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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5-12

试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在促进经济腾飞、增加就业机会以及科技创新进步等方面,国有企业发挥了功不可没的重要作用。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国有企业资产从3.3万亿增加到22.5万亿,净利润从1622亿增加到9247亿,上缴税收也从2927亿增加到1.9万亿。

  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面临着残酷的市场竞争和严峻考验。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仍然是制约资源配置效率,整体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障碍。

  股权分置改革虽然从形式上解决了同股不同权的问题,但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仍未合理解决,一股独大仍然严重制约着国企配置资源的效率。只有通过引入非国有投资者实现产权混合所有制,继而实现企业的体制变革,才能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混合所有制不是将国资这一部分挤出去,而是通过股权多元化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战略成果,使之在市场化体制下更有效地运行,发挥出积极作用。

  除了部分自然垄断和公共服务型国企外,绝大部分国企,只有打破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形成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各担其责,相互有效制衡的局面,才能真正实现经营目标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国有企业在不断改革的历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产权不明确

  国有企业的领导层既是管理者,也是经营者。虽然一些国企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成立了国有独资公司,但是这些公司由于产权结构不是股东多元化,形式上仍是原国企的翻版,董事会基本上是原有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这样就无法避免这些国有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客观上的缺陷。

  在这些公司中,董事会一般是直接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人事安排制度,往往使公司的负责人难于摆脱行政的干预,也很难做出真正科学的决策。

  欧美国家公司董事会职权的相对弱化虽也普遍,但其最重要的职能始终切实地履行着,即选聘CEO并制定CEO的考核目标和薪酬计划,这是董事会的最重要的权力,是其不可推卸的义务。

  虽然有相当一部分国企都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但国有独资和国家控股的企业仍然占据非常大的比例。目前大多数国企由于产权主体单一,政企不分的现象严重,导致企业效率低下。董事会与经理层产生了叠加,将决策权与执行权都混合在一起。

  (二)缺乏激励机制和约束力

  在国企中,由于长期形成的平均主义理念,导致在激励手法上太过于单调,没有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很好地结合起来,忽视了企业文化建设和宽松的工作环境等因素,导致员工缺乏工作积极性,生产效率低下。而企业经营者也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机制。在这种背景下,经营管理者的长远利益并没有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创新乏力

  国企内部管理不完善、人员激励机制不健全,自主创新意识淡薄,以及研发经费占比严重不足,导致了许多国有企业在创新技术方面显得十分羸弱,效率低下。电信、电力、石油、石化、烟草、金融等垄断央企,由于其垄断性质而缺乏市场竞争压力,也不会像其他企业那样凸显出较强的生存压力,但却拥有丰厚的资本回报。因此,国企更倾向于选择风险较低的成熟技术和成熟产品,而对于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创新则会采取回避。

  (四)资产流失严重

  目前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第一,对国有资产进行低估、漏估、不评估,低价入股。比如,对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按原价评估,没有将其市场增值部分纳入其中。这样使得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第二,在分配红利的时候,国家股与其他个人股、法人股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权,实行对国家股的歧视政策。第三,将国有资产无偿分配给个人。第四,发生亏损由改制前的单位负担,让国家蒙受债务损失。

  三、深化国企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深化国企改革,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都大有裨益,国企改革势在必行。

  (一)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涉及的范围还不够广,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仍然非常显著,政企不分的现象比比皆是,并没有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的身份。需要国家控股的,可以实行相对控股,来改善股权结构。极少数需保留国有独资的,可由多家国有投资公司共同持股,由此形成一种互相制约的机制。

  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规范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任命和解聘,应当由股东大会民主投票产生,另外,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组成人员中的数量应占到一半以上,在重大决策时可以客观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二是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公司的经理人应该按市场机制选拔,用聘任制来取代原有的行政任命制。

  (三)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垄断行业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突破领域。对于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要完善改革措施,通过参与市场竞争、实行多元持股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对尚未进行实质性体制改革的铁道、邮政、城市公用事业等,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另外,对自然垄断性业务加强监管,在安全、环保、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并且实行价格管制。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也就是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由企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形成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相互激励又相互制衡的新机制。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套能够促进管理和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以及能进能出机制、竞争上岗机制等。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建立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企业外部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尤其是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等市场机制,如兼并、收购和接管等。二是建立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出资者真正掌握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法人治理结构是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发生的,如果所有者没有到位,委托代理关系就很难确立。

  (五)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完善国有资产立法体系,制定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法规,如《产权交易法》、《国有资产法》等等。通过监事会、审计银行等部门多管齐下,进行监管。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库,发布产权交易信息,并对国有资产进行全程监控,以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保证公开、公正、透明。

  四、结语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能顺利完成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现阶段,我们应该从明晰产权,推进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结构等方面,推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更好地发挥自身价值和作用,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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