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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虚无主义____约纳斯的哲学生物学、伦理学与创造神学述介

作者:张新樟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5-29

四、 

约纳斯通过攻击他的老师海德格尔,在《生命现象》一书中完成了他的旅程的第一步。约纳斯认为他的老师的生存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虚无主义的最有力的表达,他一方面承认《存在与时间》是“生存主义的最深刻最重要的宣言”,13),另一方面又把海德格尔面对纳粹时的软弱追溯到处于根本本体论核心的伦理真空。 

生存主义的思想工具曾经使得约纳斯能够进入到诺斯替主义的世界之中,现在,他对诺斯替主义的研究又使他能够摸索到当代生存主义核心的虚无主义思想模式,因为这两种哲学运动尽管在时间上相隔遥远,却都具有两个根本前提:(1)否认宇宙是为了善而安排,(2)相信一个超验的反宇宙的自我。与诺斯替主义的属灵者那样,“真正切己的个我”是超越于任何律法或规范之上的。然而,切己的个人不信仰超验的上帝,因而可以按照他自己的“超乎善恶”的视野自由地创造价值——着眼于开放的未来,但并不指向一个永恒的尺度来稳固当下。在《责任的命令》一书以及瑞士电台一九八七年所作的访谈录中,约纳斯提出了同样的批判,把海德格尔的真正切己的个人的坚毅与诺斯替主义的属灵者的反律法主义的自由联系起来。灵之于魂就相当于真正切己自我之于非切己的缘在(Dasein)。约纳斯把海德格尔的“滑入”纳粹阵营归因于他的“决定哲学的绝对形式主义”,在这种形式主义中,“人不是要决定为了什么或反对什么,而是决定成为真正切己的存在的切己的标记”。14) 

约纳斯指出,海德格尔对暂存(temporality)的本体性描述预设了对自然的现代的、唯物主义的理解,在其中没有永恒,只有时间的流变。在约纳斯看来,这个流变缺乏真正的当下(present),因为真正切己的缘在在作决定的瞬间是没有受任何永恒尺度的指引的,也因为缘在没有被视为“自然整体的客观的本质秩序”中的一个部分,而只是一个“超越本质的、自由构思的生存”,除了流变的历史土壤之外,它只能在虚无的基础上创造价值: 

“缺乏永恒是缺乏真正的当下的原因……如果价值不是被视为存在(如柏拉图的善与美那样),而只是在意志的构思中被设定,那么生存确乎总是托付给未来,死亡是它的终点;一个纯粹的形式上的决断(resolution),由于没有决断的规范,就成了一种从虚无到虚无的构思……意志取代了远见;行为的暂存性驱逐了‘本质上的善’的永恒性”。15) 

在约纳斯的解读下,海德格尔的生存主义是不加批判地接受了虚无主义处境的形而上学背景: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论。自然无目的、对人的目的漠不关心的观念阻碍了我们对于意义的寻求。我们不再能够在创造的神圣秩序中,或是在包含了自然整体的客观本质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们不仅失去了宇宙虔敬的根基,而且也失去了我们自己的本性的稳定的形象,乃至于不相信我们自己有什么本性。约纳斯写道: 

“那个自然丝毫也没有烦虑,是一个真正的深渊。只有人在烦虑着,在他的有限性中孤独地面对死亡,他的偶然性、他的意义构画的实实在在的无意义,这是一种真正前所未有的处境……作为漠不关心的产物,他的存在也必然是漠不关心的。那么,在面对他的必死性时,只会认可这种反应:‘让我们吃吧,喝吧,因为明天我们必须死。’去关心那些背后没有任何创造之意图的东西是根本不值得的”。16) 

换言之,海德格尔的生存主义并没有为我们提供好的理由去为后代或地球的长远命运着想。 

由此可见,生存主义是对由现代信条的两个关键性假设所导致的“伦理真空”的最完整的表达:(1)责任观只是人类的发明,而不是基于本质上善的客观存在的发现;(2)其余的存在对于我们的责任体验漠不关心。17)约纳斯的整个哲学旨在提供一个与现代科学相和谐的合理的解释,用以阐明:我们如何去对待自然并不是无关紧要的,而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从中出现、并依赖于它的这个有生命的自然在本质上是好的,是值得我们关心的;我们关心它是为了它的最了不起的创造物,人类,可以得以继续生存。 

