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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解析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03-08

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解析

  中图分类号:F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1-0033-06

  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农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主要劳动力是家庭成员,主要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收入。“家庭农场”概念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之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明确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并给予政策扶持。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在实践中也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应当如何认识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如何破除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课题。

  一、湖北家庭农场的发展特征

  湖北省是我国最早自觉发展家庭农场的省份之一。2006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一些种养大户就开始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管理水平,一批家庭农场应运而生。2013年以来,湖北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力推动了家庭农场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家庭农场发展到46682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0296个,村平均0.78个,认定两批省级示范农场共607个。①本文数据来源于2016年6―9月针对湖北省7县(市)18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调研,梳理出家庭农场的基本发展特征,如表1所示。调研发现,家庭农场发展速度很快,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发展活力充足、态势强劲。尤其是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在生产安全、生产效率、经营风险、市场空间、结构优化等方面,都显示出其与传统农户、专业大户等主体相比,具有较大优越性。

  1.产业范围广泛,粮食生产居多

  各地家庭农场立足资源优势,宜种则种、宜渔则渔、宜畜则畜,或者种养结合、种养加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来发展特色产业,但仍以粮食生产为主。湖北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两万多个家庭农场中,主要从事种植业的占45%,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占43%。②本地调研中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占比也达到四成以上。从产业经营方向可以看出,家庭农场以种植业尤其是粮食生产为主,这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普遍“非农业粮化”有重要区别,应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

  2.经营规模适度,家庭劳力为主

  湖北省家庭农场平均经营面积100亩,平均家庭劳力3人,大多常年雇工2―5人。在全省从事粮食生产的上万个家庭农场中,规模在50―200亩的占七成。③由于本次调研均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所以平均经营规模都高于全省平均值,虽然经营规模较大,但仍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生产和管理,劳动生产率很高,投入及管理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比较效益较高。

  3.主体结构多元,经营水平较高

  家庭农场主结构呈现多元化特征,有的由种养大户演变而成,种养经验丰富;有的由外出经商成功农民返乡兴办,市场意识灵敏,敢闯敢干;有的由大中专毕业生申办,知识水平高,有创新精神;有的由农民合作社社员登记注册,熟悉市场行情,组织化程度高;还有的由龙头企业带动形成,由农业企业依托基地分片兴建,有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撑的明显优势。综合来看,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有较完整的收支记录,新技术和机械化运用水平较高。

  4.投资能力较强,效益普遍较好

  从调研来看,农场主起家主要以自身积累资金为主,大多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除了部分由种养大户升级成的家庭农场,很多农场主以前从事过建筑、工商业等,赚到第一桶金后投资农业。家庭农场效益也普遍较好,收入普遍高于当地农户和外出务工人员收入。

  二、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逻辑

  调研显示,近年来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良好,实现了家庭经营与规模效益的有机统一,有效克服了传统家庭经营小、散的弊端,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耕地“非农非粮化”倾向,为“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提供了参考方案,应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重视、引导和扶持,让其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

  1.确立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

  家庭农场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坚持与创新,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应具有基础地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基,理由在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与家庭经营的优越性。与工业生产大相径庭的是,农业生产活动高度分散、频度不均,这导致难以进行精确监督与衡量,进而催生搭便车、道德?L险等机会主义行为,大大降低农业生产率。家庭则是特定的利益协同组织,维系组织运作的机制除了常规的经济手段,更重要的是血缘、宗族等社会伦理手段,更有利于实现一致行为、正向激励,监督成本也显著降低。

  以户为基本单位的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的重要实现形式,既没有削弱家庭承包制的基础,又能促使农业农村生产力提升,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和现代化农业进程中都具有蓬勃生机。家庭农场还有利于吸引年轻人留在农村务农,因而也是培养职业农民的有效载体。即使是农业现代化程度很高的欧美发达国家,一般也是以家庭农场为农业生产组织的主要形式。因此,我国农业发展方向应当是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家庭农场适逢其时,理应居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地位。   2.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逻辑

  以农户为基础的经营模式最适合农业生产特点,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基础。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农场的作用是其他农业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

