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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研究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8-21

河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研究

  引言

  河北省是全国第五人口大省,城镇人口排在全国第7位,但农业人口的绝对量较大,乡村人口仍居全国第4位。在今后发展过程中,将面临农村人口规模庞大、资源供求矛盾突出、城乡发展落差凸显、劳动就业压力加大、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城市病”大量涌现等重大风险和挑战。这给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城镇文化生活方式及其价值观念的扩散、生产要素的聚集、经济结构的演进增加了难度,影响了城镇化的合理进程和纵深扩展。因此,深入分析制约河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因素,并提出合理化的政策和建议,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河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影响因素分析

  近年来,伴随着河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河北省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2012年,河北城镇化人口达到3390万人,年均增长1.4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同期增长幅度,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河北省县域经济第二产业税收比重为84.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税收比重为15.7%,比全国低23.6个百分点。这说明河北省县域经济产业布局不合理,对第二产业尤其是资源性产业依赖度过高;河北省11个设区市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城镇化发展综合指数高低相差1.38个百分点。河北省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不仅制约着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且严重影响了本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深度和广度。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虽然河北省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继续呈逐年递增趋势,但是仍然存在转移人口比重不高、文化程度不高、转移人口城市融入度偏低、就业质量不高等问题。根据实地调查,结合相关的研究数据,本文认为影响河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因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浓重的传统乡土观念和意识。广大农村居民深受根深蒂固的“乡土情节”的生活观念和“入土为安”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大多数农民安于现状,缺少改变生活方式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阻碍了部分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根深蒂固的城乡土地制度差异。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土地产权制度,这种二元模式不仅造成了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宅基地的流动性差,而且强化了农村人口对土地的依赖性。部分农民即使有能力在城市生存发展也不愿意轻易放弃农村户籍,以及同户籍相联系的农村集体土地权益。农民在城里挣了钱,仍在农村老家盖房,造成农村住房的高空置率。这种状况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个人和社会资源,而且严重阻碍了农村人口市民化的正常进程。

  滞后的农村人口职业培训。农村人口职业培训滞后,农民工技能和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农村人口在城市的就业质量。在中国的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着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培训资金投入不足、农民工自身培训积极性不高、教育培训机构水平和诚信度较低等问题。

  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造成了城乡人口之间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方面的差异性,农民工的社会地位较低,农村转移人口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和误解依然存在,农民工自身仍然存在着一些心理上的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

  积极推进河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和建议

  河北省目前县域内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三化脱节”现象以及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各抓各的”的“三张皮”现象十分普遍。因此,我们要遵循城镇化、产业化发展规律,不要盲目被房地产绑架,出现人为的造城、空城、鬼城,逼农民上楼。要因势利导,发挥市场在城镇化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土地城镇化、土地财政的理念,坚持产业立镇,绿色生态,因市而城;坚持就地就近城镇化,建立新型农村社区,把城镇化带到家门口,实现人的城镇化、农民变市民。通过前面的分析,结合河北省实际,要提升河北省新型城镇化水平,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必须走特色城镇引领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道路。为此我们要做到“五坚持两促进”。

  (一)坚持三区合一、城乡一体化

  加快推进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要破除思想上的禁锢,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重城轻乡”、“重工轻农”和仅求城市自我发展的思维,站在城乡统筹和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三区合一、城乡一体”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把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农村新型社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三大”核心要素,“三位一体”,整体谋划,合理布局,同步推进,加大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产业向示范园区集中,转变一批城中村和近郊村,撤并一批位置相对偏远、经济落后、人口较少穷弱村,提升一批具有产业和文化优势的较强村,形成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共同发展的农村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规划先行、典型示范

  充分发挥河北省地处京津的独特区位优势,按照“与京津同步、同城、一体”的要求,以京津冀区域发展一体化进行空间、区域布局,以县城为县域发展的龙头,进一步调整《城乡统筹规划》、《镇村体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同步制定《现代农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发展规划》,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环首都城镇带建设方案》。围绕中心城镇区片发展,突出抓好省级重点镇和环首都特色示范镇建设,打造成在全国有名气、在世界有影响的环京津名村名镇。

  (三)坚持产业聚集、加快产城融合

  依托河北省独特的区位优势,把新型城镇化作为发展的主要潜力,把打好四大攻坚战作为战略重点,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定不移走绿色崛起之路,努力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做大做强以“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为代表的园区经济,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会展旅游、休闲观光等高吸附力、高附加值新兴产业。通过产业立镇,做大做强支柱,提升产业集聚区形态、功能和特色,实施城、镇、村融合和产城融合,实现城镇发展与园区、产业建设同步推进,增强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新社区居民就地提供新的就业增收平台和创业安居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研究好五个方面政策:一是农村土地政策。加快建立市、县、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既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又转移传统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搞好土地综合治理,用足用好集体建设用地,落实好宅基地确权发证,实现可流转、可置换、可抵押,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二是农村金融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国有银行的支撑作用,发行政府城镇化债券。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以民营资本为主体,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和民营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加快建设民间投融资实体。三是户籍社保政策。围绕人的城镇化,释放改革红利,突破体制性障碍,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居住证制度,在医保、养老、教育、用工、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上,实现城乡一体和均等化。四是公共投入政策。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确保用于农村公共设施和服务的财政资金预算增量比例,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比例,推进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形成支持新型城镇化良好公共服务环境。五是积极探索镇村管理体制、小城镇管理方式、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综合执法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五个创新”,多措并举,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五)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有序

  新型城镇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特别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社会结构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极易出现重大矛盾和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新型城镇化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高效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增强政策的持续性和连续性,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集成和整体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突出特点特色,发挥区位优势,挖掘文化品牌,创建名品名村名镇。要注重城镇化建设的正面宣传,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要注重提升干部整合资源的能力,搞好分类指导,做到分类施策,确保新型城镇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造福河北人民。

  (六)打造“两区”平台、提升吸纳能力

  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建设的最初目的是为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和服务业集聚发展。但在发展产业的同时,也要注重产业规划与城市规划、产业选择与城市功能定位、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产业功能与社会功能的结合,大力完善区域的生活配套建设,加速产城融合发展,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全面提高城镇吸纳转移人口能力。为此,一是要通过与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分配城市空间资源,有效组织城市功能分工,突出城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导向。二是要积极提升行政效能,创造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并建立可靠、高效、权威的综合性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坚持集约集聚发展,引导和控制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为吸纳转移人口提供更大的承载空间。四是大力完善服务配套,积极建设为区内各类企业及居民服务的公共配套设施,支持购物中心、生活市场、便利超市、餐厅等各类商业服务网点的发展,布局建设多功能复合型社区,以增加就业,聚集人气,增强承载人口能力。

  (七)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就地城镇化

  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新型城镇化体系,能够更有效率地把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中去,促进农村居民就地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一起共同推进河北省新型城镇化进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统筹,根据各社区的不同情况分类实施,真正把新型农村社区建成造福农民群众、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一是严格保护农民利益。以农民不失去土地为基本出发点,以维护农民拥有的土地权益为核心,通过政策法规等形式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坚持政策先行。制定包括财政、信贷、土地、户籍、产权以及规费减免等在内的配套政策,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尤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途径来破解资金难题。三是重视规划引导。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同时,考虑到各地农村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分步推进。四是强化产业支撑。积极发挥新型农村社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的功能,基于不同的发展基础和条件,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同时推动主要工业项目就近向产业集聚区及工业园区集中。五是注重集约节约,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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