性才能思想的理智世界(intelligible Welt),然而我自己觉察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不是单纯偶然的而是普遍必然的,而且可以通过这个具有本体意义的世界与所有那些有形世界发生关系。虽然这两个世界都与我的存在密切相关,但是它们对我的意义却截然不同。就有形的感觉世界而言,我们只是一种有限的的自然存在物,只是自然之无尽的因果链条中的一环。在广阔无垠、浩淼无边的宇宙中,我们生长于斯的家园――地球,不过是沧海一栗,无足轻重的一粒沙尘,我们则是生活在这粒沙尘上的一种微不足道的生物,它与一块石头、一棵树没有什么两样,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被赋予了极其短暂的生命,亦不知道自己究竟何时何地将化为灰尘,又重新加入到自然之永恒的元素循环之中去了……。就此而论,我们越是认识宇宙的伟大,就越是感到自己的渺小,就越是感到人没有价值,没有尊严。认识自然能够证明人的能力吗?恰恰相反。

    然而,人不仅是自然界中的一个成员,而且也是有理性的存在,作为理智世界的成员就无限地提高了人作为一个人格(Pers?nlichkeit)、一种理智(Intelligenz)的价值。在这一人格中,道德法则的自律性给我呈现出一种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全部感觉世界的生存方式,它表明人作为有理性者具有自己为自己立法,完全由其自身决定自己存在的真正的自由。当他遵守道德法则而行动时,他就摆脱了仅仅作为一个物件(Sache)的他律地位,而具有了超越感性界限、超越于一切自然存在之上的独特的尊严。尽管我们不可能在认识上确定这个世界的实在性,但是在实践领域,它至少可以通过道德法则为我的存在所提出的目的规定(至善)而推断出来,而且这个目的规定决不仅限于今生今世的条件与界限,它使我的存在指向永恒。

    康德这段脍炙人口的名言以及他对这段话的解释表明,在他看来,不是科学知识而是道德行动标志着人之为人作为理性存在的价值和尊严。由于人同时是两个世界的成员,因而他同时受到两种法则的作用。不同的是,自然法则是他不得不遵守的必然法则,而理性的法则不是必须遵守而是“应该”遵守的法则,所以康德称理性的法则为“道德法则”,正是这个“应该”的道德法则无限地提高了人的价值和地位。如果人只是自然存在物,那么对他来说就只有一种法则起作用(自然法则)。如果人是纯粹的理性存在,对他来说也只有一种法则起作用(理性法则)。现在,有两种法则同时对他起作用,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他虽然是自然存在物但却有能力排除自然法则的限制,完全按照理性的道德法则而行动。举个极端的例子:当一个不怎么会游泳的人看到有人落水时,他明知到自己去救人很可能会搭上自己的性命,但是他认为应该救人,于是就不顾一切地跳进了水里,结果他也被淹死了。显然,无论应该不应该,自然法则是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应该”就不起作用,但是反过来说,人的确可以藐视自然法则,不惜牺牲生命去实现“应该”。 正如康德所说,自然既不可能产生一个应该,也不可能制止一个应该。自然法则决定了违反自然的行为是不可能成功的,但是道德法则却的确可以使人“明知不可而为之”,古人云:“有所为,有所不为”。顶天立地者,人也。因此人作为两个世界的成员(自然界与理智界),他有可能――不是必然而是可能――树立起高于一切自然存在物甚至高于上帝的价值与尊严。因为上帝是万能的,他的荣耀无以复加,他产生任何奇迹都不会令人感到惊讶。人不是万能的,不仅不是万能的,他还是有死的。如果他竟然能够排除自然的限制,自觉地按照理性自身的法则行动,那才真正值得尊敬。

    康德以他特有的方式证明了无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多么渺小,他却敢于以其精神的力量向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挑战,尽管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因为良好的意愿而改变自然法则,但是它却有可能将我们带入无限的自由境界,那虽然是人有生之年无法企及的理想,但是却可以作为理想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正是在这一追求之中,我纯洁了自己的人格,体现了人之为人的尊严,将自己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了无限的理想境界之中。