  第一,家庭农场的包容性决定其具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枢纽”作用。一是家庭农场是专业大户的“升级版”。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专业大户多是围绕某种农产品从事专业化生产,种养规模明显高于传统农户,但在经营管理方面关注不多,也不是独立的农业法人,待条件成熟后,专业大户就将逐渐向家庭农场的组织形态过渡,更多地重视农业经营管理,具备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文化素养、管理经验、经营能力,成为独立的农业法人,各项管理更加规范,这也有利于家庭农场融资、做强。二是家庭农场是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基础。无论是农民合作社,还是龙头企业,未来发展方向都很可能升级为以家庭农场为基本单元。相比于传统的以单一农户为基本单元,该发展模式更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效率也能得到提升。然而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却难以实现自办社会服务即社会服务内部化。作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能够为家庭农场提供更加专业的融资、供销信息、农技推广等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提高家庭农场的风险抵御能力,帮助家庭农场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与传统农户相比,家庭农场能更有效地提高资金、技术、人才的使用效率。

  第二,家庭农场的精耕细作性决定其具有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作用。一是家庭农场的精耕细作性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单产和品质。家庭农场的规模适度,宜于进行农作物精耕细作。尽管我国当前实行“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型化农业规模经营内部效率尚可,但整体效率不足劣势日益凸显。通过家庭农场经营方式,家庭成员不再仅仅满足于口粮田的束缚,能够在几十亩到几百亩的土地上进行规划,合理分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以及不同季节作物的种植比例,多配置更高产、更抗虫害、更有市场需求的农作物,既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又能改善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二是家庭农场有利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调研的家庭农场类型来看,有相当比例的家庭农场不再是单一的农林牧渔业,而是广泛地与二三产业融合。例如,家庭农场开展农业与文化观光旅游业的融合,使农业从只卖产品转化到还卖风景、观赏,卖感受、参与,卖绿色、健康,实现农业价值提升。再比如,家庭农场开展“互联网+”先进要素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在线监控管理,农产品线上预订结算、线下交易销售。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效果,拉长了农业产业链,拓宽了农村产业范围,提升了农业附加值,家庭农场主收入也显著改善。

  第三,家庭农场的稳定性和规模性决定其具有农业科技推广的作用。一是家庭农场的稳定性有利于避免农业的短期行为。与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相比,家庭农场的稳定性较高。工商资本涉足农业对于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资本的逐利本性表明涉足农业的工商资本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易导致短期行为。如果短期内资本不能从农业获取预期利润,或当资本寻找到比农业利润率更高的投资机会时,可能会有撤资风险。家庭农场的稳定性,可在较大程度上规避这一风险,也有利于家庭农场主即职业农民生产经验的积累和传递。二是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为农业科技运用提供了方便。传统农户的小规模经营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并不很迫切,是否运用农业科技对其收入影响不够突出。对家庭农场而言,则完全不同。由于经营规模增加了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对于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就具有可行性,通过采用农用机械、优良种苗、科学施肥等先进的农业科技,再结合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收益,更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第四,家庭农场的农民主体性决定其具有耕地保护的作用。一是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利于保护耕地数量,爱护节约耕地。常言道,农民是耕地的守护神。但是在当前农业经营体制下,农民主动失地、抛荒、撂荒的现象普遍存在。家庭农场有利于恢复农民对于土地的感情,强化农民与土地的天然依存关系。原因在于,家庭农场主多是本乡本土的自然人,土地就是农场主的基本生产资料与“命根子”,还包含对宗族的血缘认同、精神依托,家庭农场主的恋土情结浓厚,对于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发自内心。二是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利于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地力提升。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农场的最大差异化特征在于,家庭农场主不只受到经济约束,更多受制于血缘、伦理等社会约束。家庭农场多位于农场主家乡,具有强烈的地缘关系、高度的环境认同感,农场主对保护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因而不会采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而会适时采取轮作休耕、秸秆还田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实现子孙后代的永续利用。

