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经济学论文 >> 经济学理论论文 >>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再认识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再认识

作者:杜人淮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6-07

2.对价值劳动凝结的认识。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来理解商品价值概念,并不否定商品价值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只是认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从供给角度理解的商品价值,是商品中实际凝结的人类劳动;从需求角度理解,是凝结在商品中被认可的人类劳动。由于商品生产是劳动者在分工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的劳动过程来完成的。因而商品凝结了生产过程中不同劳动者的劳动,商品价值就成为整体劳动或共同劳动凝结而成的一般人类劳动。尽管马克思有“整体劳动”的概念,但没有联系商品价值作更深入的展开分析。生产商品的整体劳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如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与此相适应,商品价值就是这些劳动共同凝结而成的一般人类劳动。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水平不同,商品价值的劳动凝结所包含的内容有所不同。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以生产人员的直接支出为主,劳动者一般不需经过专门的训练(或经过简单的训练)就能胜任商品生产活动,商品价值主要是直接劳动和简单劳动凝结而成的一般人类劳动。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呈现出高度专业化和自动化特点,不少车间变成了无人车间,这时候直接生产人员劳动支出的比重不断下降。相反,经营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的间接劳动支出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经营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是脑力劳动的提供者,他们提供的劳动是高级复杂的脑力劳动。在现代经济中,由于商品价值凝结了更多的经营劳动、科技劳动等复杂劳动,经营劳动和科技劳动单位时间所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直接生产劳动,对价值创造的贡献远远高于体力劳动。主要表现在:经营劳动、科技劳动等复杂劳动通过创造新的需求,提高消费者认可的商品中凝结的劳动量,从而使新产品具有较高的价值;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高效率的生产资料或对生产要素进行高效率的组织,使劳动生产率得到不断提高,从而使商品在供给与需求的总体比较中具有较高的价值;通过经营劳动、科技劳动等复杂劳动的传导和复制同时作用于一系列相关的直接生产劳动,使直接生产劳动的效率得以提高,从而使商品在供给与需求的总体比较中也具有较高的价值。在现代经济中,商品生产的经营劳动和科技劳动含量越高,商品的附加值也越高,能交换的劳动也就越多。

3.对价值量的规定的理解。商品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劳动时间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唯一尺度。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有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分,商品价值的大小,不是通过生产商品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从两个方面作过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2.P51-52]即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种解释是:“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5.P549]即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马克思这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人们通常认为,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总量商品的价值实现。这种理解显然有失偏颇。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从供给的总体角度来考察的商品生产过程中所凝结的劳动量,它并没有考察总体需求因素。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从需求的总体角度来考察需求方认可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凝结的劳动量。如前所述,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商品交换是供给与需求的统一体。离开需求不存在商品,没有商品也就没有价值。与此相适应,离开需求因素讨论商品价值量的规定性,也没有任何意义,就如同一个人自己与自己比较身高和体重一样。同样的道理,离开供给的因素讨论商品价值量的规定性,也没有实际意义。在商品价值量的规定方面,不单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而是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价值量。

4.对价值量制约因素分析。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规定商品价值量,不能由此推论劳动是商品价值量唯一制约因素,或者说价值量是劳动的一元函数。因为劳动时间的长短是表象,在劳动时间的长短后面存在着一系列影响和制约因素。根据马克思关于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解释,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因素有生产条件、劳动者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其中的生产条件就是非劳动因素,它包括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组织管理、资本(机器、厂房、设备、原材料和能料等)等。可见,商品价值量是由劳动、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组织管理、资本等自变量组成的多元函数,不仅劳动决定着商品价值量的变化,而且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组织管理、资本等因素同样决定着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制约商品价值量变化的诸因素,主要是通过对劳动生产力的影响来实现的。从个别生产者的角度理解,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成正比关系。“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他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更多。”[2.P354]在现代经济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对商品价值量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已上升为第一位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把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也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跨越性发展的客观需要。

5.对价值分配关系的考察。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最后必然落脚到价值分配问题上,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商品价值包括物化劳动转移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各生产要素提供者参与分配的价值对象,是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并且各自遵循着不同的决定机制。劳动报酬(工资)由劳动力价值决定,资本报酬(利润)由平均利润率决定,土地报酬(地租) 由土地的所有权决定。马克思认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的性质。”[3.P23]只要生产条件分属于不同所有者,生产要素所有者(提供者)参与价值分配就成为客观必然。然而,马克思并不认为生产要素提供者参与价值分配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他把非劳动要素参与价值分配视为对雇佣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瓜分,是对雇佣工人劳动的无偿占有。事实上,商品价值的形成,是劳动要素和非劳动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劳动离开了其他要素,就不可能生产任何产品,劳动的凝结就没有对象物,价值的形成也就无从谈起。非劳动要素对商品价值形成所做贡献是不可或缺的。不仅如此,非劳动要素还与劳动要素一起通过对劳动生产力的影响,共同制约着商品价值量的变化,规定着超额利润。因而,不仅劳动要素应该参与商品价值的分配,而且非劳动要素也应该合情合理地参与商品价值的分配。各生产要素在参与商品价值分配时,其报酬不应有不同的决定机制,而应有统一的决定机制,即各生产要素对商品价值形成及增长贡献的大小。


参考文献:

[1]吴易风.当前经济理论界的意见分歧[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1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

上一页 [1] [2]

论文搜索
关键字:社会主义 劳动 价值 变化
最新经济学理论论文
东北振兴的中国经济学视角及其产业选择研究
浅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
新时代中国特色区域经济学理论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有限理性假设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
浅析有限理性假设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
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前景探析
香港经济转型和香港港的发展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微小型企业产品价格管理战略研究
自然资源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研究
热门经济学理论论文
平等与效率的关系浅谈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模仿创新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内
理性思考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经济学发展简史
解读循环经济
中国经济增长的现状、短期前景及长期趋势
人的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
经济关系总论
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