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资产减值会计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11-18
2.计提范围
“企业所有固定资产”。
3.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4.计提金额
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是否出现以下迹象自行判断计提金额。
(1)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已经大幅度下跌,并已远远低于账面资产的价值。
(2)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已经发生损毁。
(3)其他迹象表明资产预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已远远低于原有的估计。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5.计提基础
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计提。
企业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在会计期末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进行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通过会计报表披露的信息就可以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目前,新《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项目的抵减项目有两项: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两个抵减项目分设的原因及两者是否可合并成一项反映,存有相当争议。本文认为两者分设是必须的,不能合并成一项反映。两个抵减项目的存在是满足不同方面信息需求的产物。计提折旧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确切地讲是为了反映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损耗。遵循的是会计要素计量确认的一般要求——配比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即为了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实际价值。遵循的是一种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要求——相关性原则。因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核算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满足不同的目的和核算要求。两者必须相互独立地存在,不能混同。 从对固定资产项目计提减值的分析可以看出资产减值会计在财务会计中是必需的且日益重要。目前实施的资产减值会计迫切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摈弃旧观念,积极、充分地了解资产质量方面的信息,与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合理确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而遵循相关会计规范,确定资产减值,为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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