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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效应研究

作者:黄燕芬 顾严 翁仁木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10-07

  (二)货币政策着眼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

  从实际操作效果来看,货币政策调控具体行业或部门的能力相对较弱,经济结构调整并非其长处。另外,由于2006年我国金融业对外资开放在即,银监会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有硬性的要求,中国的银行业目前实际上已呈现出一个“松货币,紧信贷”的局面。因此,央行的政策运作空间已经十分有限,应将政策重点放在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熨平经济波动、维护经济基本稳定上。

  近年来,在国际资本流入规模不断扩大、外贸顺差不断上升的情况下,货币政策保持人民币对外价格稳定的任务应优先于保持人民币国内价格的稳定。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调整以后,人民币升值压力仍然不减,体现为人民币兑美元一直呈逐渐上升的态势。截至2005年10月中旬,人民币汇率与汇率改革时升值2%的水平相比,进一步上升了0.3%,境外给人民币汇率带来的压力依然很大。与此同时,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出现抬头之势,2006年的情况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在这种条件下,维持人民币对外价格的稳定关系到外部需求的利用,从而与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紧密相关。而国内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有可能会在短期内加剧宏观经济的波动,这就需要货币政策做好反周期操作,抑制不稳定因素。

  (三)通过加速改革来促进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效应。

  在经济形势和经济任务越发复杂的条件下, 各自为战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难以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贡献更大的力量,迫切需要促进财政货币政策更好地协调,而改革正是最有效的促进手段。如前所述,虽然在总体上财政与货币政策取向一致,但对经济形势的判断、采取的具体措施、相互之间的政策配合以及信息沟通的及时性等方面都迫切需要改进,亟待改革相关机制和体制,使之适应科学发展观和结构型调整的要求,促进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效应更好地发挥,使宏观调控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从这个角度来看,需要重点推进国债发行的余额管理、适度分离商业性投融资与财政牲投融资、准确界定财政与金融的职能、完善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协调机制。

  三、从协调财政货币政策角度需要重点推进的几项改革

  (一)国债发行的余额管理。

  早在2001年,财政部就已经形成了关于国债余额管理的报告,但基于以下考虑,国债余额管理一直没有正式推出:(1)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客观上需要长期而非短期国债品种,在财政政策转型以前财政部门自身没有很强的动力推出新制度;(2)传统上认为在审批年度发行额的前提之下,发行中短期国债不利于控制国债发行额的增加速度;(3)此项改革涉及财政部、央行以及更高层的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对国债管理的能力和透明度要求较高。目前,稳健的财政政策已经全面开始实施,有关机构的科学决策和管理建设也不断加强,暂缓推出国债余额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原因不再成立。

  国债发行应从总量管理向余额管理过渡的基本共识在学界和政策执行部门已经达成,有关专家和官员普遍认为总量管理方式限制了国债一级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而且制约了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能力的发挥。财政部对国债发行余额管理的进一步研究工作也已经持续多年,有可能在2005年底推出具体方案。如果在全国人大表决中顺利通过,2006年将成为国债发行制度由传统总量管理转变为新型余额管理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可能会在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的国债余额指标,只要不突破该余额的水平,财政部可以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国债发行的规模和期限。还可以明确财政部具有发行不列入当年国债计划的短期国债的职权,当出现临时性财政支付困难以及本币公开市场操作头寸紧张时行使这一职权。

  (二)商业性投融资与财政性投融资的适度分离。

  目前,商业银行历史上曾经承担的财政性任务和政策性银行业务名义上已经剥离,但实际上仍然在履行着财政性投融资的职能,集中体现在一部分财政项目和政策金融项目投资均要求商业银行给予配套贷款。在一些地区,国债总投资额中银行配套贷款的比重甚至高于财政投资,在国家重点建设贷款中国有商业银行占比高达70%.这种命令性的行政手段模糊了财政性投融资与商业性投融资的界限,既不利于提高财政投融资的投资效益,又使货币政策受到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冲击。不仅如此,政策性银行利用国家政策倾斜,越来越多地参与一般性商业银行业务的竞争,也加剧了上述不利局面。在近期,需要切实剥离商业银行的财政性任务和政策金融职能,明确区分商业性投融资和财政性投融资。即使一些国债项目确实需要商业性贷款支持,也一定要通过市场的方式引入资金,以弱化商业性投融资的财政性。另外,还应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避免政策性银行走商业化道路。

  (三)财政与金融职能的准确界定。

  与商业性、财政性投融资相混淆对应的是财政与金融职能界定不清这一深层次矛盾。根据部门特点,财政职能重在公平,货币金融职能重在效率。财政政策要在促进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缩小收入差距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货币政策要在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维护经济稳定、调节总量平衡等方面发挥作用。

  但是,当前货币政策出现了财政化的倾向,对基础货币投放的控制产生了不利影响。货币政策财政化的实质是通过投放货币来解决财政出资的问题,既包括用再贷款的方法对证券公司进行救助、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长期贷款,又包括对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注资。2004年以前,人民银行为了维护金融稳定,曾向出现严重危机的证券公司发放再贷款。2005年,人民银行继续发放再贷款对多家证券公司进行流动性支持。虽然这种操作在短期内确实给券商注入了活力,确保了客户保证金的安全,对金融稳定做出了贡献,但是实际上混淆了财政与货币的职能,因为我国的证券公司基本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对国有企业负有出资和提供资金支持义务的是财政而不是央行。同时,在我国目前的特定国情下,将再贷款注入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上相当于股权性投资资金,它基本上属于不可能收回的基础货币投放,至少在中短期无法回笼,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不利于金融部门效率的提高,也增加了基础货币的刚性投放部分,给货币政策操作的可持续性造成了不利影响。如何采取更具市场化的、对金融机构的救助方式,是今后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中央汇金公司的运作也体现了货币政策的财政化倾向。汇金公司自成立到现在一直承担向金融机构注资的职能。目前,汇金公司的投资已经涉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实际上已经通过汇金公司成为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从这个角度看,汇金公司的运作容易形成由央行提供财政性的刚性救助支出,有可能形成财政分配的另一种渠道,这就产生了财政和货币的职能错位。这就需要今后明确汇金公司的法律定位,抑制货币政策的财政化倾向。

  (四)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协调机制的完善。

  实际上,只要充分利用现有制度安排并稍作调整,就能够有效改善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性。可以考虑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框架内设立专门的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委员会,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其常务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负责。协调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近期主要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1)交换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形成统一的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总体政策建议;(2)评价前一阶段各部门政策的实际效果,从政策协调角度提出改进意见;(3)通报各自拟采取的政策措施,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尽量避免不协调情况的出现;(4)对国债发行情况进行总结,确定下一阶段的短期国债发行具体计划;(5)对财政存款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使用作出合理安排。这样就可以通过完善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协调机制,来提高我国财政货币政策的组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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