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的比较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10-17
三、组建财务公司与成立结算中心的利弊分析
目前全国一百多家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与成立结算中心的企业平分秋色。企业集团基本形成了三种资金管理模式。
1、单独组建财务公司。通过国家批准组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各项职能促进企业集团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培养融资功能,为集团集聚资金、调节余缺、提高资金效益服务。财务公司的建立有利于增强企业内外部融资功能,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开拓市场,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实力。成立财务公司对集团来说,不利方面主要是增加税赋,尤其对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或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集团而言。由于财务公司是独立法人,须按照金融企业对外纳税,势必增加了集团企业的税赋;财务公司受监管的力度加强(市场准入、风险监管、效益监管、监管客体、市场退出),财务公司必须接受人民银行非银司的监管,企业集团资金运作将受到限制;财务公司必须以商业化、市场化的方式去运作,相对结算中心而言,行政管理力度减弱;财务公司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不利于集团跨地区资金的集中管理。
2、成立结算中心。建立结算中心,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调整了原有资金的分布方式,改善了资金的运行机制,盘活了存量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结算中心成为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由于结算中心只是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缺乏对外融资、中介、投资等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其潜在的能力;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有限,缺乏市场压力,相对财务公司而言,内部管理的规范较薄弱。
3、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并存。鉴于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两种机制各有千秋,目前也有企业集团同时设立了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并根据企业集团的特点充分利用两者的优势对资金进行管理,既强化了企业集团集中资金管理的力度,又充分发挥了对外融资的渠道。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依赖各自的特点,为集团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各显神通。
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成为企业至关重要的课题。积极探索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的内在规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合适的管理体制,是企业集团资金组织设计者的当务之急。依笔者之见,集团公司同时设立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分别设置财务公司经理与结算中心主任,不失为大型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和运作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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