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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业素质养成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探析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8-12

立足职业素质养成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探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用人单位对当代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职业素质是指一个人在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人文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协作和谐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等。除专业技能素质外,其它素质的培养都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内容,因此这些能力和素质的养成就成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培养目标。《广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开发课程体系和标准,加强人才培养与职业岗位资格要求的对接”。作为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应立足高职学生职业素质养成,不断改革创新,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职业所需、社会所需的实质性对接。

  一、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的意义

  1.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心理素质。由于高考的失利和未来就业竞争的激烈,部分高职学生自卑心理明显,心理压力较大,“基础课”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帮助学生学会调适心理、保持身心健康的方法,懂得如何促进自我身心和谐、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这对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积极的心态,帮助学生完成从“纯学生”到“社会人”“职业者”角色的转换奠定基础。

  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素质。“基础课”能不仅是传授思想政治理论,更注重知行合一,注重把培养学生的素质和实践能力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实践教学中能够展示个人才华和锻炼自己,提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创新思维的发展。

  3.有利于提高学生就业竞争中的“软实力”。高职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为社会输送了大批的技能型人才,但不少企业也反映,高职学生就业率虽然比较高,但就业质量不太高,学生的能力往往与企业所需的实际能力有差距。许多企业对员工的要求是全面的、综合的,并不仅仅看专业技能有多高,更注重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基础课”能帮助高职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提高他们的自我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他们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的“软实力”,并为未来的职业变迁和发展奠定基础。

  二、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教材的内容没有突出高职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目前高职院校“基础课”教学中使用的是高校统编教材,有很强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却不能较好地体现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特殊性,没有完全符合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由于高职学生文化基础较差、理论学习能力较弱,且公共课学时较少,如果按统编教材的内容照本宣科,就会脱离高职学生实际,造成学生对课程的反感,达不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养的教学目标,对学生职业素质的提高没有作用。

  2.在教学中对学生职业素质培养所采用的方法过于简单。一直以来,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使得部分学校只是关注专业课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忽视思政课对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性,使“基础课”教学处在一种可有可无的尴尬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思政课教师的教改积极性。部分教师采用传统单一的教学方法,脱离社会实际,“唱高调”“满堂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被动应付,无法实现知行统一,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没有真正提高,更谈不上职业素质的培养。

  3.在考核上还有明显的应试特点,实践能力的考核流于空谈。在许多高职院校,“基础课”都设有相应的实践课时和内容,但由于人力和经费有限,实践内容的落实和考核费时费力,于是“基础课”通过期末统考被强化,考试强调死记硬背的理论内容占大部分,实践能力只能通过学生的一些观后感、调查报告等文字形式考核,这种情况使学生的个性得不到发展,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只是“纸上谈兵”,更谈不上综合职业素质的培养。

  三、立足职业素质养成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措施

  1.对教材二次加工,在教学内容上重新整合,为“基础课”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奠定基础。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遵循“少而精、管用、够用”的原则,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的培养为主线,“基础课”教学必须以教材系统的知识体系为基础,对教材内容适当取舍,突破教材偏重于理论的静态阐述,注意理论与实际的动态联系,经过整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就业观、创业观教育以及职业心理素质教育等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专业、就业岗位方向的不同特点有侧重地把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进一步细化,使“基础课”始终立足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实现学生职业素质提高的教学目标。

  2.从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上促进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基础课”教学在指导思想上应确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学不能停留在学生浅层次的需要、今天的需要,还要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明天的需要,因此要设法突破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单一。通过多媒体的手段,运用案例教学法、问题教学法、现场教学法等生动有效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使他们的学习能力、学习技巧和探究精神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在教学中尤其要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可以结合教学内容,由教师拟定实践活动模块和相关要求,在课堂上将演讲、辩论等方式作为理论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培养学生搜集查阅资料、组织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或者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调查,完成调查报告。也可以因地制宜,与校外的单位签订社会实践教育协议,建立校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思政教师、学工部门、团委通力合作,定期组织学生参观、访问、实践,把课堂实践延伸到课堂外,使实践活动全程化,进一步落实学用结合,促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建立有效的评价考核体系,为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提供保障。为更好地体现“基础课”对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和职业素质的培养,应当改变过去的“期末考试+课堂考勤”单一的评价方式,建立多元的、有效的评价考核体系:第一,在评价考核内容上,要突出“职业素质”的内涵,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日常表现都应纳入评价系统;第二,在评价考核的方式上,思政课教师可以通过开卷笔试、随堂口试等多种方式着重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并结合辅导员评价、班级评价把学生课内、课外学习和活动的参与完成情况结合起来,这样更能客观地、多方位地评价考核学生的职业素质,从而为“基础课”实现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提供激励和保障。

  使学生具备社会发展所需的职业素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竞争力,是新时期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适应新形势,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把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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