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力资源会计确认问题的探讨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4-09
1.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回顾。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本按照其在生产过程执行职能的资本机制或价值周转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固定资本的使用价值可以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它独立的、原有的物质形态,并在多次生产过程中反复执行相同的职能;而且其使用价值根据它在使用中的社会平均损耗程度,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并随着产品的出售以货币的形式陆续收回。正是这种特殊的流通,使得这部分资本价值获得了双重存在的形式:一部分仍固定在执行职能的物质形式中,另一部分则与它的物质形式相分离而转化为货币形式。可见,固定资本就是指在生产资本中,物质形态全部参加生产过程,而价值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资本。与此对应,流动资本则在一次生产过程中被全部消耗掉,价值也一次性全部转入到新产品中去,并通过产品的流通,以货币的形式收回。
2.无形资产属于固定资本。无形资产无论是企业自创一次性注册申请完毕的,还是从外购入的,都可以使企业长期受益。就专利权来说,为获得此项专利权而支付的代价完毕后,这项专利权就会在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在此期限内无论企业生产多少商品,都可以无偿享有专利权的使用。在生产过程中,它具有双重性质:一部分价值始终处于生产领域,继续发挥着作用,另一部分价值处于流通领域,转化为货币。可见,其与固定资产类似,在企业中长期使用,使产品获益,并逐步从商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正是由于无形资产总有一部分价值固定在生产领域,执行着生产职能,我们才能得出无形资产属于固定资本的结论。因此,我们才对无形资产提取折旧。
3.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流动资本。人力资本的使用具有特殊性,如果企业无力补偿人力资本者所消耗的,就无法延续企业的生产力。工资就是企业弥补人力资本者所消耗的,维持企业生产力延续的形式。它是人力资本者内在价值的体现,故而人力资本者必然就会按照工资的高低来决定投入量的大小。人力资本者在执行过程中,不仅将他们价值的等价物加到产品中去,而且还将剩余价值,即无酬劳动的化身,加到产品中去。这个等价物和剩余价值随着产品的流通转化为货币。可见,人力资本者拥有的人力资本同产品一起经过了流动领域的两个形态变化,并且往复循环。鉴于此,人力资本者投入的人力资本应属于流动资本,并且无需提取折旧。
从以上分析可知,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流动资本,而无形资产则属于固定资本。我们不能将人力资源归属于无形资产,亦不能提取折旧,而应将人力资产单独核算。人力资产也会出现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主要表现为劳动者身体素质的下降、反应能力的迟钝;无形损耗主要表现为因未及时更新、补充知识而引起的知识老化等。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很多人力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却表现为有形损耗的增加和无形知识价值的增长。为反映这种情况,应定期对人力资源进行价值评估,来确定人力资源的损耗或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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