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期货会计问题初探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9-05
2.在初始确认后,应以公允价值对持有股指期货合约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计量。由于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因而对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损益的处理也就有所不同。
(1)对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其意图在于避免或冲销被保值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会计上应重点反映其避险的效果,所以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都应该归入被保值项目,计入当期损益。被保值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应该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与被保值项目的价值变动就能够相互匹配。
(2)对于用于投机套利的股指期货合约,其目的是获取差价利润,会计上应当重点反映其获利的情况,所以要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在当期予以确认。
三、股指期货对会计报告的影响
会计确认、计量的最终目的是向外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为使用者决策提供相关的全部信息,但是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却存在着以下缺陷:1.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固定的填列方式及项目,对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业务往往无法客观反映。2.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提供信息,导致市场价格波动激烈的交易难以准确、及时披露。3.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仅记录可以用货币予以量化的信息,股指期货交易由于其本身特征,往往不能准确估计未来金额,故难以在传统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
目前,大多数国家并未对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规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9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股指期货合约除了经过确认在表内进行披露之外,还需要通过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披露以下信息:1.资产负债表日股指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以及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2.股指期货合约所面临的风险及特定的交易目的;3.对于套期保值项目应当披露被保值项目的性质、金额;4.股指期货会计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
1986年5月6日,我国香港期货交易所推出了恒生指数期货,但在内地,股指期货的发展尚处于筹备阶段。现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规模与容量的不断扩大,股市系统性风险也逐步显露。股指期货的尽快推出,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回避股市风险的工具,营造更加健康的投资环境。可以预见,对股指期货有关会计问题的充分论证和尽快解决,将为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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