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与防范的思考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1-22
2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策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的大潮到来之际,我们必须总结以往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防止某些人浑水摸鱼、损公肥私、把国企改革当成一次暴富的机会,从制度上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2.1 国企改革实行市场化
公开国有企业改组转制的程序,防止黑箱操作的现象。企业改组转制的每道程序应及时向企业职工公开,接受监督。逐步减少国有产权定向转让的交易方式,推选国有产权在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以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保证交易的公平、公开和透明。
2.2 政府应完善有关法规制度
明确改组转制的程序,并对转制企业资产重组、清产核资、产权评估和转制方案的制定及执行等各环节进行切实地审批或监管,不流于形式,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组转制全过程的监督。
2.3 建立政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制度
由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委托人,而不是由转制企业作为委托人,选择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对改组转制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有利于防止中介机构受到转制企业的干扰和干预。
2.4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在国有企业转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既有企业领导人的责任、中介机构的责任,也有政府主管机构的责任,对三方的责任都应加以追究。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主管机构的责任难以追究,这当中包括了应由谁来追究、如何追究、如何执行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一套责任追究制度以便操作。
2.5 政府应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审计,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面临改革的国有企业的资产经营者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国有企业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企业的改组转制应列为重大审计事项,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要分清当事人的责任。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大对其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发挥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和国有资产保全中的监督作用。今后审计机关遇到类似上述问题时,可以作相应的处理。如对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和问题可向上级领导部门作专题报告,违法违纪问题中涉及个人所得的利益问题,可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作进一步的查处等。
参考文献
1 李松森.国有资产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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