    “头上的星空”代表的是现实,“内心的道德法则”代表的则是理想。我们需要认识头上的星空,它可以使我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活得越来越好,然而同时我们也需要内心的道德法则,我们毕竟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我们也不满足于做一个单纯的自然存在物,这就需要解决为什么活着的问题,亦即人生在世的目的、价值、理想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难题,都不可能有最终的答案,但是我们却不能不去追问它们,因为那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精神归依。

    康德哲学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如果我们不能解决终极理想的问题,不能为人类文明确定某种价值取向,那么我们对自然认识得越多,危险可能就越大,因为一个没有灵魂的物质文明一旦失去了控制,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众所周知,科学技术乃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手段,这就是说,我们还需要为这种工具和手段确定目的、价值和方向,这应该就是哲学的工作。

    四、哲学的生命力

    康德哲学的问题至今仍然是我们面对的难题,康德哲学解决问题的方式仍然是我们可以选择的一种可能方式,因此康德哲学的意义其实已经不言自明了:我们之所以说康德哲学有“意义”,是因为康德哲学是一种活的思想,而不是过时的死东西。

    那么,康德哲学“活”在哪里?

    康德哲学就“活”在我们的思想之中。准确地说,就“活”在我们与康德哲学的“对话”之中。

    众所周知,学习哲学的人少不了学习哲学史,这是这门学科的一个不同寻常的基本特征。通常一般的学科用不着非要学习那门学科的历史不可,哲学却不行,因为离开了哲学史就没有哲学,或者说,哲学就存在于哲学史之中。为什么?因为哲学问题都是永恒无解但人们又不得不追问的难题,所以哲学的发展不是知识积累的过程,而是哲学家们不断地探索寻找飞出“瓶子”的方向或出路的过程,因此任何一位哲学家的思想、任何一种哲学体系、任何一本教科书都不足以代表整个哲学――哲学只存在于过去、现在乃至将来一切哲学运思的道路之中。由此可见,学习哲学就是学习哲学史,学习哲学史也就是把历史上的哲学家们所思想过的问题再思想一遍,把历史上的哲学家们所走过的道路再走一遍,然后去选择或是开创我们自己的路。

    因此,学习哲学史就是思想与思想之间的“对话”,即我们的思想与古人的思想之间的“对话”。[1]如果学习哲学史有什么方法的话,那么它的方法就是“对话”(dialoguo),其实这也正是“辩证法”(dialectics)的本来含义。学习哲学史就是我们去思想古人的思想,而古人的思想就保存或者说记录在他们的著作中,学习哲学史也就是“读书”,以阅读的方式在思想上与古人“对话”,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前人之所思再思想一遍,把前人所走过的路再走一遍。不过这种思想与思想之间的思想关系不仅是我们与古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我们自己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因为从我们的角度看,学习哲学史是我们去思想古人的思想,然而从历史的角度看,从我们与古人都属于人类这个角度看,我们思想古人的思想也就是我们作为人类的代表在回忆自己曾经思考过的问题,把自己曾经走过的道路重新再走一遍。换言之,我们从来就不仅仅是此时此刻这一时空关系中的存在,古人的思想也构成了我们的存在的一部分,所以古人的思想是活的有生命的存在,只不过当我们尚未思想它们的时候,它们就处在某种休眠的状态,而当我们思想它们的时候,它们就被“回忆”起来了,它们就“复活”了,重新焕发了生命力。

    正如柏拉图所说:“学习就是回忆”。

    因此,学习哲学史就是思想前人的思想,就是思想性的“对话”,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现代解释学所说的“视界交融”。

    在学习和研究哲学史的问题上,我们过去总是强调要“按照哲学家本来的意义去理解他们的哲学思想”,这可以称之为“我注六经”式的研究方法。80年代以来,有些人又“反其道而行之”,主张大胆地阐发自己的思想,于是就有了“六经注我”式的研究方法,有人认为现代解释学就是这种观点,其实不然。解释学实际上正处在上述两个极端的“中项”,它的观点可以概括为“视界交融”的方法,也可以说是“对话”的方法。

