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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探索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3-31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探索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码号】1674―0351(2015)03―0118―05

   在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背景下,构建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已有研究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完善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建议(高志敏、彭梦春,2012;李俏、王建华,2012),也有研究从我国的整体现状出发,探讨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模式(孔祥智、楼栋等,2012;关锐捷等,2012)。从研究结论来看,创新制度设计、培育服务主体、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环境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

   近年来,江苏省以“农民和市场相结合”作为基层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将农业科技与服务的各类要素集成起来为农民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以下简称“科技超市”)的服务方式,形成了“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将科技超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生产基地、新型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这种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做法,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了宏观政策体制与微观商业模式的有效结合,以及综合服务体系与创业体系的充分衔接,对完善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启示。

   一、江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创新

   (一)从农户需求出发,借鉴现代商品超市理念创新农村技术推广模式

   江苏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从农户需求出发,借鉴现代商品超市的理念,探索建立了一种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即“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不同于以往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科教兴村、农技110、农村信息化工程、农民田间学校等自上而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它充分考虑当地农户的科技需求,将相关的成果、技术、信息等科技要素整合到科技超市平台,让农民直接获得所需要的新品种、新技术、优质的农机化肥饲料等资源和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具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的独特优势。同时,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直接面向广大农村客户群,提供具有科技特色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实现了科技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是现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一个集成式创新。

  (二)将科技服务以“超市”的形式与农业生产相链接

   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是对现有农村科技服务模式的重大创新,将科技服务以超市的形式链接到生产一线,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依托政府引导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在全国首创了以连锁经营的业态践行科技服务农村建设与发展的市场机制。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以“有店面”、“有队伍”、“有网络”、“有基地”、“有成果”、“有品牌”等六有为建设标准,丰富了现有农村科技服务模式、提高了服务水平。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为总店、分店和便利店三级网络,体系上更具体、长效、稳定,也更有利于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如图1所示。

   具体而言,在科技超市店面建设方面,根据全省不同地区产业需求,共建设214家科技超市,包括1家设立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总店、67家设立在县市的分店和147家便利店,其中,便利店每个县(市)2-3家。分店和便利店建在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等地。总店、分店、便利店实行“四统一”①。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13个省辖市的65个县(市、区),覆盖率达61%的科技超市网络体系。参照商品超市管理建设模式,建成196家特色标识明显、标准形象统一的示范店。

   在科技超市专家队伍建设方面,整合省内涉农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组建了1700名专家与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伍,建立了214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在7个专业领域组建了近190人的省级专家团队,具体如表1所示。各分店、便利店遵从为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服务的原则,从所在地区的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种子农资推广站等单位遴选专家组成分团和服务小分队,为农户提供产业链一站式服务。

   在科技超市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将“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江苏省科技特派员网”作为超市网络体系建设的重点,提供“三农”政策、成果技术、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咨询平台、供需信息、服务基地、超市万村行等十大类信息服务,并由信息技术和农业技术综合型技术团队负责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以便保障准确、及时、便捷地与农户进行信息互动交流。

   在科技超市基地建设方面,建设了70个基础较好、标准较高、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科技成果示范基地。基地的主要作用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农业科技创新,繁育优质种苗,促进地方土地资源、区域产业优势和科研单位科技人才优势的结合,最终目标是形成品种多、技术新、科技含量高的综合性示范基地。

   在科技超市成果收集方面,将适宜推广与交易的先进实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作为科技超市的主要“商品”,围绕科技超市特色产业,以“实际生产增产或增收的效果是否显著,是否真正能为农民、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入选准则,在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中广泛筛选、采集和引进国内外技术成果。    在科技超市品牌建设方面,加大对外宣传、提供有偿科技服务,注册商标为科技超市产品冠名,并在家乐福等商品超市设立科技超市的优质绿色农产品专柜,通过增强科技超市品牌影响力,实现了超市的市场化运作。

  (三)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运作机制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村科技超市推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物结合、上下联动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机制。“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主要是指在规划、发展模式、规范标准等方面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在科技超市店面、基地建设和经营管理方面则遵循市场机制运作。在资金投入方面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为主导,强调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入机制的灵活性②。“技物结合,上下联动”是指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采取总店、分店和便利店三级一体的科技超市网络,通过连锁经营、商品配送的形式,建立科技服务和农资产品的“规模化采购――统一加工包装――实时配送”产业链,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城市现代商贸物流、中介服务等服务业向农村拓展;实现了农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等联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

   二、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科技超市实现了政府、市场、农民的多赢效果

   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科技资源分散、科技成果向现代农业转化不足、供求失衡等问题。江苏省探索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模式,从农民的需求出发,结合了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优势,充分调动了农技相关人员的工作动力,为农民提供有效对口的农技服务,实现了政府、市场、农民的多赢效果,比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有很大的改进。截至2012年上半年,科技超市已累计推广农作物新品种12个,联系销售蔬菜农产品480吨,辐射带动3000户农户增收,户均增收8000元。

  (二)科技超市成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载体

   “十一五”以来,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共育成农作物新品种(系)244个,取得新技术1341项,开发新产品7105项。江苏省利用科技超市的综合服务平台,及时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市场价值的快速转化,充分发挥了科技对当地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科技超市成为有效整合科技服务资源的新平台