约纳斯不是通过完全拒绝海德格尔的路线,而是通过扩展他老师的范畴,产生“一种对生物现象的生存主义解释”从而克服虚无主义的。约纳斯对付虚无主义的第一个回合是巅覆性的,因为他运用了海德格尔自己的生存主义范畴驳斥了人类是一切自然物之价值的来源的现代信条。他不仅把“生存”归于人类,而且也归于一切有机物,从而挑战了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偏见,并开始为超越一切真正切己状态的他律(heteronomy)奠定了基础。虽然只有我们人类能够考量整个人生、反省生存的本体论结构、并专门地意识到死亡的问题,但是一切有机体都表现出它们对自己的生存的关心,并在世界中活动以避免自己的消亡。唯物主义者当然会认为那些在自然存在物之中注入目的的人是过于形而上学了。但是约纳斯认为,如果没有在“事物本身”之中找到目的,就无法给有机物的存在方式提供一个现象学的描述。 
约纳斯说,生命通过对自身的执着而认可自己。18)只有在与始终存在的非存在(not-being)之潜在可能性的对抗之中,存在物才会感到自己的存在、确证自己的存在、以自己为它自己的目的。通过否定非存在,“存在”(to be)就转变成了“生存”(existence)。由于所有的生命都是关系,而关系意味着超越,我们在自己身上发现的存在与非存在、自我与世界、形式与物质、自由与必然之间的对立甚至也可以在最原始的生命形态中看到。生存性范畴——关心、超越、自由、可能性、世界、非存在等,在描述一切生命中“客观可见的”心灵力量时都是必须的。生命世界的一切层面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心灵”(或“主观内在性”)和“自由”。 

一旦我们认识到机械唯物主义其实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偏见,而不是对于物理世界的中性描述,我们就可以生存性地来解释生物事实,并意识到独立于我们的价值实在,因为所有的有机体都是“它们自身的目的”,都珍视一切有助于它们的生存与幸福的东西。只是从我们自己的立场来看的时候情况才不是如此,因为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它们是在凭它们自己的能力繁荣或受苦。约纳斯回应虚无主义的关键一步就此达到了,有人会想不再有许多事要做了。一旦我们认识到人类不是唯一的中心,更不是自然界一切价值的创造者,我们就会被视为处于一个位置,要承担起有生命自然界的护卫者的责职。但是如果我们对自然的技术性侵犯注定要打破生态环境,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破坏物种,那为什么我们不给自然行行好,把我们自己从自然图境中移出呢?即便自然中除了我们之外还有目的的中心需要我们敬重,那也没有表明在演化过程之整体中有支配一切的目的,我们在其中有关键性地位,并据此拥有一个责任,去确保人类始终存在于地球的大家庭之中。 

与现代思想中的缩减倾向相反,约纳斯没有把复合体缩减为最简单的部分,他在亚里斯多德、黑格尔、达尔文的综合体中,在低级事物中找到了高级事物的萌芽。“实在,或自然,是一个整体,并在它允许从它产生的事物中表现自身”。19)把心灵延伸到整个有机物世界,这使得约纳斯能够在《生命现象》中做出几个思辨性、形而上学性的宣称,这些宣称不能被证明,却与生存论解释的生物事实相一致:(1)物质自我组织的行为证实了存在深处的一种潜在的有机物倾向;(2)人类心灵的出现并不是在自然界中划了一条鸿沟,而是发展了潜在于一切有机存在物中的东西。20)这两点就导致了具有重大的伦理后果的第三个思考:有赖于我们在知识中反思自身的能力,我们把自己视为“原始质料的苏醒”,因此我们应该这样理解我们自己,受自然,我们的自身的本源的召唤,成为自然的护卫者。21)通过把生存范畴扩展到一切有机物,约纳斯使得现代思想发生一个激剧的转变成为可能:“一个伦理原则,最终既不是札根于自我的权威或是社会的需要,而是奠立在自然事物的客观安排之中”。22) 

