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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校”共同破解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锻炼面临的问题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11-11

“政、企、校”共同破解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锻炼面临的问题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有异于一般普通高校,肩负着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掌握高等技术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的重任。因此高职院校教师除了精通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应充分了解行业产业特色、本专业在地方发展状况以及本专业应具有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师”素质。那么,如何才能具备“双师”素质呢?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赴与专业教学密切相关的企业进行以专业实践为主的锻炼无疑是增强其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培养“双师”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锻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高职教改形势所趋

  “能力本位”目前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界的共识,人才培养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强调对学生职业适应能力的培养。高职课程正从“学科导向型”改革为“行动导向型”。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是目前高职教学改革的热点。根据“课程开发要在一定程度上与工作过程相联系”的课程设计理念,按照企业实际工作任务开发“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改革的特征是:课程开发要素为课程内容选择标准与课程内容排序标准,课程内容的序化以工作过程为参照物。这种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改革,是一种颠覆性改革模式,是课程结构的质变形态。作为教学工作的实施者,为了适应职教改革形势的发展,“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家职教政策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都明确要求高职院校要“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并“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三)高职院校师资现状

  1.教学方法和手段陈旧。受“学科体系”教学模式的影响,面对职业教育的新形势,多数教师观念落后、知识老化、教育教学方法落后、教学手段更新速度慢。

  2.高职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学历水平参差不齐。我国高职高专学校很多是由原来的中专学校升格而成,教师学历普遍偏低,很难适应当前高职教育的发展需要。另外,受传统模式影响,教师一般偏重于理论知识和学历的进修和提高,忽视了实践操作的锻炼,使得“双师型”教师匮乏,实践能力不强,一专多能教师奇缺。

  3.高职教师来源渠道单一。高职院校教师主要来源于普通高校毕业生,他们多数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的实践业务培训,缺少在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习的机会,实践经验明显不足。而企业的“能工巧匠”由于各种原因很难进入高职院校任教,因此,高职院校的“双师型”人才很难得到补充。

  高职院校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可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教师职业教学能力和指导学生进行实训、实习的能力,缩短课程讲授和生产实际的距离,提高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让教师及时了解本专业在行业、企业中的最新进展及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拓宽眼界,为高职院校造就一批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和创新能力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同时,使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更具有针对性、目的性和时代性,为社会输送合格的一线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同时,还可以充分有效地挖掘高职院校教师的潜能,提高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和科研转化能力,加深学校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改变高职院校在企业中的形象。

  二、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锻炼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方面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下企业实践锻炼的出发点应该是各教学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利用寒暑假安排教师到企业参加专业实践或安排学期内教学任务较轻的教师下企业锻炼,尤其应选派缺乏企业一线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去企业实践锻炼。但有些教学部门为了本部门的教学需要或个人一己私利,缺乏远见,往往选派一些教学能力差、跟领导关系不好的教师出去,不愿派教学骨干脱产去实践锻炼,怕影响本部门的教学质量。

  2.监管缺位,考核不严。由于下企业的教师众多,实践基地分散,学校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精力对每一个下企业的教师进行关怀、指导和管理,使教师的实践锻炼处于一种“放羊式”状态,流于形式。另外,有的学校疲于应付上级部门的各类评估、考核,片面追求下企业的教师人数,对实践锻炼结果考核不严;考核体系不合理,不同的专业、不同的教师应用相同考核指标,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3.产学研合作不到位。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停留在表层,企业为教师安排的锻炼岗位无关紧要或与教师的专业不对口,不能为下企业锻炼的教师提供高质量的、有价值的实践岗位。

  4.教师欠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大部分教师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到企业去锻炼的,但对如何为企业服务认识不够,加上大部分教师服务能力较弱,因此,无法达到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的。

  (二)企业方面

  1.怕麻烦。很多企业认为高职院校的教师理论上有一套,但实践经验不足、夸夸其谈。他们到企业来锻炼,不仅要给他们提供岗位,还要给他们提供指导教师,并且还可能给企业正常生产带来一些干扰,因此,不愿让教师过来实践,存在一种怕麻烦心理。指导教师实践锻炼,会增加企业职工的工作量,他们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逃避指导。

  2.怕泄密。实践教师往往被企业安排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岗位,对于一些重要的、涉及核心技术的,或正在研发的技术产品不愿让外人涉及,怕教师泄露和偷学技术,对企业发展造成损失。

  3.缺乏合作意识。部分企业认为,高职院校层次不高,科研开发能力不强,因此相互参与及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认为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就是简单地为教师提供一个实践岗位,配备一个指导教师,或是给自己一个免费的劳动力,不能真诚地与学校及教师展开合作、相互取长补短。

