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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税负及盈利水平的影响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04-09

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税负及盈利水平的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2.42;F299.24 文献标识码:A

  “营改增”是国家为实现企业税收负担降低、税收结构优化而采取一项重要税收改革政策。作为“营改增”实施的一员,园林工程企业面对这一税制改革,必然会发生诸多改变,税收、经济效益等多方面都会受到税制改革的影响。对此园林工程企业必须展开深入的研究,针对“营改增”实施所产生的税负以及盈利方面的影响加以重点分析,寻找各种不良影响因素,同时探讨如何有效应对,继而实现园林工程企业税负的降低,盈利水平的提高。

  1.园林工程企业“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1.1“营改增”相关内容

  在“营改增”实施之前,税制结构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同时征收企业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就存在一定的重复征税问题,对于税收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形成了制约。[1]其次,企业同时缴纳两种税金,使得税收征管难度进一步加大,由此可知,“营改增”的实施是时代税制发展需求。税制改革之后,消除了重复纳税的问题,最终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2]增值税税基非常广泛,征税具有一定的连续性。“营改增”实施之后,对于服务业的影响是深远且有利的。根据目前“营改增”实行情况分析,税制改革对小型企业影响较大。

  1.2“营改增”对于园林工程企业的意义

  国家进行税制改革,积极推行“营改增”,主要是为实现企业税负的降低,推动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改增”所产生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下面?筛龇矫妫菏紫龋?“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极大推动园林工程企业产业链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在税制改革之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企业的税收负担过重,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其次,“营改增”实行之后,在国际市场中,国内产品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税制改革之后,国内税收制度实现了和国际接轨,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实现企业更加多元、快速的发展。

  2.“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及盈利水平的影响

  2.1“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园林工程企业增值税为11%,通过一般计税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的核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税收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基于此,园林工程企业实行“营改增”施工,园林工程企业的税负水平为增值税额/营业额。税收改制之前,园林工程企业所要承担的税负水平是企业营业税率3%。建筑行业中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环节有原材料的采购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假如,根据投入系数60%和毛利润10%进行计算,业务成本中59.76%可以抵扣进项税。而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占据企业的营业收入1.34%,依照该假设折扣率为15%,在此情况下增值税转嫁给下游各个单位,此时倘若建筑材料成本比例提高到60%以上,则可以达到小于3%的税负水平。假如无法进行转移的材料成本高达53%,则企业能够达到小于3%的税负水平。但是这些终究是理论性的计算,在实际的运行过程,3%的税负水平基本无法完全达到。园林工程企业税负和其获得增值税发票存在密切的联系,发票同时也关系着进项税的抵扣额度。然而从目前的状况分析,一些园林工程企业所需材料类型众多,来源广泛,大多数的材料无法获取相应的增值税费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由此园林工程企业税负水平无法降低。所以园林工程企业必须加强对材料采购的管理,尽可能获取更多的增值税发票,最大限度抵扣进项税额,由此实现园林工程企业税负的降低。

  2.2“营增改”对园林工程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

  从理论角度分析,税制改革之后,单位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从而可以促使建筑材料以及固定资产成本的明显下降,在收入固定的前提下,园林工程企业的盈利必然会增加。然而,根据对园林工程企业实际的收支进行分析可知,园林工程企业盈利的提升是需要有一定前提的,必须是园林工程企业具有足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同时忽略成本的基础上,营业税额固定的情况下,建筑业毛利润才会上涨。然而,要想这两个条件全部实现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很多企业由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项税的抵扣往往并不充足,导致企业税负加重,由此园林工程企业盈利会出现下降的趋势。

  3.“营改增”后园林工程企业应对税负和盈利水平的有力措施

  3.1强化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彻底打通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可以实现整体增值税抵扣,所以园林工程企业为了实现企业税负的降低,必须对上游的材料供应商合作原则进行优化。比如材料质量、材料价格等,在保障材料性价比合理的前提下,对于企业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加以充分考虑。假如企业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应当与其协商要求其适当降低所产生材料的价格,由此可以实现企业税负的变相降低;强化和材料供应商的联系和合作,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由此实现相互之间的互利互惠,实现双赢,推动双方和谐稳定发展。[3]例如,一些材料供应商不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具资格,可以提出相应的条件,要求供应商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可以保障园林工程企业可以获得材料采购相应的专用发票;部分规模较大的园林工程企业可以同部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进行合并,由此可以消除材料进项的环节,由此园林工程企业无须再顾虑材料采购环节的进项税抵扣问题,同时对于双方的进一步发展更加有利。总而言之,“营改增”实施之后,园林工程企业必须和材料供应商加强配合和联系,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双方税收筹划活动都非常有利,同时推动二者共同发展。   3.2加强合同管理

  园林工程企业必须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在项目工程开始之前,需要施工各方订立多项合同,建筑单位在订立合同时需要对相关合同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分析,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防止由于双方所订立的合同规范性不足,最终园林工程企业难以及时的获得充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加强对施工劳务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无论是和劳务工人个人还是专门的劳务公司,园林工程企业必须积极、严谨的同他们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由此园林工程企业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相应的抵扣,实现园林工程企业税负的降低。

  3.3加强园林工程企业财务管理

  首先,?@林工程企业必须对自身的运行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园林工程企业而言,资金管理的意义重大,同施工经营和业务顺利开展息息相关。园林工程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单位内部资金运行的管理,对资金运行活动予以科学、有效的分析,寻找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和弊端,预测园林工程企业是否面临资金压力等问题。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努力扩展自身的融资渠道,提升园林工程企业的信用,由此可以在面对资金压力可以在第一时间取得充足的资金进行填补。此外,应当切实提升自身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积极的组织税收制度改革相关培训活动,使财务人员快速高效的掌握“营改增”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由此可以保障财务人员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可以轻松应对各项财会问题,可以为园林工程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各项有益的措施。[5]同时应当加强财会人员税收相关法律的学习和了解,确保财会工作的合法、有序,严防出现违规的财务行为,不仅保障内部财务人员严格遵守法律,同时也可以实现企业税负的降低,盈利水平的提升。

  3.4加强发票管理

  税制改革之前的营业税发票对于园林工程企业来说仅仅表示为一项收入凭证,无法实施进项税抵扣。但是我国实行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发票允许进行相应的进项税抵扣,从而园林工程企业的税负可以进一步减轻,所以企业必须对专用发票进行有效的管理。“营改增”的实施对于企业发展形成的不良影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发票管理缺失,导致很多企业没有获得足够的发票,同时也不懂得运用“营改增”进行商务谈判,因此企业税负会增加。税制改革后,园林工程企业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和保管企业发票,同时在进行商务谈判中必须关注“增值税”问题,进而以此为基础,实现项目税负的降低。在订立合同中,必须明确原材料供应商的材料供应情况,不仅要争取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还需要明确具体的材料供应方式,从而尽最大努力获得足够的进项税抵扣额。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税制改革必然会给企业的税负以及正常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从理论的角度讲,税制改革会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是从企业实际情况分析,部分单位的税负不降反增,尤其是园林工程企业,我们对“营改增”实施之后,园林工程企业税负以及盈利水平所发生的变化,同时就税制改革的负面影响,园林工程企业必须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更好的应对 “营改增”的影响,实现园林工程企业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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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税负 园林工程 盈利 园林 水平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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