   江苏省具有较强的农业科技优势,科技超市的建立,有效地整合了全省各类农村科技服务资源,集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培训、12396信息服务等各类科技活动,集中优势资源为产业创新发展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科技服务的效率。将品种、技术、成果、信息、人才、培训等科技要素整合到科技超市平台,提高了农民对科技的认知度与接受度,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成为基层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

   三、 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超市连锁经营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连锁经营的形式将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发挥规模优势,这是江苏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建设目的之一。同时,通过统一管理和定向供应建立消费信任,有利于可持续经营。然而,从当前的经营情况来看,科技超市总店、分店、便利店之间存在纵向联系,但是各分店之间、各便利店之间缺乏横向关联。分店和便利店的自主运行能力还有待加强,特别是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信息反馈不够频繁,大多数还局限于完成总店安排的各项活动任务,对所在地区的影响力有限。而连锁经营是一种紧密的组织形式,组织内部需要形成一系列严格完备的制度规范,以保障组织高效运转。连锁科技超市之间可以存在经验交流、优劣互补,以及有效竞争等有益关联。但是,科技超市之间的松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科技超市连锁经营优势的发挥。

   (二)科技超市人力资本和资金投入不足

   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处于初始运营阶段,科技超市总店注册为非企业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和设置已基本完善。但是,从分店尤其是便利店的调研情况来看,部分超市仍存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影响了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功能的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本投入不足。部分科技超市技术人员还未完全到位,导致时常出现管理、协调工作难度大、效率低、影响服务效果的现象。二是资金支持不足,部分超市实体工程建设还未完成,缺乏相应的软硬件配套设施。需要加大政府推进力度,尽快协调各相关单位,多方引进企业资金,为科技超市打造良好环境

   (三)科技超市考核管理不够合理

   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由省科技厅负责科技超市考核管理,开展自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对所辖区内超市分店、便利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这种考核管理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作用,但是还不是科学有效的考核方式。科技超市模式的一大优势是农户作为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者可以与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者直接接触,有利于农技推广部门了解农户的技术需求,也便于农户及时监督反馈和评价科技服务效果。因此,科技超市应该把农户的意见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一种互动式、参与式的科技服务评价机制,通过有效的信息反馈来实施考核管理。

   四、启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分析可以看出,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主导,整合优化当地各级农业科技服务资源,应该作为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的基本理念。地方政府应在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标准制定等方面强化政府的统筹协调与宏观指导作用,并出台切实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引导性专项经费,给予鼓励支持。同时,要选择一批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科技服务能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经济基础好的农业科技型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科技园区作为整合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的着力点,有效整合服务场所、科技人员、成果展示、农村信息化、服务品牌等要素,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和管理。这种模式既能摆脱农业科技服务过分依赖政府投入的瓶颈,又能较好地实现公益性服务的效能、引领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双赢”局面。因此,结合本文的分析,未来我国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政策部署。   (一)采用多元化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每个推广人员平均占有经费仅约为1400-2000元。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资约80%被用于人员的工资,主要包括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费、技术引进试验与示范费等。技术推广项目费的比例仅为10%左右,财政对整个农村科技服务的投入仍处于低水平。因此,我国亟需加大对科技驱动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财政经费投入。同时,要积极探索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为主导的多元化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参与科技驱动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建设。

  (二)建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存在政府经费支持额度不足,还不能满足多元服务主体的实际需求的问题,建议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采取“阶段式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工作机制。在前期创建中,需要政府以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等形式进行适当投入,引导服务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的开展。而当服务体系进入成熟运转阶段,则应主要依靠市场行为支撑其自身的运行和发展。不断健全农村科技服务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实现政府服务与社会服务、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综合性服务与专业性服务等互补互利,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社会力量主导经营性服务的多元化服务格局。

  (三)将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

   当前,高度信息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缺乏传输快捷、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网络支撑,缺乏有效的传导机制和信息获取渠道,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不能通过现代化传播手段及时有效地传递到农村地区。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可以更加便捷地向农户提供科技咨询、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服务,通过建立功能齐全、信息完备、高效共享、反馈灵活的农村科技信息网络,提高农村科技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并扩大农村科技服务的可覆盖范围。应该整合农技110、星火12396、农业信息网等信息资源,建设综合性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科技服务。

  (四)统筹利用多种科技资源

   将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培训、12396等科技资源与活动在科技服务平台上统筹安排,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更加充分地发挥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服务中的作用,就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保障。借鉴江苏省科技超市的经验,依托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可以作为科技特派员在基层的落脚点和开展科技创业与服务的根据地,形成科技特派员服务网络。

  注释:

   ①江苏科技超市“四统一”指:统一形象、标准与功能设计;统一品牌设计,专门设计商标并在当地登记注册;统一服务规范,明确作息时间、文明用语及店员着装;统一服务内容,包括科技咨询、技术培训、成果示范应用、信息查询、农资推荐、农产品信息发布。

   ②科技超市总店依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省农科院建设,工作经费以政府支持为主。分店一般都是在当地县(市、区)科技局的支持下,依托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园区、龙头企业等进行具体建设,其工作经费前期自筹,后期根据绩效考核给予奖励补助。便利店则主要依托分店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示范园区(基地)、龙头企业、农业服务经营大户等载体进行建设,以自主性经营为主,通过开展日常的科技服务、经营农资等获得合理利润来维持正常的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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