  第五,家庭农场的农业主业性决定其具有传承农耕文明的作用。一是家庭农场的发展能保护传统农耕文明。文明传承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通过家庭环境的濡化过程,实现代际传承。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是家庭成员,家庭农场的代际相传,有利于传统农耕文明的完整保存,这是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不能比拟的天然优势。农业文明史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重要基础和内核。例如,农业哲学、农耕制度、重农理念、村落家族文化、农村民俗文化等的传承,对于和谐社会构建和良好家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最关键的是,农耕文明也应当是“乡愁”的重要组成部分,?l展家庭农场是实现“望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的重要途径之一。二是家庭农场的发展能传承现代农业文明。不管农业被现代科技如何改造,循环、绿色、安全的现代农业文明理念不会改变。家庭农场传承了尊重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勤劳朴实、宽以待人的智慧,强调循环利用、低碳环保、绿色安全。传承现代农业文明,不能只停留在小农思想基础上,要更强调开放性,强调用现代化理念、技术、管理、设备改造提升传统农业,这在客观上对适度规模经营提出了要求,家庭农场的优势也随之凸显。从某种程度上讲,家庭农场是农业文明的理想载体。尤其是种养结合型的家庭农场,实现了种植养殖的有机循环,也在更高层次上传承发展了循环农业文化。这对于破解农村污染加重、耕地贫瘠加速、垃圾处理困难等问题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都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三、提升家庭农场地位作用的制约因素

  家庭农场的不同属性,决定了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应当具有更基础的地位、更多样的作用。但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突出的瓶颈和困难,制约了家庭农场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也影响到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

  1.家庭家庭的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不够

  一是尚未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相对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而言,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专列扶持家庭农场的资金和项目。省市县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但指向性不够精准,措施力度不够有力。真正享受财政支持的家庭农场占比率较低。例如不少农场主反映,想购买果蔬保险,却没有相应保险可投。二是现有扶持政策缺乏刚性、落实难。例如,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但项目申报资质门槛很高,大多合作社不具备申报条件;无法获得设施用地用于机械存放、晾晒、烘干、收储也是很多农场主的“心病”;粮食烘干用电按工业用电即每度一元钱收费,成本压力增大。三是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不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后,要进行土地平整、标准化改造和大量水、电、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很大,得到政府扶持的还不多。不少农场主之所以会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就在于急需用水时却赶上“掐脖旱”,供水短缺导致粮食产量难以提高。调研数据如表2所示。

  2.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难度大、成本高

  近年来土地流转价格不断上涨,虽然增加了农民收入,但也给粮食生产带来重大挑战,进一步压缩了种粮增收空间,影响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的收益水平,导致土地流转后偏向经营特色种养业。从调研看,现在一部分经营效益好的家庭农场大多是以前低价流转的土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江汉平原土地流转价格大都在每亩800元以上,高的超过1000元。④本次调研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价格情况也大多集中在500到1000元,占到七成左右。有农场主甚至明确表示,“种粮基本不赚钱,我们只有搞果蔬、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带领农民一起发展特色规模农业”。随着工商资本大量进入农业且主营特色种养,无形中抬高了地价,农户更愿意把土地流转给支付租金高的工商企业,种粮的家庭农场要扩大规模也只能随行就市,这样导致种粮比较效益继续下降,有的甚至出现亏损。

  3.家庭农场发展融资难、贵、慢

  融资问题是农场主们反映的最普遍的问题。由于自有资金多用于家庭农场的前期投入,家庭农场要扩大经营规模、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对资金的需求应运而生,但贷款难问题未根本改变。各级各地出台了不少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但执行并不理想。农场主们反映,一是贷不到款,农业设施、机械、土地经营权等不被银行视为有效抵押物,加之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只是在极少数地方试点,还没有全面铺开,导致贷款困难;二是贷款程序繁琐,手续多,时效性差,与农业投资的季节性要求不符,需要用钱时贷款却迟迟不能到位;三是额度低、期限短、利息高,很多只能贷到五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期限短且银行提前两个月就开始催还款,利息加上一些评估、担保费等,贷款成本偏高。

  4.家庭农场的内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尽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但不能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落后的主要借口。作为专业大户的升级版,在财务、信息、用工等内部管理上都必须实现升级。调研发现,目前家庭农场的内部管理主要有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大多管理水平不高。目前经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具备相对较高的管理水平,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更多的家庭农场发展质量还不高,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长远规划,没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品牌和产品质量保障机制。二是人才短缺。目前家庭农场的经营主要依靠农场主自身积累的经验进行,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有的农场主的儿女不愿“接班”,在农场打工的主要还是中老年农民。三是一些种养大户对注册家庭农场兴趣不大。虽然各地对于注册家庭农场只收工本费甚至免费,但不少农户认为家庭农场跟自己没多大区别,只是多了个营业执照,注册了也很难争取到扶持政策。调研数据如表3所示,情况并不乐观。

