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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税制改革研究

作者:姚君 朱雪忠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3-21

  三、现行税制不利于知识产权产生和流通的原因

  由于我国对知识产权税收的忽视造成了上述问题,因此只有正确理解知识产权与税收体制之间的关系,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改革才能使税收体制最大程度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

  知识产权制度与税收体制之间的相互促进表现为如果知识产权受到税收体制的充分激励,研发的投入产出比高、流通快、实现生产力迅速,而税收体制则根据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适时做出改革。这种相互促进源于知识产权与传统财产的不同之处:无形性、新颖性和国际性,在税收体制上表现为:已成为经济发展核心力量的知识产权,促使现有贸易的各个方面不断变化,甚至产生新的贸易方式,如随着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了电子商务,因此它作为征税对象的一部分不断冲击着现有的税收体制,推动其改革并要求税收体制能顺应其发展趋势;税收则是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社会和谐发展的财政保障,它始终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规治着知识产权的发展。税收当局只有深入体察经济发展和被征税对象的需求,遵循促进经济发展的规则,以保证国家财政为前提,适时进行改革才能使税收体制顺应知识产权的发展。现行税收体制对知识产权的发展鼓励不足甚至有所阻碍正是因为税收当局没有体察到知识产权发展的需求,及时适当革而产生的。

  同时,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比例不断增加的社会财产,其相关人要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即希望税收环境最为宽松,与税收当局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利益冲突。只有使这种利益冲突最小化,甚至将其转化为对两者发展的促进力量才能使税收体制充分地促进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利用。

  这种利益冲突从表面看来,知识产权的相关人得到的税收优惠即为税收当局让与的税收收入,两者追求的似乎是一份既定的非此即彼的经济利益,实则不然,出于以下两点原因这种利益冲突实际上可以转化为相互促进增长:首先,根据拉夫尔曲线定律 ,在特定范围内,税率降低反而使税收收入上升。即当相关税率处在某一特殊的较低点时,知识产权交易成本的较低,知识产权的相关人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励,从而使知识产权交易额增大,由此产生的税收收入增加大于降低税率损失的税收收入。其次,两种体制有着共同的功能———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是以创新不断为经济发展增添科技动力,税收是以税收收入实行公共管理以为经济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因此,某一较低税率下,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转化为对彼此利益增长的促进,这为促进知识产权产生和利用的税制改革提供了基础。

  四、改革对策

  综上所述,以促进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利用为目的的相关税制改革需从降低相关税率、改革征收和监管方式两方面进行。

  1.降低知识产权相关税率。降低知识产权相关税率,减少知识产权交易成本,促进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向生产力的快速转化。

  首先,税收当局和企业须重视知识产权对企业和经济的贡献,在知识产权的产生、流通、投入生产实践的全过程中给予特别的关注,专门针对知识产权交易实行较低的税率。其次,对上述存在较大问题的税种进行调整。对于增值税,应逐步向消费型方向进行改革,开始逐步实行对企业购进含知识产权的固定资产给予进项税的抵扣,降低企业使用知识产权的成本;对于所得税,企业出售知识产权所得应允许进行部分税前扣除或给予优惠税率,对于个人所得应适当降低相关税率和加大税前扣除,以鼓励个人的创新。此外,弱化具有强烈地域性的科技园区税收优惠,给予企业公平机会,以鼓励创新,降低流通成本为原则,针对特定资产或交易行为进行优惠,而不是针对特殊企业进行优惠;在关税方面加强国内税务当局的内部协调,提高对税源的监控力度,进一步提高外资利用率。只有从多方面降低相关税率,使征收方式更利于知识产权的流通,税收优惠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使知识产权产生和交易成本降低,实现知识产权产生和流通的加速。

  2.改革知识产权税收的征收、监管方式。知识产权交易的特殊性,需要特殊的税收监管方式,如针对上述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关联交易转移收入以避税的情况,可借鉴发达国家的处理方法,结合国情制订适当的税收监管方法:税务当局应该自行或委托专门机构建立数据库,形成公允的对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的参考体系。当企业呈报内容与之有较大差异,或对企业盈亏、行业市场有重大影响时,税务当局应有权提出异议,在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将各自认定的价格或费率以及相关证明资料提交专门的法庭,由法庭做出最终裁决。由司法机构保证市场的公平性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同时,统一内外资企业税率也是解决知识产权税收问题的必经之途。这样对于我国内资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外资企业多属于加工型企业、对我国实际经济增长贡献过小的现状有遏制和改善作用。

  注释:

  ①李顺德。知识经济呼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id=180

  ②乐绍延。日美签署新的税收协定。http://www.yzgs.gov.cn/newmenu3.php?bid=240&pid=199

  ③见http://www.cax.iin.cn/info/2004082337.html

  ④《我国科研支出的效益与对策》http://www.xjtust.edu.cn/xinxi/show.php?id=5418

  ⑤《国际竞争力报告》是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IMD)发表的、被国际学术界所公认的权威经济研究报告,1994年我国首次被列入评价之列

  ⑥http://www.nast.org.cn/Contents/Channel_43/2004/0920/con tent_11943.htm?ChannelID=43&AssetID=54638&Title=我国R&D经费国际水平的最新特征

  ⑦见《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5]45号

  ⑧《美国国会通过3500亿减税案》http://past.people.com.cn/GB/jinji/31/181/20030526/1000419.html

  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

  ⑩闵一宗。外资避税,流失了我们多少财富。检察风云,2003(23):10

  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18号

  ⑿《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5款: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⒀补征235万元税款耐克真假漏税案背后,http://economy.enorth.com.cn/system/2003/02/15/000508056.shtml

  ⒁由美国经济学家亚瑟。拉夫尔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拉夫尔曲线定律:在特定情况下随着税率的降低,税收收入反而会上升。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3.冯秀娟。跨国转让无形资产正常交易价格的确定。涉外税收,2004(3)。

  4.于生生。无形资产评估———非技术无形资产评估。硕士学位论,1999(2)馆藏号:Y513263.

  5.张晋武,吕立伟。我国转移定价税制的评价与完善对策。经济研究参考,2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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