  (三)政府方面

  目前,政府在推进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法规与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政府出面统筹协调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教师下企业锻炼等方面的作用缺位,没有出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政策法规,致使未能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体制和模式。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技能型人才发展规划等方面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及时、定期发布行业企业所需技能人才信息,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没有针对性,造成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是“瞎子摸象”。政府没有承担起在校企合作中作为中间人的作用,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规范校企之间的合作,特别是缺乏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激励。

  三、对策与建议

  (一)学校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1.学校应该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对下企业锻炼的教师的考核监督力度,建立奖惩、评价、经费保障等机制,制定合理的管理考核措施,给下企业的教师进行必要的考核和合理的待遇回报。

  2.努力构建校企人才互通、互培、互管平台,实现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人才资源共享,共同建设和相互管理。应理性选择合作企业和选派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前期应尽量派具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加强校企双方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开辟市场;选择与教师能力对等的企业,达到相互取长补短,合作双赢的目的。

  3.校企双方签订保密合同和条约,防止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关键技术泄密,解除企业后顾之忧。

  4.学校应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合理安排教师下企业的时机和在企业锻炼时间的长短,而不是仅在寒暑假或教师教学任务轻松有空闲的时候派教师下企业,以保证教师在企业能完整地参加一个生产项目或一个生产周期的工作。

  5.充分利用学校教师的情感网络,努力与相关企业搞好关系,建立起一批校外实践、实训基地,为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提供基地保障。在要求企业提供实践锻炼机会的同时,学校也应该利用自己在学术理论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建设等服务,做到互惠互利。

  (二)校企深度合作

  企业应该树立起长远的发展战略和高层次的企业价值观,要意识到职业教育的发展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开展校企合作也是提升企业形象、进行人才储备、提高企业未来竞争力的核心所在,对职业教育的投资也是企业的生产性投资。校企合作的模式可以有多种。如:(1)校企股份合作模式。根据校企双方投入资产的比例,以校企双方共同成立董事会,共同管理、经营学校与企业,建立校企股份合作一体化发展模式。这种模式能使学校的人才培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车间就是教室、师傅就是教师、实训就是生产,彻底解决职业教育脱离生产实际的问题。(2)实训室进入企业模式,将校内实训室建在企业,使单纯的实训室转变成生产车间。实训基地以企业为管理主体,将其纳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计划当中,由企业和学校共同设计学生的实训课程,学生集中到生产性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实训和生产。实现学生的专业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职业能力相对接、实习实训环境与企业生产环境相一致。(3)生产车间进驻院校模式。企业按生产要求提供建设生产车间的标准、加工产品的原材料并负责产品的销售,学校提供符合企业生产要求的环境、场地和设备,建立生产型实训基地,实训基地享受校办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选派人员管理基地生产经营,指导师生的生产、实践和实习实训,帮助学校建立生产与实训课程体系;学校按照生产要求,将生产与实训课程纳入到整个教学体系当中,安排学生到基地顶岗实习,派教师到基地实践,输送优秀毕业生充实企业员工队伍,解决职业院校缺乏真实生产场地和师生真刀真枪参加生产的双重矛盾。

  (三)政府鼓励激励

  良好的校企合作伙伴关系需要靠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特别是要对企业在相关政策上进行优惠和引导,如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明确企业、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对在校企合作中做出贡献、为高职院校提供优秀教学资源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以提高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有了较好的校企合作关系,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锻炼存在的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1.政府积极推动校企合作的战略意识。只有在政府统筹和支持下,企业和学校才能建立有效的合作模式与机制,校企合作才能够真正实现。各级政府应站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规划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发展,统筹校企合作,建立政府主导,以职业院校和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为中介的校企合作发展新机制。坚持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的改革方向,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2.政策创新,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机制。以立法的形式制定有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或条例,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职责和权利,明确企业和职业院校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健全法律法规的刚性措施,保障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深度合作,保障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突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校企合作中的统筹推动作用,制定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的优惠政策,并把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作为衡量和评价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以企业为主导校企共建产业化公共实训基地,从政策上保证校企合作制度化。

  3.政府统筹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各级政府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区域内相关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建立校企合作的对话工作平台,形成统筹校企资源、服务区域经济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学校和企业行业共同开发职业岗位能力体系标准和考核标准;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建立定期发布技能型人才需求信息和校企人才洽谈会制度,促进人才需求信息交流,拓展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渠道,构建学校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相对接的长效机制,为区域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建立品牌专业评估公示制度。按照地方主导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教育部门制定和产业发展要求相一致的专业评估公示标准,重点评估学校与企业是否共建了生产型实训基地、是否共同开发了独立的实践教学课程、是否开发了职业岗位能力体系标准和考核标准以及学生在生产线上的真正技能等内容,打造职业院校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以此来推进校企深层次合作,改变传统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四、结 语

  高职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是多方面原因的结果,需要学校、企业、政府共同努力解决。只有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建立起一支既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有过硬的实践技能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为社会培养一批适应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掌握高等技术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政、企、校”共同破解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锻炼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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