五、 

但是相对于《责任的命令》的伦理任务而言,《生命现象》只是一个预备,因为从自然中透露出来的价值还不足以为未来典定一个责任感的原则。约纳斯认为,一个虚无主义者可以承认存在之中有主体性价值,可以承认有机体有生存的欲念,但是他仍然会怀疑“这整个劳累可怕的剧本究竟是否值得关心”。23)约纳斯担心,我们虽然已经表明了自然寓有价值,寓有目的,绝不是无价值的东西,但是这仍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参与它她的“价值决定”(value-decision)是出于随意还是出于责任的约束。然而约纳斯承认,一旦目的在自然中的内在性得到了显明,“伦理理论的决定性战争就已经取得了胜利”。24) 

约纳斯回应虚无主义的第二阶段所需要确立的是价值的客观实在——善本身(good-in -itself)——因为只有从善本身才能得出护卫存在的约束性的责任。约纳斯在《责任的命令》第四章“走向未来伦理的本体论基础”中总结了该书的核心论证。他试图证明,善不是与既存主体的目的相对的,相反,自然中一开始就具有的目的本身就是善,“具备目的这样一种能力,它本身就是善”。25)约纳斯承认,从经验上来说,生命中痛苦的数量远胜于快乐的总和,不过,苦难很少会摧毁有感觉能力之自我的生的愿望。“人类的苦难史告诉我们,对真正自我的偏爱不可抵挡地敌住了痛苦与快乐的衡量,并拒绝我们按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对于生命的内在之善的形而上学判断不能够立足于享乐主义的基础之上。 

生命中的那种目的性是绝对地、无限地优越于存在中的无目的性,基于这种“直觉的可靠性”基础之上,约纳斯得出了这个“本体论的箴言”:“这种目的就是它在存在物之内的自身的任务”。26)存在是“为了自己”;事实也证明了这个观点,即存在支持着目的性的最大化与强化。从这些充满价值论意义的本体论的前提出发,约纳斯得了这样的伦理结论:有目的的自然由于本身就是善,无论在何时其意志遇到意志的拘束时都会提出一个“应该”(ought)。虽然这样的一个意志一定被责任感所充满,受到驱使它的目标的驱动,它必然会把自己体验为对于超验的召唤的回应,使得道德情感“在它自己看来不只是纯粹的冲动”。27) 

约纳斯认为,我们的首要责任是本体论层面的: 

“由于在人里面目的的本能达到了最高、最危险的顶峰,有设定自己的目标的自由,并有能力去实现这些目标,因此他自己就在这种本能的名义下成了他自己的责任的第一对象,这表达在我们的‘第一条命令’之中:不要通过滥用去摧毁(人完全有这种能力去摧毁)自然已经在人身上达到的东西”。28) 

人类理念根本性的一点是责任的能力。确保人类未来之生存的责任包括了维持他的本质的责任。在约纳斯看来,当下是受到永远维持人的本质这一命令的统治的,这是由于我们的本质是一个好的自然过程的结果。我们的根本责任是针对那使我们的存在成为可能的自然本身的。 

海德格尔的虚无主义缺乏真正的当下,约纳斯已经提供了他所宣称的弥补海德格尔的这一缺撼所必须的永恒吗?约纳斯是一个现代人,他不能仰仗柏拉图式本体论的垂直向度,在变幻之中发现永恒,在生成变化中找到纯粹的存在。约纳斯提醒我们,为本体论与伦理学之重新结合提供可能性的应当是生成变易的自然而不是不变的自然。如果所有的生成变易只是自然内部的变易,而不是自然的摧毁,那么,我们对于环境的糟蹋甚至集体自杀怎么会构成对自然的亵渎呢?“我们必须在变幻自身当中找到不变。在这个背景中,责任才能在道德中成为主导因素……人们只能为了可变的、会毁灭的东西承担责任,为那些受到腐朽之威胁的东西负责”。29)善本身就是活的自然,它包括了作为自然之目的性的最高级表达的人类。与柏拉图本体论中的永恒的、不可摧毁的善不同,约纳斯的善,我们所特有的、处于自然总体之娇贵之处的善,则是受我们的行动的影响的。由于我们成为什么具有“宇宙重要必性”,是“存在自身的一个事件”,我们维持我们的生存与本质对于存在是很重要的。 

