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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7-30

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6.119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活动,一直都是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笔者在文中主要以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的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为出发点,进行相关内容的深入分析。

  1 有利于促进我国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制化

  我国于1993 年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后,便开始了广泛的深入的探索与全面组建公务员相关制度,并于 2006 年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直到 2014 年止,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全面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之有关的法律依据都只是闲散于一些在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条例、法规、办法和通知中,规范的内容过于笼统和概念化。我党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定》与《办法》相继落实实施,进一步深化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工作范畴、具体内容、保障能力、管理机构等一系列相关的问题。[1]此举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质性的内容填充,还是推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法制化、一体化、严格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助力。进一步地促使了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合规合法的前提条件下井然有序的进行,全面做到有法可依的良好局面。

  2 有利于全面展现社会的公平性,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由于市场分配机制自身的客观缺陷而严重诱发的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同时也比较容易造成社会性的矛盾问题。社会保障这一项内容是由我国政府进行公共管理中的一项职能,是全面调节我国民众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手段,不仅可以极大地缓解初次分配不公的问题,进而全方位的保证社会的公平性,同时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可以完全脱离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能力而自主的存在和运行,需要将其全部纳入至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内,使其可以实现社会化,与当前阶段中的社会保障能力呈现一致,尽可能的缩小、弥补不同行业中和不同会计阶层之间存在的差距。在现行的改革活动中,通过自主的建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的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同发展。[2]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完全由国家或者机关单位财政包办一切的问题,使其工作人员可以真正实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进而全方位的展现社会公平性和政府具体职能,进一步地缓解当前阶段中的凸显的社会矛盾。

  3 进一步的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

  当前阶段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原本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由政府进行全局性的财政干预,给予其最大限度的财政支持,其工作人员的“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是由国家进行全包。但是随着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此种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具有十分完备的保障性,但是与社会经济中的其他成员的保障机制和形式相比,不仅严重缺乏其公平性,同时政府方面的财政负担也必然会越来越重。长此以往,必定会出现不堪重负的问题。当前阶段中现行的保险制度中,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一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用,进一步的深化了工作人员自身的主体责任意识,进而有效地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缓解了政府财政方面的巨大压力,极大地降低政府自身运行的经济成本。

  4 有利于推进我国政府机构的不断优化改革

  我国最近这几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全部明确的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公务员录用和退出的制度。[3]但是在实际的社会发展中,却面临着公务员进入到工作岗位中比较容易,退出却比较困难或者是进入到岗位的过程中非常困难,退出更难的现实问题。首先,每一年我国都会有一大批优秀的人才,希望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中小型企业很难招到优秀的工作人才。其次,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正常退休外,基本没有人主动的退出原单位走向社会实际生产,进一步地导致了我国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时常出现人浮于事、工作效率比较低下的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并没有建立科学全面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有关部门要求公务员依据公务员的相关工作制度,在实际进入到企业并按规定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需要依据个人在机关单位中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将其全部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最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退休金待遇比较高,养老金的替代率可以高达 90%以上。但是其社保养老金替代率只有 40% 左右,经济社会中的大部分的企业职工很难真正的享受到企业最终的补助资金待遇。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双管齐下,进而科学有效地降低二者退休后资金待遇的本质差别。逐渐实现由原本的国家保障转向为社会性保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的明确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后社保金接续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工作流程,切实有效地减少机关事业单位退出人员的顾虑,进而为政府部门的改革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

  5 结 论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性内容,在进行当前的改革活动后,不仅有效地健全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机制,还进一步地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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