    什么叫“视界交融”?与人相关的一切文化现象,都可以看作是“文本”,学习也好,研究也好,“继承发展”也好,都需要对它们进行“理解”和“解释”。过去人们把理解和解释看作是单纯的再现,追求的是知识的所谓“客观性”,但是现代解释学却告诉我们,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再现或者复制所谓客观存在的文本,因为古人有古人的“视界”,我们有我们的“视界”,换句话说,古人与我们处在不同的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环境等等的背景之下,我们不可能彻底摆脱掉自己的视界,纯粹沉浸在古人的视界之中。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理解和解释是不可能的呢?非也。理解和解释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正是由于不同视界之间的碰撞,人类文化才得以进步和发展。试想:如果后人总是我注六经式地对待古人的经典,会有什么后果?那将意味着只有经典而不可能有新思想的出现。中国哲学几千年之所以总是围绕着儒家思想转圈子,难有创新,原因就在这里。至少那种“引经据典”、“解经释典”的方式在形式上限制了思想的发展,一如西方中世纪的经院哲学。

    我们说解释学的观点是“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的“中项”,原因是它既不主张摆脱自己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自己变成古人,因为那根本不可能;也不主张随心所欲地解释前人的思想,你如果想说自己的话,用自己的嘴说好了,用不着拉大旗作虎皮。解释学主张理解和解释乃是我们的视界与古人的视界相互交融的结果,这就是“对话”。

    “对话”首先一定要有共同的“话题”,这样“话”才能“对”起来。我们之所以能够与古人进行思想对话就在于我们与他们之间有共同的“话题”,这就是永恒无解的哲学问题――他们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面对的问题,尽管由于历史、文化、社会等因素,哲学问题有时候其形态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但是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其次,“对话”是一种“视界交融”,即相互间的交流。对话的双方是平等的,否则就谈不上对话。在学习和研究哲学史的问题上,我们并不是作为一无所知的小学生向哲学大师们请教,而是与他们一同讨论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只是小学生,那么充其量我们只能学到一些“知识”,即了解到哲学家们说了些什么,但那样的话我们归根结底还是站在哲学之外。如果我们与古人有共同的话题――哲学问题,那么我们就进入了哲学运思的道路,我们就“上路”了。既然我们与古人有同样的问题,那么就不是他们说话我们倾听,我们也有“发言权”。最后,“对话”需要相互之间的“理解”,如果你说的话我“听”不懂,那么“话”也是“对”不起来的。当然,我们不可能让古人理解我们,因为他们不可能再开口说话了,他们要说的话就在他们的书里,所以说到“对话”,其实有点不平等。但是,如果我们不是把古人的书看作是死东西,而是看作有着丰富意蕴的活生生的有生命的存在,那么当我们有所问时,他们也会有所答的。 显然,我们只有深入到哲学的维度,才有资格与哲学家们进行对话,而深入到哲学维度的最好方法就是深入到哲学问题之中,把哲学家的问题当作你的问题,或者把你的问题上升到哲学问题的高度。

    于是,在这样的对话中,哲学家的思想就不再是死东西,而是活生生的思想了:他们在我们对他们的思想中“复活”了。当然,这并不是我们有意让它们复活,实际上它们本来就是活的――我们乃至后人不可能离开它们而单独存在,它们就构成了我们存在的一部分,沉积于思想的深处。

    近年来每每对一些哲学家(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德里达等等)不是“说”自己的话而总是“解释”哲学史有所不解,现在或许有了答案:他们实际上是在反思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是在创造性地“回忆”。

    学习就是回忆,回忆也是学习。

  

    [1] 多年以前曾经读到叶秀山先生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一篇短文,其中关于“思想与思想之间的对话”的思想使我深受启发,在此谨向叶先生致以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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