约纳斯已经为未来的责任原则揭示了本体论的基础。他的本体论原则——(1)存在之中存在着目的性,这意味着存在比不存在好;(2)人类理念对于存在本身是重要的,因为它是它的潜在目的性的最大的实现;这两个本体论原则构成了伦理原则的基础:“人的生存或本质作为一个整体绝对不能受到行为的威胁。”由于科学家没有确定的能力预测技术对自然之侵犯所造成的长远影响,约纳斯的伦理原则产生出了一个“实践的规范”:我们要谨慎,并只追求中庸的目标,在受到福祉之预言的吸引时,也要注意灭亡的预言。约纳斯指责乌托邦,说它比灭亡的预言还要悲观,因为完善人类的盼望预设了我们的本性在本质上没有达到足够的善。为了达到完美,他们会使善遭受威胁。在促成“不切实际的完美伦理”的盼望之中隐藏着对自然赋予我们的状态的轻视。与乌托邦不同,约纳斯倡导更“严格”的责任伦理——一种改良论,旨在适度地改善我们的命运——出于对“人的形象”的尊敬以及害怕在进步的名义下会失去什么。虚无主义与乌托邦之间的联系在于缺乏对人类形象的敬重,从而失去了这个“简单明白的真理的”所指向的“真正的当下”,这个真理就是:“真正的人一直已经在那儿,已经在已知的历史之中:在他的顶峰与低谷、在他的伟大与卑微、在他的幸福与痛苦、他的正义与罪恶之中——总之在与他的人性不可分的一切模糊之中”。30) 

约纳斯的形而上学削弱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间的区别。他想,我们能够而且必须同时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一方面,活的自然本身是善,令我们敬重,所有的有机体都参与了这个善,是值得敬重的,其内在目的展示了它们对自身存在的关心,另一方面,人类作为一个道德主体具有特别的尊严,因为我们的意志能够回应超乎我们自身之目标的目标。约纳斯写道:“只有人类的自由才能够设定并选择目标,并有意地把他们的目标包括在直接的自我目标之中,以至于完全地致力于使它们成为自我的目标”。31)我们的首要责任是要维持道德责任在自然中高贵地存在,维持能够认识善本身的一个存在高贵地在场。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对自然的其他部分采取工具主义的立场,仅仅把它视为出于我们的利益而需要加以掌握的工具或资源。我们不能够基于自己与自然的极度不同而看重自己,而是为了“自然在我们身上所达到者”而看重自己。32)我们在类上的独特性根源于我们与其余生物社会的连续性,与其余享有生命之善的生物的连续性,无任它们是否用以满足我们的关键性需要。所以我们的自尊要求有一种“宇宙虔敬”(cosmic piety):对我们作为其中之一部分的这个整体的敬畏。我们对于人类之未来的责任不是基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自然的偏见,而是基本客观的存在的“安排”,以关照我们从中产生的这个娇柔的生命之网。在约纳斯看来,“生命世界的丰富性受到了威胁”,这发出了“沉默的恳求,以保护它的完整”。33)这个对我们的呼召“不仅仅是一种我们想沉浸多深就沉浸多深,能担就承担的情绪”,而是一个命令性的范畴,从存在中流溢出来,“显示在不受自私之掩盖、不因愚钝而暗弱的视线之中”。34)因此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间应该没有重要的分野,在把自己尊为自然的监护者与对生我们出来作为它的保护者的“自然母亲”的敬畏之间没有重要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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