  四、提升家庭农场地位作用的政策建议

  家庭农场理应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和作用,但受制于种种制约因素,其作用难以真正发挥。未来政策要从多角度着力,助推家庭农场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建立完善以家庭农场为重点的农业扶持体系

  第一,政策要有针对性。家庭农场是现阶段最具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是今后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选择,需要特别加强政策扶持。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农业生产以家庭农场形式为主,他们对农民所提供的补贴分别占农业产值的20%、35%和59%,美国农场主收入中1/3以上来自政府补贴,美国农业补贴占财政支出的9%。我国中央和各地也应制定针对性强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并向政策的系统化方向努力。例如,从土地流转、良种和科技应用、农机购置、农资补贴、农田水利建设、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贷款保险、农技服务、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尤其是今后粮食生产有可能进入无补贴就无收益、无补贴就无人种的阶段,对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必须优先加大扶持力度。

  第二,政策要有??性。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支农政策没有刚性,很难落实到位。如,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要明确数额、途径、条件和对象;涉农项目优先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承担,要明确涉农项目范围、规模及实施办法,要降低申报资质要求,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让农民自己干,更经济更实际;文件规定的“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要有硬性要求;农业用电用水性质要有明确界定和收费标准;解决农村“钱途”问题不能只靠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反哺,要明确保证政策性银行留在农村,让农村本土金融快速成长;对于农业政策性保险问题,要明确建立政府性风险补偿和担保平台,做到应保尽保等。   2.完善土地流转以促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

  第一,稳步推进农地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权属清晰是产权交易的前提。通过确权使农户获得清晰完整的农地产权,是土地流转顺畅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通过“确铁权”,赋予农户土地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所有权能。还要奠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的法律基础,解除农民“失地”担忧。

  第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我国农业发展到今天,正逐步从自耕农经营转向租赁耕地经营,从而获得适度规模以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这是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突出特征。为此,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为农村土地产权的流转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发布信息、组织交易等服务,履行产权交易鉴证职能;提供信息咨询、交易策划、产权经纪、培训辅导、委托管理、投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鼓励承包权不变、承包地互换、经营权流转、财产权实现的连片耕种、集中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

  3.强化对家庭农场主的教育培训

  第一,大力培育职业农民。发展家庭农场,人才是关键。家庭农场经营水平的提高,最终由农场主来实现。培育职业农民,应当以种养大户为重点和突破口,大力组织农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农民田间学校培训、现场传导型培训、典型示范型培训、项目推动型培训、媒体传播型培训等较为成熟的培训模式,坚持部门统筹协调,尊重农民意愿,立足农业主业,不搞“一刀切”。尤其是要通过培训,提升家庭农场主的农业生产技能、农技运用技能、质量控制技能、市场营销技能等,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第二,促进家庭农场完善内部管理。家庭农场的内部管理很重要,关系到经营的效益、成败,应向精细化方向发展。荷兰、德国、英国家庭农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有严格的生产流程管理,这也是欧洲农场产品质量得以保证的重要基础。我们现阶段要达到发达国家农场管理水平有难度,但要重视加强这个薄弱环节,逐步完善家庭农场的发展规划、档案管理、财务制度、生产记录、产品质量监控体系等,引进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手段,不断提升农场信息化管理水平。要继续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成熟的模式、成功的经验,以示范引领家庭农场向更高水平健康发展。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家庭农场能否达到适度规模、能否实现集约经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备与否。而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很不健全,公益性组织服务缺位,经营性组织服务单薄,合作性服务组织乏力。为此,要大力倡导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具有准公益性,因而现阶段还需要主要依托公共服务机构,大力发挥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上的重要作用,再辅以其他社会组织的配合,实现公益服务与经营服务相协调,综合服务与专项服务相配套。

  为满足家庭农场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定向委托、奖补等形式,鼓励经营性组织为家庭农场积极提供农业公益性服务;另一方面,可以扶持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主动为家庭农场提供育种、农机、储运等一体化服务,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形成密切联系,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

  注释

  ①②③④本文中有关湖北省家庭农场的总体数据均由湖北省?r业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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