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0000-01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个人、单位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已有近30 多年的历史。这段探索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6――1992 年,为早期试点阶段;第二阶段是1992~1998 年,为早期试点推广阶段; 第三阶段是1998―2003 年,进入早期试点衰退阶段; 第四个阶段是2003 年以后开始进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阶段。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一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积极工作,在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创新制度模式、建立调整增长机制、防范基金风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
二、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严重不平衡
已经筹集的农保资金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市,多数地区难以为继。从基金规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和北京,这五个省市的基金共计221 亿元,占全国农保基金总额的71.3%。
2、管理体制不顺
1998 年机构改革至今,全国虽然多数省级单位已将农保管理职能划入劳动保障部门,但多数地县级单位和乡镇还未划转,形成劳动保障部门没有接、民政部门不好管的状况,造成不少地方管理工作断档。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数省份,农保管理体制至今仍没有理顺,运作也困难重重,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3、基金分散,存在流失损耗现象
目前全国310 亿元农保基金分散在1900个县市。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5年全国31个省份中,涉及1900个县、2.6万个乡镇,农保系统大约有干部近1万多人。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全国清理整顿农保后,农保机构和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多数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挪用农保基金发工资的事情相当普遍。
三、导致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
1、基本制度建设不到位,制度设计安排存在缺陷。
早期的保险制度缺乏真正的社会性和作为基本制度的标志性特征,覆盖面低,参保人数规模不大,保障水平有待提高,距离帮助解决养老需求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2、资金的筹集和保值增值问题。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社会养老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但目前在政府筹资和
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问题。对于政府筹资,在政府资金增长以及资金拨付等方面尚未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保证机制。在农民筹资方面,工作难度大。
3、管理资源短缺,管理能力亟待加强
有关工作管理体制至今没有理顺,造成不少地方管理工作断档。同时,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养老保险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重复性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对提供行为的及时监督、信息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较差,这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
四、解决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的对策
1、加快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保障制度框架
(1)要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以规范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框架,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进行有效流转,能在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接转,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资源保值增值的目的,制度模式由原来的完全个人账户模式改革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调剂金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改变过去完全靠个人账户积累、没有待遇调整、待遇一经领取终生不变、难以长期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生活等问题。
(2)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工作体系的投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再提取管理服务费,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尽快解决原制度从保险费中提取管理费用于人员和工作经费的问题,同时要以多种方式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的最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2、推进保障形式和补偿保障模式的创新
要提高农民个人积累参保率、覆盖率,扩大社会保障面。要适合各地的社会经济条件,使个人筹资方案得到农民的认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降低服务的成本,提高服务的效果。各地区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特点,探索适宜的补偿和奖励模式,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在筹集资金上,允许一次性交纳的模式,也可采取分期定额缴纳的模式,采取以农村资产权力抵押融资的模式,或者采取个人不缴纳,年老后进行倒扣个人应出资部分的模式等。目前要以多种方式建立困难农民参保补贴制度。
(2)要积极改进保险资金享受的办法,支持低成本的社会化养老保险服务事业发展,强化对养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促进农民对社会养老服务的综合利用,盘活养老金资源,降低农民养老经济负担。特别是要发展集中公共养老服务,推进服务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养老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和价格,提高服务质量。
3、加快解决重点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
一是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政策实施问题,扩大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范围。二是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通过制度建立基本保障,加快建立逐步积累制度。鼓励其参加所在城市的城镇养老保险,最好能够参加所在城市的养老保险;另外,也鼓励参加本地的农村养老保险。三是解决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建立灵活的保险方式。四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征地环节一次性建立基本保障,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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