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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理教学中的疏忽点与关键点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10-06

浅谈物理教学中的疏忽点与关键点

  笔者近期学习研读了华东六省一市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会议材料,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教学研究室罗天?老师在专题论坛上所作《“四课”一模式――“十点、二法、三火花”在中学物理教学教研中的应用》的专题发言,引起了笔者的强烈共鸣,笔者在教学教研中尝试应用“十点、二法、三火花”模式,获益匪浅。本文通过一个具体的实例,谈谈 “十点、二法、三火花”模式中“十点”当中的疏忽点与关键点。

  一、疏忽点与关键点

  疏忽点:指的是教师在教学中与学生学习中容易疏忽的点。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疏忽可以粗略概括为如下八个方面:一是教学设计方面的疏忽;二是教学内容方面造成的疏忽;三是教学设问方面造成的疏忽;四是教学过程中的疏忽(语言表达、板书、示意图、实验演示等);五是教学方法、学法指导方面的疏忽;六是课件制作方面的疏忽;七是点评学生答问方面的疏忽;八是命题、解题方面的疏忽。

  关键点:学科课堂教学中的关键点,我们可以把它形象地比喻为“解开一个活结的拉绳”。(在学科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抓住了关键点,就找到了开锁的钥匙,就找到了“解开一个活结的拉绳”,教学才能事半功倍。)一个活结,如果没有拉对这根解开活结的拉绳,那活结顿时就成了死结,活结一旦成了死结,那后果可想而知。在物理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抓住了关键点,就找到了开锁的钥匙,就找到了“解开一个活结的拉绳”,教学才能事半功倍。例如在习题课的教学过程中,如果没有抓住解题的关键,要想成功解题,要让不懂的学生明白“为什么是这样解题”“为什么应该这样解题”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只要抓住了关键,问题就能迎刃而解;问题才能化繁为简、化难为易。

  二、案例分析

  【案例呈现】在一次优质课比赛活动中,有个参赛老师在执教《认识浮力》一节时,以 “将一根木桩下端的一部分打入河底,木桩不受水的浮力”为例,来强调说明浮力产生的原因以及浮力的本质。

  课堂教学片断1:老师提出问题:“同学们,请你们分析讨论一下,将一根木桩下端的一部分打入河底,这根木桩受到水的浮力吗?”

  课堂教学片断2:学生热烈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有三种观点:一种说受到了水的浮力;另一种说不受浮力;第三种说无法判断。持以上三种观点的同学各持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是老师进行了阐述得出了结论。老师在教学中阐述了“打入河底中的木桩不受浮力”的原因是:木桩下端的一部分打入河底时,木桩上端的上表面受到水的竖直向下的压力,木桩未打入河底部分四周侧表面受到的水的侧压力相平衡,木桩下端打入河底的那部分不受水的压力。因此,整个木桩受到水的压力差虽然不为零,但方向不是竖直向上而是竖直向下,所以不是浮力。

  课堂教学片断3:对于老师给出的分析,大部分学生表示认同,但也有一小部分学生在窃窃私语,显然这部分学生心中存有疑问,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未引起老师的注意。

  【案例分析】本节课中老师在设计“将一根木桩下端的一部分打入河底,这根木桩受到水的浮力吗”?( “将一根木桩下端的一部分打入河底、这根木桩是受到水的浮力吗”?)这个问题时,由于疏忽,犯了主观臆断的错误,在点评学生答问时由于疏忽,没有仔细考虑学生对这个问题所做的分析阐述,所以最终对自己设计的问题做出了片面的解释,得出了不科学、不正确的结论。

  “将一根木桩下端的一部分打入河底,这根木桩受到水的浮力吗”?由于木桩的形状与长短没有界定,结论有三种可能:一种是不受水的浮力;第二种是受到水的浮力;第三种是无法判断。对于上述问题,许多同学包括许多老师由于抓不住问题的关键点――“未打入地面的桩段的形状与长短”来阐述问题,结果肯定是吃力不讨好,不但没能阐明问题,反而给听众留下了疑点,甚至一不小心出现失误得出错误结论。

  如何才能深入浅出地把这个问题阐述清楚呢?

  首先,把木桩想象成这样一根特殊的木桩:木桩由一段圆柱体与一段圆锥体两部分组成。并且圆锥体部分的长度对于我们讨论的问题足够长。

  其次是设想恰好竖直的把这根特殊的木桩下端的圆锥体部分打入河床中,即把木桩打入至柱面与锥面的交界面处(在此把它记为临界面A),此时可以肯定木桩不受浮力,也可轻易地让学生领会。

  再设想把木桩慢慢向上提起,随着柱面与锥面交界面处A的上提,柱面侧压力始终是相互抵消(可不再考虑),而锥面受到水的侧压力不会相互抵消,锥面侧压力的合力是竖直向上并且是随着木桩的上提是不断增大的,这时木桩所受水的压力合力竖直向下但在不断减小,当锥体足够长时,可以提到一个木桩受水的压力合力为零的位置(在此把它记为临界点B),此时木桩仍不受浮力,这一点学生也容易领会与理解。

  三是设想继续把木桩向上提,那锥体部分的侧压力的合力竖直向上并且大于柱体上表面竖直向下的压力了,此时木桩所受水的压力的合力不为零并且竖直向上,这就是浮力。再继续上提木桩,浮力不断增大,一直增大到木桩下端完全拔出河床底后就不再增大了。

  综上所述可见,在阐述“打入河床的木桩是否受浮力”这一问题时,必须抓住以下三个关键点:第一个关键点是把木桩界定成特殊的木桩,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由特殊性来理解一般性;第二个关键点是抓住柱面与锥面的交界面即临界面A来讨论问题;第三个关键点是抓住渐变与量变引起质变这一规律,由第一个临界面A过渡到临界点B进行讨论,让学生领会理解上下表面水的压力差大小与方向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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