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再论物权法难产背后的有关问题论文

再论物权法难产背后的有关问题

作者:师安宁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4-23

  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功能为什么不能彻底放开。

  目前主流的观点认为,放开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功能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民的融资权,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抵制“匪化”的强制拆迁,更加有利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等等。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能彻底流转自由化的,这与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历史渊源及执政党的宪政地位密切相关。不了解和考察现行土地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其与现政权的关系而理想化地意图靠物权法推动中国的土地私有化进程的学术思想,实际上是一种无视宪政现实和学术“八股化”的产物。

  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是土地革命的直接产物。自上世纪20年代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经历了不同时代的历史演变,从大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到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从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法大纲到解放后1950年正式颁行《土地改革法》以来,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社会政治理想和为争取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而奋斗了近30年。全国土改完成后,激发了全国人民尤其是农民对新政权的高度支持,艰苦的抗美援朝战争之所以取得全国人民的坚决支持并非单纯依靠中国共产党政权的组织性严密和强大所获得的,而是与土地改革的成功密不可分。正是农村政权的高度稳固才使当年毛主席所谓的“进京赶考”的城市政权建设得以‘及格'和新中国能在国际上站稳脚跟的关键所在。所以,解决好农民、农业和农村这一“三农”问题到现在仍然是社会主义政权得以稳固存续的根本性支柱之一。

  但是,当年的土改成功后马上引发了另一社会问题。由于当时土地法规定土地是农民享有完全所有权的私有土地制度,农民有完全的处分权,因此出现了有部分分到土地的农民由于种种原因而出卖自己土地的情形,到1953年和1954年间,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接到全国各地报来关于部分农民出卖土地的大量报告,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如果长期下去,不但土改成果将化为乌有,而且将会出现新的土地兼并,出现新的赤贫阶层,出现新的失地农民和农业无产者,共产党奋斗数十年为实现的“耕者有其田”的革命纲领又将重新回到起点。为了避免上述动摇新生政权基础的状态发生,引发了另一场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即农业合作化运动,这场运动的最本质的目的在于通过合作化的方式使农民的私有土地所有权制度转变为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建立使农民对土地的完全处分权丧失,这样就避免了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和广大农村社会的动荡局面。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确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权经受起了种种社会事件的考验。

  了解历史背景,就不难理解立法高层不能放开集体土地制度的根本原因。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依然没打破数千年以来的“农村稳,社会安;农村乱,全国乱”的历史规律,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实践史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学术界关于放开农村土地制度的主张如果一旦成为立法现实,则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必然发生,新的“地主”和“农业资本家”阶级的产生不可避免,现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固性将受到极大的削弱,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及全民小康的目标也将因广大农民丧失“安居乐业”的基础而失去成功的可能。

  必须认识到,50年代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是无端之举,其是为了巩固社会主义政权而精心设计的一项固本制度。虽然合作化经济体制已经解体,但基于合作化而建立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却依然发挥着相同的作用。如果动摇这一公有制的主要成果,无疑是在动摇社会主义政权的根本支柱,立法者岂可认同?

  物权法历经数届人大的立法规划而难产,其根本原因除了一些微观的物权制度设计需要考量而外,一些重大的物权制度因与现行宪政体制息息相关致使立法者左右狐疑,踌躇不前。诸如国有资产产权制度、集体土地制度等等皆属难收难放却又为舆论所长期诟病的目标。即便未来的物权法出台后亦必然是漏洞百出,许多制度仍然要靠下属的行政委任立法去解决。且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期的继续,物权法的出台之际便是其进入立法滞后轨道之日,因为宪政方面的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

上一页 [1] [2]

论文搜索
关键字:物权法 土地兼并 集体土地 政权支柱
最新经济法论文
一则信用证结算中开证行独立支付原则案例探
余额宝法律问题与解决建议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完善
论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完善
论拆迁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就业歧视现象的法律分析
论信用卡被盗冒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信用卡透支的法律问题
城市公益性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热门经济法论文
经济法的地位
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浅谈商业秘密的保护
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
浅谈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研究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浅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根本违约制度
试论我国加入WTO后对经济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